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和学术会议目录(试行)调整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三类学术期刊目录 › “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和学术会议目录(试行)调整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破除论文“SCI至上”,鼓励发展高质量论文,进一步完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和学术会议目录》(试行)(下文简称三高目录),现对全校征集调整修改意见,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本次调整主要针对期刊目录,以现有的三高期刊目录(附件1)为参照,可以少量增加期刊和调整等级,仍要求本学科期刊总数不超过100; 2、调整后的本学科目录T1占比不高于本学科期刊目录总数的20%,T2占比不高于本学科期刊目录总数的30%,且国内期刊总数不低于本学科期刊目录总数30%; 3、期刊所属学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中的二级学科; 4、新增为T1、T2的期刊和等级调高的期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0版中科院分区二区以上; (2)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拟入选项目》; (3)入选国家一级学会公布的相关学科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等级; 5、新增为T3的期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入选国家一级学会公布的相关学科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 (2)入选最新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目录(CSCD); 6、交叉学科期刊可根据各学科期刊总况调整期刊所属学科; 7、期刊降级、删除以学院整体意见为准; 8、期刊跨学科调整,需征得相关学院同意,并经相关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9、进入《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2020JCR警告期刊》的期刊建议谨慎确定三高级别; 10、本次调整的目录适用于2021年以后发表、收录的论文。 二、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将需要调整的期刊汇总后填写《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调整信息表》(附件3),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后,于4月26日下午16:00前反馈至科技处成果办,纸质件需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与纸质件完全一致)请发送至成果办邮箱。 联系人:许丽娜 王蒙 联系电话:025-586997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416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6日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