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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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材料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计算机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2个、江苏省重点学科8个、江苏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30个。2023年我校继续接收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二)条限制,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注册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自行下载《南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习申请表》(附件1)和《南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基本信息表》(附件2或附件3),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4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 1. 《南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习申请表》(附件1)(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 《南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基本信息表》(附件2或附件3) 3. 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4.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 本人身份证正反原件扫描件; 6.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此项仅限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提供); 7. 报名学院所需的其他材料。(具体以各报名学院规定为准)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相应文件名命名,并统一压缩文件以“报名学院+报名专业+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相应学院的邮箱,邮箱主题请填写“XXX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例如“张三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 请各招生学院及时下载资格审查材料,并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信息按照《南通大学XX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表(学院汇总用)》(附件4)的要求进行汇总后,于2023年7月6日前将汇总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发送研究生院。 (三)注册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需完成课程学习阶段交费,登录网址http://fee.ntu.edu.cn/ 进行网上统一交费。用户名、密码和缴费时间将另行通知(移动电话为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号码,请保障电话畅通)。 重要提示:资格审查所交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因所交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院系号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课程学习 阶段学费 (元/年) 学位论文阶段学费(元/年) 601 文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8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02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8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070200 物理学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0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8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教育) 8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07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8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09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95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10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8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12 电气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9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17 公共卫生学院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95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23 药学院 100700 药学 95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25 特种医学研究院 100900 特种医学 95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3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68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31 医学院 100100 基础医学 95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100200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632 艺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85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33 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634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9000 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重要提示: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提出终止学习,可以办理终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课程考核 1.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 2. 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具体报考流程与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当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3.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 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 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 学位授予相关事宜按《南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学位〔2017〕21号)《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通大学位〔2020〕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号 学院 联系电话(0513-) 材料提交邮箱、QQ群 601 文学院 85012266 张老师 QQ群:863230171 602 理学院 55003321 冯老师 60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646249800 王老师 QQ群:736231124 606 教育科学学院 0513-55003212徐老师 607 外国语学院 85012382 庄老师 609 生命科学学院 13585211469徐老师 610 机械工程学院 85012550张老师 612 电气工程学院 85012186曾老师 382849591@ qq.com 617 公共卫生学院 85012907张老师 QQ群:516866853 623 药学院 85051726戚老师 QQ群:456978376 625 特种医学研究院 55003370 陈老师 63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85012627范老师 QQ群:549487683 631 医学院 85051558羌老师、单老师 QQ群:530556439 632 艺术学院 85015684顾老师 QQ群:321919943 633 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85012930付老师 634 经济与管理学院 85012556蔡老师 附件1:南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习申请表.docx 附件2:南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3:南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用).xls 附件4:南通大学XX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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