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紫荆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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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紫荆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作者:紫荆小学
更新时间:2021-03-30 14:49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精神和安亭镇教委招生精神,立足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嘉定区紫荆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原则 1、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3、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合理确定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0-45人。 二、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1年紫荆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相关材料。 “2021年紫荆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蒋明珠 张亚萍 副组长:袁鹰 组员:丁彪、李为陈、周善清、李琳、沈燕、张明新 三、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四、招生计划 2021年紫荆小学招生计划班级数为5个。 五、划片学区 东至米泉路;南至博园路-荣泽路-安驰路一线;西至省(市)界;北至昌吉路”的地区。 六、具体细则 1、入学信息登记 (1)对口划片学区人户一致儿童 对口划片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 4月8日—23日,在现就读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二级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审验和家长确认工作,通过者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根据划定学区,如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部分入学需求突出的学校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 对口划片学区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 配住我校对口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就读幼儿园负责审验,其他幼儿应于4月8日—23日到安亭党成校由镇教委负责审验),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 ①4月2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②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③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统筹安排。 ①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在现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于4月24日(周六)送交相应的公办小学(入学材料清单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3)。 ②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以外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安亭党成校(泰富路275号)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于4月24日(周六)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上交至相应的公办小学(入学材料清单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3)。 5月8日前,学校完成对已登记的随迁子女信息核对、整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将整理后的信息登记情况以电子稿形式发至镇教委邮箱。 2、照片上传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还应于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学生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00dpi,jpg格式,至少保证头像清晰可辨)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的重要依据。 3、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4、入学验证工作(同下“学校验证安排”) 七、入学排序及统筹办法 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二)人户一致 1、人户一致的对象 本镇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镇教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入学。 (三)统筹安排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镇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本镇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 6、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本镇内的人户分离申请不予接受。 学校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八、学校验证安排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周六),为我校对口划片学区本市户籍生验证日;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周日),为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及非本市户籍生验证日。学校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九、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嘉定安亭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anting/ 微信公众号:嘉定区紫荆小学 学校网址:https://zjxx.jdjy.sh.cn/ 咨询电话: 安亭镇教委 59571697;39902054 嘉定区紫荆小学 59565389 监督电话:59577774 十、学校承诺 我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不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不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嘉定区紫荆小学 2021年3月 嘉定区紫荆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3月20日—26日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30日 公布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4月24日 收取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材料 5月15日 第一批验证 5月30日 第二批验证 5月20日 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8月10日 停止办理入学手续 8月15日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附件2《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积分)材料清单》 附件3《安亭镇中小学校基本信息》
附件1: 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最高分值 具体内容 备注 基础指标与分值(最高为120分)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上海市标准积分 120分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120分。 以人社局出具的标准积分通知单为准 持《上海市居住证》未达积分标准分值或持灵活就业证明 100分 1、年龄:父母一方年龄35岁以下30分,每增加一岁,积分减扣1分; 2、教育背景:父母一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90分;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积80分;大学学历,积60分;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高中及以下,积30分; 3、社保:按规定按月缴纳,每满1月积0.2分;如持上海市灵活就业证的,则自首次登记日起满3年积9分,每增加半年加1分。 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教育背景以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为准;社保以人社局出具为准;本栏3项均可以父母一方最高得分纳入计算 加分指标与分值(最高为80分) 自购房 60分 购有安亭镇域内房产1年及以内积50分,每增加半年,再加1分。 以房产证为准 租房 40分 合法租住房屋满一年,积30分,每增加半年,再加1分。 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 表彰奖励 30分 父母双方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本市政府、部、委、办、局等表彰奖励的,积30分;获区级的,积20分;获镇级的,积10分。 以原件为准,同一人同级表彰不作累计。 原就读校(园) 20分 1、本区合法规范校(园)就读的,积20分; 2、本区以外规范校(园)就读的,积15分。 以毕业校(园)证明为准 减分指标与分值 材料作假 每例扣减100分 违法犯罪 父母如有行政拘留、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20分。 以公安系统核实为准 注:1、监护人在登记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2、监护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凡不交或逾时提供的均不得积分;3、因疫情造成的社保缺失按上级规定处理。4、同分不能同进时首看购房年限、社保缴纳月数,次看租房年限、社保缴纳月数,再看父母一方、双方最高教育背景。
附件2: 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积分)材料清单 学生姓名: 监护人: 编号: 审核学校: 序号 清单名称 方式 1 《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原件自行保管) 查阅 2 户口簿(首页、反映父、母和学生本人信息页面) 查阅 3 学生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查阅 4 学生预防接种卡 查阅 5 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120分 查阅、记录 分值 120 (1) 购房产证/租房合同 购/租 年限( ) (2) 父母在上海工作期间所获得的荣誉 市( )区( )镇( ) (3) 毕业生离园/校(毕业)证书 区内( ) 区外( ) 小计 6 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未达标准分 查阅、记录 分值 (1) 父母一方身份证 父/母 年龄( ) (2) 父母一方学历证明 父/母 学历( ) 学位( ) (3) 父母一方缴纳社保月数(截止2021年3月底) 父/母 月数( ) (4) 购房产证/租房合同 购/租 年限( ) (5) 父母在上海工作期间所获得的荣誉 市( )区( )镇( ) (6) 毕业生离园/校(毕业)证书 区内( ) 区外( ) 小计 7 父母一方持灵活就业证 查阅、记录 分值 (1) 父母一方身份证 父/母 年龄( ) (2) 父母一方学历证明 父/母 学历( )学位( ) (3) 父母一方灵活就业证签注年限(截止2021年3月底) 父/母 年限( ) (4) 购房产证/租房合同 购/租 年限( ) (5) 父母在上海工作期间所获得的荣誉 市( )区( )镇( ) (6) 毕业生离园/校(毕业)证书 区内( ) 区外( ) 小计 减分 指标 1、证明材料作假,扣减100分。 2、父母如有行政拘留、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每条扣减120分。 扣分( ) 实际总得分( ) 备注:1、监护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因疫情造成的社保缺失按上级规定处理。 2、以上材料,监护人需提供原件证明和复印件证明材料,上交复印材料。
附件3: 安亭镇中小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网址 震川中学 安亭镇和静路1388号 59577090 zczx.jdjy.sh.cn/ 黄渡中学 安亭镇黄渡绿苑路385号 59599657 hdzx.jdjy.sh.cn/ 方泰中学 安亭镇宝中路68号 59502070 ftzx.jdjy.sh.cn 上外嘉外 安亭镇墨玉北路888号 59565995 59565651 www.swjw.jdjy.sh.cn 同济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安亭镇荣泽路108号 39593770 暂无 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中学 39593770 同济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安亭镇六泉桥路51号 59563129 暂无 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小学 59563129 安亭小学 安亭镇新源路828号 59561599 atxxjq.jdjy.sh.cn 微信公众号:antingxiaoxue 紫荆小学 安亭镇泽普路58号 59565300 https://zjxx.jdjy.sh.cn 方泰小学 安亭镇方中路312号 39500100 ftxx.jdjy.sh.cn 上海同济 黄渡小学 安亭镇绿苑路391号 59591184 59590649 tjhx.jdjy.sh.cn 安师附小 安亭镇硕丰路50号 69511130 暂无 民办华师大附属双语学校 安亭镇南安德路800号 39915300 www.ecnua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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