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为什么大多都是被代管的?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万宁市是县级市么 县级市为什么大多都是被代管的?

县级市为什么大多都是被代管的?

2024-01-10 21: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秋雁两行江上雨 的回答显然不对。

你说地级市法理上不能管理县级市,这当然是对的,但你又说地级市的前身“地区”,就是下属县级市和县的。那问题就来了。

为什么地区变成“地级市”以后,下面的县都是直管,而只有县级市却必须是代管呢?

要知道,按照你说的,地区时代,地区本来就是又下属县级市,又下属县的,那么县和县级市,对于地级市来说看起来并无区别啊!!

出现这种问题,是根本对“市”的概念理解不清晰,对“地区”和“地级市”的关系理解不到位。

正确的理解是:

地级市对县是直管,对县级市才是代管。

地区对县和县级市(当时称地辖市)都是代管。

地级市对县级市是代管,不是因为地级市来自地区,而是因为地级市和县级市都是“市”。

地区对县和市都没法直管,是因为地区“什么也不是”。

我国法理上有省,市,县,有“市管县”“省管市”,但没有“市管市”,没有“地区”,所以地级市只能直管县,地区两个都直管不了!

一、诸市皆市,省管市县

我国法理上,所有的市都归入“市”这个行政区划大类,这个意义上,今天的北京市,苏州市,昆山市,都是“市”,虽然实际上他们分别是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

建国后的地区时代,和今天类似,有所谓直辖市,省辖市,地辖市,另外则有“县”。除了直辖市外,所有的市和县一样,都是归省里直管的。

不过,因为一个省的市,县太多,所以往往又在中间虚置地区一级,将地辖市与县划入地区,为其代管,地辖之名也由此而来,而省辖市自然还是省直管。

地区制改革后,地区和省辖市经过各种撤并,统统变成“地级市”,但是,它本质还是“市”,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地区”可以通过代管的方式来管理市县,那么“市”可以代管作为市的县级市,和县吗?

二、市管县一直存在

要寻找依据,当然又要回到地区时代。那个年代,“市管市县”是比较少见的,因为那个时候“市”一般是狭义市的概念,仅仅是包含城区及其周边,“县”则和今天一样,是一个广义概念。

显然,一个狭义市不可能再包含一个狭义市,更不可能包含一个广义县。

但是不是所有市都这样呢,显然不是。最简单的,直辖市也是“市”,地区时代的直辖市,是一个狭义市吗。如果这样的话,那意味着80年代以前的上海市,并不包含嘉定县,宝山县,松江县……显然,这和我们的直觉记忆不相符合。

所以,“市管县”是被允许的,尽管比较特殊,但它很早就存在。1959年,我国就下发了《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这为“市管县”体制提供了依据。

1960年,我国已经有48个市领导234个县,显然,这48个市里除了3个直辖市,其他都是省辖市,它们既然包含了县,自然就是广义市了。

不仅如此,这48市中有几个市还实际管理了6个市,可谓“市辖市”。不过,因为法理上没有依据,所以当时只是叫“代管”,本质还是省管的。

因此,今天的地级市直管县,而代管县级市,就是那个年代“市管县”体制的延续,但“市管市”却从来没有提过,因此地级市当然不能直管县级市了。

三、地级市不是地区的简单“转世”

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地级市本质是“市”,它直管县,代管县级市,都是“市管县”体制的延续;相反,地区代管县,地辖市,遵循的是“省管县市”,实际并不是一条线。

不过,地级市是一个广义市概念,所以它的继承区域,确实和地区有较大重合。应该说,一部分地级市,是狭义的省辖市和周边广义的地区合并形成的;另一部分地级市,则是直接继承地区或者广义省辖市地盘。

今天的县级市也比较类似,大部分直接继承县的地盘,少部分是以前狭义的地辖市和周边母县合并而成。以前的地辖市一般没有广义市,这点和地级市不同。

值得指出的是,尽管地级市在法理上属于“市”,但国家并未精确区分地级市,县级市,我国宪法只是单列了“直辖市”和“较大的市”,规定了这两种市可以有区,县,实际上是把地级市纳入了“较大的市”。

这种提法,显然也是1959年规定的延续,但也造成人们认为无论是代管县级市,还是直管县,地级市都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瑕疵。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