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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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2024-07-16 15: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机构职责及内设科室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是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机构级别相当于正科级,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核定人员编制35人。其中,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内设6个科:综合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招标投标科、建筑节能科、建材管理科、执法检查科。    (二)单位工作职责:1、负责本区建筑建材业行政审批事项(报建、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非行政审批事项(项目直接发包、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建材备案、专业交易、合同备案等)的统一受理。2、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3、负责本区建筑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4、负责参与编制本区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的能源审计和用能分项计量工作。5、负责参与编制本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本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

6、负责开展我区工程建设市场的主要环节(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审图和项目报建、报监、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和施工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内设科室及职责    1、综合管理科: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核稿以及重要公务的督办;负责文电信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网站、档案、会务、接待、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福利、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单位在职员工、退休人员和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后勤行政管理、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编制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负责信访接待和处理;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党务、工会、团支部、妇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建设工程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建筑建材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建设工程报建、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施工项目的直接发包登记、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负责本区二级及以下施工企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审核审批;负责丙级以上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审核审批;对本区批准的三级施工企业的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丙级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动态管理和综合考评等工作;负责施工企业和人员信息变更;负责区建筑业联合会的相关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招标投标科: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建筑建材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检查立项批文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审查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负责建设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审核招标投标单位和咨询服务单位、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小组的资格;审核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招标备案工作,监管开、评标过程,中标通知的备案管理,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4、建筑节能科: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建筑建材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编制本区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并负责协调推进;负责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分项计量、能源审计、能效测评的推进工作;负责能耗监测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建材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建筑建材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编制本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并负责协调推进;负责本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企业、预拌商品砂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建材产品质量提高;负责宣传本区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商品砂浆等新型建材的使用,增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执法检查科:负责对工程建设程序(项目报建、工程招投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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