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上海普洲电器有限公司华新工业园新建厂房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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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上海普洲电器有限公司华新工业园新建厂房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通知

2024-07-17 01: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文件

 

 

青水〔2017〕52号

 

 

青浦区水务局关于《上海普洲电器有限公司华新工业园新建厂房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

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通知

 

上海普洲电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上海禹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海普洲电器有限公司华新工业园新建厂房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专家咨询意见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专家咨询意见,现将行业主要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青浦区华新镇、水利控制片青松片区域,必须严格按照雨、污水分流建设。雨水采用缓冲式自流排水模式,经行政许可方可经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圩内河道;污水必须经沉淀和隔油池处理,再经带格栅的专用检测井,经行政许可方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地下公共工程车行道、自行车道各出入口都必须按规范设置驼峰。车行道、自行车道驼峰、侧墙,楼梯口踏步、侧墙,以及下沉式广场和通风口侧墙等顶标高设置,必须达到建筑设计规范和论证报告提出要求,即驼峰顶标高至少高出地面15厘米,侧墙、踏步顶标高至少高出地面50厘米。

经审查,本工程的汽车坡道出入口驼峰顶标高和下沉天井侧墙顶标高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按驼峰顶标高至少高出地面15厘米、侧墙顶标高至少高出地面50厘米进行整改。

地下公共工程各出入口应当设置挡水闸槽闸板,坡道前设截水沟,以增加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

三、地下公共工程集水井、水泵的设置应满足《报告》和专家提出的基本要求,即集水井有效容积不宜小于最大1台水泵5分钟的出水流量,建议集水井平面尺寸不小于1.2×1.2米、深度不小于1.5米,各集水井均应配置备用泵,对于不匹配的集水井、水泵设置,应当要求地下公共工程设计单位尽快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并合理设置报警、启泵和停泵水位。

经审查,汽车坡道集水井、下沉天井处集水井、水泵房集水坑有效容积不满足所配水泵的运行要求,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四、本项目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尚未评审,基坑施工方案尚未编制,论证单位应当继续收集完整、详细的基础资料后,综合考虑防汛设施侧基坑围护结构的具体型式及其实际地质情况、基坑施工工序、计算边界条件及施工荷载等因素,准确计算基坑施工对周边防汛设施和重要构筑物的影响,跟踪完善防汛影响论证有关工作。

五、在地下工程开工前,应当确定第三方监测单位,全过程对基坑周边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等重要设施设点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跟踪分析基坑工程施工对管线设施的影响,加强与管线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严禁在基坑和防汛设施周边随意堆土、堆物,严禁施工泥浆水、废浆液随意排放;及时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和各项防汛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区域防汛排水安全。

七、本项目尚未办理施工期和使用期排水许可,应及时按规定编制施工期和使用期排水方案,到区排水管理所办理施工排水许可和正式排水许可。

八、落实专家组和《报告》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和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普洲电器有限公司华新工业园新建厂房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专家咨询意见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17年2月28日 

 

 

 

 

 

 

 

 

 

 

 

 

 

 

 

 

 

 

 

 

抄送:区建管委、规土局,华新镇人民政府,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排水管理所、供水管理所、华新水务所,有关单位。

青浦区水务局办公室??????????????????? ? 2017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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