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申请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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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请2020

2024-01-24 20: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支持上海师范大学教育事业,上海美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方简称:美承)在上海师范大学设立“上海师范大学美承专项教育基金”,设置美承专项奖学金、美承专项“优秀实习生奖学金”、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根据捐助方要求,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美承专项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上海师范大学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下方简称: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师范)、人工智能及相关专业中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科研和实践等相关工作,且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本研学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一等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人,每学年不超过4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

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500元/人,每学年不超过7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

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人,每学年不超过11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3、积极参加校院两级“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公益实践活动,有团结协作精神;

4、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申请材料:

1、提供本人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原件);

2、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填写“美承专项奖学金”,在1页内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签字盖章。“申请理由”中应着重体现参与“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实践服务的详细信息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提供2020-2021学年获得的创新成果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申请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8日前,由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并附其他申请材料,说明学习情况、获奖情况以及申请理由等,并将申请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

2、学院审核:10月10日前,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3、学院评审:10月15日前,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学年成绩(30%)、社会实践服务(40%)、创新成果及其他(30%)的标准进行评审,并确定公示名单。

4、学院公示:10月20日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可获得“美承专项教育基金”各类奖励总计不超过1项,且不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重复。在核查过程中,申请人需配合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二、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

(一)奖励对象: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教育研究院参与“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科研工作、45周岁以下、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金额为5000元/人,每学年不超过4名。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合作,品德高尚。

2、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投身“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在学校“人工智能+教育”相关的科研创新、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社会实践、竞赛指导等方面事迹突出;

3、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或“合格”。

(四)申请材料:

1、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申请表》,在1页内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签字盖章。“申请理由”中应着重体现在“人工智能+教育”方面的科研与教学情况。

2、请提供近3年所获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及教学成果(复印件)。

(五)申请日程安排:

1、教师申请:10月8日前,由教师本人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申请表》和《上海师范大学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申请汇总表》,并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交至科技楼525常源老师处;

2、学院审核:10月10日前,核实申请教师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材料,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申请汇总表》,将申请材料上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3、学院评审:10月15日前,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确定公示名单。

4、学院公示:10月20日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原则上,已获得上一学年学校其他奖教金的教师不再参评。在核查过程中,申请人需配合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三、其他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将取消奖教学金申请资格,并计入下一年度申报限制条件中;

3、如在奖励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由学院将具体情况向资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获奖资格;

4、如资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获奖师生不符合条件,有权取消该师生的获奖资格;

5、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57122523。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2020版)

2.《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2020版)

3.《上海师范大学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申请表》(2021版)

4.《上海师范大学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申请汇总表》(2021版)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师范大学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2020版).doc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2020版).xls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申请表(2021版).docx

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美承专项“优秀教师奖教金”申请汇总表(2021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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