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丽江市第十一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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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丽江市第十一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的通知

2022-05-20 18: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丽各单位,市级各新闻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向深入,讲好“丽江故事”,唱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促进丽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关于举办云南省第十一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的通知》(云文明办[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丽江实际,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举办丽江市第十一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良好家风,引领时代风尚”为主题,以讲故事等形式,充分发挥“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这一全省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品牌的作用,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协办单位: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三)大赛组委会

顾 问:江  勇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组 长:张建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  飚  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张  靖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木晓云  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志坚  团市委副书记

    谭丽娟  市妇联副主席

    段成坤  丽江广播电视台台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由综合科科长杨和香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传真):0888—512826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演讲内容

紧紧围绕“弘扬良好家风,引领时代风尚”这一主题,使千千万万个家庭真正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引导广大家庭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家庭梦融入民族梦。通过讲故事等演讲形式,讴歌全省各族人民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进程中的精彩风貌,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而不懈奋斗。演讲稿须为原创稿。

四、比赛方法及时间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由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于2017年6月底前组织完成。

(二)复赛

复赛由市组委会组织,于2017年7月上旬进行。

五、比赛规则、评分标准、评分方法

(一)比赛规则

1.本次演讲大赛,参赛选手以个人演讲为主。

2.演讲内容紧扣“弘扬良好家风,引领时代风尚”主题,题目自定。

3.脱稿讲述,演讲可以使用音乐配音、ppt、VCR等有利于体现故事演讲效果的道具和艺术表现形式。

4.比赛顺序以抽签为准,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5.时间限定6—8分钟,7分30秒时响提示铃,8分种响终止铃。超1—10秒扣0.02分;超11—20秒扣0.05分;超21秒以上扣0.1分。

6.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比赛将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7.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如有疑议,由比赛监审组负责解释,并最终作出裁定。

(二)比赛评分标准

比赛采用10分制评分。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善的表达形式相统一。评委将综合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分明、联系实际、立意深刻、有声语言、态势语言、会场效果、风度仪表等方面进行打分。

1.故事内容(5分):紧扣主题、真实准确(3分);立意深刻、富有创意(1.5分);原创(0.5分)。

2.表达形式(4分):普通话流利,发音标准,语调准确,脱稿讲述,表达流畅(2分);感情真挚生动,体态语言使用恰当(1.5分);讲故事的时候所配音乐、ppt、道具等应与故事内容配合恰当(0.5分)。

3.综合印象(1分):服装得体,自然大方,气质佳(0.5分),观众反映好,会场效果佳(0.5分)。

(三)比赛评分方法

1.前3名选手故事演讲结束后,评委进行分析,把握评分尺度,然后分别为前3名选手亮分,从第4位选手开始当场亮分。

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总和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小数点后3位数相同,看第四位以后的分值;如遇分数完全相同,则看去掉最高分后的最高分,分值高者为胜。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一)集体奖

设优秀组织奖3名。优秀组织奖的条件是:认真组织初赛,精心策划,广泛组织基层开展群众性的演讲活动,参与面广,及时上报组织开展初赛工作简报;通过加强对演讲比赛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形成弘扬、践行云南精神的浓厚氛围;在复赛中遵守比赛纪律,能较好地完成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任务,参赛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取得较好成绩。

(二)个人奖

大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共1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得复赛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8名为三等奖;其他为优秀奖。

七、报名方法

(一)初赛报名由各县(区)、各部门自行组织。初赛结束后由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名额分配(具体名额附后)将参加复赛的选手报名表1份(贴好1寸彩照)和演讲稿1份,于6月20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报名表、演讲稿、照片电子版发到邮箱)。

(二)各县(区)在上报复赛选手名单的同时,报送组织此次演讲比赛活动的总结,并提供初赛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以便评选优秀组织奖。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演讲大赛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弘扬优良家风、引领时代风尚,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凝聚正能量的一次重要活动。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把活动作为今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群众的广泛参与是本次演讲大赛成功的关键,也是大赛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演讲大赛活动中一定要坚持层层开展、层层选拔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组织开展好演讲大赛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创建水平、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本单位、本行业认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并按照隶属关系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复赛。通过演讲比赛,展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文明风采。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突出活动主题、突出群众参与、突出社会影响的原则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演讲大赛的活动主题、组织情况等,扩大活动的覆盖面。组委会将组织省级媒体对演讲大赛进行采访报道,充分展现选手风采,宣传我省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实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着力宣传报道初赛、复赛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干部群众参与情况和演讲比赛在群众中产生的反响等。要注重收集、整理初赛、复赛阶段的活动照片、视频资料等信息,及时向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省大赛组委会将在云南网、云南文明网开设宣传专栏宣传报道。

   

附件:1.丽江市第十一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复赛名额分配表

   2.丽江市第十一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报名表

 

 

 

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 丽江市文明办                                  

2017年5月3日

 

附件1

 

丽江市第十一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

复赛名额分配表

 

区县

复赛名额

古城区

2

玉龙县

2

永胜县

2

华坪县

2

宁蒗县

2

市直部门、省属驻丽各单位、驻丽部队、各企事业单位

5

 

 

 

 

 

 

附件2

丽江市第十一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

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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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演讲题目

 

 

 

推荐

意见

 

 

 

 

(盖章)

注:推荐意见栏中县(区)参赛队由县(区)文明办盖章;市直部门、省属驻丽各单位、驻丽部队、各企事业单位参赛人员由本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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