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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20: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已有的认识

1.1 赵元任(1968)的论述

1)汉语所谓的“句子”就是两头有明显停顿的一个话段(utterance),它可以没有主语,“下雨了”,没有相当于英语主语的it,它可以没有谓语,“这个人呀!”,主谓齐全的整句由两个“零句”(minor sentence)——主谓不齐全——组成,零句是根本,零句加上语调就可以独立。一问一答两个零句组成整句的例子:

(1)饭呢?都吃完了。(一问一答)

(2)饭呢都吃完了。(自问自答)

(3)饭都吃完了。(组合成一个整句)

重要的形式证据是,语气助词“啊吧吗呢”既可出现在句末,也可以出现在主语后头。

2)汉语的主语其实就是话题。英语主语是语法范畴,话题是语篇或语用范畴,两者不是一样东西。The play I saw yesterday一句,the play(对比重读)是话题不是主语,I才是主语。汉语“戏我昨天看的”,“戏”是话题也是主语。汉语主语为动作者或施事的几率只有50%,受事、时间、地点、与事、工具、原因等等皆可充当主语,如“鸡不杀了”,“今天礼拜六”“你(我)不给了”,“这把刀切肉”,“下雨不去了”。杜甫的两句诗,“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按主谓结构说不通,按话题-说明就好理解:香稻啄余者,鹦鹉之粒也;碧梧栖老者,凤凰之枝也。因为汉语的主语就是话题,谓语就是说明,所以主语和谓语的语义联系可以是很松散的,例如“我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我是个日本女人”(指我的用人)等。

3)主谓结构在汉语里可以做谓语:“象鼻子长”,“我肚子疼”。下面右边是主谓结构做谓语,跟左边结构和意义都不一样:

(4)她的肚子大了。 她肚子大了。(可以指怀孕)

(5)他的耳朵软。 他耳朵软。(可以指轻信)

4)汉语谓语的类型不受限制,名词也可以充当谓语。“老王上海人”,“今天星期天”。甚至有主语是动词、谓语是名词的句子,例如“逃,僝头”。

1.2 朱德熙(1985)的论述

1)汉语主谓结构的地位跟其他结构的地位完全平等。没有主语的句子是正常的句子,分类举例:

(6)根本安不上主语:打闪了。| 轮到你请客了。

(7)陈述对象不在主语位置上:热得我满头大汗。| 有个国王有三个儿子。

(8)陈述对象泛指: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9)陈述对象是说话的人自己或听话的人:打算写本书。| 哪天回来的?

(10)陈述对象可以从语境推知: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 ]以屠狗为事,与高祖俱隐。| [两人看完电影出来对话] 怎么样?还不错。

2)汉语的词组和句子是一套构造原则,词组加上语调就是句子。

3)汉语的动词可以自由地做主、宾语。例如:

(11)打是疼,骂是爱。

(12)你找老婆是找妈还是找抽,抽你没商量。

(13)她离婚了?我想是,是也好。

“打、骂、疼、爱、抽、是”做了主语或宾语,并不因此而变为名词,说它们已经“名词化”,那是多此一举,是“人为的虚构”。这一认识十分重要。

1.3 吕叔湘(1979)的论述

1)不用主谓关系的有无来区别句子和短语。

2)汉语特多“流水句”,一个小句接一个小句,可断可连,似断还连。这一认识特别重要,我们不惜篇幅举例如下。金宇澄的《繁花》第6章讲陶陶跟人讲解“蟹经”,一连用了49个逗号,一逗一个小句,相当赵元任所说的“零句”:

(14)陶陶说,螃蟹和大碟,道理一样,必须了解对方背景,有不少大领导,江南籍贯,年轻时到北面做官,蟹品上,不能打马虎眼,苏州上海籍的北边干部,港台老板,挑选上就得细致了,必须是清水,白肚金毛,送礼是干嘛,是让对方印象深刻,大闸蟹,尤其蟹黄,江南独尊,老美的蟹工船,海上活动蟹罐头工厂,海螃蟹抓起来,立刻撬开蟹盖,挖出大把蟹黄,扔垃圾桶,蟹肉劈成八大块装罐头,动作飞快,假如送礼对象是老外,您还真不如送几磅进口雪花或西泠牛扒,至于真正的北面人,包括东北,四川,贵州,甘肃,一般的品相就成了,配几本螃蟹书,苏州吃蟹工具,镇江香醋,鲜姜,细节热闹一点,别怕麻烦,中国人,只讲情义,对陌生人铁板一块,对朋友,绵软可亲,什么法律,规章制度,都胜不过人情,一切OK的。

这样的流水句在《繁花》里很常见,最多有65个逗号连用的。跟连用逗号相反的是频用句号,例如王硕《新狂人日记》里的一段:

(15)乐代表心情。发型代表社会认同。过去不同阶级剃的发型各有区别。譬如日本武士头。……不许乱来的。也宣示民族。清入关留发不留头。各国发型不统一。女人乱做头发意在掩饰自己是紊乱的理想主义者。小平头假装为人正直。这是习俗。差别。互相装孙子。不是时尚。剃光头就是蔑视一切社会习俗。跳出三界外。跟你们讲了。全不吝了。爱谁谁。所以要提防秃子。不光和尚。

这些句号都可以都改为逗号,只是语气顿挫有别。在英语里,连用逗号的句子叫run-on sentences(流水句),频用句号的句子叫choppy sentences(撬劈句),写作的时候一般是要尽量避免的,而在汉语里却是正常的、好的。

对于汉语有无主谓结构,前辈学者已有的认识可以概括为:如果说汉语也有主谓结构,它跟其他结构的地位平等,汉语不以主谓结构的有无来判定句子,主谓结构其实就是话题-说明结构。

2

新的认识

2.1 名词动词就是指称语述谓语

(16)老虎是危险动物。

(17)老虎笼子里睡觉呢。

(18)他终于看见老虎了。

名词(老虎、动物、笼子)充当各类指称语(类指、定指、不定指等)的时候没有一个“指称化”的过程,不像英语那样要加冠词a、the或复数标记,动词(是、睡觉、看见)充当述谓语的时候也无需有一个“述谓化”的过程,如is/are/was,sleeps/be sleeping,see/saw/has seen 这样的动词变形通通没有。

名词动词是语法范畴,指称述谓是语用范畴,主语谓语是语法范畴,话题说明是语用范畴,句子是语法范畴,话段是语用范畴。综合起来可以说,汉语里语法范畴和语用范畴的关系不是印欧语那样的分立关系,而是包含关系,语用包含语法。换言之,从语法到语用,汉语没有一个“实现”的过程,语法本来就是语用的“构成”部分,详见沈家煊(2016:第4章)。这个认识十分重要,是对赵元任“汉语的主语就是话题”这一观点的继承和发展。如果认定主语必须像印欧语那样是句子的论元(argument),那么在汉语里所谓主语实为话题的一个子类、一种特例而已。后来Li & Thompson(1976)提出,英语是主语突显语言,汉语是话题凸显语言,这种说法风行一时,影响面很广,但却是从赵元任的洞见倒退,退回到主语-话题总是二分对立的成见,参看罗仁地(LaPolla 1993,2009)有说服力的论证。

这里我想说,汉语这种“语用包含语法”的格局,跟中国哲学“体用不二”、“体用无间”的理念是一致的。从哲学史来看,“体用所自,乃本乎释氏”(黄宗羲),从梵文原义看,“体”的内涵既指具体的身体、载体,又指抽象的性质、道理,指后者的bhāva 一词在语法术语中就“指抽象含义、概念等”(金克木),宋明理学的体用论,“体”已经指向某种抽象的存在(见沈成福2016)。因此,语言学里“语法”和“语用”的关系在哲学里就是“体”和“用”的关系,语法是抽象的,用法是具体的。从中国哲学的主流看,哲学家大多肯定“体用不二”,“体用不离”,“体用无间”,“体用一源”,反对分离或割裂体用。朱熹说:“忠是体,恕是用,只是一个物事。如口是体,说出话便是用。不可将口做一个物事,说话底又做一个物事。”(《朱子语类》第672 页)这里的“体”已经指抽象概念。熊十力《体用论》说:“实体是功用的自身”,“功用以外,无有实体”,“离用便无体可说”(熊十力2009:7)。“体用”之辩与“道器”之辩有对应关系,从“道”和“器”的关系看,朱熹说“道器一也,示人以器,则道在其中”,“体用不二”意味着抽象的“道”包含在具象的“器”之中(见杨国荣2014)。西方人会对中国“体用不二”“体用无间”的说法提出疑问:既然是“不二”“无间”,“体”“用”又明明是两个名称,经常对举而言,如“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也有反过来说的),那么这个“不二”“无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从上面那些论述和分析中可以看出,所谓“体用不二”是“用体包含”的意思,用包含体,体在用之中,用之外无有体,因此不存在体用之间的交界,“体用无间”。

中国人的语言观因此是,就语法和用法的关系而言,二者既不是Newmeyer(2003)所言“语法是语法,用法是用法”,也不是Bybee(2005)所言“语法就是用法,用法就是语法”,而是“用法包含语法,语法属于用法”。汉语不讲用法就没有办法讲语法,或者没有多少语法可讲,因为所谓的语法范畴、语法单位就是由语用范畴、语用单位“构成”的。国内语法学界提倡从语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来研究汉语语法,其实不是要把这三个平面“区分”开来(西方学者一直强调三者的区分),而是要把三者“结合”起来。从“语用法的语法化”这个角度来看汉语和印欧语的区别,可以图示如下:

汉语是还没有彻底“语法化”的语言。印欧里的英语正在“去语法化”(degrammaticalization),语法形态不断简化,主语和谓语的形态一致只在第三人称的单复数上还保留着,因此变得有点像汉语了。

2.2 谓语也是指称语

这是近年取得的最重要的认识之一。这个认识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汉语名词和动词的关系呈名词包含动词的“名动包含”格局,而不是像印欧语那样是“名动分立”。这两类词在汉语里的分布属于“偏侧分布”:名词一般做主宾语,动词既做谓语又做主宾语;名词一般受形容词修饰,动词既受副词又受形容词修饰;名词一般用“没”否定,动词既用“不”也用“没”否定。详见沈家煊(2016:3.2节)。总之,汉语的动词全是“动名词”,兼具动性和名性,“死”既是die又是death,“爆炸”既是explode 又是explosion。“名动包含”不仅指名词包含动词,还指名词短语包含动词短语,因为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的分布也呈“偏侧分布”。如上一节所述,汉语的名词和名词短语就是指称语,动词和动词短语就是述谓语,所以“名动包含”的实质是“指述包含”,指称语包含述谓语,述谓语也是一种指称语,即指称动作或状态的指称语。汉语句子的谓语因此具有指称性,根本上属于指称语。这一点还能从“是”“有”“在”的性质来论证:从“结构的平行性”(沈家煊2016:6.2.1节)来判断,三个字都是动词,后面的词语都是指称性的宾语,例如:

(19)他(是)喝了农药。

(20)我(有)去过西藏。

(21)她(在)做着饭呢。

这三个句子,动词“是、有、在”通常不出现,但是在需要强调的时候就出现;不出现的时候,后头的部分是通常所说的句子的谓语,指称性不明显,出现的时候,谓语的指称性就显现出来。

从词类演化的角度看,名词和动词本来不在一个层次上,动词是从名词虚化而来的,Heine & Kuteva(2002)提供了大量非洲语言的证据。因此,“名词化”(nominalization)不是语言的共性,汉语没有“动词的名词化”,所谓“零形式名词化”只是人为的虚构,“名词向动词虚化”才是语言的共性。

汉语“名动包含”格局跟中国哲学关于“物”和“事”关系的论说一致。郑玄在界说《大学》中的“物”时便说:“物犹事也。”(《礼记注∙大学》)这一界说一再为后起的哲学家所认同,如朱熹在《大学章句》中便承继了对“物”的如上解说。之所以有这样的解说,是因为“事就是物”、“事就是抽象的物”这个认识,对中国人来说不言自明。“名”当然不限于具体“物”的名,也包括“事”和“性状”的名。看东汉刘熙的《释名》所释的“名”:

(22)天地山水、父母兄弟、日月星宿、眉眼舌齿、笔墨纸砚、鼓瑟笙箫(指物)

(23)趋行奔走、视听观望、坐卧跪拜、咀嚼吐喘、啜嗟噫呜、好恶顺逆(指事和性状)

汉语的谓语根本属于指称语,这正是汉语的名词可以直接做谓语的原因,也表明汉语是以名词为本的语言,而非像印欧语那样以动词为本。要知道,以名词为本的语言不止汉语。Larson(2009)拿汉语助词“的”跟伊朗一些语言的对等助词比较,论证汉语名词跟那些伊朗语言的名词一样是“大名词”(super-noun category),包含动词形容词。简言之,拉森的论证是,既然下面各个“的”的用例皆属同一个“的”:

(24)爸爸的书 书的内容

(25)掉页的书 书的掉页

(26)沉重的书 书的沉重

那么就得承认“内容、掉页、沉重”都属于同一类词,即都属于“大名词”。汤加语也属于以名词为本位的语言(Tongan nominalism),论文见Broschart(1997)。长话短说,汤加语不仅像汉语一样名词可以直接做谓语:

(27)这只鹦鹉又圆又大的蓝脑袋。(汉语:小王黄头发)

(28)(那天)肖纳的麦克白斯。(汉语:马连良的诸葛亮)

而且通常用一个名词短语来表达事件和状态,例如:

(29)现有肖纳的去城里。(表达“肖纳正在往城里去”的意思)

(30)曾有教堂的那些个教师。(表达“教堂曾经有那些个教师”的意思)

再说他加禄语以名词为本(Tagalog nominalism)。受印欧语“动词中心论”的影响,过去以为这种语言也以动词为中心,动词带四种语态词缀,然而Kaufman(2009)从历史语言学、语言类型学、生成语言学三个方面论证,这些所谓的动词语态词缀,其实应该分析为名词的词缀,这样才能对共时和历时的语言事实作出简单合理的解释。长话短说,这种语言是用两个名词短语的并置来表达一个事件,相当于古汉语的如下表达方式:

(31)始食鼠者,猫也。(表达“猫开始吃耗子”的意思)

(32)猫所始食者,鼠也。(表达“耗子开始被猫吃”的意思)

(33)猫所在始食鼠者,盘也。(表达“猫开始在盘子上吃耗子”的意思)

(34)猫为之始食鼠者,犬也。(表达“猫开始替狗吃耗子”的意思)

例证还来自掺杂西班牙语借词的他加禄语句和掺杂他加禄语词的洋泾浜英语,类似于汉语如下的用例:

(35)你parking 好了吗?

(36)你今天swimming 了吗?

明知英语有动词park 和swim,却用它们的名词形式。

(37)We can’t makezheteng(折腾)anymore!(我们不能再折腾了!)

(38)Let’s do some zouxue(走穴),too!(我们也去走走穴吧!)

(39)He is doing huyou(忽悠)again!(他又在忽悠了!)

一时不知怎么用英语表达,暂时先这么说着,“折腾”等词用作make/do的名词性宾语。进入日语的表示动作的汉语词,包括双音和单音,都是加する(ずる,じる)后才变成“用言”,不加的时候是“体言”,如“检阅する”,“解放する”,“爱する”,“念ずる”,“任じる”。韩语里的汉语词也是这样,例如:

Geonseo“l 建设”要加上-hada(=英语do)才做谓语。

这样看来,汉语以名词为本(Chinese nominalism),这在语言世界里并不是孤立的现象。英语主谓二分对立,语法理论都认为没有主语不成为句子,没有动词不成为谓语,习惯于把“主-谓-宾”叫“主-动-宾”,因为谓语只能由动词充当。GB理论关注和争论的一个重点是,Martha considers Mary intelligent 一句,其中Mary intelligent这个不含动词的片段到底是一个还是两个组构成分,如果是一个,叫什么名称合适。我们应该重视语言结构的多样性,以动词为中心,并不具有普遍性。上面提到Larson 拿汉语跟伊朗语言比较,论证汉语的名词是“大名词”,他说“只从汉语看汉语是看不清汉语的”,说得好。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只从英语看英语是看不清英语的”,从汉语来反观英语,可以发现英语的谓语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指称性。从英语史看,“be V-ing”结构主要是由“on介词结构”的介词on脱落词首元音造成的,例如“He is hunting”的来历是:

(41)is on huntinge→is a-hunting→is hunting

美国民谣歌手Bob Dylan因其诗歌的古风和音乐性获得2016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一个专辑就叫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g(时代在变)。Jespersen(1924:277-281)因此早就认为,“on V-ing”本质上是个名词结构,他称之为“带介词on 的动性名词结构”。拿汉语来比照这个说法很好理解,汉语“他在打猎(之中)”就是“he is in(the middle of)hunting”这个意思的自然表达,“是”字隐而不显,“他在打猎”跟“他在山上”结构相同,“山上”和“打猎”都是名词性的。所以,将英语谓语部分的“V-ing”视为“准指称语”并不过分。再看英语的“have V-ed”形式。Jespersen(1924:269-271)认为,这个形式不表示“体”(aspect),而是表示一种“稳状现在时”(permansive present),即把过去事件产生的结果表示为现在的稳性状态,例如“He has killed a man”,在叶氏看来,“have V-ed”里的“V-ed”可以看作动词“have”(现在时)的指称性宾语,即把he 在过去做的一件事“killed a man”看作he现在稳定have的一种结果状态。由此可见英语过去时的“V-ed”和过去分词的“V-ed”同形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理据的。这个理据就是,谓语“killed a man”具有潜在的指称性,指称一个动作或状态。要问主流英语语法为何不按叶氏的观点来分析,那是因为英语已经形成“名动分立”的大格局,详见沈家煊(2016:6.5 节)。

2.3 “类包含”符合“适量准则”

如上所述,汉语是用法包含语法,名词包含动词,跟印欧语语法和用法分立,名词和动词分立的格局不同。这两种不同的格局,Lyons(1977:156)从逻辑上分别称之为“类包含”(class inclusion)和“类分立”(class distinction)。很多人以为,只有类分立才是语言的常态,类包含是非常态或临时态。现在我们认识到,至少就汉语而言,很可能还有许多其他语言,类包含是常态,而且从语言动态演化的角度看,追根溯源,英语等印欧语原来也是类包含状态。这一节想说明,类包含格局符合格莱斯提出的会话合作原则,特别是符合“适量准则”。这可以从词义的上下位关系来看,这种关系通常也可以处理为“类包含”关系(Lyons 1977:291),例如:

这两种词义的包含关系有所区别,(dog(bitch))是因为另有bitch一词存在,于是dog衍生出“公狗”义,(man(woman))则相反,因为man通常指“男人”,衍生“男人”义,于是造出woman 一词来专指女人。大家知道,“适量准则”包括“足量”(不要说少了)和“不过量”(不要说多了)两条次准则。dog-bitch这种类型的词义衍生符合“足量准则”,提供的信息要足量:由于存在一个信息量较大的有标记词项bitch,一个获有充分信息(知道狗的性别)的说话人却使用了一个信息量较小的未标记词项dog,而狗的性别信息在当时的语境里是相关的,那么按照足量准则,可推导出说话人不处于使用信息量较大的bitch一词的地位,于是dog一词排除母狗义专指公狗(It’s not a dog. It’s a bitch.)。Man-woman这种类型的词义衍生符合“不过量准则”,提供的信息不要过量:按照这条准则,说话人使用man一词的时候一般是指男人,为了表达不属于这种一般情形的特殊情形,就造出信息量较大的woman一词专指女人(女权主义者还造出womankind,chairwoman,poetess这样的词来)。

这两条次准则互相制约,在意义和形式上达到一种平衡,在实际语言使用中形成一种分工:一般的意义(man一般指男人)用未标记形式表达(不过量准则),特殊的意义(woman 特指女人)用有标记的形式表达(足量准则),可参看Traugott & Dasher(2002)。既然遵循“适量准则”是会话的常态,而会话又是语言的基本形态,那么就得承认,(dog(bitch))和(man(woman))这种词义的包含格局(上下位关系)是语词使用的常态而不是非常态。Dog包含bitch,英语照样表达自如,不必也不能将dog一词分化为dog1和dog2两个词,因为总是存在dog既指狗又指公狗的场合,例如“I saw a dog,not a cat and not a bitch”(Kempson 1980)。

同样的道理可以推广到词类的包含格局上来,名词包含动词,汉语照样表达自如,不必也不能将名词类分化为名词1和名词2两个类,因为汉语存在一个名词既属于大名词(不排除动词)又属于小名词(不包含动词)的情形,例如“这个人简直骗子嘛”里的“骗子”(名词受副词修饰做谓语),详见沈家煊(2016:97)。名词包含动词,也是在形式(词类的分布形式)和意义(词类的语法意义)之间经由“适量准则”的作用达到一种平衡,这种平衡状态因此是实际语言使用的常态。

对于汉语有无主谓结构,新的认识可概括为:汉语的“主谓结构”实际是话题.说明结构,这是汉语“用法包含语法”这个大格局所决定的;作为说明的谓语具有指称性,这是汉语“名词包含动词”的格局决定的;谓语属于指称语,这在世界语言中不是孤立现象,以此来反观英语,有利于深入认识英语的谓语;“类包含”格局是语言的常态而不是非常态,它遵循会话的合作原则。

3

进一步的认识

3.1 指称语并置

对于汉语有无主谓结构,进一步的认识来自对汉语“流水句”的研究进展。通过研究认识到流水句有两个特性,一是并置性,一是指称性(沈家煊2012,2016:6.3节)。例如:

(42)老王呢?又生病了吧!也该请个假呀!走不动了嚜!儿子女儿呢?上班忙吧。请个保姆嚜!工资低呀!先借点呢?犟脾气一个呀!……

这个流水句由10个小句组成,都是赵元任说的“零句”,有的没有谓语,有的没有主语,小句之间的衔接就是靠“并置”(juxtaposition),虽然不用任何的连接词,但我们都觉得意义连贯。Quirk et al.(1985)指出,即使并置成分之间没有共同的语法、词汇特征,单纯并置就是一种互相联系的标志。Brown & Yule(1983)也说:衔接手段不一定保证语篇的连贯性,一个连贯的语篇可以没有任何衔接手段,形式衔接的根源在语篇之外。或者说,“并置”本身就是一种衔接手段(姜望琪2006)。我们可以将其中任何两个相邻的小句组合起来,构成一个“话题-说明”句:

(43)老王呢,又生病了吧。|又生病了吧,也该请个假呀!|也该请个假呀,走不动了嚜!|走不动了嚜,儿子女儿呢?|儿子女儿呢,上班忙吧。……

每个小句既是对前一小句的说明,又是后一小句的话题,头一句和最后一句也不例外(老张没来,老王呢?|犟脾气一个呀,也要改改嚜。)由此得出“一个令人惊异然而明明白白的结论”,汉语流水句的构造是:

(44)流水句→U指+U指+U指……

U 代表小句utterance,小句与小句并置,而且每一个都是指称性的。Evans & Levinson(2009)指出,基于结构内嵌(embedding)的递归性(recursion)并不是语言的共性,有的语言用“并置”手段来表达相同的意思。例如:

(45)[If the dog barks,[if the owner is not there,……[the mailman will run away]]]

狗狂叫,主人不在,邮差逃避。(汉语小句并置)

汉语就属于这样的语言,它充分估计听者的理解能力,只说出2 + 2,让听者自己得出等于4的结论。就本文的主题而言,我们不仅认识到汉语所谓的“主谓结构”就是“话题-说明”结构,而且认识到“话题-说明”就是两个小句的并置加合,是规模最小的流水句,还认识到两个并置小句都是指称性的。具体说,下面四个所谓的“主谓句”:

(46)他,骗子。

(47)他,骗人。

(48)逃,僝头。

(49)逃,可耻。

不管主语是“他”还是“逃”,谓语是“骗子、僝头”还是“骗人、可耻”,根本都是两个指称语的并置,再根据信息排序的原理(旧信息在前,新信息在后)自然衍生出“话题-说明”关系。

3.2 名实耦

既然汉语的“主谓结构”(如果有的话)的性质跟印欧语有如此大的差别,仍然叫做“主谓结构”,不管你如何解释,人们还是容易比附印欧语的主谓结构,从而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改叫“话题-说明”仍然不能确切反映汉语的实际,汉语话题并没有强制性的标记,形式上只是两个指称语的并置,可以在语境中得出多种关系的释解,例如“医院·重地”(同位、定中、主谓),“出租·汽车”(定中、动宾、主谓),“击鼓·前进”(连动、状中、主谓),因此“话题-说明”释解只是根据信息排序原理的自然衍生。如果要改名的话,可以考虑采用“名实耦”(name-reality coupling),名和实的耦合,由“名实耦”自然衍生话题-说明的释解。中国话和中国哲学的精神是相通的,汉语给思辨者提供的焦点是“名”,在近代西学东渐之前,中国哲学历来重视“名”和“实”的关系,强调“实”应当与“名”为它规定的含义相符合。孔子强调“正名”主要是出于治理社会的考虑,而先秦名家的思想特质就是注重“名”,“专决于名”。冯友兰(2013:79,81.82,88.89,117.118)说:“名家”最好按字面翻译为the school of Names,以提醒西方人,中国哲学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名”“实”的关系问题。名家中有两种趋向,惠施强调“实”的相对性,公孙龙强调“名”的绝对性,例如“这是桌子”这句话,其中的“这”指具体的事物,它是相对的、可变的、有生有灭,而“桌子”指一个抽象范畴,即名称,它是不变的,绝对的,“君君,臣臣”,前一个“君、臣”指实在的君和臣,后一个“君、臣”指君和臣的名或名分,“正名”就是要名实相符。《公孙龙子》还有一篇《指物论》,其学说从名实推进到指物,“指”既表示“手指”(按:手语里的指语)又表示“事物的可指性”或“所指”,它是事物命名的基础(李巍2016;沈家煊2016:125)。因此按《指物论》“这是马”是“指物耦”,“这”是“物”,“马”是“指”。总之,名家通过分析名,分析名与实的关系或区别,发现了中国哲学中称为“超乎形象”的世界,中国哲学的知识论因此是一种朴素的实在论。

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里通过“名”“实”来阐释“道”:古人言辞,“之谓”、“谓之”有异。凡曰“之谓”,以上辞解下,如《易》“一阴一阳之谓道”,若曰“道也者,一阴一阳之谓也”。凡曰“谓之”者,以下所称之名辩上之实,如《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我们用“名实耦”把戴震所说的意思表示出来:

一般排序是“实”在前“名”在后,“所谓”在前,“所以谓”在后。《墨经》里讲,“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经说上》),“所谓-所以谓”十分接近于现在说的“话题-说明”,这个序列符合信息的自然排序。重要的是,“名”和“实”,“所谓”和“所以谓”都只是耦合,两个成分的分别是相对的,语流中同一成分相对前头是“名”是“所以谓”,相对后头是“实”是“所谓”。例如现在常称为“话题链”的表达方式:

(52)名不正,则言不训;言不训,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

当然,改名也有改名的问题,仍然叫“话题-说明”既照顾习惯也便于语言间的比较,关键是要认识,汉语的“话题-说明”跟其他语言的“话题-说明”有何不同。

综上,对汉语有无主谓结构问题的进一步认识是:中国话和中国哲学的精神相通,实为“话题-说明”的结构,是两个指称语的并置,是规模最小的“流水句”,可称之为“名实耦”结构,根据信息排序原理衍生推导“所谓-所以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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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约瑟之问”

西方的逻辑学建立在印欧语“主谓结构”的基础上,有了主谓结构才有了“同一律”,才有了三段论演绎推理(张东荪1936,1938)。汉语没有印欧语的那种主谓结构,没有主语的句子是正常的句子,不存在英语“It rains”(德语“Es regnet”、法语“Il pleut”)中的抽象体词性主语“it”,也没有系词be,有人猜测中国人的思维缺少客观的考察实体物质的能力,缺乏演绎推理的能力,据此来回答“李约瑟之问”:为什么在西方科学传入以前中国没能发展出一套自然科学体系。

对这种猜测,赵元任(Chao 1955)回应说:一,现代西方科学只是近三、四百年的事,在整个人类文化史中占的比重极小。二,实体物质的概念只是西方科学思想的某一发展阶段的产物,二十世纪的现代物理学理论中,恰恰出现了没有物质就可以产生的(力)场,没有物质的振动就可以产生的波。就逻辑学而言,汉语没有相当于英语some的形容词,“Some men tell truth”的正常汉语是“有(的)人说真话”,“有的人”意为“men that there are”,因此汉语的表达正好是现代逻辑的直接解读。(我们还可以说,汉语的“名动包含”格局跟量子物理关于光的本质的看法一致,正如光具有“波粒二象性”,汉语的动词具有“指称述谓二象性”。)所以赵先生最后说,“作为一个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我很想说:瞧,这就是汉语在科学上优于西方语言的例证。然而作为一个研究语言的学者必需尽量做到不偏不倚,对语言和科学的最好的概括,就是不要去做任何概括。”

西方语言以主谓结构为本,好在语言表达的清晰性,汉语以指称语的并置为本,按自然的信息排列顺序推导“话题-说明”关系,好在语言表达的单纯性。单纯性要用清晰性来补充,近代中国学习西方语言和思维的清晰性,意义重大,清晰的思想和表达是每个学者不可缺少的训练(朱晓农2015),但是清晰性不是研究的目的,最终还是要达到单纯性(冯友兰2013:311-325)。近百年来汉语正在吸收印欧语的清晰表达方式,多多使用主谓齐全的句子,只要做得不过分,是应该肯定的。但是我们在“吸收外来”的时候仍然不可“忘记本来”,我们的主张就是语用学的基本原理:该精确就精确,能简洁就简洁。

本文来源:《现代外语》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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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沈家煊,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中国语文》和《当代语言学》期刊主编,国际期刊《话语研究》(Discourse Studies)咨询编委,《东亚语言学报》编委等。研究领域包括英汉比较语法、语法理论、汉语语法的语用和认知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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