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大学2023届毕业研究生身份复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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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大学2023届毕业研究生身份复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3-05-24 18: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全省高校毕业生身份复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3〕12 号)要求,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人像比对未通过的研究生,暂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应及时开展毕业生身份复核备案工作。现将开展 2023 届全校毕业研究生身份复核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3 年 5 月30 日前完成2023届全校所有毕业研究生身份复核备案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全面摸底,掌握数据。

人像比对未通过不能注册学历的分为三种情形:身份核验未通过、身份核验不确定、身份核验异常。其中,备注字段标注“身份核验未通过”的属于明显存疑,不仅暂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其学籍信息也暂不可查询。人像比对未通过的名单,由学校根据学信网推送的信息通知各院系。各院系需第一时间接收名单,准确、全面掌握有关数据。

(二)查实情况,及时备案。

各院系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查实研究生身份、录取资格、实际就读情况等。

 1.若研究生身份核实无误,院系需线下提交备案材料:包括身份复核情况报告、录取名册、照片两两比对情况等支撑材料;学校整理审核院系的材料,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同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经省教育厅线下审核并在线上确认“同意备案”后,学校即可为毕业研究生注册学历信息。

 2.如因照片比对需要提供相关电子照片,照片规格参照全国高等学校研究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印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 号),照片以考生号命名,且大小应小于 50K。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身份复核备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组建工作队伍,形成院系分管领导负责,教务、招生、研工等部门机构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地持续推进工作,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本年度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平稳顺利。

(二)及时完成工作。各院系要坚持早接收早处理的原则,及时向院系分管领导报告人像比对未通过的毕业生名单,收集整理材料,核实实际情况,按要求于 5 月30 日前向学校提交备案材料,确保及时完成所有毕业生身份复核备案工作,不耽误任何一名研究生的学历注册工作进度。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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