【案例】船舶装卸货袋破损, 追责船员?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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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Synacomex90标准表格中的“at the expense and risk of(以承担风险为代价)”一词是否将承运人在装货和卸货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失或损害的责任转移给承租人或货物利益方。 对此,货物索赔人争辩说,第5条中的“风险”是指偶然的损失风险,或者“以损失为代价”的与装卸货物延误有关的风险。 最终英国伦敦法院裁决认为,“以……为代价和风险”这个表述很清楚,足以将装卸责任转移给租船人和货物利益方。 最终得出结论,在这种情况下, “风险”应等同于“责任”,货物存储管理是承运人的责任,装卸则是承租人/货物利益的责任。 随之而来的是, 如果米袋子的损坏或丢失是由于装货/卸货过程中的不当操作(而不是航行期间存储管理不当)造成的,则货物利益人是无法从承运人那里就这种损坏追讨赔偿的。 最终,船方被免于追责,船长也脱责。 对于全球船舶在装卸作业期间发生的纠纷,该案的裁定结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为了确保货物在船上以及在港口、码头的有效运输,船舶通常会使用当地装卸公司的服务。在装卸货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无论最后损失由承租人还是货物利益方承担,都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这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儿,即 船舶在港口装卸货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装卸工人的监督监视。 装卸工人可能参与通过船舶设备或用手搬运货物,还可能参与指导货物操作或 绑扎、固定,这项工作可能对装卸工人身体和货物来说,风险都很大,尤其是在装卸工人不熟悉船上的情况时。 大多数港口会要求装卸工人接受选拔和培训,这些培训计划应确保装卸工人至少具有在港口或码头内安全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 但无论对装卸工人的培训水平如何,在装卸工人上船作业时都需要船方实施适当的监视和监督,确保装卸工人安全工作、正确操作设备,确保在货物损坏或事故发生之前阻止可能的不安全行为,尽到保护装卸人员、货物和船舶的义务。 在不熟悉的环境中或使用不熟悉的设备工作时,装卸工人不仅会对自己造成危险,也会给船舶、船员和货物带来危险。 装卸工人和船员面临的某些危险可能是由以下因素引起: 01 不当使用船舶设备 02 使用不经常使用的专业装卸货设备 03 未使用个人防护设备(PPE) 04 不良的作业习惯 05 不当使用船舶设备 06 使用不经常使用的专业装卸货设备 船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降低装卸货过程中的危险事故: 1 在作业开始之前和整个货运过程中与装卸工人密切沟通合作; 2 开始作业之前向装卸工作简短介绍,确保他们了解相关船舶设备的操作; 3 遵循与工作惯例有关的适当程序,例如高空工作; 4 确保所有装卸工人和船员熟悉个人防护装备的要求,包括与特定货物有关的任何其他设备; 5 控制进入禁区; 6 尽管船舶靠港期间船员的工作量和压力已经很大,但是做好上述基本措施是非常必要的额,确保船员、装卸工人和船舶的安全,避免货物损失引发的纠纷。 【免责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 黄金水道网收集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分享信息。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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