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六一幼儿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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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六一幼儿园】招生

2024-06-18 05: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招生划片范围】

芳草部:

白杨路:1065 弄、1155 弄

高科西路:2960 弄、2970 弄

芳华路:478 弄、580弄

申波路 83 弄

花木村

海桐、万邦部:

樱花路:89 弄、141弄、309 弄、469弄、515弄

玉兰路:11 弄、40 弄、46 弄、57 弄、60 弄、71弄、81弄、99 弄、127弄、158弄、8号

杜鹃路:55 弄、58弄、150 弄、188 弄

牡丹路:258 弄、340弄

海桐路:60 弄、61弄、73弄

龙阳路:1880 弄

【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 225元/月

中大班保育教育费 200元/月

餐费、点心费13元/天

外籍:保育教育费分别为每人每月1300元(全日制)和2300元(寄宿制)。

【招生时间】

2013年4月13日―4月26日(集中招生4月13日、4月14日上 午8:00--下午16:00)

【招生对象】

招收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均属本次招生对象:

(1)持有在2013年3月31日前入户的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幼儿(户口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同时还应具备相应的产权证明)按户籍所在地址对口入园;

(2)持有2013年3月31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园(一套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儿童);

(3)持有在2013年3月3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或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按房屋地址对口入园。

(4)符合【1、2、3】条件之一的,有智力、听力等障碍的特殊儿童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特教班报名。

(5)持上海市居住证件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期限的居住证件、工作证明、以及适龄同住子女的居住证件,到附近幼儿园填写入园登记表,由教育署视幼儿园招生情况作统筹安排。

【录取方式】

5月10日

【招生办法】

(1)凡符合上述【1、2、3、4】项条件的适龄幼儿,请家长持幼儿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预防接种卡、《浦东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并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凡符合上述【5】项条件的适龄幼儿,请家长持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父母及幼儿的居住证明,父母在浦东的工作证明等到附近幼儿园填写入园登记表,过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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