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汇丨外卖小哥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找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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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故事汇丨外卖小哥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找谁赔偿?

2024-06-23 22: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找谁赔偿?

裁判解析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网络科技公司与“饿了么”平台之间存在劳务合作关系,负责一定区域的外卖配送工作。李某及其他在该站点从事送餐服务的配送员受站长指示、管理,每天需在站点微信群中考勤,缺勤需提前向站长请假,配送超时将被罚款,且站长可以对配送员送餐进行调度。

法院认为,李某与该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虽名为劳务雇佣合同,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按照实际履行情况来判断。李某自2018年10月开始连续稳定地在该网络科技公司从事外卖送餐工作,虽在“饿了么”平台上接单,但需按照该公司的工作标准开展配送服务,公司亦对李某的派送服务进行管理并可作出调配,双方签订的劳务雇佣合同中也约定李某在工作中应遵守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说明双方之间存在人身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此外,该公司根据李某的送单量按月向其支付工资,若送餐服务质量未达标,公司还要进行罚款,说明双方存在经济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李某与公司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因此,法院判决李某受伤之日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某网络科技公司不服,上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需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履行工作,并按照劳务雇佣合同约定遵守交通规则和规章制度,公司与李某之间存在监督管理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故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法官提示

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相较于传统的用工模式,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管理模式等方面发生变化,劳动关系特征不明显,用人单位往往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等方式规避用工主体责任,劳动者维权容易碰壁。实际上,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单纯看表面签订了什么合同、是否在公司固定场所办公、有无工作服及工作证等,而是要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是否需要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是否为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是否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等。只有据此找准用工方,才能接着开展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劳动维权。

原标题:《法治故事汇丨外卖小哥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找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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