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发布 “戴口罩”新规,乘公共交通建议戴但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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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发布 “戴口罩”新规,乘公共交通建议戴但不强制

2024-02-24 17: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另据北京日报的3月30日报道显示,上海、成都、南京等城市地铁已不再对乘客佩戴口罩做出要求。

新规:细化应佩戴、建议佩戴、可不佩戴三类情况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重点定位于公众佩戴口罩的指导,提出应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口罩、可不佩戴口罩的分类建议。

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主要包括:一是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情形,如公众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期间或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二是处于感染风险较高的情形或场景,例如所在环境发生聚集性疫情时,以及前往医疗机构时。三是严防疫情输入重点机构的情形或场景,例如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防范将疫情输入相关重点机构。

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进入人流量较大或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区域或场所,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二是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感染后危害较大,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建议佩戴口罩,加强自我防护。三是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的大型会议或活动,如果参加人员未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一旦有疫情输入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建议佩戴口罩。

可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感染风险较低的情形或场景,例如在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或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场所和会议室。二是感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的情形或场景,例如举办大型会议或活动,通过对参加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感染者。三是感染风险较低且佩戴口罩可能对工作、生活和学习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形或场景,例如,3岁及以下婴幼儿、学校师生在校期间及正在运动、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的人员等。

南都记者从国家疾控局获悉,后续还将统一对外发布更多信息。

戴口罩与否,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都有哪些最新规定?

南都此前报道中,4月7日,中国台湾地区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公共运输戴口罩规定放宽规划。在搭乘校车、幼儿园专用车、校园接驳车等交通工具时,建议戴口罩但不强制。在医疗医事、老人福利、长期照护照顾、儿童及青少年服务、身心障碍福利机构等医疗照护机构,以及救护车等场所的室内空间中,必须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今年3月1日起就解除了所有场所的“口罩令”。室内、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都无需佩戴口罩。澳门特别行政区则在更早的时候调整了对佩戴口罩的要求。2月27日起,一般情况下,室外无需佩戴口罩,非高等教育学校师生在上课或进行活动时无需佩戴口罩。

另据中新网报道,日本自3月13日起将交由个人判断是否佩戴口罩,并发布建议佩戴口罩场所指南供个人参考。同时,允许企业要求客人或工作人员戴口罩。在超市、便利店和餐饮店,客人可自由选择是否戴口罩,但多数情况下,工作人员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戴口罩。

另一个亚洲国家新加坡则在今年2月13日取消了对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要求。但是,据新加坡卫生部官网信息,截至目前,新加坡医疗机构和照护机构的工作人员、患者与访客,在与患者进行交流或接触时,或处在患者所处的室内空间时,仍旧必须佩戴口罩。

采写:南都记者 赵霖萱 发自北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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