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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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苏教德育〔2023〕14号《关于评选2023年苏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继续评选表彰一批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对象为我区全日制中等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 2.区级三好学生评选的对象为我区在籍在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条件: 1.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综合素质评价(初中为操行等第)达到优良等第(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达到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都在B级等第以上);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学生会、团委(总支、支部)、班委会干部或学生社团负责人;同一学段内曾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不再同级别参评。 4.区级三好学生评选参照执行。 三、推荐程序 第一步:由各班级学生推荐(投票推荐由班长负责,班主任列席并签字); 第二步:任课老师和年级组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评议(由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召集); 第三步:由德育处(或学生处、教导处)负责全校张榜公示征集意见(五天以上); 第四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召集,分管领导、德育和团队干部、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等参加)审核并确定名单。 如存在未恢复线下教学的情况下,可采用线上方式完成以上程序。 四、上报材料 1.张榜公示的小样(或线上公示截图)、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以及记录有关意见的原件; 2.由校长签字的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 3.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纸质稿和电子稿(见附件2,须有班长、班主任及校长签字); 4.推荐名单登记表(附件3)的纸质稿和电子稿。 请各校于6月1日(周四)前将“2023年苏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2)、“2023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登记表”(附件3)和“2023年吴中区三好学生汇总上报表(附件5)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名称为“某某校三好生名单”,同时将纸质稿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交区教育局1101室。其余材料在学校留存备查。 联系人:何雪英,电话:65255437。 五、其他 1.参照上级指标分配办法,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均按照各校在校生数等相关因素下达(见附件1、附件4),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推荐出最优秀的学生。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规定,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各级招生录取中均不加分。 附件:1.2023年苏州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 2.2023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2023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登记表 4.2023年吴中区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5.2023年吴中区三好学生汇总表 吴教普〔2023〕12号关于评选2023年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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