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公开遴选2022年度首批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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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公开遴选2022年度首批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

2024-05-01 13: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儿童青少年美育教育,为孩子们提供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和助力孩子们全面发展和健康快乐成长,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与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各自资源和平台优势,依托发展中心面向全国的全民艺术普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公共文化云,有效利用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的品牌影响、戏剧资源和顶尖专业人才队伍,以全国各级文化馆(站)为主要阵地,联合共建“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推动儿童青少年戏剧在全国的传承、普及和创新,使城乡居民特别是儿童青少年更好地享受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秉承“一切为了孩子”的理念,普及少儿戏剧艺术,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建立遴选机制,完善品牌培育与成果转化,加强后续建设与管理,推动可持续发展。

坚持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建设工作机制,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主要任务

发展中心与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依托各自职能优势,在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副省级城市文化(群艺)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文化(群艺)馆联合遴选共建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推动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在全国的传承、普及、创新。

发展中心负责依托国家公共文化云和全国各级文化馆(站),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工作体系,组织各地开展普及推广中心遴选、管理、考核验收、后续管理等工作,助力培养一批儿童青少年戏剧方面的优秀人才,促进文化馆领域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交流合作,助力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通过群众文化渠道走出去。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负责研究拟订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内容体系,包括总体框架、戏剧资源、活动模式、师资队伍、专业教材、普及课程等。重点精选一批小剧场儿童青少年戏剧作品,采取“戏剧表演+工作坊”的形式,到各地推广中心所在区域的文化馆进行集中演出并开展儿童青少年公共文化服务;选派推荐专业师资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为各地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提供少儿戏剧表演培训指导和师资培训。

遴选确定的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和协调保障工作,重点做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相关演出、培训、讲座和人才培养等工作落地。具体职责可根据实际,由发展中心、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承接文化(群艺)馆(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三方协议约定。

四、工作机制

(一)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发展中心和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工作。主要职责是:

1.研究确定2022年度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遴选工作方案;

2.审核确定2022年度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名单;

3.对各地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二)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工作小组及职责

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工作小组设在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1.起草2022年度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遴选工作方案;

2.汇总各地遴选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各地相关材料进行研议,提出2022年度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建议名单;

3.受领导小组委托,指导和督促各地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检查、验收等工作;

4.协调推进各地普及推广中心做好年度相关演出和培训工作;

5.促进各地普及推广中心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6.总结、宣传普及推广中心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建立动态管理日常工作机制

发展中心和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复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管理不规范、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相关单位撤消“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资格。

五、遴选要求

(一)遴选主体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副省级城市文化(群艺)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文化(群艺)馆均可参加遴选。

(二)遴选名额

通过遴选择优确定首批10个“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

(三)遴选条件

参加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全民艺术普及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基础,达到文化和旅游部二级及以上文化馆等级;

2.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艺术培训工作经验,儿童戏剧表演或教育方面有一定基础,有专职或兼职相关艺术教育师资力量,有相应的艺术培训器材、场地、剧场等;

3.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基础较好;

4.具有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能持续开展项目运营管理;

5.能够提供相关工作经费;

6.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综合示范带动效应。

(四)遴选程序

1.报名。根据“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遴选条件,有关单位拟订参与遴选的具体方案,报送发展中心。

2.遴选。发展中心和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组织专家对参与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研议,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遴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考虑区域、结构、代表性等因素,提出第一批10个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名单。

六、材料报送

有意参加遴选的相关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报送相关材料:

(一)网络申报:对照本方案提出的遴选条件逐条进行陈述,并提供基本信息、展示图片和视频、建设工作方案及其他佐证材料等,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纸质材料报送:起草《关于参加2022年度“中国儿童青少年戏剧艺术普及推广中心”遴选的函》,报送函列明参与主体单位,附件对照本方案提出的遴选条件逐条进行陈述,提供基本信息、展示图片,建设工作方案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邮寄报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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