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和危重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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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和危重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

2023-12-14 03: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建议: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3] ,可尝试口服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每粒200 mg/50 mg,每次2粒,每日2次,疗程不超过10 d);但要注意它所引起的腹泻、恶心、呕吐、皮疹、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同时要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亦可静脉滴注利巴韦林500 mg/次,每日2~3次,疗程不超过10 d(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或考虑雾化吸入α-干扰素(成人每次5×10 6 U或相当剂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 mL,每日2次),疗程5~7 d,注意气道不良反应;或口服磷酸氯喹(成人500 mg,每日2次,疗程不超过10 d);或口服阿比多尔(成人200 mg,每日3次,疗程不超过10 d)。

抗病毒治疗可联合应用,但不应该超过3种,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及时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不建议:使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奥司他韦、帕拉米韦、扎那米韦等)和更昔洛韦等药物。

2.3 糖皮质激素治疗

不建议:常规给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重型和危重型新冠肺炎。

建议:对病情进展迅速,合并中重度ARDS的患者(PaO 2 /FiO 2 12 h。

中-重度ARDS患者在机械通气12~24 h内接受俯卧位通气可以降低病死率 [21] ,但应注意需在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的情况下实施。

2.5.3.4推荐在机械通气患者中实施镇静镇痛治疗,不推荐常规使用肌松剂治疗。

镇静镇痛有助于降低严重ARDS患者的吸气驱动压,改善预后 [22] 。但常规使用肌松剂并不能改善ARDS患者的生存率 [23] 。可尝试使用肌松剂的指征:充分镇静镇痛后仍有人机对抗者;不能达到目标潮气量;难治性低氧血症或高碳酸血症;俯卧位通气时。

2.5.3.5推荐密闭式吸痰管,以避免中断PEEP导致肺不张,在需要断开呼吸机连接时应夹闭呼吸机管道。

2.5.4 ECMO支持

建议:ECMO作为严重ARDS患者的补救治疗。

如经标准ARDS机械通气治疗(包括俯卧位及使用肌松剂)后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可考虑启动ECMO:PaO 2 /FiO 2 35 cmH 2 O,或PaCO 2 >50 mmHg且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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