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3年6月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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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3年6月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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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有效发挥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作用,根据2023年律师培训工作计划,结合行业实际,现将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6月业务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授课安排 期数 培训时间 培训时长 主讲人 课程内容 开放名额 第七期 6月30日 15:00—18:00 3小时 1.胡庆治 北京中银 (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 2. 周家开 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1. 《破产实务问题》 2. 《“保交楼”背景下“烂尾楼”司法重整的理论与实践》 线下120人 培训地点: 第七期业务培训地点: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高铁时代广场9层)。 二、报名方式 本月1期业务培训将于6月9日下午5:00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有意向参训的区内执业律师可直接通过系统自愿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律师,及时组织做好报名工作。 (二)请承担本月业务培训的培训基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指派专人完成培训签到或考勤、撰写报道、录制培训全程视频资料等会务工作。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于开课前3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全程参加本期业务培训核计4个现场课时。参训人员应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五)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六)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七)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3年6月7日 本次活动报名《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3年6月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仅对“ 14个律师协会,全区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区直属律师事务所 ”开放。 活动状态: 报名中 报名人数限制:120人(还剩59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3-06-09 17:00:00 至 2023-06-29 15: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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