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的相片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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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的相片规格

2024-06-06 17: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相片应显示你的完整正面,并能清楚显示你的面容特征。

相片的背景应为白色。

相片尺寸必须为40毫米(阔)乘50亳米(高),相片中人士由下颚至头顶的尺寸应为32毫米至36毫米,头顶上须保留适当空位。

拍照时请勿戴上帽饰,亦请避免浓妆,及不应穿着太深色或太浅色的衣服。

以下相片将不获接纳:

申请人并非位于相片正中 申请人的眼镜遮挡眼睛 申请人的头发遮挡眼睛或眉毛 申请人的面部/眼镜反光 有阴影 太光 太暗

相片会采用激光刻蚀技术刻写在护照或签证身份书的个人资料页内。护照或签证身份书上的相片质素,将视乎你提供的相片质素和颜色而定。

请勿将相片折叠、用钉书机或万字夹把相片夹附于申请书上,亦不应在相片背后写字,否则相片将不适合用于制作护照或签证身份书。

如邮递或投递申请所提交的相片不合标准,申请将不予受理,并退回予申请人。

透过网上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递交的申请可接纳的数码相片的特定档案格式(只适用于护照申请)

图像类别:JPEG档案大小:5 MB或以下合适尺寸:

由扫瞄器(600dpi)撷取–相片大小:40毫米(阔) X 50毫米(高) 由数码相机撷取–图像大小:最少1200像素(阔) X 1600像素(高)

成功上载的相片是否符合规格仍有待确定。如有需要,本处可能要求你提交另一张相片,以便处理你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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