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区、镇、村三级河道(湖泊)“河湖长”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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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本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奉委办〔2017〕4号)要求,现梳理形成了本区区、镇、村三级城乡中小河道(湖泊)“河湖长”名单,以及列入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任务的市公布、区公布重污染河道河长名单。现向社会公布。 河长的主要职责:各级河长是河道、湖泊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区级河长负责指导实施区级骨干河网等区域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镇村级河长按照职责分工对其具体承担的河道、湖泊治理与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按照“一河一策”要求,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污染源现状调查、编制综合性治理实施方案、推动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水环境治理、长效管理和执法监督等综合治理与管理保护工作,每条责任河道要有“一张水系图、一本任务书、一个时间表、一份报告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奉贤区水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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