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139.39㎡!罗湖区2022年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补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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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139.39㎡!罗湖区2022年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补租申请

2023-08-15 03: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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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罗湖区2022年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赁住房补租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9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开展罗湖区2022年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赁住房补租申请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3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对象

《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2022版)内的辖区龙头企业和行业推荐企业(名单详见)。

三、配租房源概况

(一)配租项目

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具体房源如下:

1.新世界大厦项目。位于东门中路晒布站B出口,本次供应37套,其中单间35套(约22~29.61m²)、一房一厅2套(55.5㎡),现房交付。

2.梧桐国际公寓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罗沙路1888号桐馨园3栋,本次供应104套,其中一房一厅91套(约42.92㎡~70.42㎡),两房一厅7套(约67.15㎡~67.29㎡),大单间4套(约56~66㎡),小单间2套(约38~46㎡),现房交付。

3.深业东岭项目。位于罗湖区深南东路与沿河北路之交汇处(原黄贝岭村)本次供应9套,其中单身公寓5套(33.12~39.11m²)、两房一厅3套(64.11~71.09m²)、三房二卫1套(85.79m²),现房交付。

4.银湖蓝山11栋项目。位于罗湖区北环大道1028号银湖蓝山11栋,本次供应39套,其中一房一厅6套(36.14~36.22)、两房一厅20套(62.58~63.88)、三房一厅13套(83.75~84.98),现房交付。

5.莲馨家园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21号,本次供应39套,其中一房一厅(19套41.7~45.77m²),两房一厅20套(59.93~62.14m²),现房交付。

6.万科泊寓布吉旗舰店项目。位于百鸽笼地铁站C出口,本次供应87套,其中单间65套(16.4~30.72㎡)、一房6套(40.31~44.78㎡)、两房16套(52.38~73.45㎡),现房交付。

7.中海慧智项目。位于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本次供应41套,其中一房41套(约43㎡),现房交付。

8.万科深南广场项目。位于罗湖区深南东路2011号,本次供应11套,其中两房3套(约103.74㎡)、三房8套(108.99㎡),现房交付。

9.招商开元中心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33号园区,本次供应14套,其中两房9套(84.44~87.2㎡)、三房5套(128.58~129.02㎡),现房交付。

10.田贝花园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1081号,本次供应2套,其中单身公寓2套(19.36~19.37㎡),现房交付。

11.深业泰富广场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218号,本次供应12套,其中单间5套(37.71㎡)、一房7套(49.06~67.02㎡),现房交付。

12.招商盛世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梅园路130号,本次供应44套,其中单间8套(39.73㎡),一房30套(47.95~52.34㎡)、两房6套(57.98~83.75㎡),现房交付。

13.翠苑家园项目。本项目临近地铁2号线莲塘口岸站,本次供应82套,均为三房(95~106)㎡,现房交付。

14.罗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自有住宅房源项目。位于罗湖区37套,位于福田保税区11套,位于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1套,本次供应合计49套,其中单身公寓2套(30~58.96㎡),一房一厅3套(42.07~74.74㎡),二房一厅21套(53.03~86.17㎡),二房二厅3套(87.82~92.28㎡),三房一厅10套(76.2~121.57㎡),三房二厅7套(75.83~113.12㎡),四房二厅2套(139.39㎡),复式1套(97㎡),现房交付(详见附件)。

上述房源套数、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户型以现场房源为准;房源套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最终发布的选房通告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三)租金标准及费用

注:上述项目的租金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单套租金价格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以租赁合同为准;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四、租赁住房补租

(一)补租房源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内人才通过自行租赁深圳市社会房源解决住房困难,并用于申报本次补租的,所申报社会房源应具备房屋编码,并按规定纳入罗湖区社会存量住房房源库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已经或曾经纳入深圳市安居工程统计范围的社会房源除外。

(二)补租方式及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承租深圳市社会房源的,以货币补贴的方式按套进行租房补租,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补租人才的银行账户。本年度租赁住房补租原则上不超过1200套。具体如下:

1.补租标准。本年度罗湖区企业人才租房补租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月补租金额=补租单价*补租面积。

(1)补租单价:30元/月·平方米。

(2)补租面积:单身35平方米、两人家庭50平方米、三人家庭6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85平方米。

2.补租期限。以1年为周期且不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有限期,到期后符合届时补租条件可申请续签,最多为3年。本年度租赁住房补租的时间段(补租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补租原则。两人及以上均符合补租条件且以合租单套住房申请的,承租人才应当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人,其余作为共同合租人并计入补租面积人口数,不得重复申请;人才配偶同时符合补租条件的,应确定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五、预约看房

(一)看房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3日

(二)看房流程:因项目防疫管控需要,上述所有项目必须预约成功后方可看房,预约成功的企业专办员需在预约时间段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时段内看房的视为对房源情况无异议。

(三)预约方式

六、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应当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人才住房,申报补租的企事业单位人才以单身或家庭(不含父母)为主体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七、申请流程

(一)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房补租的企业,请将规定的申请材料扫描汇总,统一压缩为压缩包,并于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政务邮箱(lh_zjbzzx@),邮件标题统一为:企业名录序号+龙头/行业推荐+公司全称;或在规定时间前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现场缴交纸质材料。相关业务请咨询电话:82343523,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申请住房配租、租房补租两类保障方式。各企业依据实际需求填报实物住房配租、租赁住房补租需求,进行合理申报。

(三)区住房建设局汇总企业需求后,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可享受的住房及补租配额上限,制定配额方案,报区公共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再办理后续选房签约、补租资金发放等手续。企业填报数量超过企业批次可享受配额上限的,按上限计算,超过部分申报需求按无效处理。请各企业密切关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有关事项公告。

八、申请材料

(一)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房补租申报表(详见附件3);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企业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4);

(六)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协助认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第(一)(五)项材料还需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九、行业咨询部门

区企业服务中心:25869913;

区科技创新局:22185584;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5666611;

区住房建设局:22185646。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5666636;

区金融服务署:82201125;

区住房建设局,电话:25650868,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

十、重要提示

(一)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

(二)申请单位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需在选房完成后7个自然日内按要求提交相关入住人资料备案,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所选住房自动失效。

(三)申请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企业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申请单位须将入住人员信息报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同时入住人员须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承租单位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由区住房建设局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租期间,区住房建设局会同相关单位将组织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企业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关于企业人才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六)关于企业人才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七)因本次部分企业人才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八)企业人才签订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正在领取租房补贴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人才应当在补租期限届满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九)如我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区住房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企业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十)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区住房建设局将另行统筹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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