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019年单县学区划分,小学、中学终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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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2019年单县学区划分,小学、中学终极版

2023-12-01 22: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张黄庄小学:樊集村、张黄庄、徐楼。

(4)东城办事处

高家庄小学:高家庄村、张楼村、常兴寨村。

韩庙小学:段楼村、周楼村、韩庙村。

贺庄小学:贺庄村、宗庙村、代庙村。

高庄户小学:单集村、高庄户村.。

(5)单州小学:单州路以南、君子路以西、文化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注:新建学校,招收学区内1-5年级学生;凤凰城D区、名仕豪庭北区、铂金湾小区群众可以选择就读。新学区划分后,如群众一户有两个孩子同时就读小学,都可以到本学校就读)。

(6)单县实验小学:向阳路以南、君子路以西、单州路以北、湖西路以东。

(7)开发区实验小学北校区:君子路南段往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东区域、向阳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樊路以北。(包括永顺国际花园、中岭小区和中港豪庭小区)

(8)开发区实验小学南校区:南樊路以南,君子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开发区实验小学北校区学区内的学生也可以到该校就读。

(9)人民路小学:君子路北段往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西区域、向阳路东段以北、东环路以西,北边以园艺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10)嘉善路小学:向阳路以北、君子路以西、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北边以园艺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新建学校,招收学区内1-5年级学生;安和家园二期小区西部、铂金华府小区群众可以选择就读;新学区划分后,如群众一户有两个孩子同时就读小学,可以都到本学校就读)。

(11)舜师路小学:湖西路以西、向阳路以南、舜师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新建学校,招收学区内1-5年级学生)

(二)初中学区划分

1、乡镇初中:乡镇只有一所初中学校,其招生范围即本乡镇辖区;有两所及以上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学区统筹协调。

2、城区初中

(1)实验中学学区:向阳路顺延至友谊村路至西外环路南段、西外环路南段至南外环路、南外环路至湖西路、湖西路至单州路以北区域、君子路以西。

(2)南城中学学区:单州路以南、湖西路以东、文化路以西、外环路以南的南城办事处区域(本学区内,单县纱厂以北的群众可以选择到单州中学就读)。

(3)单州中学:君子路以西,单州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凤凰城D区、名仕豪庭北区、铂金湾小区群众可以选择就读;新建学校,招收学区内6-9年级学生)。

(4)胜利路实验学校学区:西环城堤以东、向阳路以北、君子路以西,北边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5)北城三中学区:向阳路顺延至友谊村路以北、西环城堤以西,西边和北边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6)开发区实验中学北校区:君子路南段往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东区域,向阳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樊路以北。(包括永顺国际花园、中岭花园小区和中港豪庭小区)

(7)开发区实验中学南校区:南樊路以南,东、西、南边界以东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8)人民路中学:君子路北段往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西区域,向阳路东段以北、东环路以西、北边以园艺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三、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步骤

(一)小学招生

1、2013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到所属学区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审查新生资格,入户调查核实,登记造册,填写《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附件),报单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名单在学校公示,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入学。

2、城区小学入学报名需提交的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索引(全家)和学生本人户口页原件。学生本人户籍迁入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后的重点核查。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学区内正常居住(不包括回迁户)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以及购房首付款原件。招生学校建立儿童报名档案并编序号,序号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序号一致。

3、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否则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4、招生时间安排。报名验证时间:8月12日—14日;入户调查:8月16日—23日;上报审核:8月24日—25日;公示招生名单:8月25日—26日。

(二)初中招生

1.农村初中招生

农村初中学校招生由学区统筹安排,学区与初中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学生持五年级学籍卡到初中学校报名,初中学校填写《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附件),连同学籍卡一并报单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

2.城区初中招生

(1)城区各小学做好五年级学生就近入学的宣传指导工作。

(2)学生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初中学校报名。

(3)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报名学生的有效证件并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填写《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附件),建立新生报名档案并编序号,序号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序号一致,新生名单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申请入学的学生需提交的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索引(全家)和学生本人户口页原件;住房证明材料:在学区内正常居住(不包括回迁户)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款原件;五年级学生学籍卡。

(5)招生时间安排。报名验证时间:8月12日—14日,入户调查:8月16日—23日,上报审核:8月24日—25日,公示招生名单:8月25日—26日。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严禁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承诺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免学费、奖励等方式招揽生源,扰乱正常招生秩序;不得招收不足龄学生、不得超计划、超标准班额招生。驻城民办学校要优先招收城区学生,按照报名时间顺序招满为止。按照山东省政府要求,民办学校学生数占全县学生比例不得超过20%,为在四年内完成单县民办学校的“瘦身”任务,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体局测算的比例、学生数量进行缩减。

五、特殊教育招生

要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重度残疾儿童的教育由县特教中心送教上门,残疾程度较重的残疾儿童到县特教中心就读,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安排到所属学区学校随班就读,盲童统一到市特教中心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各普通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凡接收残疾儿童就读的普通学校要加强资源教室的建设,满足特殊学生需求。

六、切实加强领导,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要选拔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招生工作,有关人员要严于律已,秉公办事,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政策,严密组织招生工作。

(二)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按审核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考试,不得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等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各学校要确保班额控制在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内。未经批准,擅自超过规定标准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拨付财政经费。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编班,不能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快慢班,确保教育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学校可实施“小班化”教学试验,防止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中途辍学,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级。

(五)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县公安、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维护好学校招生秩序,严格证件管理,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六)加强检查监督。县教体局将联合县监委组成专项工作组检查各学校招生工作。对在招生工作中严重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取消违规学校当年所有荣誉称号及各项评优资格;是县级规范化学校的,撤销其规范化学校荣誉称号,并三年内不得参评;是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取消其规范化学校荣誉称号;是民办学校的,取消当年招生资格。

本意见由单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

单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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