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mdi比赛规则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2023-07-30 20: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棋牌字〔2022〕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行业体协: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举办,安徽省体育局和合肥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将于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现将《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围棋竞赛规程另由中国围棋协会印发。

特此函告。

体育总局棋牌中心

2022年11月7日

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推进棋牌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在“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引领下,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在为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精神文明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棋牌运动的普及发展和竞技水平的提高,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将举办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五子棋、国际跳棋6个大项,58个小项。各竞赛项目的小项设置如下:

(一)围棋:共11个小项(具体设项待定,以下是第四届智运会小项设置)

专业(职业)男子团体、专业(职业)女子团体、全民团体、混合双人、大学生个人、专业(职业)男子个人、专业(职业)女子个人、专业(职业)男子个人快棋、专业(职业)女子个人快棋、业余男子个人、业余女子个人

(二)象棋:共11个小项

专业男子团体、专业女子团体、专业男子个人、专业女子个人、青年男子个人、青年女子个人、公开男子个人、公开女子个人、少年男子个人、少年女子个人、大学生混合团体

(三)国际象棋:共10个小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快棋、女子个人快棋、少年男子团体、少年女子团体、少年男子个人快棋、少年女子个人快棋、少年混合团体、大学生团体

(四)桥牌:共10个小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团体、男子双人、女子双人、混合双人、青年男子团体、青年女子团体、青年男子双人、青年女子双人

(五)五子棋:共7个小项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合团体、少年男子个人、少年女子个人、少年男子团体、少年女子团体

(六)国际跳棋:共9个小项

100格男子个人、100格女子个人、100格少年男子个人、100格少年女子个人、100格混合团体、100格少年混合团体、64格男子个人、64格女子个人、64格少年混合团体

三、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参赛单位。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是否参加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将根据其意愿及相关政策确定。

(二)报名

1.各项目的报名办法以单项规程的规定为准。

2.第一次报名:2023年4月30日截止。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包括小项)及参赛人数报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

3.第二次报名:2023年6月30日截止。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包括小项)和运动员名单报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

第二次报名确定参赛的具体项目(包括小项)不得更改。若第二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赛的,可根据各项目规程规定,经组委会批准后于9月10日前进行更改。若参赛单位对报名参加的项目(小项)无故弃权,该单位将失去下一届全国智运会该项目(小项)的参赛权,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三)代表团

1.每个单位参加2个大项(包含2个大项)以上比赛的可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应统一负责本单位参加开(闭)幕式、参赛的组织及赛风赛纪等工作。不能组成代表团的,则可以单项棋牌协会名义组队参赛,但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

2.根据运动员的总数确定代表团官员(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团部官员及工作人员,运动队官员及工作人员)的总数。

3.代表团官员总数不超过运动员总数的40%,其中团部官员人数不超过代表团官员总数的20%,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每个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运动员10至50人的,可报副团长1人;运动员51至100人的,可报副团长2人;运动员101人及以上的,可报副团长3人。

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2人,不占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比例,一切费用自理。

(四)报到和离会

各代表团团部人员可于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开幕式前3天报到,运动会闭幕后1天离会。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五)费用

组委会负担各代表团、代表队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在编人员的市内交通费和食宿补助。各代表团、代表队须按标准交纳一定数额的食宿费(办法另订)。其他时间发生的上述费用由各代表团、代表队自理。

四、运动员规定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实施运动员注册制度项目的运动员代表资格以注册的2023年度代表单位为准。

4.未实施运动员注册制度项目的运动员代表资格必须符合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1.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及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以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确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和成绩。还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及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赛风赛纪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经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三)特殊规定

参赛运动员在不直接影响本人正式比赛的前提下,应积极支持并有义务出席由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组委会和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组织安排的公众活动,介绍比赛情况、接受媒体采访以及参加智力运动博览会和群体性活动的志愿服务等。

五、竞赛办法

(一)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制定规程总则,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制定各单项竞赛规程。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印发。

(二)比赛执行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

(三)比赛使用由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核定的竞赛器材。

(四)报名参赛单位不足6个的小项将取消设项,该小项作为表演项目。

六、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对、队)数在11个(含11个)以上的,奖励前8名;8至10个的,奖励前6名; 6至7个的,奖励前3名。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获得团体赛比赛前3名运动队的1名教练员也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各项比赛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名次并列,若因比赛赛制确不能解决名次并列问题的,须将并列名次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

七、技术官员

(一)运动会的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由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按棋牌中心确定的选派原则进行选派。辅助竞赛人员,根据运动会需求由安徽省体育局选派。

(二)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

八、代表团团旗

代表团团旗由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识。

九、智力运动博览会

为更好地打造全国智力运动的竞技平台、普及平台、文化平台和产业平台,推广智力运动项目,加强对智力运动的挖掘、整理、展示和推广,运动会期间将结合举办地的地域文化特色,举办智力运动项目的文化展示活动——智力运动博览会。

十、其它

(一)各代表团、代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者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三)所有参会人员均须配合与支持组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十一、本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专业男子团体

(二)专业女子团体

(三)专业男子个人

(四)专业女子个人

(五)青年男子个人

(六)青年女子个人

(七)公开男子个人

(八)公开女子个人

(九)少年男子个人

(十)少年女子个人

(十一)大学生混合团体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

四、参赛资格

(一)专业组、青年组参赛运动员的代表资格以2023年度注册代表单位为准。

(二)青年组为1999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

(三)公开组为1963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获得过“全国业余棋王赛”预选赛冠军者。

(四)少年组为2007年1月1日以后至201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获得过“全国业余棋王赛”预选赛冠军者。

(五)大学生组: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选派运动员参赛范围限于其行政辖区内高校。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派运动员范围限于兵团院校;行业体协选派运动员范围限于其行业所属部委管辖高校。

3.参赛运动员应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比赛期间尚未毕业。

(六)公开组、少年组运动员,应为2023年6月1日前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者,代表资格以户籍所在地或行业系统(不含少年组)为准。

(七)其他条款参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专业组:男子团体4人;女子团体3人;男子个人2人;女子个人1人。

(二)公开组:男子个人2人;女子个人1人。

(三)青年组:男子个人2人;女子个人2人。

(四)少年组:男子个人2人;女子个人2人。

(五)大学生混合团体组:男子2人、女子1人。

(六)参加专业组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以兼报专业组个人或青年组,其他组别运动员不可兼项。

(七)参加全部项目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6项(含6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参加6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比赛均采用电脑编排。

(二)各组均视报名情况,在第一次报名后确定比赛办法。

(三)本次比赛专业组团体、个人和青年组计算等级分。

(四)专业组团体赛采用分台定人制,按2023年5月31日截止期运动员等级分顺序排列,等级分高者列前。大学生混合团体,男子为第1、2台,女子为第3台。

(五)用时办法:

1.专业组、青年组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2.公开组、少年组和大学生组用时: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八、技术官员

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具体项目、运动员名单,以及青年组、公开组、少年组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大学生组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本次确定报名参赛的具体项目不得更改。

(三)公示:第二次报名截止后15天内将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官网上对参赛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代表队可于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开幕式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各小项运动队在本项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五)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其它

各队须选派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参加由组委会和中国象棋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由中国象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国际象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

(二)女子团体

(三)男子个人快棋

(四)女子个人快棋

(五)少年男子团体

(六)少年女子团体

(七)少年男子个人快棋

(八)少年女子个人快棋

(九)少年混合团体

(十)大学生团体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的代表资格以2023年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运动员年度注册的代表单位为准。

(二)参加少年项目比赛(竞赛项目第五、六、七、八、九项)的运动员须年满1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2007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大学生组: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派运动员参赛范围限于其行政辖区内的高校。

2.各行业体协选派运动员参赛范围限于其行业所属部委管辖的高校。

3.参赛运动员学籍所在高校应为部属院校或各级地方政府所属公立院校,民办大学及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不在其列。

4.参赛运动员应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且比赛期间尚未毕业。

五、参加办法

(一)男子团体每单位报1个队参加,最多报4名男运动员(上场运动员3人,替补1人);女子团体每单位报1个队参加,最多可报3名女运动员(上场运动员2人,替补1人);

(二)男子个人快棋每单位可报4名男运动员;女子个人快棋每单位可报3名女运动员。

(三)少年男子团体每单位报1个队参加,最多报4名男运动员(上场运动员3人,替补1人);少年女子团体每单位报1个队参加,最多可报3名女运动员(上场运动员2人,替补1人)。

(四)少年混合团体每单位可报2名男运动员、2名女运动员参赛。上场队员男子2人、女子2人。

(五)少年男子个人快棋每单位可报4名少年男运动员;少年女子个人快棋每单位可报3名少年女运动员参赛。

(六)大学生团体每单位可报3名男运动员,2名女运动员;上场队员男子2人、女子1人。

(七)少年混合组、大学生组参赛选手不可兼项,其他参赛选手在比赛日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兼项参赛。

(八)参加全部项目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6项(含6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参加6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用时:

1. 快棋赛: 每方25分钟,每步棋加10秒;

2. 常规赛: 每方60分钟,每步棋加30秒。

(二)所有项目均分为三个阶段,选手的晋级顺序是:瑞士制阶段,半决赛阶段,决赛阶段。瑞士制后,前4名优胜者晋级半决赛,半决赛的优胜者进入决赛。若团体项目报名8支队以下(含8支队),将采用循环赛赛制。个人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轮次及赛制。如出现循环赛制组别,破同分方式在赛前补充细则中公布。

(三)瑞士制阶段选手的名次按照以下顺序排出:

1.个人项目:积分;扣除对手分1型(扣除对手分中最低得分后的总分);对手分;索尼伯恩-伯格制;如仍无法区分则加赛决胜局超快棋(白方5分钟,黑方4分钟,和棋视为黑胜,60步以后每步棋加3秒)。

2.团体项目:场分;局分;团体赛的索尼伯恩-伯格制(用每个对手队的总成绩,乘以和此队之间的局分,之后将所有分数相加);如仍无法区分则由双方第一台运动员加赛决胜局超快棋(白方5分钟,黑方4分钟,和棋视为黑胜,60步以后每步棋加3秒)。

(四)半决赛抽签决定选手序号,按1对4,2对3,进行半决赛。

(五)半决赛(1号、2号先用白棋)和决赛(1对4的胜者先用白棋)各进行2轮:如果2轮打平,个人项目加赛决胜局超快棋(白方5分钟,黑方4分钟,和棋视为黑胜,60步以后每步棋加3秒)。团体项目场分相同的情况下,先比局分,如果相同则进入加赛,由双方的第1台加赛决胜局超快棋(方式同个人赛)。

(六)各项组别人数为双数,若单数则由东道主补单。补单人员同样计算成绩和名次。

(七)所有加赛决胜局超快棋的抽签由裁判长主持。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八、技术官员

(一)裁判员的选派按《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二)仲裁

1.在技术会上成立仲裁委员会。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仲裁主任1人、承办单位1人、领队、教练、运动员代表各1人、替补委员3人。

3.仲裁委员会的委员遇到涉及其所在单位的申诉时须回避。

4.申诉必须在该轮次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败诉不退回申诉费。

九、报名

(一)每单位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

(二)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具体项目、运动员名单、团体项目的台次,以及少年组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大学生组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本次确定报名参赛的具体项目、台次不得更改。

(三)其他按《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桥牌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

(二)女子团体

(三)混合团体

(四)男子双人

(五)女子双人

(六)混合双人

(七)青年男子团体

(八)青年女子团体

(九)青年男子双人

(十)青年女子双人

三、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以上单位若未能组队,则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桥牌协会名义组队参赛。

四、参赛资格

(一)参加成年组比赛的运动员代表资格以2023年度全国桥牌运动员注册代表单位为准。未进行年度注册的运动员,仅允许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其中行业体协运动员必须进行年度注册,其代表资格以2023年度注册代表单位为准,未进行年度注册的不得代表行业体协参加比赛。

(二)参加青年组比赛的运动员仅允许代表户籍、学籍所在地参赛,不受年度运动员注册限制。

(三)注册单位行使注册优先权期限内的运动员,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赛。其中青年运动员不受本条限制。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1队参加男子团体,1队参加女子团体,1队参加混合团体,1对参加男子双人,1对参加女子双人,1对参加混合双人。参加混合团体的运动员不能参加男子双人、女子双人和混合双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报1队参加青年男子团体,1队参加青年女子团体,2对参加青年男子双人,2对参加青年女子双人。

(三)男子比赛只允许男运动员参加,女子比赛只允许女运动员参加。混合比赛必须由1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组成搭档参加。

(四)参加青年项目的运动员须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五)团体赛每队可报运动员4-6人。其中,混合团体每队可报男运动员2-4人,女运动员2-4人,上场搭档必须由1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组成。

六、竞赛办法

(一)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团体、青年男子团体、青年女子团体:分预赛、1/4决赛、半决赛和决赛。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在不改变总日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报名队数较少时可不设1/4决赛或不分阶段比赛。

(二)男子双人、女子双人、混合双人: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青年男子双人、青年女子双人: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比赛按《中国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授予中国桥牌协会大师分。

八、技术官员

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九、报名

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桥牌协会。

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个人

(二)女子个人

(三)混合团体

(四)少年男子个人

(五)少年女子个人

(六)少年男子团体

(七)少年女子团体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代表资格以2023年度全国五子棋运动员注册代表单位为准。未进行年度注册且不处于注册优先权期限内的运动员,仅允许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以所在地居民户口簿为依据,落户距离报名截止日前连续满一年。

(二)参加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须为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未进行年度注册的行业体协,仅允许选派在本行业所在单位就职一年以上的人员参赛,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名额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参加全部项目的单位可增报教练1人。

2.个人赛:每单位可报男子、女子、少年男子、少年女子选手各4人。

3.团体赛:各项目每单位只能选派1支代表队,其中混合团体项目每个队由3名选手组成为2男1女,女棋手在第三台。

(二)关于兼项

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可以兼报团体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少年赛限制打点数N=2。

(二)比赛视参赛人数确定比赛赛制和轮次。

(三)团体赛每队三名队员及其台号,比赛过程中不可改变。每轮每两支团队之间的比赛共3局,由两队之间台号相同的选手对局。先行方1、3台黑棋,后行方2台黑棋。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与奖励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可根据其比赛成绩,申请相应的中国五子棋段级位称号。

八、技术官员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承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 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和运动员名单,以及非注册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跳棋和五子棋部。本次报名确定参赛的具体项目不得更改。

(三)参赛选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第二次报名结束后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官网上另行公布。

(四)赛前召开技术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它

其它有关事项均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国际跳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100格男子个人

(二)100格女子个人

(三)64格男子个人

(四)64格女子个人

(五)100格少年男子个人

(六)100格少年女子个人

(七)100格混合团体

(八)100格少年混合团体

(九)64格少年混合团体

三、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

四、参赛资格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代表资格以2023年度国际跳棋运动员注册单位为准。未进行年度注册且不处于注册优先权期限内的运动员,仅允许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以所在地居民户口簿为依据,落户距离报名截止日前连续满一年。

(三)未进行年度注册的行业体协,仅允许选派在本行业所在单位就职一年以上的人员参赛,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100格教练1人、64格教练1人。

(二)混合团体赛。各项目每单位只能选派一支代表队,混合团体赛均由3名选手组成(2名男子选手1名女子选手)。

(三)个人赛。各项目每单位可报选手3名。

(四)100格、64格少年赛选手,均须为201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五)参加混合团体赛的选手,可以跨项兼报个人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100格国际跳棋竞赛规则》(试行)、《中国64格国际跳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64格采用巴西规则、指定开局。

(三)各组均视报名情况,在第一次报名后确定比赛办法。

(四)混合团体赛采用分台定人制,报名时须确定台次,报名后不得更改(女选手在第三台)。

(五)本次比赛计算等级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八、技术官员

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 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和运动员名单,以及非注册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跳棋和五子棋部。本次报名确定参赛的具体项目不得更改。

(三)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第二次报名结束后在总局棋牌中心官网上另行公布。

(三)赛前召开技术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它

其它有关事项均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国际跳棋协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