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账户启封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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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一、适用范围: 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 二、申请材料: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三、服务方式: 线下: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线上: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一网通办”PC端。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应及时办理启封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超过6个月未启封的,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 “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适用于30人及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官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租房提取。 手机访问 上海本地宝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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