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美国南北战争前:每一次妥协都加剧下一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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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美国南北战争前:每一次妥协都加剧下一次危机

2022-10-14 08: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版画:1850 年妥协案。画面中的亨利·克莱因善于调解冲突的两方,并数次解决南北方关于奴隶制的矛盾维护了美国联邦的稳定而被称为“伟大的调解者”

1787年宪法是美国的立国之本,有人将其喻为“上帝作坊的神来之笔’以及”人类大脑所能做出的最佳政治设计”。但奴隶制问题却成为这部宪法的阿喀琉斯之踵,奴隶制问题一直是美国历史上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早在殖民地时期,南北双方在此问题上就形成了地区差异。美国独立革命之后,奴隶制的存废问题就显现出来。然而在1787 年宪法的条款中有几处涉及奴隶制的地方,表述都是含混不清的,都没有直接使用奴隶或奴隶制的字眼。制宪者们采取的这种非常模糊的态度,必然会引发后来的激烈争论。约翰·杰·切普曼曾写道:“在我国建国之初,奴隶制时时刻刻都是一条沉睡的毒蛇,它当年就盘在制宪大会的审议台上。由于轧棉机的发明,它在1803年路易斯安那州购地时就苏醒了一大半⋯⋯从那时起,尽管人们嘴上不明说,奴隶制其实一直是人人心知肚明的隐患。”

隐患总有显现之刻,那么当问题出现时,政治家们会如何解决呢?

《国家人文历史》记者 | 黄金生

密苏里危机:黑夜中的警铃

独立战争后,联邦政府在1804年划出所谓的“梅松—狄克逊线”即北纬 39 度 43 分为分界线,北部为自由州,南部为蓄奴州,把南部与北部明确分开,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在这之后,一半是有意一半是巧合,新州加入联邦基本上成双成对,北方一个,南方一个。但是到了1819年,密苏里问题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平衡。

密苏里地区是1803年美国从法国购买的路易斯安那购入地的一部分。1819年,密苏里地区向国会申请辟为新州,加入联邦。由于“分界线”横穿密苏里,围绕该州是成为蓄奴州还是自由州的问题,南北双方各不相让,参众两院为此争议不休,出现了一片混乱局面。1820年初,缅因(原马萨诸塞北部)要求作为新州加入联邦。当参议院提议将密苏里提案和缅因提案合二为一的时候,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托马斯建议,密苏里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从马萨诸塞州划出缅因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把原定的南北分界线改为36度30分。在肯塔基州参议员亨利·克莱的努力下,国会采纳了该提案,门罗总统为了避免内战,也签署了该议案。

亨利·克莱(1777-1852年)

冲突解决了,许多人为之欢呼。推动提案通过的亨利·克莱也因此获得了“独当难局”的大师称谓。但是,这种手法虽然能使局势暂时稳定下来,很多人却嗅到了其中的危机。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就将这次事件比喻为“像黑夜中的警铃,惊醒我并让我感到恐慌”。他看到“地平线的一个污点”,最终说不定“变成龙卷风向我们袭来”。当时的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也说:“密苏里妥协案只是一个伟大悲剧的开端而已。”

威尔莫特附文:不祥的兆头

1820 年密苏里妥协使奴隶制问题平息近30年。直至40年代中期以前,奴隶制都没有成为干扰国会政治的主要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南北暂时达成平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国会1836年通过的“限制规定”(gag rule,又译为“钳口律”)。1833年,美国反奴隶制协会成立,废奴主义者坚决要求联邦政府废除首都的奴隶制,在遭到国会拒绝后,他们便以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为依据,通过邮件轰炸术连续不断地向国会投递请愿书及文件要求废奴,这引起了南部奴隶主及其国会代表的恐慌,1836年5月26日,国会众议院以118票对 68票通过“钳口律”,搁置废奴主义者反奴隶制议案和请愿书,禁止国会讨论任何关于奴隶制的提案。但这样的规定也受到各方包括并不是废奴主义者的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反对,在亚当斯的一再呼吁下,“钳口律”规定于1844年撤销。南卡罗来纳在听到“限制规定”被撤销的消息后,便开始号召分离。为保全联邦,一段时间内,无人再敢提奴隶制这个爆炸性的议题。马萨诸塞州州长爱德华·艾弗莱特说:“所有人说话都必须小心,那些激惹奴隶主的言论,除了让他们变本加厉地压迫奴隶之外,不会起任何作用。”但是,争论没有因此终结。

国会对奴隶制的高压维稳政策随着美墨战争的结束,又产生了新一轮的危机。1846年,总统詹姆斯·波尔克要求国会拨款200万美元,用于与墨西哥谈判战后土地割让问题。北部议员担心领土扩张会助长南部奴隶制的蔓延。当波尔克提出拨款要求后,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民主党人戴维·威尔莫特对200万美元拨款案提出一项修正,规定在这样获得的任何领地上“不得实行奴隶制或强迫劳役”,这就是著名的“威尔莫特附文”。

美国建国初,南方人口多于北方,所以南方一直主导着美国的政治,但随着大量移民的涌入,北方人口迅速增长。到1846年,北方在依据人口比例分配名额的众议院中掌握着优势,而南方凭借参议院内依据州分配议员名额的制度,固守着其阵地。附文很快被众议院通过。但由于参议院中自由州和蓄奴州的代表权相等,致使附文无法通过。在南部人看来,这项附文乃是对他们的“特殊制度”的一种侮辱。来自南方的代表指出,不论美国国旗在哪儿牢固地插定下来,奴隶制都曾跟踪前往建立。他们警告北部说,南部在国会内已是政治上的少数派,如果北部执意要打破南北在联邦政府中的势力均衡,美国将面临“政治上的革命、无政府主义、内战和全面的灾难”。

威尔莫特附文“就像变魔术一样,使奴隶制这个即将分裂美国人民的问题成了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头等重要问题”。潘多拉的盒子被打开了,奴隶制问题恐怕再也无法躲闪了,有议员认为,这场争论中,北部和南部就像是一把剪刀的两个刀刃,它们任何单独一方都不能有效地剪东西;但是二者合力却能剪断联结联邦的纽带。所以,尽管南部在否决威尔莫特附文问题上获胜了,但这对于合众国本身来说却是个不祥的兆头。

1850年妥协案:火山口上的盖子

如果说威尔莫特附文在北部和南部之间打进了一个越来越深的楔子,那么接下来围绕着加利福尼亚是以自由州还是蓄奴州加入联邦的问题则使联邦面临分裂的危险。加利福尼亚地区原来属于墨西哥管辖,不存在蓄奴现象,这样,它将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此刻,联邦内的自由州和蓄奴州的数量相等,同为15州,无论加利福尼亚以什么身份加入联邦都将打破双方在参议院的平衡。于是,加利福尼亚问题成了南部权力和力量的试金石。

扎卡里· 泰勒,第12 任美国总统

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新上任的总统扎卡里·泰勒的解决办法是建议加利福尼亚自行制定宪法并立即建州申请尽快加入联邦。但这遭到南部的极力反对,因为这等于同意该州以自由州身份进入联邦。

在加利福尼亚问题的刺痛下,南部的积极分子(不久以后他们便被称为“食火者”或“分离倡导者”)开始公开地谈论要脱离联邦。南方的议员说,如果北部不让南部在参议院里保持永久的平等,就“放一把火烧掉国会山”。

面对日益升级的紧张局势,促成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的“调停大师”,时年已73岁的亨利·克莱再次出面。他在1850年1月27日提出了几项妥协议案,主要内容包括:立即接纳自由的加利福尼亚加入联邦;在新墨西哥领地和犹他组织领地政府不干涉奴隶制问题;在哥伦比亚地区废除奴隶贸易。提案还声称国会无权干涉州与州之间的奴隶买卖,另一项则要求国会修改1793年逃奴法,制定一项更严厉的逃奴法,帮助奴隶主追回逃亡到北部的奴隶。克莱发表了为议案进行辩护的演说,他呼吁北部做出让步,南部保持和平,以支持他的妥协案,维护联邦的统一与和平。

在接下来的6个月里,国会详细讨论了克莱的建议,引发了一场空前的大辩论。强硬的州权主义和奴隶制拥护者卡尔霍恩因病已不能说话,3月4日,由他人代其宣读宣言。卡尔霍恩说,“挽救联邦的责任最终应是在北方,而不是在南方”,北部必须“停止有关奴隶制问题的宣传鼓动,在联邦宪法内加入一条修正案,恢复南方所拥有的保卫自身的权利,以免让政府的行动破坏南北方的力量平衡”,否则“请让我们双方代表的各州达成协议,和平地分手”。卡尔霍恩甚至认为,美国应有分别代表南部和北部的两名总统,都对全国性的立法拥有否决权。但是由于自知理亏,所以卡尔霍恩一直指责北方,却绝口不提奴隶制本身是否应该受到攻击。在经历了近3个月错综复杂的角逐后,7月31日,克莱的提案还是被参议院否决了。疲惫不堪又悲观失望的克莱离开华盛顿去纽波特休息去了。

扎卡里· 泰勒的继任者米勒德·菲尔莫尔

1850年7月9日,对南方的分裂势力表现强硬的泰勒总统突然去世。7月4日,泰勒出席了独立日庆典并为华盛顿纪念碑铺设基石后进食了大量的冰水、冷牛奶、青苹果和樱桃,结果胃肠出现突发性紊乱。医生们使用了当时流行的治疗方法,但都无济于事。泰勒不仅威胁将否决任何违反他意见的提案,而且提出不惜用武力对付南方;甚至说如果南方试图独立,他会亲自率军出征。如果泰勒健在的话,即使国会通过了妥协案,总统也很可能会将其否决,那么国会发起再审,且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支持才可忽略总统的否决。可以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泰勒的去世“改变了美国历史的进程”。而接替泰勒的新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却赞同妥协,而且在国会议员投票时施加了适当的影响,最终推动妥协条款通过。

在这次通过的妥协案中,规定了新建立的州是否实行奴隶制,要由居住在该州的居民投票表决,即“人民主权”原则。南北双方最后之所以同意接受妥协,是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的政治主张会为联邦领土上的人民所接受。这次国会会议历时302天,于1850年9月30日宣布休会,国会和新总统菲尔莫尔都认为妥协来之不易,于是菲尔莫尔赶在国会休会之前,签署了所有各项妥协案。

1850 年的妥协案,虽使南北冲突得到缓解, 却因此埋下更大的隐患和危机,可以说,双方在进行一场政治赌博。所以,这次妥协被称作是“火山口上的盖子”,奴隶制问题在经历一个短暂的间歇后,必然会进入“白刃战”阶段。

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走向分裂不归路

1854年,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斯蒂芬·道格拉斯为使未开垦的内布拉斯加正式成为美国的领土,提议在密苏里西部和西北部地区组建内布拉斯加州。这又引发了一场新的、重大的在准州(尚未具备建州资格,在适当时会转为正式州)蓄奴制问题上的论战。

堪萨斯内战期间,密苏里武装民兵正在枪杀反对奴隶制扩张者

内布拉斯加州位于1820年密苏里妥协线以北,据此应该属于自由州,但如此一来,必会造成南北权力失去平衡。于是道格拉斯提出了“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提案”,将内布拉斯加一分为二,一个是内布拉斯加,一个是堪萨斯。建议改变根据1820年设定的界限,让新加入联邦的州的居民自己选择蓄奴还是自由。道格拉斯以对奴隶制的扩张采取中立的立场而闻名,他经常说:“奴隶制被投票赞成或否决,我并不介意。”

道格拉斯本想通过这个法案既讨好南部蓄奴州,又不至于得罪北部自由州,但事实是,该法案非但没有解决南北争论,反而使双方的争论从国会转移到了堪萨斯领土上,把本已风雨飘摇的美国推向了走向最终分裂的不归路。

《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引起了一场全国性的政党大分化和大改组,其结果是辉格党的瓦解、民主党的分裂和共和党在举国上下反奴隶制扩张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另外这项立法还导致了可以称之为“内战第一场流血”的事件。本来根据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堪萨斯及内布拉斯加都位于36度30分一线以北,理应禁奴,如今却一反常规允许讨论,使奴隶制的蔓延成为可能,至少在理论上,奴隶制能够蔓延到西部各州的任何地方,只要当地公民投票赞成它。北方人士谴责此举公然将罪恶合法引入新地,南部则要求北方承认奴隶主的权利。因为位于北方的内布拉斯加州没人指望它能变为蓄奴州,而堪萨斯则成为南北双方争夺的焦点。

南北双方为抢占先机,大肆涌往堪萨斯。反奴和拥奴的双方都竭力使自己一方的人数占据优势。堪萨斯成了全国蓄奴制斗争的焦点,所有冲突都围绕着这个问题而划分为两派。

1854年10月,堪萨斯在第一任准州长安德鲁·里德的主持下进行了一次人口统计并制定了一项选举国会的准州代表计划。但这次选举极不规范,因为它规定无论人们在堪萨斯居住多久都可以投票,而这实际上是在鼓励冲突的双方尽他们的一切可能去召集自己一方的最新“居民”。而位于边境的密苏里人最先得到这个消息,其行动也最快。为了应付北部的威胁,他们越过边界前往堪萨斯投票。在选举日有1700多名武装的密苏里人越过州界去参加堪萨斯选举。这些被反奴隶制报纸称为“边界暴徒”的“选民”,以压倒多数的选票选出了一位派往华盛顿的蓄奴派代表。

在1855年3月选举准州议会时,“边界暴徒”又故伎重演。这次有四五千人涌过边界。他们轻而易举地选出了一个拥护奴隶制的议会。后来的国会调查表明,在这次选举中蓄奴派有4968张选票都是骗来的。这个准州议会被反奴派人士称为“伪议会”。接着由蓄奴派控制的准州议会通过了一项严厉的蓄奴法。该法限定官方只能任用公开的蓄奴派;任何对堪萨斯及蓄奴制的合法性表示怀疑的人都将被监禁,任何人为奴隶反抗进行辩护或为逃奴提供帮助都将被判死刑。

愤怒的自由州移民开始针锋相对地组织自卫。他们成立了一个自由州党,并为制宪会议的召开进行选举。这次制宪会议(遭到蓄奴派选民的联合抵制)在托皮卡召开,起草了一份禁止奴隶制的州宪法,并在1855和1856年交接之际成立了自己的州议会。

1856年的漫画,讽刺美国几位政客斯蒂芬·道格拉斯、前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詹姆斯·布坎南、参议员刘易斯·卡斯(从左至右)通过《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将奴隶制强塞进反奴隶制者的喉咙

1856年5月,蓄奴派的700多名武装人员开进了劳伦斯河,向自由州居民和“州长”进攻。他们烧毁了“州长”的官邸,砸坏了若干台印刷机。不过,报复也随之而来。自称是上帝废奴意志的代表,激进的反蓄奴派代表约翰·布朗带着儿子们迁居堪萨斯,带领着六个随从一夜之间杀死了五个亲蓄奴制移民,并弃尸街头,以此警告蓄奴支持者们再也不要进入堪萨斯。这之后美国所面临的形势,正如林肯总统所比喻的那样,联邦的这座房子已经裂开了。再想通过在南北之间“和稀泥”的权宜之计已经走到穷途,在奴隶制问题上必须要摊牌了,只是摊牌的时刻恐怕就是联邦分裂、内战的时刻。

美国内战前坐在屋门口的南方黑人奴隶

德雷德·斯科特案:酿成一场大战的司法大案

过去,国会一直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妥协只是一种拖延和维稳的措施,但每一次危机的暂时解决却都倾向于加深下一次危机,直到国会和总统对解决这些危机无能为力。接下来,联邦最高法院试图运用其司法权力在宪法层面一劳永逸地解决奴隶制问题。德雷德·斯科特案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的。

德雷德·斯科特原是密苏里州的一名奴隶,后被转卖给一名叫约翰·爱默生的随军医生。1834年至1837年间,斯科特随爱默生先后在伊利诺伊自由州和威斯康星自由领地的军营里旅居4年,1838年随主人回到密州。尽管密苏里州是蓄奴州,但根据密苏里州的“一旦自由,永远自由”的州法,他的身份应该已经是自由人了。所以斯科特1846 年在废奴团体的帮助下,要求获得人身自由。这一案件几经周折,终于在 1856 年 2 月上诉到最高法院。

经过长达一年之久的辩论,1857年3月6日,最高法院开庭并作出了判决意见。九位大法官分歧很大,每位法官都写了意见,首席大法官坦尼采取6比3的多数意见。最后他亲自撰写了长达55页的意见,对此案做出判决。

德雷德·斯科特

坦尼在判决书中认为,斯科特在自由州和自由领地的短暂居住不能使他自动获得人身自由,理由是,如果斯科特在自由州的短暂居住使他自动获得自由人身份,那将是对蓄奴州人民利益的剥夺和损害。坦尼进一步认为,奴隶制和奴隶的人身自由问题,是制宪者绝对和无条件保留给各州管辖的权利,联邦无权过问。因此斯科特的命运只能由州法院决定。然而这一观点显然与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相冲突,因为斯科特短暂旅居过的威斯康星联邦领地,原是路易斯安那领地的一部分,因其位于“密苏里妥协线”以北,所以成为禁止蓄奴的联邦自由领地。坦尼宣布,国会通过的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是违宪无效的;因此,斯科特的奴隶地位也并未因其在禁止奴隶制的联邦领地上的短暂居住而得到改变。这样,坦尼事实上宣布了奴隶制可以在联邦境内的任何地区存在和蔓延,同时还以宪法第五条修正案为依据建立了“宪法保护奴隶制”的原则,从而在宪法的高度为南部奴隶主势力的政治要求开了绿灯。

其实对于最高法院的法官来说,如何判决都是一个左右为难的事,如果倾向于斯科特,那么逃奴就很难追回。在这之前,联邦政府从未对奴隶制问题做过明确表态,从未对蓄奴州的奴隶制有管辖权,也从未以成文法的形式承认或建立过奴隶制。他们希望通过这次判决能从根本上解决南北争论不休的奴隶制问题,但这个判决在北方人看来明显倾向于南方,从而产生了激烈的反对。一位名叫布兰特的北方诗人宣称:“如果联邦最高法院的这项决定成为法律,奴隶制度将不只是蓄奴州所称的特有制度,而是一种联邦制度,是所有州的共同传统和耻辱⋯⋯从此以后,联邦政府的管辖权扩展到那里,锁链和鞭笞也会随之而去。凡是有美国国旗飘扬的地方,就表示那里有罪恶的奴隶制。如果真的如此,星条旗上闪耀的五星和象征晨曦的红霞应该抹去,应该染成黑色,应该绘上皮鞭和镣铐。我们能俯首帖耳地接受这种对宪法的新解释吗?决不!决不!”

斯科特案判决以后,对宪法中涉及的奴隶制问题终于有了“权威”的解释。但这不仅不可能消弭南北两地人民在阐述宪法最初含义上的根本分歧,反而使联邦维系在一起的那根线索濒临断裂。接下来,在1860年的总统选举中,南北之间的撕裂已无法弥合,废奴还是蓄奴成为这次选举的主题,自然,由于北方在人口和道义上的优势,鲜明反对蓄奴制的林肯虽然在南部的10个州内,没有得到一张“选举人票”,但仍然获得胜利。这次选举,使南方人意识到,他们在联邦内已经没有前途,一场漫长而血腥的战争已经不可避免。

(参考资料:于留振:《美国内战起因的宪法危机研究》、《试论斯科特案及其对美国内战的影响》、艾伦·布林克利:《美国史》、赵卓然:《浅析1850年妥协案》、史蒂夫·威甘德:《达人迷的美国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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