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所谓的“合理冲撞区”,你真的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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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所谓的“合理冲撞区”,你真的了解吗?

2024-01-14 01: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篮球所谓的“合理冲撞区”,你真的了解吗?

首先要澄清一件事!无论是NBA还是FIBA,严格来说都没有“合理冲撞区”这个词,这个词汇其实是为了让大家方便理解所创造的,并非规则术语。话不多说,直接上图,这个篮下的半圆弧区域,在FIBA中叫做“无撞人半圆区”(no-charge semi-circle areas)。在NBA里,这个区域名称没有标准,于是就叫“restricted area”,翻译过来就是受限区。为什么要在场地上设置这样一个区域呢?这里面的故事可大有来头。大家应该都知道,篮球比赛里有所谓的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这个原则用来保护球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以及他在该空间垂直起跳的上方空间。如果进攻球员在突破上篮的过程中,与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球员躯干发生接触,并获得利益。例如撞飞防守球员,那么裁判会吹罚进攻犯规。于是乎,一些聪明机智的防守球员就想到,利用这一规则,我就站在篮下不动,任你从哪个方面突破过来,我都有机会造你进攻犯规,岂不美滋滋。魔高一尺,火冒三丈。为了惩罚此类投机取巧的行为,鼓励球员们积极比赛,NBA率先出台关于“受限制区域”的规定。而直到2010年,FIBA才引入该规则,并在此区域作出有关撞人和阻挡的特别解释:在该区域的任何突破情况中,当腾空的进攻队员与防守队员造成的任何身体接触不应被判罚为进攻犯规,除非进攻队员非法地使用他的手,手臂或者身体等。这一规则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进攻队员腾空并有球的控制权2.进攻球员试图投篮或者传球3.防守球员的一脚或双脚触及无撞人半圆区看起来短短的几句话,却有着许多需要强调的点,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首先,类似于低位背身单打,篮下无球要位、卡位抢篮板等情况都不适用这个规则,因为不满足控制着球的这个大前提。来看一个例子,白队中锋在禁区背身单打,一个沉肩把防守队员撞飞,裁判判罚进攻犯规,而防守队员已身处“受限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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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突破情况,进攻队员也没有腾空,所以无撞人半圆区规则并不适用,该判罚有理有据,吹得没毛病!接下来需要强调的这个点,那就是无撞人半圆区给进攻队员带来的福利,是“身体接触不被宣判为进攻犯规”,而不是“身体接触应被宣判为防守犯规”!看下面这个动图,蓝方队员杀入篮下起跳,在区域内与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躯干产生正面接触,自己却被弹飞,而裁判并没有鸣哨。为啥这不吹防守犯规呢?因为无撞人半圆区只是保证不吹你进攻犯规,对方的合法防守仍然是允许的,并不是只要有身体接触,就吹罚防守犯规。还有一点要注意!无撞人半圆区只用来判断正常突破中的撞人/阻挡情况。任何球员非法使用手、胳膊、腿等等部位获得利益。例如推人,顶膝、拉人、挥肘等等,这是绝对非法的动作,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心疼防守球员▼至于圈内和圈外的判断标准,只要防守球员有接触半圆区域,就认为该球员已经在区内,半圆线是区域的一部分。如图所示:而NBA的规则中的“restricted area”,只适用于第二名防守队员(通常是指过掉防守后,面对补防者的身体接触)。解释清楚就是,仅当进攻队员冲撞已在半圆区内占据合法位置的第二名防守球员时,才不吹罚进攻犯规。除此之外,如果进攻球员是在低位防守区(大概是端线到罚球圈底部之间的油漆区内)之内接到球发起攻击,“合理冲撞区”规则不适用。此时还没有出现该区域的规定▼以上两点的限制,基本上排除掉了一切对背身低位和空切篮下强起造成的进攻犯规的豁免。但同时,对于手、腿、胳膊等等非法动作,都是不允许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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