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题一)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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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所、各单位: 2024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院系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2)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采取院系推荐、无纸化网上申报的形式,医学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原创性较强的前沿和交叉研究,提升创新策源能力,进一步巩固本市科学技术发展基础。 执行期限:2024年10月01日至2027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或上海市财政资助的在研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各院系应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承诺符合上述要求并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是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各院系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所有申报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5.所有申报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6.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7.各院系负责对上述2-6条内容审核。 8.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向所在院系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报上海医学院出具公函。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上海医学院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 面上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00,校内截止时间(含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7月17日12:00。各院系于2024年7月15-16日集中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推荐函(附件5)及《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院系推荐表》(附件4)。 3.上海医学院汇总各院系推荐函及报送情况(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院系推荐表推荐情况),汇总形成《2024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汇总表》报送上海市科委,作为科委形式审核依据之一。 四、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科委2024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指南通气会传达精神,各院系及申请人应注意: 1.国家或上海市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 国家科技部(基金委)、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农业部等各国家部委; 市科委、市卫健委(申康)、市教委等上海市各委办局; 资助的科研项目都属于国家或上海市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 2.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或上海市财政资助的在研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怎么理解: 只限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员不限; 只给生活补助,没有项目执行周期的不限; 只给项目编号,没有资助经费的不限。 项目结束日期在指南发布日期(2024年6月25)之前、 项目开始日期在指南发布日期(2024年6月25)之后的,都不算在研项目。 今年到期验收的2021年度上海自然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志强 卢虹 电话:54237654 附件: 附件1: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沪科规〔2022〕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科委现行管理办法.rar 附件4: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院系推荐表.xls 附件5:申报单位(院系)推荐函模板.docx
医学科研处 2024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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