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项后商家“跑路”?法官教你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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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后商家“跑路”?法官教你如何维权!

2024-07-10 09: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美容卡、健身卡、洗车卡……不少消费者都办过类似这样的预付卡。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因优惠折扣大、支付便利等优势而备受消费者青睐。然而,因部分商家中途歇业、转让甚至“跑路”等行为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发生。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天汝阳法院结合审理的有关健身房“跑路”案例,教你在遇到预付式消费“陷阱”时应该怎么做,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某运动生活馆通过举办活动、业务员推销等手段向社会推销健身卡。原告郑某等众人向该运动生活馆支付1690元办理一张2年期健身卡。该运动生活馆向原告赠送创始会员超值服务,所包含项目尚未消费。

原告开卡健身8个月后,该运动生活馆突然关闭停业,原告郑某多次索要损失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运动生活馆退还原告办卡费用及预付定金,共计1740元。

争议焦点

健身房违约,可以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吗?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郑某1130元。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是服务合同纠纷。原告交费办理健身卡应享受相应的健身服务,因该运动生活馆已关闭致使原告不能再继续接受服务,现原告要求退还办卡费用,应予支持。在健身房关停后,消费者可以要求被告退还尚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健身房年卡的预付费用余额计算方式为:总合同金额×(1-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数÷合同约定期限内天数)。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如何维权

#知悉争议解决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为消费者提供了五条争议解决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留意合同文本细节

签订服务合同时,应当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对于合同缺少关键信息、合同相对方信息不明确或无签字盖章的应警惕并要求商家补充完整。

# 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办卡后除了会员卡本身,系统截图/照片、转账凭证、收据、发票、宣传单、健身房工作人员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均可作为有效证据。

供稿:研究室

原标题:《预付款项后商家“跑路”?法官教你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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