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南昌荣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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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南昌荣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3-10-31根据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南昌荣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20230901),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0日将其对附件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南昌荣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南昌荣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南昌荣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应向南昌荣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南昌荣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债权转让清单 债权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 序号 债务人 债权总额(人民币元) 担保人 标的债权一 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62,786,287.26 锋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郑大勇 标的债权二 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55,186,431.19 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锋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大勇 标的债权三 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7,741,902.45 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孙河忠、王秀贞 合计
225,714,620.9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本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按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计算。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4、标的债权三还包含154台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取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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