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强制拆除,可以不给赔偿?注意,这些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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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强制拆除,可以不给赔偿?注意,这些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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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实施新的建设、修建、扩大建设的建筑和构筑物。

5、未经授权在过道、路边、人行道上、公共的绿地上建造的棚亭和房屋等建筑物。

二、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吗?

违章建筑应当依法拆除,但是法律也没有一棒子打死,有些建筑虽然是违建,但是实践中的情况复杂多变,考虑到客观情况,有些是可以不拆除的,一共有以下四种情况:

1、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或者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在这种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

2、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由于某些特殊性建筑,或建筑物处在特殊的地理位置,而现有拆除技术条件有限,无法对违章建筑实施拆除,也可以不予以拆除。

3、拆除违建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

部分违章建筑在拆除之后可能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在进行拆除之后,导致某种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违章建筑可不予以拆除。

4、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所涉建筑可不拆除

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因为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是可以补办延续的。

三、拆违缺少以下任意环节都是违法拆迁

1、违章建筑认定

强制拆违行为必须以拆违决定为依据。只有在有权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之后,明确了违法建筑的所有人或搭建人负有拆除违法建筑的义务,才有实施强制拆违行为的可能性。

2、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前告知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采纳;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陈述、申辩,或者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书。

3、强制拆除

强制拆违必须由拆违决定作出部门向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该在强制拆除七日前发布通告由拆违实施部门具体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强制拆违行为必须以当事人在决定确定的拆除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前提。

律师提示

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的,如果程序不合法,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申请国家赔偿。在实际征收工作中,如果遇到“以拆违代(促)拆迁”的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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