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事件的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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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事件的结算流程

2024-07-15 04: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死亡事件的结算流程

死亡结算开始前:若死亡的是主公,则游戏结束;若死亡的角色不为主公且游戏结束的条件未满足,首先若其是因受到伤害有来源的伤害而死亡则视为来源杀死过该角色,然后若其是在自己的回合进行的事件结算中死亡则其回合结束。

死亡结算中有:亮出身份牌前、亮出身份牌后、死亡时、死亡后四个时机。

注意:死亡角色于死亡结算中,不能发动任何于此结算流程中未列举的技能。

(1)亮出身份牌前:能发动的技能:【焚心】。

然后亮出身份牌。

◆国战中,死亡的角色改为亮出暗置的武将牌。

例如:邹氏在其回合内杀死蔡文姬(暗置),蔡文姬声明触发【断肠】同时亮出武将牌(并非明置武将牌,因此不会受到【祸水②】的影响)。

(2)亮出身份牌后:检测是否满足游戏结束的条件。

(3)死亡时:能发动的技能:【行殇】、【藏机】、【挥泪】、【追忆】、【断肠】、【随势②】、【延祸】、【武魂②】。

然后依次处理下列事件:

Ⅰ.由系统处理相关牌:a.弃置死亡角色区域里所有的牌。b.将死亡角色武将牌上/旁的牌置入弃牌堆。c.将死亡角色的武将牌置入未加入游戏的武将牌堆。

例如:周瑜(神)在弃牌阶段结束时发动【琴音】令所有角色各失去1点体力,武将牌上有“权”的钟会失去1点体力死亡,系统弃置钟会的所有牌及其判定区里的牌并将钟会武将牌上的所有“权”置入弃牌堆,然后张昭&张纮在周瑜的弃牌阶段结束时对周瑜发动【固政】,将周瑜弃置的周瑜的手牌中的一张交给周瑜,最后张昭&张纮可以获得弃牌堆里周瑜弃置的周瑜的其他手牌、钟会被系统弃置的所有牌及其判定区里的牌。

Ⅱ.执行奖惩:杀死死亡角色的角色须按照如下规则执行奖惩:主公杀死忠臣须弃置所有牌,任何角色杀死反贼须摸三张牌。

(4)死亡后:能发动的技能:a.武将技能:【肃资】、【裂围】、【功獒】、【孝德】。b.装备技能:【飞龙夺凤②】。

至此死亡结算完毕。

◆角色在自己的回合进行的事件的结算中死亡,在死亡结算完毕后若须继续结算该事件,则在该事件结算完毕后(从其回合结束后至该事件结算完毕,这段时间不属于任何角色的回合)才进入“回合结束后”。

例如:贾诩发动【乱武】,在结算过程中司马懿(神)杀死贾诩,检测【连破】的发动条件满足,此时贾诩的回合结束,继续进行【乱武】的结算,【乱武】结算完毕后为贾诩“回合结束后”,司马懿(神)可以发动【连破】。

例如:贾诩发动【乱武】,在结算过程中贾诩死亡,其回合结束,之后继续进行【乱武】的结算时司马懿(神)杀死一名角色,此时不属于任何角色的回合,检测【连破】的发动条件不满足,【乱武】结算完毕后也不可以发动【连破】。

例如:贾诩发动【乱武】,在结算过程中贾诩死亡,其回合结束,之后继续进行【乱武】的结算轮到于吉进行响应时,由于此时不属于任何角色的回合,于吉不能发动【蛊惑】使用【杀】进行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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