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通一卡通卡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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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交通一卡通卡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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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1.为规范洛阳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以下简称“一卡通”)的发行和使用,便于持卡用户掌握和了解洛阳“一卡通”卡的发行、充值、使用及退换等应用方法,依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共交通IC卡技术规范》(JT/T 978-2015)、《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洛阳“一卡通”卡是指依照交通运输部互联互通标准要求由洛阳公交集团发行的,在全国交通领域互联互通使用,且卡面标有“交通联合”标识的IC卡。

3.洛阳“一卡通”卡,不记名、不挂失,请妥善保管。

4.洛阳“一卡通”卡的使用范围及相关票价政策,依照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5.洛阳“一卡通”卡支持异地消费使用,其购卡、充值须在洛阳本地办理。

6.洛阳“一卡通”卡目前只有电子钱包功能。

须     知

一、洛阳公交交通一卡通卡适用对象

适用于任何人,无需证件均可购买。

二、如何购买

公交IC卡充值中心和设在洛阳银行的人工充值点均可购卡、充值。首次办理时每张卡交25元押金。

三、如何充值

1.到公交IC卡充值中心充值时持现金直接到柜台充值;

2.到设在洛阳银行的公交人工充值点充值时,乘客在指定的洛阳银行柜台交纳充值款后,持银行开具的收款凭证到本行公交充值点充值(补制单据无效);

3.洛阳银行自助柜员机暂不支持“一卡通”卡充值。

洛阳“一卡通”卡只有电子钱包功能。“电子钱包区”有足够金额可带多人刷卡乘车。“电子钱包区”10元起充,充值额必须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卡内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洛阳市内乘坐1元的公交车刷卡0.9元/次,1.5元的公交车刷卡1.4元/次。85路暂不支持该卡种消费。

四、挂失和挂失补办

洛阳“一卡通”卡,不记名、不挂失,丢失无法补办,请妥善保管。

五、坏卡手续和坏卡补办

地址:解放路16号公交IC卡充值中心10号窗口

(一)办理坏卡的手续

卡不能正常使用的,携带坏卡、售卡原始凭证;

(二)坏卡的种类

1.自然坏卡:经IC卡充值中心10号窗口检验后若属自然坏卡,坏卡收回,自受理之日起7天后持坏卡凭证免费更换新卡,并将原卡内的余额转入新办卡。

2.人为损坏的卡(卡面有折痕、断裂或破损等情况的):收回坏卡,自受理之日起7天后持坏卡凭证办理补卡,补卡时缴补卡费25元后,并将原卡内的余额转入新办卡。

3.当卡内信息存在不完整交易情况,须先处理后方可办理换卡业务。

六、退卡

地址:解放路16号公交IC卡充值中心10号窗口

(一)、退卡

持卡人将要退的“一卡通”卡交10号窗口工作人员鉴定卡片是否有人为损坏现象,经鉴定卡片完好,符合退卡条件,可凭IC卡售卡原始凭证、“一卡通”卡办理退卡手续。

(二)、退卡须知

1.“一卡通”卡卡面应保持清洁、无污物、无破损,卡身平直、无弯折,无烘烤、打孔、浸水、开裂、起皮等人为损坏现象。

2.卡片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卡不予退卡;当卡内信息存在不完整交易情况,须先处理后方可办理退卡;“一卡通”卡办理退卡手续7日后,持退卡凭证方能退卡。

3.退卡时须交回与退还金额等额的充值发票。

七、查询

在人工充值点购卡、充值后请核对机打小票上的充值内容,并在免费查询机上对“一卡通”卡进行查询、检验;

八、如何保管

应保持IC卡卡面清洁、平直,不弯折、烘烤、打孔、浸水,远离强电磁场或低温、高热等环境,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卡片尽量放在硬质非金属盒内使用,以保证芯片、天线不受损伤。

九、使用须知

1.本卡可多次充值,长期使用。充值额必须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在洛阳本地乘坐1元的公交车刷卡0.9元/次,1.5元的公交车刷卡1.4元/次。“电子钱包”有足够金额可带多人刷卡乘车。85路暂不支持该卡种消费。新增线路的票价、准乘情况以及票价变动情况以洛阳公交集团具体通知为准。

2、“一卡通”卡可在全国已实现交通部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的城市且消费终端标有“交通联合”标志的终端上使用,并按当地刷卡资费计费。

3、乘车时,应将卡平面(两面均可)靠近车载收费机的感应区(7厘米以内)刷卡,车载收费机上灯亮,并发出语音提示:

(1)使用“一卡通”卡刷卡时,发出“铛”一声响,显示屏显示余额,本次刷卡乘车有效。

(2)乘客刷卡过快造成卡的读写失误时,车载收费机发出“请重刷”的语音提示,本次刷卡无效,请重新刷卡,直到有效。

(3)乘客使用无效卡时,车载收费机发出“铛、铛、铛、铛”短促连续鸣叫,红灯闪亮,本次刷卡无效,须照章投币;卡内余额不足一次乘车,车载收费机发出“请投币”的语音提示,请乘客按所乘线路票价购票或投币乘车。

4、持卡用户消费时若产生不完整交易,须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发生不完整交易,须在交易地进行处理。

(2)在异地产生的不完整交易,未在交易地进行处理的,无法继续使用,须回洛阳本地处理。

(3)因不完整交易无法刷卡使用的,须按照各地交通运营企业票价规定现金购票。对实施持卡刷卡优惠的,则现金部分不享受优惠。

5、若使用在“电子钱包区”存有金额的洛阳“一卡通”卡带人乘车,刷卡次数应与乘车人数相同。

6、在洛阳本地持卡上车时车载收费机出现故障,乘客可主动示卡,免费乘车;车辆中途发生意外故障不能行驶时,乘客应服从司乘人员疏导,主动示卡,转乘同线路其它车辆。在异地乘车时,应当依据各地交通运营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乘客服务

1、 咨询、查询、建议、投诉

有关互联互通卡的政策法规、票制票价、使用范围的咨询、查询、建议、投诉,可拨打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服务热线。

有关洛阳“一卡通”卡的发行、充值、退卡的咨询、查询、建议、投诉,可拨打公交服务热线0379-63411661、公交卡咨询电话0379-63192273或登录洛阳公交集团网站WWW .LYBUS.COM查询。

十一、附则(名词解释)  

1.不完整交易:指须两次刷卡完成一次正常消费而只进行了一次刷卡,称为不完整交易。

2.人为损坏卡:指由于折痕、断裂、打孔、严重污损等原因造成卡片物理损坏的情形。

3.自然损坏卡:指卡面完好无损,不能正常读写的卡。

    十二、本须知自 2017年1 月15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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