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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镇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县教育局、团县委决定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认真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全县中小学(含职高、民办学校)。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24年7月前全日制学校在校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类型和标准 本年度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劳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方法灵活,善于学习新知识,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卫生习惯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符合“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而且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所承担工作的职责,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努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有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同学之间能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积极创新、全班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的良好学风;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全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在95%以上,卫生保健工作良好;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全班无流生、无严重违纪和犯罪学生,无重大事故,没有抽烟、酗酒、赌博的现象。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市、县级优秀指标数额是根据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以学校实有学生数为基数,按适当比例,并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和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情况来进行适当调配确定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继续采用“叠加评选法”。获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同时又获其它任何一项积极分子,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班级(团支部)以上干部获三项标兵,同时又获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方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美育、劳动教育考核须合格。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需将行为规范合格生作为一个必备条件。 2.评选工作应严格履行民主评选的程序。评选工作须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政教处(教导处)、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少先队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评选程序为: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先由学生个人小结;然后由教导处公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课成绩以及美育、劳动教育考核成绩;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进行交流,然后班委会组织学生和科任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产生三项标兵和四项积极分子,并采用“叠加评选法”(若候选人叠加数相同则视其各单项得票总数决定),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产生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单。然后,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审批。 先进班集体产生的程序为:先由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公布本年度各班级工作考核情况,班主任对班级工作进行小结,在学校交流,同时组织各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每班按学号抽出不少于5名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审批。 3.凡在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被评为该学年度任何单项标兵或积极分子。 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⑵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罚款者; ⑶品德评定不及格者; ⑷考试舞弊者; ⑸法轮功参与者; ⑹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吸烟者、吸毒者; ⑺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有害书刊、录像,经常进入歌舞厅、社会网吧、游戏室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 ⑻初中阶段或高中阶段未参加社会实践者。 五、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县教育局、团县委将颁发县三好学生、县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县先进班集体奖状。 六、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本评选办法,并按照标准和有关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严禁评选中的不正之风。在评选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事先与县教育局教育股取得联系,经研究予以答复后,再进行评选,否则后果自负。评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不得将名额集中在毕业班。初中、高中(职高)名额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均不得互通使用。坚决制止以“一好”代“三好”。若遇弄虚作假或未按程序进行评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各校要在认真开展校级评选基础上产生县、市级推荐名单,凡未进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学校不得参加县、市级评选。 3.各校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事迹,同时注意挖掘学生中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学生成长事迹报告会,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开展,各校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评选报表交县教育局教育股,电子稿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沈慧珺,联系电话:6839226。请各校按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5.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属县教育局、团县委。 6.上报表格填写要求: “三好”、“优干”、“先进集体”的登记表,需按要求正确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其中“学年成绩”栏各科成绩必须填写“等第”,由教务(导)主任签名。“体育成绩”栏必须填写“等第”,且须体育教师签名。各中小学上报推荐名单时,需同时上报按指定格式填写的汇总登记表(纸质稿和Excel电子表各一份)。 7.具体上报材料有: ①推荐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审批表(一式一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表格); ②学校公示结果证明(注明公示时间,有无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③推荐市级集体和个人相对应的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证书复印件;县级集体和个人相对应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证书复印件。
附件:1.高中、初中、小学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市县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学校汇总名单报送样式
南陵县教育局 共青团南陵县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市 级 县 级 先进班 集 体 三 好 学 生 优秀学 生干部 毕业班限 额 先进班 集 体 三 好 学 生 优秀学生干部 毕业班限 额 南陵中学 5 42 22 23 14 50 27 30 家发中学 2 13 6 6 4 18 8 8 博文中学 1 12 6 6 4 18 8 8 萃 英 园 中 学 2 17 8 8 7 25 12 12 小 计 10 84 42 43 29 111 55 58
2023-2024学年度职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市 级 县 级 先进班 集 体 三 好 学 生 优秀学 生干部 毕业班限 额 先进班 集 体 三 好 学 生 优秀学生干部 毕业班限 额 芜湖科技 工程学校 3 18 9 9 5 22 14 15 同文艺术 学 校 1 6 3 3 2 12 5 6 小 计 4 24 12 12 7 34 19 21
2023-2024学年度初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1) 单 位 市 级 县 级 先进班集 体 三 好学 生 优秀学生干部 毕业班限 额 先进班集 体 三 好 学 生 优秀学生干部 毕业班限 额 春谷中学 4 27 13 14 6 39 17 20 城东实验学 校 3 16 7 8 4 23 10 12 籍 山 镇中心初中 1 5 3 3 1 9 4 5 先进初中 1 1 1 1 1 1 1 1 桃园初中 1 1 1 1 1 1 1 1 新建初中
2 1 1 1 2 1 1 许 镇 镇中心初中 1 11 4 5 2 17 7 9 黄塘初中 1 5 3 3 1 6 3 3 民一初中 1 2 1 1 1 2 1 1 华林初中
4 1 2 1 4 2 2 弋 江 镇中心初中 1 5 3 3 1 7 3 3 蒲桥初中
1 1 1 1 1 1 1 奚滩初中
3 1 2 1 4 1 2
2023-2024学年度初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2) 单 位 市 级 县 级 先进班集 体 三 好 学 生 优秀学生干部 毕业班限 额 先进班集 体 三 好 学 生 优秀学生干部 毕业班限 额 东河初中
2 1 1 1 2 1 1 中联初中 1 1 1 1 1 1 1 1 三 里 镇中心初中
3 1 1 1 3 2 1 漳溪初中 1 3 2 2 1 4 3 2 烟 墩 镇中心初中 1 4 2 2 1 4 3 2 工 山 镇中心初中
3 2 2 1 3 2 2 戴 家 汇初 中 1 1 1 1 1 1 1 1 何 湾 镇中心初中
3 2 2 1 4 3 2 丫山初中
1 1 1 1 1 1 1 绿岭初中 1 1 1 1 1 1 1 1 家 发 镇中心初中 1 2 1 1 1 2 1 1 博文中学
1 1 1 1 1 1 1 惠民中学 1 20 10 12 4 28 12 15 开元外国语学校
10 3 4 2 10 4 4 合 计 21 138 69 77 40 181 88 96 2023-2024学年度小学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 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县 三好 学生 市 三好 学生 县级 先进班集体 市级 先进班集体 单 位 县 三好 学生 市 三好 学生 县级 先进班集体 市级 先进班集体 城东实验学校 31 18 5 2 奚滩完小 4 3 1
籍山镇中心小学 23 14 5 2 紫溪完小 2 2 1
籍山镇第一完小 24 14 5 2 中联完小 2 1 1 1 籍山镇第三完小 18 12 4 2 三里镇中心小学 5 4 2 1 大港完小 18 12 4 2 峨岭完小 5 3 1
籍山镇中心小学城南校区 13 8 3 2 烟墩镇中心小学 5 3 2 1 先进完小 2 2 1
工山镇中心小学 4 3 2
葛林完小 2 2 1 1 大工完小 1 1 1 1 新胜完小 3 2 1
戴家汇完小 2 1 1 1 许镇镇中心小学 22 15 4 2 何湾镇中心小学 5 3 2 1 马仁完小 1 1 1 1 丫山完小 1 1 1 1 奎湖完小 3 2 1
绿岭完小 2 1 1
黄塘完小 4 3 1 1 家发镇中心小学 2 1 1 1 希望完小 2 1 1
惠民中学 10 7 2
华林完小 6 4 2 1 开元外国语学校 3 2 1
大浦试验区小学 1 1 1
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 1
1
弋江镇中心小学 11 7 2 1 合 计 237 155 64 27 弋丰完小 1 1 1
注:五、六年级三好生数不超过各校指标总数的60%
附件2 芜湖市 中小学 2023/2024学年度 中专学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贯
职务
所在学校
年(班)级
表彰类型
获县(区)、校级三好学生情况
在学校评比中获单项标兵(积极分子)项目的打“√” 思想品德 标 兵 学 习 标 兵 体育卫生标 兵 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科技活动积极分子 劳 动 积极分子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叠加数
主 要 事 迹 及 在 校 校 期 间 获 奖 励 情 况
(正面) 学 年
成 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化学 地理 历史 生物 教务(导)主任签名
体育成绩
体育教师签名
学 校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团委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团市委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说明:1、本表填写一份,审批后后存入本人档案; 2、一律用钢笔填写,“主要事迹”栏如不够写,可另附纸; 3、学年成绩由教导处填写,体育成绩由体育教师填写并签名。 (反面)
芜湖市 中小学 2023/2024学年度 中专学校 先 进 班 集 体 推 荐 审 批 表 所 在 学 校
先进班集体名称
班 主 任 姓 名 (含性别)
主 要 事 迹
所获奖励情况
(正面) 学 校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团委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团市委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 注
说明:1、本表填写一份; 2、一律用钢笔填写,“主要事迹”栏如不够写,可另附纸; 3、备注栏填写何年获县(区)、校级先进班集体。 (反面)
南陵县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 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所在 学校
先进班集体名称
班 主 任 姓 名 (注明性别)
主
要
事
迹
所获奖励情况
(正面) 学 校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镇 团 委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团 县 委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
注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填写一式一份上报。 2、一律用钢笔填写,“主要事迹”栏如不够写,可另附纸。 (反面) 南陵县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职 务
所在学校
年(班)级
表彰类型
在学校评比中获单项标兵(积极分子)项目的打“√”
思想品德 标 兵 学习 标兵 体育卫生 标 兵 文艺活动 积极分子 科技活动 积极分子 劳 动 积极分子 社会活动 积极分子 叠加 数
主 要 事 迹及在校期间获奖励情况
(正面)
学年 成绩 语文 政治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地理 历史 生物 教导主任 签名
体育成绩
体育教师签名
学校意见
镇团委意见
团
县
委
意
见
县
教
育
局
意
见
说明:1、本表填写一式一份上报,审批后存入学校档案。 2、一律用钢笔填写,“主要事迹”栏如不够写,可另附纸。 3、学年成绩由教务处填写;体育成绩由体育教师填写并签名。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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