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三书一函有关规定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3-10-26 13: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并于11月2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四川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四川省统计局把落实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省统计局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在省政府常务会汇报“回头看”反馈的主要问题、督察意见。省统计局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部署全省统计系统“回头看”整改工作,全省21个市(州)统计局同步推进。二是细化举措。对标反馈的突出问题和督察意见,及时制定《四川省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细化了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一整改销号。三是压实责任。省统计局按照局领导对口联系市(州)工作机制,督促各市(州)统计局、有关责任单位认真梳理本地区存在的实际问题,扎实整改,务求实效。

二、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传达学习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不够到位,思想认识存在不足”方面。一是加强对中央重要文件的学习。全省统计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各种形式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提升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认识。省统计局联合省委组织部成功举办“全省推动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专题研讨班。加强统计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局主要及分管领导赴各级党校开展统计法治宣讲。编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分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筑牢防惩统计造假思想防线,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防惩统计造假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关于“督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扎实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推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等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通知》,将统计法作为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并建立常态化机制。二是全面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清理。切实纠正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将清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三是严格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落实《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优化审批服务,深入开展全省非法报表清理整顿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协管市(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职责。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变动需征求上一级统计局党组意见。五是持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召开全省统计普法骨干暨执法案卷评查培训会,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贯彻落实《四川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细化裁量权实施标准。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权利告知要求。六是坚决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全省统计系统按照《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责任制管理,督促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市(州)统计局完成整改。七是严格落实督察整改措施。加强部门统计管理,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省政府将“坚持依法统计”纳入政府系统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完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会商机制、统计造假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健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及时推送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建立“两书一函”制度。出台《四川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八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开展“全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行首席统计师和协统员改革试点。推进建立企业电子台账。强化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打造全省乡镇(街道)、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样板。

(三)关于“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不到位”方面。一是严格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主体职责。贯彻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举报线索。二是严肃处理统计违法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法对统计违法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严格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分批次认定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三是推动统计执法检查量效提升。针对我省部分地区执法检查面覆盖不足问题,四川省统计局对全省4200余户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消除全省统计执法空白县。加强对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督导。四是及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和上报结案报告。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加快办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和转交办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形式报告处分处理结果,确需延期的提前向国家统计局提出申请。2022年四川省统计局按要求直接查办国家统计局移交的涉嫌统计违法全部案件,案件进入处理程序。五是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全省统计系统保持举报渠道畅通,各市(州)、县(市、区)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

(四)关于“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发现和纠治不到位”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分管局领导带队、驻局纪检组全程介入、业务处室牵头、全省骨干力量参与的协同配合机制,按照“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等要求深入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直接对4个县(市、区)进行名录库专项检查,省纪委监委机关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广元市统计局建立“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申报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成都市统计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达州市统计局自查入退库企业。其余市(州)同步开展核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川省统计局将以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统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动四川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省统计系统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精神实质,将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提升统计督察质效。用好统计督察“利剑”,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督促《监督意见》落地落实。三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保持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统计违纪违法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环境。四是构建防惩统计造假刚性约束。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改进统计方法制度,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加强对重点指标、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等运行监测,加强数据生产全过程监管,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快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