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的形成过程及系统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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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的形成过程及系统论证

2023-10-26 22: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教科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对于这一原理孕育、形成和逐步臻于完善的过程,对于为什么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的系统论证,对于这一适用于阶级社会的原理是否也适用于无阶级社会以及从无阶级社会到阶级社会的转变时期等问题,理论界却很少有人涉及,这几个问题可以说至今仍是理论上的空白点。本文拟对这几个问题作些历史考察和理论论证,抛砖引玉,与理论界的同仁共同深入探讨这些问题。

  一

  马克思在1843年夏天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提出的“不是国家决定家庭和市民社会,而是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思想,虽然还没有完全离开黑格尔哲学的基地,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受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影响,还没有在哲学基本问题上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甚至没有转向一般唯物主义,但毕竟已经接近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开辟了通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道路。马克思、恩格斯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终于发现了(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并且逐步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作了准确完整的表述。马克思在1844年4~8月写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进一步接近于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他说:“这种物质的、直接感性的私有财产,是异化了的人的生命的物质的、感性的表现。私有财产的运动——生产和消费——是迄今为止全部生产的运动的感性展现,就是说,是人的实现或人的现实。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p298马克思在这里虽然尚未提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对概念,但他所讲的“物质的、直接感性的私有财产”、“生产和消费”等概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经济基础的含义,而他所讲的宗教、国家、法、道德、艺术等等,几乎包括了他以后所讲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等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的主要内容。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以不十分确切的术语论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进一步接近于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时隔不久,马克思、恩格斯在1844年9~11月合写的第一部著作《神圣家族》中,更加接近于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已经到了历史唯物主义形成的前夜。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或接近提出与经济基础概念处于同一序列的两个基本概念,即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布鲁诺•鲍威尔时指出“: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只要它从历史运动中排除掉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排除掉自然科学和工业,它就能达到即使是才开始的对历史现实的认识吗?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它不去认识(比如说)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产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它就能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吗?”[2]p191马克思、恩格斯讲的人对自然的理论关系指的是自然科学,人对自然的实践关系指的是工业,他们把自然科学和工业以及物质生产本身看作是生产方式的内容,尽管当时尚未对生产方式概念作出确切的规定,但毕竟是第一次提出了生产方式概念,并且认为如果不去认识某一时期的生产方式就不能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蒲鲁东由于受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支配而不能用恰当的语言表达自己关于占有形式的思想时说了下面一段话“: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2]p52这段话在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语境下表达了生产关系思想。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曾说:马克思、恩格斯的这段话已经接近自己整个思想体系的基本思想,即“接近生产的社会关系这个思想”[3]p3。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多处论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例如,他们通过论述国家和人权、国家同其“自然基础”的关系,论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他们说:“现代国家承认人权同古代国家承认奴隶制是一个意思。就是说,正如古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奴隶制一样,现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市民社会以及市民社会中的人,即仅仅通过私人利益和无意识的自然的必要性这一纽带同别人发生关系的独立的人,即自己营业的奴隶,自己以及别人的私欲的奴隶。现代国家就是通过普遍人权承认了自己的这种自然基础。而它并没有创立这个基础。现代国家既然是由于自身的发展而不得不挣脱旧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会的产物,所以,它就用宣布人权的办法从自己的方面来承认自己的出生地和自己的基础。”[2]p145又如,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分析市民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关系论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他们指出:正是人的需要这种“自然的必然性、人的特性(不管它们表现为怎样的异化形式)、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联系起来。他们之间的现实的联系不是政治生活,而是市民生活”。“在今天,只有政治上的迷信才会以为国家应当巩固市民生活,而事实上却相反,正是市民生活巩固国家”。[2]p154也就是说,把市民社会的成员连接起来的是人的物质需要和物质利益,而不是政治生活;不是国家巩固市民生活,而是市民生活巩固国家。再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的发源地不是在“天空的云雾中”,而是“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2]p191这说明,他们当时已经认识到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不是政治国家和社会意识形态,而是人们每时每刻都在从事的物质生产活动,这正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的最基本内容。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物质利益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群众从事历史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某种思想,而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群众从事历史活动的“激情”、“热情”不是由某种空洞抽象的思想唤起的,而是由追求自己的实际利益唤起的。他们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人们追求自己利益的“激情”、“热情”比任何思想都强大有力得多:法国“资产阶级在1789年革命中的利益决不是‘不成功的’,它‘压倒了’一切,并获得了‘实际成效’,……这种利益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顺利地征服了马拉的笔、恐怖党的断头台、拿破仑的剑,以及教会的十字架和波旁王朝的纯血统”。[2]p103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离开追求自己利益的人的实践活动,思想不能起任何实际的作用,因为“思想从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只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思想范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2]p152。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等著作中,他们的思想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一步一步地接近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并且从多方面论述了有关这一基本原理的内容,但是他们毕竟尚未提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基本概念,因而也就不能说已经形成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而只能说这个基本原理仍处在形成的过程中。

  二  我国理论界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1846年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是标志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形成的著作,这部著作也标志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的初步形成。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提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它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4]p87-88这里的“交往形式”或“市民社会”概念,已经有了十分明确的含义,它和生产力紧密相连,既受生产力的制约,又制约生产力,它的内容已经相当于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的内容。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把市民社会、交往形式决定国家和意识形态的思想作为他们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并且指出:“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4]p92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把交往形式或市民社会看作是与物质生产、生产方式相联系的,是从物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把它作为整个历史的基础,即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认为它决定政治国家和各种意识形态。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通过说明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与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的关系,论述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他们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4]p98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说的就是物质的社会关系决定思想的社会关系,人们(或阶级)在物质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他们在思想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的这段话把这一基本思想表述得极为清晰。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不仅论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而且第一次提出上层建筑概念,并把上层建筑分为国家(即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两部分;接近于提出经济基础概念,把市民社会即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看作是经济基础的内容,认为这种社会组织既是国家(即政治上层建筑)的基础,又是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18世纪产生的,当时财产关系已经摆脱了古典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共同体。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4]p130-131

  马克思在1851年8月~1852年9月写成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篇长文,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分析了路易•波拿巴实现政变的阶级基础和经济条件。马克思在论文中分析了当时活动在政治舞台上的各个党派和政治集团赖以存在的经济条件及在此经济条件基地上所形成的政治态度和意识形态。马克思指出,在波旁王朝时期进行统治的是大地产连同它的僧侣和仆从;在奥尔良王朝时期进行统治的是金融贵族、大工业、大商业,即资本和它的随从者——律师、教授和健谈家。正统王朝不过是地主世袭权力的政治表现,而七月王朝则不过是资产阶级暴发户篡夺权力的政治表现。正统派和奥尔良派这两个集团的彼此分离决不是由于什么所谓的思想原则,而是由于各自所依赖的物质经济条件,是由于两种不同的占有形式;他们彼此分离还由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旧有的对立,由于资本和地产之间的竞争。同时马克思也不否认,把正统派和奥尔良派同某个王朝联系起来的还有旧日的回忆、个人的仇怨、忧虑和希望、偏见和幻想、同情和反感、信念、信条和原则。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说:“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4]p611这里不仅进一步规定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内容,论述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而且继《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又一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同时也应该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思想的论述,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相比,虽然深入多了,并且提出了上层建筑概念,但是这两部著作毕竟还没有提出经济基础概念。这两部著作虽然在形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方面大大前进了一步,但仍然处于这一原理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这一原理至此仍未成熟,仍未作出完整的表述。

  马克思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最终形成和臻于完善的标志。马克思在这篇序言中第一次用精确的语言完整地表述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5]p32-33这段话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说明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的内在联系,阐述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指明了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阐明了上层建筑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而改变,并且说明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与社会革命和社会形态变更之间的关系。

  以上我们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六部著作的考察,说明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孕育、形成和逐步臻于完善的过程。当然,我们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臻于完善,也只是相对的。无论是在所谓的臻于完善以前,还是在臻于完善并用精确的语言完整地表述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马克思、恩格斯都还没有深入系统地论述过为什么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作出深入系统论述的是恩格斯在1876~1878年写成的《反杜林论》一书。

  三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系统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并第一次深入系统地论证了为什么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

  继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之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又一次对历史唯物主义最核心的内容作了概括: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这样一来,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的避难所即历史观中被驱逐出去了,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被提出来了,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们的意识,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在这样一条道路已经找到了”[6]365。这个概括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与阶级斗争理论联系起来了,这是比《〈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概括前进的地方。杜林认为:“政治关系的形式是历史上基础性的东西,而经济的依存不过是一种结果或特殊情形,因而总是次等的事实。”“本原的东西必须从直接的政治暴力中去寻找,而不是从间接的经济力量中去寻找。”[6]p501恩格斯通过批判杜林的这种政治决定经济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深入系统地论述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

  第一,通过分析经济对政治的“基础性”地位,阐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首先,恩格斯认为,把重大的历史事件看作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东西的这种观念,是一种支配以往整个历史观的古老观念。由于这种古老观念,使人们看不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这种古老观念虽然被法国复辟时代的历史学家所动摇,但杜林却对此毫无所知。其次,恩格斯认为,经济利益是目的,政治暴力仅仅是达到经济利益的手段,目的比用来达到目的的手段要具有大得多的“基础性”。同样,在历史上,关系的经济方面也比政治方面具有大得多的“基础性”。再次,私有财产是由于经济原因产生的,即由于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发生变化,是为了提高生产和促进交流。在这里,暴力没有起任何作用。因为在掠夺者能够用暴力占有他人的财产以前,私有财产的制度必须是已经存在了;暴力虽然可以改变占有状况,但是不能创造私有财产本身。最后,在资产阶级革命中,市民等级所以能够战胜封建贵族,是由经济状况决定的,而不是由政治状态决定的。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前,就政治状态来说,封建贵族拥有一切,市民等级一无所有;可是就经济状况来说,那时市民是国家最重要的阶级,而封建贵族已经丧失了他们的全部社会职能。资产阶级革命不是按照杜林的原则,使经济状况适应政治状态,而是相反地把陈腐的封建废物抛开,并造成使新的经济状况能够存在和发展的政治状态。

  第二,通过分析暴力工具对经济状况的依赖,阐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首先,恩格斯认为,暴力不是单纯的意志行为,它要求具备各种实现暴力的作用的非常现实的前提,特别是工具即武器,其中较完善的战胜较不完善的。其次,这些工具(武器)必须是生产出来的,所以同时也可以说,较完善的暴力工具(武器)的生产者战胜较不完善的暴力工具(武器)的生产者。可见,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的,因而是以“经济状况”、“经济力量”,以可供暴力支配的物质手段为基础的。因此,决不能说“本原的东西必须从直接的政治暴力中去寻找,而不是从间接的经济力量中去寻找”。恰恰相反,暴力本身的“本原的东西”是经济力量。

  第三,通过分析政治权力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阐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首先,一切政治权力起先都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随着社会成员由于原始公社的瓦解而变为私人生产者,因而和公社共同职能执行者更加疏远,这种权力不断得到加强。其次,“政治权力在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加快速度。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极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6]p526。再次,恩格斯还以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征服为例说明政治权力的作用受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他指出“:由比较野蛮的民族进行的每一次征服,不言而喻,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生产力。但是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由于征服而面临的比较高的‘经济状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多半甚至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经济发展总是毫无例外地和无情地为自己开辟道路”[6]p526-527。

  四

  以上讲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都是以阶级社会为对象的。这些原理是否适用于无阶级的原始社会以及从无阶级的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的转变时期,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个问题是马克思晚年在“古代社会史笔记”中解决的。马克思的“古代社会史笔记”,主要指马克思在1879~1881年间撰写的五个笔记,包括《马•柯瓦列夫斯基〈古代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第1册,1879年莫斯科版)一书摘要》、《路易•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约翰•菲尔爵士〈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人村社〉(1880年版)一书摘要》、《亨利•萨姆纳•梅恩〈古代法制史讲演录〉(1875年伦敦版)一书摘要》、《约•拉伯克〈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1870年伦敦版)一书摘要》。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是阶级社会社会结构的“骨架”,这种阶级社会的社会结构的理论,是否能够用于分析和说明无阶级的原始社会的社会结构,是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个理论上的难题。马克思通过研究原始社会的家庭和亲属制度的关系,认为氏族社会的家庭属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其亲属制度则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亲属制度随着家庭制度的变化而变化,就意味着上层建筑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说:“这种亲属制度和古老形式的氏族组织,通常是一起被发现的。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由较低级的形式进到较高级的形式。反之,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把家庭经过一个长久时期所发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有当家庭已经根本变化了的时候,它才发生根本的变化。”[7]p353马克思在《摩尔根笔记》中摘录了这段话,并且补充说:“同样,政治的、宗教的、法律的以至一般哲学的体系,都是如此。”[7]p54这表明,马克思认为,适用于阶级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也适用于说明原始社会的社会结构。英国历史学家格罗特否定血缘关系是氏族制度的基础,认为氏族只是观念地有一个共同的祖先,“根本的结构和观念的基础在一切氏族中都是相同的”。马克思在《摩尔根笔记》中辛辣地予以讽刺:“亲爱的先生!不是观念的,是物质的,用德语说是肉欲的!”[7]p503马克思的意思是说,血缘关系是一种物质的社会关系,属于氏族制度的经济基础,而关于氏族的观念,则属于氏族制度的上层建筑。

  由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的无阶级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的转变,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转变;(2)由无阶级的社会组织向有阶级的社会组织的转变;(3)由氏族机构向国家政权的转变。我们知道,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是阶级划分的基础,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因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形成是三位一体的过程,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理论与历史发展过程理论的一个基本的主题。梅恩不懂得这个道理,他把国家权力看成是脱离社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冲突而独立存在的一种永恒的社会制度。马克思对梅恩的这种观点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在《梅恩笔记》中指出“:梅恩忽略了深得多的东西:国家的看来是至高无上的独立的存在本身,不过是表面的,所有各种形式的国家都是社会身上的赘瘤;正如它只是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才出现一样,一当社会达到迄今尚未达到的阶段,它也会消失。先是个性摆脱最初并不是专制的桎梏(如傻瓜梅恩所理解的),而是群体即原始共同体的给人带来满足和乐趣的纽带——从而是个性的片面发展。但是只要我们分析这种个性的内容即它的利益,它的真正性质就会显露出来。那时我们就会发现,这些利益又是一定的社会集团共同特有的利益,即阶级利益等等,所以这种个性本身就是阶级的个性等等,而它们最终全部以经济条件为基础。这种条件是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是它的前提。”而梅恩却把“政治优势”“当做某种驾于社会之上的、以自身为基础的东西”[7]p646-647。这说明,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国家等上层建筑的原理,也适用于从无阶级的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的转变时期。

  毛泽东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8]p767这说明,毛泽东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也适用于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统观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以上的论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不是只适用于某一个或某几个社会形态的理论,而是适用于人类历史发展全过程的基本理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8]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网络编辑: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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