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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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解释

2023-03-15 18: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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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计价解释(八)

25、计价解释(七)

24、计价解释(六)

23、计价解释(五)

22、计价解释(四)

21、计价解释(三)

20、计价解释(二)

19、计价解释(一)

18、2014 版计价定额有关问题汇总(市政)

17、造价咨询解释-土建(7)2014-2-28

16、造价咨询解释-土建(6)2010-6-8

15、造价咨询解释-安装(6)2010-6-8

14、造价咨询解释-安装(5)2009-12-3

13、土建、装饰、园林(5) 2009-11-16

12、市政专业问题解答(4) 2009-4-28

11、土建专业问题解答(4) 2009-4-28

10、安装专业问题解答(4) 2009-4-28

9、安装有关问题解释(1) 2008-10-27

8、市政有关问题解释(2)2008-9-25

7、市政有关问题解释(1) 2008-9-25

6、土建有关问题解释(3)2008-9-22

5、土建有关问题解释(2) 2008-9-22

4、土建有关问题解释(1)2008-9-19

3、造价咨询答疑-安装 2007-11-12

2、造价咨询答疑-市政 2007-11-12

1、2007年网上定额咨询答疑-土建

计价解释(八) 1、苏住建建〔2020〕27号文件中指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费用按现场实际人数每人每天70元标准足额计取”,请问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包含监理、代建等非施工单位管理人员?

答:现场实际人数指: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人数,不包括监理、代建等非施工单位管理人员。

2、施工合同约定:“施工期间可调价要素价格的涨、跌幅度以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为基础,涨、跌幅度在5%以内(含5%)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因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遇价格波动造成的差价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现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比计划开工推迟5个月,请问结算差价调整是先调整至实际开工月,再调整施工期与实际开工月的价差吗?

答:对于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推迟开工,计价解释(四)第3条明确“先将价格调整到开工月,再将施工期的价格与调整后的价格进行比较”。这是根据苏工价[2013]16号文对苏建价〔2007〕20号和苏建价〔2009〕10号文中关于“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或延期竣工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产生的差价”给出的“期间造成的差价均应调整,承包人有损失的,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计价原则作出的解释。鉴于苏建价〔2007〕20号和苏建价〔2009〕10号文已停止执行,除施工合同已有明确约定外,对因推迟开工导致的差价不再采用“先将价格调整到开工月,再将施工期的价格与调整后的价格进行比较”的方法进行调整。

由于征地拆迁、设计调整等原因延期开工导致的差价的调整原则和调整方法,施工合同未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当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结算时的调整方法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3、苏住建建〔2021〕59号文件发布之前已完成招标的总承包项目,招标时未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内装工程暂估价二次发包时,是否可以按文件规定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增加等费用是否可以单独计取?

答:总承包招标时未计取暂估价专业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应在暂估价专业工程招标时计入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由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暂估价内装工程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增加等措施费用,除总承包招标时已明确计取的内容外,应在暂估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项、计价。

4、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工程计价措施费中增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26号),文件要求“2020年9月1日前已实行“苏安码”管理的工程,在竣工结算时列入造价“。施工合同于2020年9月1日之前签订,并且已经施工完成了部分工程量,关于“苏安码管理增加费”的计算,是否可以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取费基数计算,还是仅2020年9月1日之后施工的内容才能作为取费基数?

答:2020年9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或签订施工合同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实行“苏安码”管理的,在竣工结算时,“苏安码管理增加费”以项目的全部工程量为计算基础。

5、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采用清单招投标,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该工程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224号)发布前完成招标与施工合同签订,在公告发布后施工且尚未完成结算,该工程是否可以依据该公告附件3、4,计取特殊施工降效、交通组织维护等措施项目费?

答:清单招投标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有关措施项目是否可调。该改造工程,对于可能发生的施工降效、交通组织维护等措施项目,应结合招标文件,确定是否属于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结合项目特点自行考虑的费用。如果不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范围内的,可根据公告中第四条:“公告实施前尚未完成结算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发生《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未包含的措施项目内容且施工合同约定不明的,可参考本公告。”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增加相关费用。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临时设施费费率为区间范围,请问编制预算时如何取值?

答: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编制预算时,临时设施费费率可取中间值。

7、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苏建函建〔2022〕155号及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的苏工价〔2022〕6号两个文件中应急工程人工调整的系数是连乘吗?

答:根据应急工程实施的时间,执行对应的文件和对应的人工调整方式,不是连乘关系。

8、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减免,税率由3%调整为1%,请问是否按减免后的税率结算?

答:结算时增值税税率应按照3%计算;政府的优惠政策属于对小微企业的扶持。

9、含装配式预制PC构件的项目在预算编制时,塔吊规格型号与定额不同是否需要调整?如需要调整,应如何调整?

答:因装配式建筑中单体构件起重吨位大,垂直运输定额中起重机械规格型号无法满足预制构件吊装的,在预算编制时,可按拟定的常规施工方案,调整定额中起重机械规格型号,含量不变。部分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起重机械最小规格配置有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

10、高压旋喷桩喷浆子目的工程量计算时,重叠部分工程量扣不扣?

答:高压旋喷桩喷浆子目的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11、植筋定额含不含钢筋材料费?

答:植筋定额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及钢筋材料费,钢筋制作另按相应子目执行。

12、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顶管(040501012)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表述需扣除附属构筑物(检查井)所占的长度。请问如为检查井需扣除其所占的长度,是按井的内侧还是外侧扣除,是否包括壁厚?

答:顶管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时,应扣除附属构筑物(检查井)所占的长度,扣除的长度按附属构筑物(检查井)的内空尺寸(内径)确定。

13、原招标时道路和排水工程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结算时材料调差以原来招标时的单位工程为基础,还是分开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两个单位工程做为基础?

答:划分单位专业工程应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候确定,结算时按原招标口径。

14、《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册砖墙打孔,混凝土墙、楼板打孔一般按多少厚度考虑?

答:定额按300mm厚以内综合考虑。

15、某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施工方在投标报价中将设备作为主材计取了规费和总价措施费,请问在结算审核时,是否可以将原本被作为主材的设备修正为设备从而不参与规费和总价措施费的计取?

答:原合同内的部分仍按原投标报价口径执行,合同外的新增部分应按相关取费规定计价、取费。

16、某强弱电安装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其中“配管”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仅为“沿砖、混凝土结构暗敷”,且电气配管凿槽、刨沟部分未单独列清单项目,则该工程结算时电气配管凿槽、刨沟部分是否应单独计量计价?

答:该项目在“配管”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中未明确包含凿槽、刨沟内容,根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的规定,配管清单工作内容中不包括凿槽、刨沟,凿槽、刨沟部分应按附属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故该项目电气配管凿槽、刨沟部分应作为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结算时另行计取相应费用。

计价解释(七) 1、总承包项目中的精装修工程,是否按单独装饰工程取费?

答:总承包项目中,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装饰设计公司单独出具设计图纸的装饰工程,可以按照单独装饰工程取费,但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使用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对“双重管高压旋喷桩”项目组价时,除了套用2-17双重管高压旋喷桩子目外,是否还要另行套用2-15钻孔子目?

答: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2-15子目应分别与2-16、2-17、2-18子目配套使用。使用计价定额对“双重管高压旋喷桩”项目进行组价时,两个子目都要套用,2-15子目为钻孔,2-17子目为成桩,2-17子目未包含2-15子目的工作内容。

3、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17-172子目的备注:17-172仅适用于装饰性清水砼面。一般砼面不抹灰,只批腻子的,按17-172子目乘以0.7系数执行。问:砼面不抹灰,既批腻子又做涂料的是不是作为装饰性清水混凝土面,直接套用子目17-172,不需要乘以0.7系数?

答:砼面不抹灰直接批腻子,腻子面为成品,不再刷涂料的,为装饰性清水砼面;批腻子后刷涂料的,为一般砼面。

4、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子目“20-27满堂支撑架的搭设、拆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在计算满堂支撑架的搭设、拆除工程量时,只计算钢管的重量,脚手架扣件在定额中已综合考虑。

5、执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地下室外墙的止水螺栓切割、补洞等内容是否包含在模板子目中?

答: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地下室外墙的模板子目包含螺栓切割的工作内容,螺栓切割(拆除)后的补洞工作含在墙面抹灰定额中,如墙面不抹灰,补洞费用另计。

6、请问市政工程采用泥水平衡工艺进行顶管,其泥浆外运如何计量及计价?

答:市政工程采用泥水平衡工艺进行顶管,其泥浆外运工程量应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并列入顶管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中进行计价。

7、《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道路块料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请问计算块料面层工程量时,树池所占面积是否扣除?树池是否也应理解为类似各种井的一种?各种井指的是什么样的井?实际在人行道上遇很多电缆通道井,是否要扣除?

答:规范中的“各种井”,是指各种市政公用的雨、污水井。计算块料面层工程量时,树池及电缆通道井等非市政公用工程的井所占面积应予扣除。

8、市政工程中,关于钢筋的绑扎搭接长度、锚固长度部分的工程量是否合并计入钢筋工程量?对于钢筋的电渣压力焊接头和机械接头是否单独列项进行计价?

答:计算钢筋清单工程量时,对于设计图纸(含设计图纸说明涉及的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的搭接、锚固长度,按搭接、锚固的设计图示(规范)的最小值长度计入钢筋清单工程量中;对于设计与规范未规定,施工单位为充分利用钢材而自行连接和搭接的工程量,不另行计算。钢筋连接除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接头单独列清单外,其他连接接头费用不单列清单,在钢筋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

9、市政铺设雨污水管工程的施工护栏,是在单价措施项目中单列清单,还是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临时设施费里?

答: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或临时设施费中均不含临时施工护栏(围挡)。市政工程的临时施工护栏(围挡)应作为单价措施清单项目列项;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字画、标语等)已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计列;围挡墙面绿植已在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中计列。

10、市政定额中灰土6%是体积比还是重量比?土建定额中2:8灰土是体积比还是重量比?

答:市政定额中6%灰土是质量比;土建定额中2:8灰土是体积比。

11、苏州市有文件规定钢板桩使用费为6.8元/t·天,请问是否包括钢板桩进场及退场时的吊装费用?实际钢板桩的租赁价格远超过文件指导价格,请问钢板桩的租赁费用是否可以按照市场询价来定价?

答:《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土方和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的通知》(苏建价便[2008]12号)中的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6.8元/吨·天,是基于当时的市场行情发布的,该使用费已含钢板桩进、退场的费用。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实际使用应以当期市场行情询价为准。

12、市政工程中包含道路、排水、景观、绿化、桥梁工程,在标底编制中,道路工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均按照市政工程取费。但除了人行道外,道路两侧还有大量铺装、停车位及沟通停车位允许车辆通行的车行道,从造价取费角度是应该按照市政工程取费呢,还是按照园林景观工程的景观及园路进行取费呢?两者管理费及利润区别较大,该如何界定?

答:景观工程不属于工程计价上的划分专业,应将其按照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划分成不同的专业工程,然后,根据不同专业工程内容,套用对应专业计价定额和费用标准进行计价。

13、2014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四册第八章电缆,铜芯电缆只有单芯、4芯和5芯三种区分,3芯铜芯电缆应该套用什么定额?

答:二芯、三芯铜芯电缆均套用四芯铜芯电缆定额。

14、电气管线的清单工程量按两点之间直线长度计算还是按图示长度计算?

答:如能确认现场实际施工长度的,按确认的长度计算,否则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5、2014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中矿物绝缘电力电缆定额只有1芯和4芯安装定额,而且4芯最大截面积只有50MM2,5芯矿物绝缘电力电缆定额如何计取?

答:矿物绝缘电力电缆定额对于多芯电缆适用的最大截面积为25mm2,截面积25mm2以上的均为单芯电缆。

16、2014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矿物绝缘电力电缆(垂直)敷设定额适用问题?

答:矿物绝缘电力电缆定额设置水平和垂直两种敷设方式,垂直敷设适用于电缆竖向敷设,而非单纯指竖直通道内敷设。

17、采用13版清单招投标的通风空调项目,系统调试费清单工程量为1,单位为项,实际施工过程中风管、水管图纸变更增加不少工程量,请问系统调试费综合单价是否做相应的调整。

答:当风管、水管工程量发生变化时系统调试费应做相应调整。

18、13清单规范中建筑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清单工程量各类线、缆预留长度如何考虑?

答:参照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各类线、缆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表执行。

19、2014费用定额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m2,则地下室部分水电安装按一类标准取费,是指所有地下室吗?

答:此处的地下室指多栋建筑物下有连通的地下室或单独地下室工程。

20、2014费用定额工业一类项目中配套的管道、电气工程是否也算一类项目?

答:安装工程以分项工程确定工程类别,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几种不同类别组成,应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1、水电安装工程,某单位工程楼栋含地下室(±0.00以下地下一层)、地上部分分为塔楼和裙楼,高度不同,均已超6层或20米。问:此单位工程楼栋的地下室部分(±0.00以下地下一层),是否应该同地上一样,一同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塔楼和裙楼是否分开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答:高层建筑增加系数是按全部建筑面积的工程量综合计算的,在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6层或20m以下(不含地下室)的工程量,但同一建筑物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不同檐口高度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22、壁挂式配电箱属于设备还是主材?与设备配套的软件是否属于设备,在计取相关费用时是否扣除?

答:根据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壁挂式照明配电箱、插座箱、户内端子箱等小型电器属于材料。与设备配套的的软件在计取相关费用时,视同设备处理。

23、对于施工过程中设备及材料品牌或型号的变更,差价如何调整?

答:1)、如招标文件中对设备及材料提供备选品牌的,投标单位应在备选品牌中选择其一进行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标明所选用的品牌,结算时按选用的品牌结算。如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更换品牌,应调整两者之间的差价。

2)、如招标文件中对设备及材料提供备选品牌,但未指定型号规格的,投标单位可就该品牌任一型号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标明所选用的型号,如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指定采用某一具体型号规格,应调整两者之间的差价。

3)、如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备选品牌,结算时按投标书中的报价结算。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如指定品牌,应按照指定的品牌调整价格。

24、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子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争议,如何执行,请予以明确?

答:1)、定额包括的范围:送配电装置系统是指具有一个断路器或自动开关、隔离开关、常规保护装置等的一回或两回线路的配电设备、继电保护、测量仪表的总称。

2)、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抗器及继电保护、测量仪表、电力电缆等一次设备和二次回路的试验、调整。定额中仅考虑了一般的继电保护装置(如保护过负荷的电流保护和保护短路的电流保护),不包括特殊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试验、调整。

3)、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的计算规则按定额规定执行。凡供电设备回路系统中不含需要调试的元件,则一律不得计取调试费。

4)、低压配电装置应按带有调试元件的出线数(即回路数)来计算工程量。如低压配电装置的出线直接与电动机相连,则应计算电动机的调试,而不再计算送配电装置的系统调试。

5)、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应按图纸设计要求计取,如设计未明确的,应根据业主、监理认可的现场签证或调试报告计取。

计价解释(六) 1、省住建厅苏建价〔2014〕448 号文的规定,13 清单“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编制清单时,工作面、放坡如何具体计量?结算时,因为不同的施工单位,其施工方法是不同的, 工作面、放坡系数都不固定的,又如何计量?是按实际施工情况计量吗?

答:编制清单时,按规范规定的工作面和放坡系数计算,投标人结合自身的施工方案报价,结算时一般不调整。

2、基础承台挖土方按 14 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计算规则 P5 页第 4 条计算宽度,是按垫层宽度加工作面还是基础宽度加工作面?

答:垫层支模板的,按垫层边加工作面宽度;垫层不支模板的,按基础边加工作面宽度。

3、关于支撑下挖土,定额 1-230、1-231、1-232,深度 7m、11m、15m,是从室外地坪算起(或场地土方平均高度)还是从第一道支撑梁底部算起?

答:支撑下挖土定额划分步距的深度从设计室外地面起算。

4、钻孔灌注桩试桩是否执行定额说明“打试桩可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2....” ?如执行,相应定额中:灌注桩砼、泥浆运输、钢筋笼定额人工及机械是否乘以系数 2?

答:试桩与工程桩未连续施工的,执行定额说明“打试桩可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2”。

5、编制标底时,用于辅助试桩的两侧的锚桩,后期可做为工程桩,那么, 锚桩是否属于试桩,按试桩将人工和机械乘系数 2,还是按照工程桩来套?

答:按试桩套用定额。

6、某桩基工程有预制方桩和预制管桩,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如何确定类别?

答:方桩和管桩属于不同类型的桩,在定工程类别时,应分别计算。

7、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 2-13 插拔型钢定额子目, 在计价解释三回复“目前定额口径一般不考虑租赁”。照此理解如果钢板桩为承包人自有,直接套用定额即可;但实际情况为承包人租赁时,该如何计价?

答:型钢是自有还是采用租赁方式,应在投标时明确提出,如不提出,实际施工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8、地下二层深基坑,深度超过 10m,地下室施工期超过 6 个月,请问该地下室基坑围护 SMW 工法桩的 H 型钢是否可以按照租赁费计入招标控制价,租赁期限按实调整?

答:定额是按摊销量考虑的。如采用租赁的,扣除摊销量,租金另计。

9、振动打拔桩机(600KN 以内)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无对应定额,如何套用?

答:按照柴油打桩机(5t 以内)定额计取。

10、基坑围护的搅拌桩的设计长度为 4 米,设计桩顶标高从自然地坪开始、到自然地坪下 4 米结束,因桩顶已达自然地坪,考虑到施工至自然地坪就已停浆, 且无多余部分破除,计算工程量是否还要设计长度另加 500mm?

答:此种情况不用另加 500mm。

11、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说明“搅拌下沉+搅拌提升”算作一搅。 请问定额是如何考虑的?

答:“搅拌下沉+搅拌提升”定额算二搅。

12、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双轴深层搅拌桩有四搅二喷的定额,定额说明中有二搅一喷,六搅三喷的系数换算,请问三搅二喷如何进行换算?

答:《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中施工工艺流程:桩机就位→预搅下沉→喷浆搅拌提升→重复搅拌下沉→重复喷浆搅拌提升→停浆→重复搅拌下沉→重复搅拌提升直至孔口→停搅→移位为三搅二喷,在定额中的口径为六搅二喷, 双轴深层搅拌桩设计为六搅二喷,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3。

13、强夯地基的清单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而定额计算规则是以夯锤底面积计算。 按照规则,是否要计算定额子目的清单含量?

答:强夯地基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清单与定额的不同,定额的工程量按设计标注的夯击点数量*夯锤底面积。

14、由于定尺长度限制而造成的搭接或其他连接方式(焊接、机械连接) 是否要计算绑扎的工程量或计入接头费用?

答:执行 13 清单规范,定尺长度引起的搭接工程量计入清单工程量;机械接头单列清单。

15、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5-27 和 5-28 子目按照定额说明,是适用于预埋件的,请问幕墙的后置铁板应该套用哪个定额呢?

答:制作套用 7-57 零星钢构件制作,安装套用 5-28 铁件安装。

"16、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六章 P165 页“十三、泵送混凝土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输送泵车台班,布拆管及清洗人工、泵管摊销费、冲洗费。当输送高度超过 30m 时,输送泵车台班(含 30m 以内)乘以 1.10 ”如何理解 ?"

答:泵送混凝土输送高度超过 30m 时,输送泵车台班乘以系数,包括 30m 以下部分,但不包含±0.00 以下工程量。泵送高度按檐高(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划分,如果同一单位工程檐高不同,工程量按竖向切分。

17、满堂基础下的柱墩超出满堂基础部分的砼是并入满堂基础砼定额子目, 还是套用独立柱基桩承台砼子目?

答:套桩承台独立柱基。

18、基础筏板设置后浇带,在江苏 2014 土建定额中套用 6-306(无梁式满堂基础),还是 6-335(后浇板带)合适?

答:筏板基础后浇带仍执行筏板基础相应子目,合并在筏板基础工程量中计算。

19、根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 DGJ32J16-2014,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定额或找平层定额是否已包含此道工序?

答:防水层施工前,阴角处粉成小圆弧,执行 14 计价定额的,可以参照天650 页的注 1 计算费用。

20、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定额厚度是多少?设计厚度不同是否调整?

答:定额子目未标明厚度的,一般不调整。

21、设计外墙采用淤泥烧结保温砌块,该砌块墙的墙面抹灰定额套用按砖墙面抹灰还是砼墙面抹灰?

答:按砖墙面相应子目执行。

22、刷界面剂定额子目,是刷一道吗?若刷两道定额是否乘以 2?

答:刷界面剂定额子目,刷的道数是综合考虑的,不管刷几道,均按定额执行不作调整。

23、清单规范中内墙粉刷清单计算规则:不扣除踢脚线,门窗洞口侧壁不增加,如果实际现场未做踢脚线,那踢脚线这部分的工程量能否按计价表一样, 补门窗洞口粉刷?

答:对于内墙面不做踢脚线的,清单工程量与计价定额工程量均应将门窗侧壁抹灰工程量与墙面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4、外墙抹灰面积的计算规则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 0.3 平方以内的孔洞面积,实际计算过程中外墙面还有雨棚板,线条等凸出墙面的面积,请问雨棚板,线条等与墙面的接触面积是否需要扣除?

答: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不扣除。

25、在装饰工程中贴瓷砖前墙面粉刷如有土建单位完成,在套用相关贴瓷砖定额时是否应该调整定额中的人工及相关材料,如要调整,如何调整?

答:如设计镶贴块料面层只有结合层,无抹灰打底,在套用块料面层定额子目时,可以扣减相应刮糙定额子目。

26、根据 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天 624 页),复杂型龙骨指高差在 100mm 以上(含 100),且少数面积占该面积的 15%以上。例如: 某一间房间吊顶中间为矿棉板 3.3m 高度、周边为石膏板吊顶 3.1m 高度,且满足少数面积占整体面积的 15%以上。矿棉板龙骨为 T 型、石膏板为 U 型。请问:矿棉板龙骨跟石膏板龙骨全部套用复杂型龙骨,还是矿棉板 T 型为简单、石膏板 U 型为复杂?

答:该间房间的龙骨均套用复杂型龙骨子目。

27、天棚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本定额天棚饰面的面积按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修孔、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独立柱,0.3m2 以上的灯饰面积(石膏板、夹板天棚面层的灯饰面积不扣除)与天棚相接的窗帘盒面积,整体金属板中间开孔的灯饰面积不扣除”,此条款中约定的“扣除 0.3m2 以上的灯饰面积”,是否空调面积、风孔面积等大于 0.3m2 非灯饰面积不用扣除; 若灯饰面积>灯饰开孔面积>0.3m2,是按照灯饰面积还是灯饰开孔面积扣除?

答:扣除单个 0.3m2 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石膏板、夹板天棚面层的孔洞面积不扣除)。

28、请问 04 定额省补 13-28 子目柔性耐水腻子是否默认为两遍含量,若做法为三遍,是否可以调整定额含量?

答:定额未作说明的,一般不调整含量。

29、请问在 ALC 板材面批腻子应该套用哪个定额?(抹灰面上批腻子、刮糙面上批腻子或清水砼面批腻子。)

答:套用抹灰面上批腻子。

30、清水砼批腻子定额,如果是天棚部位清水砼批腻子,人工是不是要乘以系数 1.1?

答:清水砼批腻子,不分部位,直接套用相应子目。

31、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17-197 外墙弹性涂料定额是否包含腻子?如包含,不批腻子的情况下人工含量如何扣减?

答:2014 定额 17-197 外墙弹性涂料定额包含腻子,定额是按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结合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江苏省颁发的部分建筑构、配件通用图做法进行编制。如特殊项目不批腻子,人工含量酌情扣减。

32、2009 江苏修缮定额脚手架工程说明第十四条:“墙、柱梁面刷浆、油漆的脚手架按抹灰脚手架相应项目乘以 0.1 计算。”现旧墙抹灰面刷涂料,是否就是按照相应抹灰脚手架乘 0.1 的系数?

答:在已经计取抹灰脚手架的基础上,墙、柱梁面刷浆、油漆的脚手架按抹灰脚手架相应项目乘以 0.1 计算。

33、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关于回光灯槽、窗帘盒尺寸与定额不同,如何调整?

答:整个子目按比例换算。

34、土建和幕墙一起发包,建筑物高度超过 20 米或 6 层的部分,幕墙工程是否另外计取单独装饰工程超高人工降效费用?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高 842 页工程量计算规则二中“单独装饰工程”如何理解?

答:土建和幕墙一起发包,幕墙工程不另外计取单独装饰工程超高人工降效费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 版》高 842 页工程量计算规则二中“单独装饰工程”是指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

35、脚手架定额章说明,内墙砌墙高度超过 3.6 米时,套用外脚手架定额, 请问此外脚手架是指单排还是双排的?

答:一般套用单排外架子。

36、一栋建筑檐口总高度 20m 内,底下有 2 层裙楼,裙楼檐口高度 12m 内, 请问在套用综合脚手架时,12m 内的建筑面积是全部 2 层裙楼的建筑面积,还是按竖向切面划分?

答:按竖向切分。

37、2014 计价定额垂 962 页一、11,“多幢房屋下有整体连通地下室时, 上部房屋分别套用对应单项工期定额,整体连通地下室按单独地下室工程执行”。此处有个概念,整体连通地下室按单独地下室工程执行,那么对于第二十章脚手架工程是否也同样适用这个概念,即“多幢房屋下有整体连通地下室时,整体连通地下室(包括连通塔楼的地下室)视为单独地下室,适用单项脚手架?

答:整体连通地下室建议执行单项脚手架。

38、根据定额计算规则,轻型井点降水以 50 根为一套组,请问如现场使用为 60 根,计算中是以 2 套计,还是以 1.2 套计算?

答:按 2 套计。

39、2016 年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有居住、办公、旅馆、酒店、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交通建筑),食堂属于什么建筑?

答: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40、单位工程同类型桩的桩长不同,定额工期如何确定?

答:用总根数查出不同桩深的工期,再以不同桩深的根数占总根数的比例为权数,加权平均算出项目工期。

41、土建工程中的基坑排水是否应按建筑工程取费?

答:应按建筑工程取费。

42、叠合板上部执行‘平板’子目,人工、混凝土振捣器乘以系数 1.3,那模板安装还需要执行平板子目,人工,材料乘以 1.3 系数吗(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答:叠合板上部模板安装执行平板子目,人工,材料乘以 1.3 系数。

43、现在有“三板”要求的工程,大部分楼板采用叠合板,楼梯板采用预制混凝土结构板,隔墙采用 ALC 墙板,该类工程是按现浇框架结构(或现浇剪力墙结构)确定其定额工期呢?还是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确定其定额工期?

答:装配率 40%以上的,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确定定额工期;装配率40%以下的,按现浇结构确定定额工期。装配率按住建部规定计算。

44、苏州市发布的装配式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指导价中,是否包括图纸深化设计的费用?

答:不包括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图纸深化设计的费用。

注:计价解释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电话解答具有局限性,因此不接受电话咨询, 所有计价咨询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平台( 网址: http://www.szjsj.gov.cn)互动交流中的建议咨询栏目受理,提问格式严格按苏工价[2014]14 号文规定。对于通用问题,整理后将发布在造价信息网和期刊上。 计价解释(五) 1、咨询公司在结算审核时,对于合同中未约定调价条款,也未约定参照文件时,如果参照文件能核减,则咨询公司的解释是发布的文件需要执行,但如果参照文件能调增,则咨询公司的解释是需要有合同补充协议才能执行文件,对此, 造价处能否统一口径?

答: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业务文件一般都是指导性意见,供签订合同时参考,合同未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应补充约定。

2、苏住建价〔2016〕3 号文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中,关于二次搬运、临时设施、赶工措施和按质论价统一费率标准的计算基础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请问:1、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除“二次搬运、临时设施、赶工措施和按质论价”之外,苏州其他措施费率还是按之前的费率标准吗? 2、其他措施费的计算基础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还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答:除“二次搬运、临时设施、赶工措施和按质论价”之外,其他措施费率仍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 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及 2014 年江苏省计价定额和费用定额的通知》(苏住建价〔2014〕4 号)执行。其他措施费的计算基础见省文件的计算程序,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3、请问,群体工程的赶工措施费计算的条件是群体工程的实际工期比其定额工期提前,还是群体工程的实际工期比其定额工期提前且其中的单项工程也要比其定额工期提前?

答:群体工程的赶工措施费计算,考核的是合同总工期,不考核单项(单位)工程工期。

4、招标文件要求创市优工程,标底计价时需按市优标准计取相应的按质论价费,但其中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和基坑围护工程是否需要计取按质论价费?

答:随同主体一起招标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和基坑围护工程,并参与优质工程评定的,按质论价费计取口径同主体。

5、08 清单中采用考评费和奖励费,此项费用的计取根据考评单及文明工地进行评判,13 清单采用标化增加费,请问审计时此项费用计取的标准是什么或者施工单位提供何种资料可以计取标化增加费?

答:标化增加费的计取原则同原奖励费。是否获得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提供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或证明。

6、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苏住建建(2018)38 号文),其中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的省级标化工地增加费计列:本公告发布后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投标工程按照本公告计列省级标化工地增加费。是否按省级标化工地一星计入标底?以后按照实际评到的星级按实调整结算?

答:创建标化工地的星级,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招标时采用一般计税,因我公司为一年开票为 500 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税点为国税 3 点,在财政付款时说审计报告上为 10 点,开票金额为 3 点,要求审计报告改为简易计税,审计公司给出的理由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为一般计税 10 点,如改为简易计税,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财政要求审计报告改为简易计税,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由于税收政策而涉及造价调整的,结算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8、合同约定人工费是可以调整的,但调整原则只写明按“苏住建价《2012》19 号”文执行,问结算时人工费调整是否要考虑 5%的因素?

答:上述约定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人工工资指导价价差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工价[2017]8 号文)第二条所述的:合同约定人工工资指导价价差可以调整,但未明确承包人是否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幅度的情况,如合同无另外的约定,按人工工资指导价的绝对值差额调整。

9、合同内人工工资调整按苏工价(2017)8 号文第二条规定:⋯⋯均按人工工资指导价的绝对值差额调整。请问此人工工资调整价计取合同内的中标管理费费率和利润费率后是否还应按中标的人工让利幅度下浮?

答:按人工工资指导价的绝对值差额调整,计取相关费用和税金,不下浮,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0、针对苏住建价[2012]19 号文中的可调价要素,请问,就混凝土而言, 该“要素”是指所有结构混凝土总量(C15、C20、C25、C30)还是单个标号混凝土(例如 C30)?谢谢。

答:是指单位专业工程所有混凝土总量。

11、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封顶是指檐口顶板砼浇筑完成,还是以檐口以上其他构件(如楼梯间、电梯机房)顶板砼浇筑完成?

答:建筑工程的结构封顶,包括楼梯间、电梯机房顶板砼浇筑完成。

12、合同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0%,且其影响投标书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0.1%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招标时实行的计价标准组价,按中标下浮率让利”。请问: 1. 如果招标工程量为 100m,结算工程量为 150m,影响的工程量是否为150-100*1.1=40m? 2.“影响投标书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0.1%”的计算结果是否为投标单价*40m? 3. 其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是指“单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还是“单位工程内相同清单子目合计的工程量的变化幅度”?4.“影响投标书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0.1%”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投标总价中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还是投标总价中的分部分项目工程费之和?

答:在判定是否要调整时,影响的工程量为超出原工程量 100%的部分,判定后要调整单价部分的工程量,按超出原工程量和约定幅度以外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是指“单位工程内相同清单子目合计的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影响投标书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0.1%”中的“投标书分部分项工程费” 是指投标书中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13、某项目为一栋单体楼,编标是把电气、给排水、暖通、人防安装单独分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 10%,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0.1%时,工程价款应调整”,请问,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单位工程中各分部分项(电气、给排水、暖通、人防安装)合计的工程费吗?

答:安装专业中的电气、给排水、暖通应当分别理解为三个单位工程。

14、2013 清单招标的工程,地下室土建工程的单价措施中缺少直形墙模板的清单项,结算时在未发生相关设计变更的情况下,该模板费用是否能作为清单漏项来计入结算?

答:详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GB50500—2013)及其 9 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 号文件) 第二(一)、3 条。

15、招标工程量清单“外墙涂料”无品牌要求,投标按普通涂料报价,施工时建设单位指定了品牌。请问,这种情况下外墙涂料的差价是按: 1、实际使用品牌涂料的市场价减投标时普通涂料的市场价计算? 2、实际使用品牌涂料的市场价减限价的价格*下浮率计算? 3、实际使用品牌涂料的市场价减投标的价格计算? 谢谢!

答:上述情况外墙涂料的差价按实际使用品牌涂料的市场价减招标工程量清单普通涂料的市场价计算,与限价和投标价格无关。

16、苏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指导价,“含税价”和“除税价”是怎么计算的?单纯乘以税率总是有点偏差,具体计算过程请指导。

答:详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文的附件 2。

17、苏州市绿化苗木预算价是否属于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园林苗木和建材信息价是否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答:苏州市绿化苗木预算价和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园林苗木和建材信息价都是参考价,苗木价格根据季节不同会有浮动。

18、施工单位在报结算时遗漏某项费用,造价管理部门有没有规定不能补报?

答:无此规定,不管多报少报,审核单位都应公平、公正进行审核,不能以承包人自己漏报为由而不予补报。

19、07 年机械费用定额说明十五条: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中的安装拆卸费及场外运输费用是以塔高 45 米确定的,如超过则乘以相应的系数。这条是否适用在 14 定额的塔吊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和安拆费上面?省级的机械定额只有最新的07 版机械费用定额。

答:适用,目前执行的还是 2007 年机械台班定额,只是有部分补充和调整。

计价解释(四) 1、根据省厅苏建价(2016)154 号文第二条的解释,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已竣工验收结束送审的项目(按照原计税标准招标的项目),结算审计时要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调整(只 调整税金)?还是不调整?

答:税收政策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为准。计价根据我市苏住建价[2016]3 号文:凡由于营改增税收政策而涉及造价调整的,结算时均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2、关于人工指导价,省住建厅苏建价【2012】633 号文件:“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 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苏州市住建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 号文)将人工指导价作为可调价要素,承包人承担风险幅度值 5%;苏工价【2013】16 号文中“参照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差价的调整办法。在与风险费用比较时,将人工工资指导价引起的人工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差价与主要材料的差价合并计算。”在执行人工指导价时,参考哪一份文件?

答:我省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由政策性调整改为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发布一次指导价,而材料指导价格由各市每月发布。鉴于人工价格的特殊性,且我省人工价格还未完全放开,省厅发布的人工指导价格调整,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应承担此项风险。我市以前发布的文件与此不一致的,均按此解释执行。

3、苏工价[2013]16 号文明确“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或延期竣工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产生的差价”的计价原则是:期间造成的差价均应调整,承包人有损失的,经发包 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 比如:某工程 15 年 2 月招标,合同约定 3 月开工,由于发包人原因,推迟到 15 年 5 月开工,请问差价如何调整?期间造成的差价是否要承担或受益 5%?

答: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产生的差价(5 月减 2 月)均按实调整,施工期的价格与调整后的价格进行比较。文件的精神是:5%的差额概念只针对施工期,不针对开工前。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0〕494 号文规定: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人工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程,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应同比让利;省厅苏建价〔2011〕812 号文规定:原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让利 部分,请问这两个文件分别如何理解?

答:省厅苏建价〔2010〕494 号文的同比让利,是指按百分比让利;省厅苏建价〔2011〕812 号文的应扣除原让利部分,是指直接调整指导价之间的绝对值差额。

5、扬尘排污费从 2016 年 3 月 1 日开始征收,在我们编制标底过程中,这一项费用是否需要考虑计取?这项费用是否包含在现有规费的工程排污费中?

答:《苏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苏府规字[2015]8 号) 规定,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如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缴纳的,按苏住建价[2014]4 号文中关于工程排污费的规定执行。

6、在招标时明确不计取考评费的,经相关部门核定考评费费率,请问结算审计时是 否按相关部门核定考评费费率计取考评费?

答:考评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部分,属于不可竞争费用,结算时,应按 相关部门核定的考评费费率计取。

7、2010 年 10 月信息价中模板为模板材 2014 年 5 月信息价中模板是复合木模板 两者单位不一样名称不一样 是否能作为对应项调差 如若不能 此时间段内的模板调差以什么为依据 03 定额中植筋有省补和淮补两项 省补以根为计量单位 淮补以米为计量单位 实际定额中植入深度为 10D 套取省补 如若植入深度 30D 是否能套淮补 如若不能套取,套取省补是不是能直接乘以 3 计价

答:1、措施项目的材料一般不调差;2、省定额、省补充定额、苏州市补充定额才适用 于苏州地区的项目。定额未作说明可以调整的,一般不调整。

8、外墙采用清水砼模板,清水模板单价高于复合木模板价格,编制标底时清水砼模板 是按照指导价还是市场价?

答:清水砼模板无指导价,按市场价。

9、由于电力项目中包括了钢筋混凝土井砌筑、钢筋混凝土电力通道的施工,在电力 公司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其单独所报土建、市政结算的能否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答:没有具体规定,招标时已有报价的,按原报价。无报价的,建议按土建、市政最低 标准计取。

10、13 清单中,人工、机械计日工是否计取管理费、利润?

答:费用定额规定:点工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工资单价中。

11、执行 2014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后,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是否计取管理费与利润?

答:不计取。

12、抗拔管桩施工过程中,按设计要求需要进行抗拔检测。需要对管桩进行钢筋笼放置,钢筋笼长 5 米,并混凝土灌芯深度为 4 米。此处产生的费用是否属于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

答:按费用定额规定,检验试验费不包括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所发生的试样费用。

13、土建定额第三章说明“每个单位工程的打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人工, 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1.25,表中预制钢筋砼方桩小 150m3 时要乘系数。如果编制标底,每幢楼方桩桩基 70m3,总共 40 幢楼。打桩总量 70*40=2800m3。40 幢楼桩基编为一个工程,是否需要乘系数 1.25。如果将每幢楼理解为一个单位工程则需要乘系数,如果将每幢楼理解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则不需要乘系数?该如何套定额

答:40 幢楼桩基编为一个工程,对桩基来说,应理解为一个单位工程,不需要乘系数。

14、砌体定额中的 L 铁件作用是否等同与拉结筋?计价时是否只须考虑其中一种?

答:使用何种材料做拉结筋,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

15、在 08 清单,04 计价表中,对砼泵送的输送高度的计算未明确起点至终点。请问泵送的输送高度起点是否从设计室外自然地坪标高算起?还是从+0.00 处算起?

答:按设计室外标高起算。

16、螺栓球网架图纸杆件明细表中杆件长度有理论长度、组合长度、焊接长度、下料 长度,请教一下,在计算清单工程量及定额工程量时,网架杆件的重量应按什么长度计算

答:清单工程量及定额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17、工程为框架结构,柱一面与墙齐平,一面凸出墙面,请问凸出部分的柱抹灰按清 单规范是什么列项目?框架梁下口有墙,梁一面与墙齐平,一面凸出墙面,请问凸出部分的 梁抹灰按什么列清单项目?

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 面积内。

18、砼外墙粉刷做法为:外墙面:20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层;刷界面剂一道。套用定额子目为:14-10、14-31。计价表 14-10 工作内容:1、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2、刷浆、抹灰找平、洒水湿润、罩面压光。请问是否需要扣除其中的 刷浆,是否按定额子目 14-78(混凝土墙、柱、梁面每增一遍 刷 901 胶素水泥浆)扣除?

答:如外墙粉刷用界面剂代替刷浆的,按定额子目 14-78 扣除刷浆费用。

19、14 定额 14-184~14~188 等子目是考虑基层板钉在木龙骨上,备注说明如设计钉在钢龙骨上,铁钉与自攻螺丝替换,人工*系数 1.05,请问自攻螺丝的数量如何确定?是否可以根据定额里 70mm 铁钉的重量换算成个数,然后根据这个数量作为自攻螺丝的含量?

答:自攻螺丝按设计用量或施工规范要求。

20、工程设计图纸中注明:外墙面批柔性耐水腻子二遍;外墙弹性涂料二遍。外墙弹性 涂料工作内容中包含:基层清理、刷封闭底漆;调、批腻子二遍、打磨;涂刷涂料。套用定 额子目 17-197、17-195-(17-196),请问套用外墙弹性涂料二遍定额子目 17-197 时是否需要扣除定额子目中所包含的腻子及其人工?如需扣除,请问人工该如何扣除?

答:外墙面批柔性耐水腻子二遍;外墙弹性涂料二遍。套用定额子目 17-197,腻子材料与定额不同,材料消耗量调整,人工消耗量不调整。

21、一、造价信息网每个月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中的钢板,H 型钢这些材料是不是已经除好锈了,套定额时不需要再除锈了?二、图纸要求除锈等级为 Sa2.5,钢梁套用制作安装等相关定额,材料按材料指导价计取后,是否还要套除锈定额?

答:是否除锈,应根据图纸设计要求。

22、地下室大型土石方工程,经确认为地下常水位以下,人工修边坡部分按机械挖土 人工修边坡、整平三类湿土套用定额子目,措施项目中计取了基坑地下室排水定额子目,是 否还需要计取人工挖湿土排水费定额子目?

答:基坑排水子目与人工挖湿土子目不冲突,干、湿土的划分根据定额规定。

23、住宅楼,现浇框架结构,地下 1 层,地上 18+1 层,其中 18 层楼上为阁楼层,阁楼层层高与标准层相同,且公共楼梯能到达,定额工期中 18 层住宅和 19 层住宅的工期不同, 请问,该工程阁楼层算层吗?

答:当阁楼净高超过 2.1M 部分的水平面积与标准层建筑面积相比达到 50%以上时可以计算层数。

24、钢结构吊装中套用的定额是汽车式起重机,在措施项目中是否要计取大型机械进 退场费用,恳请回复,谢谢!

答:机械台班定额总说明有规定。

25、请教工期定额中机械土方工程量是指挖土和回填的工程量,还是指挖土或回填的 工程量?

答:工期定额中机械土方工程量是指挖土的工程量,工期包括土方开挖和运输。

26、2000 年工期定额总说明第十、5 条"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一般工程无论有无地下室基本上都是在自然地坪(挖土前)打桩,请问此种情况按工期定额的单项工程查出 工期后基础桩是否还要增加工期,有无地下室对基础柱工期是否有区别?

答:工期定额未说明另行增加的,一般不增加。

27、拖管施工中,有中间检查井是拖管完成后再开挖施工的,拖管工程量是否应扣减 该部分中间检查井所占长度?

答:不应扣减。

28、在市政工程计价表中,根据定额说明,有几种不同情况需乘换算系数的,请问当 这几种情况中有两种及以上情况同时满足时,是否同时乘以这几个系数?如:人工挖 2m 以内三类土,套用定额 1-9,同时又是在支撑下挖湿土,而且还是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这时的换算是不是:1-9*湿土系数*支撑下挖土系数*1.5 如此换算?

答:不同情况乘不同系数,多种情况同时发生,需分别乘相应系数。

29、某市政工程,因场地缺土须内运,现请教灰土中的土方用量如何计算?举例:“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编号 2-81(厚度 20 ㎝含灰 10%)的黄土数量是 24.76m3/100 ㎡, 即每方 10%的灰土需黄土 1.238m3;而 2-83(厚度 20 ㎝含灰 14%)的黄土数量是 23.65 m3/100㎡,即每方 14%的灰土需黄土 1.1825m3。那请问若我单位铺设 10%和 14%的灰土各 1000m3 需购入多少土方量?

答:《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04 版)道路册第二章中关于石灰土基层中的土的消耗量有误,请参考 2014 版计价定额中相应消耗量执行。另,章节说明了,定额子目中土的消耗量为自然方用量。

30、市政工程计价表说明第六册,第四章中关于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的定额是如何取定 的?是根据顶进级数分级分段取定,还是分级后按整个顶进段取定?如顶 400m 管道,采用100m(直接顶进)+100m(一级顶进)+100m(二级顶进)+100m(三级顶进)施工,套用定额时是按 100m(直接顶进定额)+100m(直接顶进定额)*1.64+100m(直接顶进定额)*2.15 套用,还是按 400m(直接顶进定额)*2.15。请专家领导答复,谢谢!*1.36+100m(直接顶进定额)

答:分段乘系数套用定额。即:套用定额时是按 100m(直接顶进定额)+100m(直接顶进定额,人+机)*1.36+100m(直接顶进定额,人+机)*1.64+100m(直接顶进定额,人+机)*2.15。

31、《2004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省补 1-5 定额子目机械费中,J08031 潜水泵 100mm,定额含量 1.8 台班/套天,实际管井为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定额含量是否可以由 1.8 台班/天调整为 3 台班/天?

答:定额含量是基于正常施工条件下进行测算和综合考虑的,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不 作调整。

32、载植苗木的假定缺陷责任期合同约定是 2 年的,是否套用两遍养护定额并乘以系数 1.2?依据是园林绿化定额第三册第二章的章节说明第三条“成活率养护期的绿化养护工程按照Ⅲ级养护标准乘系数 1.20 执行。”,成活率养护期是否指缺陷责任期,因为第一条章节“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养护期(缺陷责任期)养护”。

答:定额编制说明中明确:成活率养护期(工程初验后一年以内)的绿化养护工程不分 等级,均按照Ⅲ级养护标准乘系数 1.20执行。一年后的养护,按正常养护定额执行

计 价 解 释 (三) 1、我市发布的风险费用计算文件规定,风险费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现执行 13 清单、14 费用定额时,风险费取费基数应该是分部分项工程费,还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答:风险费的取费基数仍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但不包括工程设备费。

2、审核单位认为社会保障费中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因为施工单位没有农民工,所以在结算时要扣除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率 0.6‰(苏府[2008] 7 号文 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请问是否合理?

答:2009 年费用定额的社会保障费中包括工伤保险费。包括其他规费(工程排污费除外) 和税金,施工单位是否缴纳、缴纳多少不属于结算审核范畴,均应按规定计取。

3、2014 市政定额勘误第 9 条:借用其他专业定额时,人材机消耗量及管理费利润均按相应专业的计取;苏工价[2013]16 号文第六条:借用其他计价表子目时,只借用人材机消耗量,其余均按本专业取费;这两条是否矛盾?如按勘误中执行,是否土建、安装等其他专业也按此执行?

答:按照苏工价[2013]16 号文执行。

4、江苏省建设厅苏建价〔2014〕448 号文件中按质论价计取要求“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包括优质结构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苏州市住建局苏住建价〔2014〕4 号文件的附件 1《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费率(表 4-8)》规定优质工程的费率,请问优质结构工程的按质论价费率如何取?

答:苏州市住建局苏住建价〔2014〕4 号文件的附件 1《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费率(表4-8)》规定了优质工程的按质论价费率,对优质结构工程的按质论价费率,请参考表中的费率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5、为简化计算方法,苏工价[2010]11 号文第二条给出了招标控制价的简化计算公式: 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各专业打折系数+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请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建设工程的下浮率计算,是否也可采用此简化公式?

答: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建设工程的下浮率计算,按《关于发布苏州市限额以内建设工程各专业下浮率指导范围及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工价[2013]17 号、苏建招[2013]8 号)执行,不采用简化计算公式。

6、合同约定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人工费等政策性文件可以调整,请问措施项目部分的人工费是否可以同时调整。

答:省住建厅发布的预算工资单价属于政策性调整,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均应调整;以指导价形式发布的人工工资,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调整办法同分部分项工程(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平台建议咨询栏目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发布的标题为“措施项目人工费是否可以调整”的回复以此为准)。

7、在编制标底价过程中,遇到深基坑支护工程,其中管井井点降水项目(包括管井井点安装、拆除、降水 3 个子项),在《2004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没有这 3 个子目,经过查询在《2004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中有这 3 个子目(省补 1-3、省补 1-4、省补 1-5),请问: 1、在编制标底价时,套用这 3 个子目是否可行(管理费和利润按基坑支护工程标准计取)? 2、如不可行,请问编制标底价的情况下,套用哪几个子目。

答:可以借用这 3 个子目,按建筑工程大型土石方取费。

8、现在发布的人工工资指导价中没有市政养护人工价,请问现行的市政养护项目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如何取定。

答:按照市政工程二类工标准计取。

9、市政定额中计算了钢板桩租金后是否需要在套用“打钢板桩定额”时扣掉定额中的钢板桩损耗量?

答:要扣除。

10、苏州造价处 2008 年 5 月 27 号发文的苏建价便(2008)12 号文“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调整为 6.80 元/吨.天”中的“使用费”是否包括“场外运输”费? 2、目前基坑围护用的“拉森钢板桩”的“使用费”是否执行此文件?

答:1、钢板桩使用费包括场外运输费,2、基坑围护用的“拉森钢板桩”如双方约定按租金计算的,使用费也执行此文件。

11、03 市政计价表第六册第七章说明第十一条“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加工,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计算的,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说明第十二条“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丝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而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八条“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二者是否矛盾?

答:定额说明第十一条说的是:钢筋的施工方法有绑扎、点焊或两者兼有,不因为施工方法不同而进行定额换算;第十二条说的是:钢筋的制作诸如钢筋的闪光对焊和帮条焊等连接加工以及施工绑扎或不绑扎而采用点焊等工作内容定额中都包含了,不另外计算。苏工价[2013]16 号和苏建价[2014]448 号文件明确的是: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的钢筋套筒、电渣压力焊的钢筋对接接头应单独列项计算。定额说明与文件规定两者并不矛盾。计算钢筋工程量时,对于设计图纸(含设计图纸说明涉及的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的搭接长度,其搭接长度按规定计算钢筋工程量;对于设计与规范未规定,施工单位为充分利用钢材而自行连接和搭接的工程内容已考虑在定额消耗量中,其工程量均不另行计算。

12、《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年)措施费项目中第 10 条临时设施费第(3) 款中市政工程的临时道路包含施工现场施工用的便道在内吗?按苏工价(2013)16 号第十六条的说明来理解的话,好像是包含在临设费用中的。

答:苏工价(2013)16 号第十六条强调是“为满足行人、社会车辆通行而搭设的”便道可以另行计算;09 费用定额中强调的是“施工所用”的便道,且在定额基本运距(50 米)范围内属于临时设施费的内容,超出该范围的可以另外计算。

13、本工程合同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超过 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相应调整。此处应调整综合单价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指最终结算工程量-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还是指最终结算工程量-1.1*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因为 2013 清单在 P98 有明确的公式说明,调增单价的工程量是指变化幅度之外的。

答:2008 和 2013 规范,文字表述上都有问题,但 2013 规范后有具体公式。因此,不论是 2008 规范还是 2013 规范,当工程量增加超出约定幅度范围时,原工程量加约定幅度范围内的工程量,执行原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原工程量和约定幅度范围外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当工程量减少在约定幅度范围内时,剩余工程量执行原清单综合单价; 工程量减少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剩余工程量综合单价根据合同约定调整。

14、你处关于招标控制价计算方法的三个文件,从表面上看,表述一致,但实际上,苏工价〔2012〕5 号、苏工价〔2013〕17 号表述的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下浮”,苏工价〔2010〕11 号公式表达的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用不下浮”,两者是不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费率是不可竞争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计取,不下浮。但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基数是分部分项工程费等费用,当计算基数根据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或基准下浮率打折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费用也同时打折。因此,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公式是否应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各专业打折系数+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一直以来,造价咨询单位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都是按苏工价〔2010〕11 号中的公式计算,这样计算出来的招标控制价约偏高 0.7%-0.5%。

答:我处关于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和限额以内建设工程各专业下浮率指导范围及使用办法的文件均规定: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苏工价〔2010〕11 号文第二条给出的公式是招标控制价的简化计算公式。对于招标控制价采用哪种计算方式,由招标人定;对于限额以内建设工程的下浮率, 未给出简化计算公式,按苏工价[2013]17 号文执行。

15、咨询如下问题: 1、关于 2004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定额编号 13-98(钢骨架上干挂花岗岩板)定额子目中的 6-40 铁件是否应该包含钢骨架连接铁件及钢骨架与主体墙面连接的预埋铁件(相应铁件根据设计图纸如实测算调整含量) 2、定额 13-98 中的人工含量 8.33 工日/10m2 是否应该包含定额子目中的 6-45(钢骨架)与 6-40(铁件)的安装人工含量在内。

答:1、6-40 铁件包含钢骨架连接铁件及钢骨架与主体墙面连接的预埋铁件,2、定额13-98 中的人工含量 8.33 工日/10m2 包含定额子目中的 6-45(钢骨架)与 6-40(铁件)的安装人工。

16、电力通道玻璃钢管 DN150/DN200 混凝土包管敷设套哪个定额?目前有市政 2-548 邮电管;市政 6-169 玻璃纤维缠绕管;市政 6-177UPVC 加筋管;6-181PVC 管。目前结算审计过程中对于该管道套哪个定额无明确规定,争议很大。

答:定额套用的原则是:施工工艺和工作内容与定额保持一致时方可套用,同时尚应符合该定额的适用范围。

17、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且在正常营业的部分改造及扩建工程(增加门厅幕墙及更换吊灯),由于甲方要求正常营业时间(约早上 9:00~晚上 10:00)不能施工,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请问该如何考虑此部分的夜间施工费用?

答:此种特殊情况,定额中并无规定。请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案,增加相应的费用。

18、2013 清单计价,在标底预算编制中单价措施费的大型机械进退场管理费和利润是否计取?

答:不计取。

19、某桩基工程单独承包给基础公司施工,现场施工为整体连续性施工,合同约定材料调差为桩基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平均价减投标月的信息价计算,施工期间平均价是按照整个桩基工程施工期计算,还是按照总包土建工程把施工工程及场地划分单体或单位工程计算?

答:既然合同已经约定材料调差为桩基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平均价减投标月的信息价计算,那就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认为合同约定还不够清楚,甲乙双方可以补充澄清。

20、在 2012 年 12 月以前以前发布的人工费 调整文件 中均明确 “ 人工费为预算工资单价,属于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风险” 在苏住建价〔2012〕17 号中明确“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将由政策性调整改为实行动态管理,并将每年发布不少于两次指导价。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后,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考虑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因素,承发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期间人工工资指导价差价调整方法”在苏住建价〔2012〕19 号中更加明确的把人工费与材料调差调整方式统一为指导价概念。人工费承包方也需要考虑 5%的风险幅度。 在苏住建价〔2013〕1 号文中,也明确“人工工资指导价差价调整,应遵从承发包双方合同约定” 在 2013、2014 人工指导价发布文件中,也未另外注明人工工资指导价属于政策性调整。在 2015 年 3 月 4 日造价信息网站上发布的苏建函价[2015]133 号中 增加“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调整属于应由发包人承担的政策性调整因素。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费调整方法”说明根据苏建函价[2015]133 号,是否可以理解为人工工资又变为了政策性调整?如合同未有特别约定,人工调差是否需要考虑 5%的风险幅度? 作为发包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人工费不参与调整?

答:对于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方法。对于已签定的施工合同,未明确约定人工工资指导价差价调整方法的,由发承包双方补充约定。

21、由于自然地面较低,当地土方含水量较大,设计要求回填 6%灰土。约十多万平方米的场地需推除根植土后回填 6%灰土,回填厚度约 80 公分,图纸设计说明中要求站区填土每层虚铺厚度≤250mm,压实系数≥0.9,我公司在施工时按照 20cm 一层分层摊铺碾压。请问如何套定额。

答:建筑工程中无相应定额,属定额子目缺项。如实际施工工艺做法及设计、施工、验收要求与市政工程道路灰土基层相符时,可借用道路基层对应定额子目的消耗量,取费仍按建筑工程中大型土石方工程标准计取。

22、土建定额 2-13 三轴深层搅拌桩插拔型钢考虑型钢摊销。可否考虑型钢租金,扣除型钢摊销量?

答:目前定额口径一般不考虑租赁。

23、08 清单中缺方内运 04010303 清单中指的是自然方还是压实方?

答:缺方内运为所缺土方的图纸尺寸,属于压实方。

24、请问 2014 市政定额基坑排水是否有适用范围?是指单独的井、池?是不是只要是单独的井都要计,不论大小?是不是不考虑地下常水位?

答:2014 市政定额第一册中基坑排水适用于设备基础、水工构筑物及桥梁等工程,基坑开挖后且基坑底部在常水位以下需排水作业的情形。各类检查井的土坑排水并入沟槽排水内计算。

25、市政水工构筑物中基坑围护结构(如打拔钢板桩、基坑钢管支撑)取费按市政还是土建?围护结构设计主要设计资料及采用规范: 1) 国家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 国家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 国家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 4) 国家标准《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5) 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6) 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55-2012); 7)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8)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9)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范》(JGJ107-2010); 10)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1) 其它相关的规范及规程,如各规范有矛盾,以国家及江苏省现行规范、规程为准上述情况取费按市政还是土建?

答:市政水工构筑物中基坑围护结构诸如打拔钢板桩、基坑钢管支撑应按照市政工程相应定额套用,如市政定额缺项,可参考同系列土建或其他专业的定额消耗量,其取费应按照市政工程的相应规定执行。

26、市政工程中如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应按照定额总说明第 7 条的规定对定额消耗量进行调整外,对于泵送机械费应如何处理?

答:市政工程如采用泵送混凝土,需按规定调整定额消耗量,泵送费应计入预拌(商品) 混凝土材料单价里。

计价解释(二) 《苏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 2014 年第 11 期---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2014 年 11 月 30 日 1、在执行 08 规范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如何计取?

答:对于招标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明确的具体创建目标如何,在编制标底、投标报价时,现 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都应当按照规定费率计取,奖励费根据 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目标相应计取。结算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和造价管理机构的核定 费率计取。

2、招标控制价有错误,结算时能否调整合同价?

答:投标人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 不满意时,投标人可按规定程序向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投标监督机构投诉。结算时不得以招标控制价错误为由调整造价。

3、省 04 计价表钢筋分部 131 页有备注:"层高超过 3.6m 在 8m 内人工乘系数 1.03,12m内人工乘系数 1.08,12m 以上乘系数 1.13."请问 1.是层高超过 3.6m 楼层的本层柱梁板等现浇构件钢筋人工均可乘相应系数,还是仅柱或墙构件钢筋人工可以乘此系数其 他不可以? 2.若首层层高也是超过 3.6m 的,其基础现浇构件钢筋人工是否可以乘首层层高的相应系数? 请解答谢谢!

答:1. 层高超过 3.6m 楼层的本层柱梁板等现浇构件钢筋人工均乘相应系数, 2. 基础不乘相应系数。

4、请问土建打拔钢板桩子目 21-24 中材料钢板桩含量 0.07 是不是考虑钢板桩为自有钢板桩的制作和施工损耗?如实际为租赁,计算租赁费后,这 0.07 是否要扣除?安、拆导向夹具定额计量单位是 10 延长米,工程量计算规则是?

答:土建定额打拔钢板桩子目是按自有材料考虑的,如合同约定钢板桩按租赁计算,定额中 的含量 0.07 要扣除。安、拆导向夹具工程量是指钢板桩支护形成的支护部分的水平长度。

5、由于市场上无一级钢Φ6 的钢筋,只有Φ6.5,请问植筋应该套"省补 4-1 混凝土内植拉结钢筋 钢筋直径(mm 以内)Φ6"还是套"省补 4-2 混凝土内植拉结钢筋 钢筋直径(mm 以内)Φ8?

答:设计使用Φ6.5 钢筋植入混凝土的,套"混凝土内植拉结钢筋 钢筋直径Φ8mm 以内"子目。

6、请问 2014 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交底资料第 86~88 页中关于定额工期的补充,是否适用现在目前在编标及审核的项目查询?

答:目前在编标的项目可以参考,审核的项目按以前的。

7、平改坡的脚手架套用?

答:根据脚手架搭设方案套用相应定额。

8、墙体拉结筋是否按实际采用的连接方式结算?

答:墙体拉结筋采用预埋还是植筋,应在招标时明确提出,如不提出,实际施工不论采用何 种方式,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9、三轴深层搅拌桩套定额时水泥用量如何确定?

答:编招标控制价时,三轴深层搅拌桩水泥量按设计要求的掺入比以实际加固土体量为基数 确定;结算时,按实际掺入的水泥总用量进行调整,如实际掺入量超过招标控制价计算 标准的,必须经设计、建设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10、建筑工程中压密注浆的工程类别如何确定?

答:建筑工程中压密注浆按制作兼打桩三类工程标准执行。

11、 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的取费模式不同,在实际套用定额时,都会用到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关子目,这些定额子目如何取费?人工单价又如何确定?

答:《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的定额子目的取费跟同主体工程对应的取费模式 及费率计价,但人工单价应严格按照省站发布的人工单价分别计算。

12、市政计价表中机动翻斗车运土定额中是否已包括了人工装土内容?还是人工装土需另 外套定额?谢谢!

答:《2014 版市政计价表》中机动翻斗车运土定额中已包含了装车工作内容。

13、桥梁伸缩缝清单计算长度是否包含上翻到竖向侧石高度及侧石厚度的长度

答:根据计价规范规定,桥梁伸缩装置工程清单计算规则为: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 算。即:设计图纸上标注的总长度。

14、旧道路拆除按什么取费?

答:拆除工程不执行大型土石方取费标准,按照执行的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计价。拆除工 程包含内容为整块剥离、破碎、解小、归堆。对于挖渣、渣土外运属于土石方工作,如 满足超过 5000 立方米,则应按大型土石方工程取费标准执行。

15、 市政驳岸(防洪提挡土墙)工程,其土方工程量超过 5000m3,需按照大型土石方工程作为一单位单独计价,对于围堰和沟槽排水措施项目应列入大型土石方单位工程还是 防洪提挡土墙单位工程进行计价?

答:围堰和沟槽排水作为土方开挖的一项技术措施,应列入土石方工程进行计价,来计取相 应的规费及税金;但其管理费及利润应按照所在册和主体(驳岸)的类别来确定。

16、新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其取费是否按照道路册相关费率执行?

答:该部分工作内容属于交通设施工程,按照 09 费用定额规定,应执行费用定额市政工程中第四项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标准,其规费中社会保障费率及公积金费 率标准执行第 7 项——市政给水、燃气、路灯工程的费率。

17、请问 2004 年 4 月 1 日执行的《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中第 7 册第六章钢管安装(沟槽式连接)补充定额中的管道安装内容中没有注明含压力试验费,请造价处明确钢管安 装(沟槽式连接)补充定额中的管道安装是否含压力试验费?

答: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已含压力试验费,章说明中漏写。

计价解释(一) 《苏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 2014 年第 4 期 2014 年 4 月 30 日 1、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不包括管桩的抗弯检测的桩材费用?

答:不包括。

2、有一公开招投标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文件已按分部分项为基数计取夜间施 工措施费,审计时扣除夜间施工措施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答:请按合同约定结算,如仍有争议,请双方到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咨询。

3、土方外运 3.3km,执行定额(1-241)5km 之内还是执行定额(1-240*1.1)3km*1.1 系数?谢谢。

答:执行定额(1-241)5km 以内。

4、一政府项目标底及限价中都没有考虑专家认证费(深基坑、高大模板等)招标文件也没 有提及此项费用,请问实际发生此费用应由哪方承担?有无具体的文件依据执行?

答:由聘请方承担。

5、框架结构中 1、平砖墙面的砼框架梁柱连梁粉刷套用砖墙面还是砼墙面定额?2、平砖墙面的砼圈梁过梁构造柱粉刷套用砖墙面还是砼墙面定额?

答:按设计做法套用相应墙面定额。

6、尊敬的领导你好,现在大多地下室室内墙、顶梁板均有要求采用防霉涂料饰面,省 04 计价表防霉涂料子目 16-360,而该子目中未有在粉刷基层或直接砼顶棚基层需批白水泥或防水腻子的工作内容,也没有该部分材料和人工。请问防霉涂料施工(含批腻子及 涂刷防霉涂料)是否套用 16-360 子目时并套用相应基层部位品种的腻子子目?如:省补 16-1,苏补 16-1 等。请答复,谢谢!

答:省 04 计价表防霉涂料子目 16-360 为在做好的基层上涂刷防霉涂料。

7、现大部分现浇板底设计不抹灰,直接批腻子涂料基层,问可否套取计价表模板分部 898页第 19 备注?如施工方已套取了模板 19 备注后,此批腻子(或)白水泥分项是按砼面批腻子项目套苏补 16-1 子目(材料不同调整)还是按抹灰面腻子相应子目套取?

答:套苏补 16-1 子目,模板缝贴胶带纸费用按规定另行计取。

8、09 费用定额中,对桩基础工程中的预制砼(钢板)桩的划分为:≥30m 为一类,≥20m 为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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