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讲道理,但什么是“道”,什么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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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讲道理,但什么是“道”,什么是“理”?

2024-07-10 01: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当知庄老亦只言自然,这一理字,乃经王弼特别提出,在《易经》本书中,并不曾如此说。即在《易·系辞传》也只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又说:“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这是说宇宙间一切万物,皆由阴阳之气聚散分合,而才有形象之万殊。有形象的便谓之器,故器是形而下。至于那气如何由阴转阳,由阳转阴,如何聚散分合,那些运行活动,则只是一项过程。过程是变动不居的,是去而不留的,是无形象可指的。因此说它是形而上,而此形而上者则是道。《易·系传》只说到如此,而王弼却于《易经》原有的道的观念之外,另提出一理的观念来,说宇宙万物,各有它一个所以然之理。这是一个新观点,而在后来的中国思想史上,却演生出大影响。

王弼又接着说:“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这是说,宇宙间万事万物,既各有一个所以然之理,而万事万物又不胜其复杂,既是每一事物有每一事物之理,岂不理也成为很多很复杂吗?但王弼的意思并不然。他说,事物之理好像很多很复杂,但若我们把它编排起来,会合起来,便成为一个元(即是同一的起始),一个宗(即同一的归宿),由是才见得宇宙万事万物,在其背后,有一个最原始最基本的理,为宇宙一切万象所由生。这真是一番了不起的大理论,后来的中国思想家,遂多转移目光,注意到这一问题上。

郭象注《庄子》,也说:“物无不理,但当顺之。”以前道家着重在道字,故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又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宇宙万物皆生于道,故宇宙万物皆当法于道,即依顺于道。而郭象则说,宇宙万物皆有理,故当依顺于理。这在说法上,便有些不同。

王弼、郭象是魏晋时代的道家,其实已可说他们是新道家,与先秦庄老道家有不同。其次我们要提到稍后佛门中大和尚竺道生,即后代有名的生公。他也说:“理不可分,悟语极照,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谓之顿悟。”从前人只说求道明道,而竺道生则转移重点来说悟理。

他在佛法中惊天动地的“顿悟”之说,原来是根据于“理不可分”的观点上。而后来在唐代的华严宗,又演变出“事理无碍,事事无碍”的理论来。既是宇宙间每一事物之后面各有一个理,而那些理又是可以统宗会元,合一不分的,则自然可见事理无碍,甚至于事事无碍了。既是事理无碍,事事无碍,则何必有形上形下之分,又何必有入世出世之别?于是佛法便渐转成世法,而开启出后代宋儒的理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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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理字观念的提出,虽由先秦道家已开始,而直要到魏晋新道家,始发挥得精彩。佛家也因把握了这一观点而阐扬出新佛法,而后来的宋明儒,他们注重理字,显已融进了道佛两家观点,因此造成了儒、释、道三教合一的新儒学。

“道”“理”之异同

道是行之而然的,即是要人走了才有路,没人走,即不成为是路。因此道是可以选择的,如我爱向这边走,你爱向那边走。若有某一条路容易走得通,于是人人尽走向那一条,积而久之,这便成为大道了。因此大话道是常然的,又可说是当然的。譬如吃饭后需休息,不休息常易发胃病,因此饭后休息是当然。因其当然而大家如此,则成为常然。

至于理,则是一个所以然。为何生胃病?因其饭后不休息,这是所以然。既有所以然,便连带有必然。饭后不休息,便必然会发胃病。此项所以然与必然,我们则说是理。

道是教人该怎样,理是告诉人必这样。为何该这样呢?因其是常常这样的。可以说,常然之谓道。又可说,当然之谓道。而理则是必然这样的。如二加二等于四,此之谓数理,但只能说是数之理如此,却不能说它是数之道。又如基督教徒宣扬耶稣教言,我们称之为传道,称之为播道,却不能说是传理或播理。可见即在今天常俗用语,“道”“理”两字,也分别得很清楚。

惟其理是事物之所以然,所以理应该先事物而存在。譬如二加二等于四,此是一数理,即在人类没有明白这一数理之前,那项数理早该已存在。又如苹果落地,此是一物理,我们又称之为万有引力之理,但在牛顿没有发明出此万有引力之理以前,那理也早该已存在。因此理也可说是本然的,而道则待人行之而始然,并不是本然。故二加二等于四,是数理。若我先有两个,想凑成四个,则必再加上两个,那种再加上两个来凑成四个的行为与活动,则可说是道。所以道是须待行为而始完成的,因此道字的观念里,必然已加进了某种的事业行为与活动。至于理,则不需有事业,不需有行为与活动,而早已存在着。

因此道可以创造,孔子说:“人能宏道,非道宏人。”若没有人的活动与行为,即就没有道。既如此,道何能来宏大人,只是人在宏大道。浅言之,道路是由人开辟修造的,人能开辟修造一条便利人的道,故说人能宏道。但纵使有了这条道,若人不在此道上行,则仍等于没有这条道,而这条道也终必荒灭了。所以说非道宏人。惟其如此,所以既说宏道,又说行道、明道、善道。总之,道脱离不了人事,脱离不了人的行为与活动。没有道,可以辟一条。道太小,可以放宽使之成大道。道之主动在于人。

但理则不然,人只能发现理,发明理,却不能创造理。从前人不懂飞机之理,现在给人发现了、发明了。但人最多也只能发明此飞机之理.并不能说人创造了飞机之理。因飞机之理,乃飞机之所以然,在没有飞机以前,应该先已有了飞机之理之存在。人类只能依据此早已存在的飞机之理来创造出飞机,但人类不能因想造飞机,先创造一飞机之理。一切创造替得依于理,不能于无理处创造出理来。因此,道是待人来创辟来完成的,其主动在于人。而理则先事物而存在,不待于人之创,其主动不在人。因此,理先在,一成不变。道创生,变动不居。这是道与理之间一很大的不同点。

再言之,理是规定一切的,道是完成一切的。求完成,不限于一方法,一路线,所以道属于多,可以变。而规定一切的理,则是惟一的,绝对的,不变的。即就以茶或咖啡解渴之例来说,茶可以解渴,咖啡也可以解渴,所以或些地区喝茶,或些地区饮咖啡。解渴之道多端,尽可以不同,但论其所以能解渴之理则是一。茶与咖啡之所以能解渴,则有同一理存在。所以道虽多端,而理则一致。道虽可变,而理则前定。而道则可以多端,容许变通,所以我们通常也只说近于道,或远于道,或说违道不远,却不说合道与不合道。

现在我们试再进一步,另换一方向讲。理先事物而存在,惟一而不可变。我们虽不能创造理,却能发现理,发明理。换言之,理则是可知的。因理既然早已在那里,而且又是老在那里而不变,因此我们今天容或不知有此理之存在,而慢慢地终可知。格物穷理之学,即由此而建立。而道则根本并不在那里,尚有待于某一主动者之由行动来创出道,而道又可常常变,因此道属不可知。譬如他渴了,你哪能知道他必然会找到饮料,又哪能知道他必然会喝茶而不饮咖啡呢?此又是理与道之间一绝大不同处。

注明:本文由华夏基石管理评论摘选自钱穆所著《中国思想通俗讲话》,小标题为编者所加,转载请注明出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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