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 促进集团化办学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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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 促进集团化办学开花结果

2023-09-07 20: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方文跃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院长

王旭东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质量评价科科长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须优先保障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是共建共享的基础性事业。集团化办学是全面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集团化办学是指以一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将若干所地域相近、水平各异的学校组合在一起,以统筹资源为手段,以共同管理、共同发展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联合体。

集团化办学行政化推进迅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6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差异系数以县域为单位缩小至0.30以内,全面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018年初,温州在主城区分类试点推进集团化办学,组建了城区十大教育集团。2018年底,温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教育局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以某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将若干所办学条件、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或具有不同特点的学校组建为“教育集团”。2020年5月,温州市教育局印《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2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

很多地方都出台类似的文件,迅速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希望通过集团化办学快速优化城镇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补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高区域教育质量均衡性。

集团化办学模式出现多样化

随着集团化办学行政推进,各县(市、区)纷纷响应。由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集团化办学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定位,出现了紧密型、联盟型、松散型、托管性四种单一类型集团化办学模式。甚至出现混合型集团化办学,例如某教育集团有同法人紧密型成员校2所,独立法人松散型学校3所。

1.“紧密型”教育集团

“紧密型”教育集团可以是单法人制或多法人制,实行集团总校长负责制,副校长或中层兼任校区负责人;集团成员校的战略发展规划、绩效评价方案等由集团统一制定,各成员校师资、设备等资源由集团统配,重大基建项目、重要活动由集团统筹,重大科研项目由集团组织集体攻关。集团各成员校挂“××教育集团××学校(校区)”牌子。名校办新校,通常采用这种模式。

2.“联盟型”教育集团

“联盟型”教育集团采取“1+N”组建方式,即由1所优质学校为龙头,若干所潜力学校参与,集团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集团成立理事会,理事长由龙头学校校长担任,并建立教育集团章程,制订集团发展规划。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师资互派、研训联动、项目共研、质量共进、文化共建。

3.“帮扶型”教育集团。

帮扶型教育集团由一所优质学校和若干薄弱学校组成,各成员学校在保持学校法人、经费运行、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优质学校向被帮扶学校派驻管理人员和教学骨干,在教学计划、教学常规、教学进度、质量评价、教研活动、教师培训等方面制定帮扶计划,依托“互联网+义务教育”,建立城乡教育帮扶关系,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和管理经验,提升被帮扶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4.“托管型”教育集团。

把相对薄弱的公民办学校委托给优质民办学校代为管理,受托单位派出精干的管理团队和优秀的教师团队,帮助托管学校组建新的领导班子,管理托管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带动托管学校的师生一起成长。或者,受托单位直接补充或调整托管学校部分班子成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托管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集团化办学“挂牌现象”严重

温州市在1997年开始探索集团化办学,取得一些成果经验。例如,温州实验中学通过联合办学,成功孵化出绣山中学、南浦实验中学、温二外等优质学校。温州市南浦小学有三个校区,当时作为总校的东校区,生源爆满,其西校区前身是乡镇学校,得不到老百姓认可招不满学生;几年来,学校借助集团办学优势真正做到了校区均衡发展。在集团化办学推进过程中,发现一些与全国一样共性问题。

1.集团化办学存在形式主义

核心校挂牌仪式轰轰烈烈,各级领导莅临讲话,媒体宣传全方位,推动了周边学区房的地价房价上升,成员校教育质量没有明显发展。集团化办学实质性行动不多、不全、不到位,违背了集团化办学的初衷,辜负了成员校广大师生和家长、社区和社会的殷切期望。

2.集团化办学目标和职责不明确

行政文件中关于集团化办学的描述大都是理念性、方向性的宏观策略,没有明确规定集团核心校该做些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成员校该做些什么,该做到什么程度。集团化办学的目标不具体,职责不清晰。不同的集团校,对文件都有不同的解读,都没有达成共识。于是,有些集团校做的事情多一些,成效好一些;有些集团校做的事情就少一些,成效差一些。不同类型的教育集团、不同学校的校长、不同学校教职工对集团化办学的理解不统一,从而导致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随意性,很不利于集团化办学长远发展。

3.集团工作重心没有下移

集团工作重心依旧在核心校,没有把成员校的工作当成本职工作。优质资源依旧过度集中在核心校,特别是师资流动难度很大,一是当心优质资源外流,严重影响核心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二是由于成员校地理位置和生源质量情况,骨干教师不愿意到成员校。集团化办学的行为主要侧重教研活动共享。

4.缺乏科学的评价机制

对集团化办学过程行为和成效缺乏督导评估环节,负面影响了集团化办学的有效进展。缺乏督导评估,集团化办学容易出现“办好办坏一个样,有做没做一个样”现象,都会影响了优质资源输出的程度和集团化办学工作量的程度。

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必须全面

为了克服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现实问题,科学评估集团化办学成效,推进集团化办学健康发展,温州市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试行)》。《评估指南》紧扣温州市集团化办学的具体要求构建“六度评价”,既从文化管理融合度、优质资源共享度、教师队伍成长度、教育质量提升度、师生社会满意度、办学特色发展度等6个方面构建一级指标,下含办学理念融合、机制制度保障等19项二级评估指标(表1)。

文化管理融合度。文化管理融合是集团化办学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核心特征是共治、自治与开放,通过促进成员校共同参与管理,形成核心愿景,形成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良好态势。包含办学理念融合、机制制度保障、规划制定执行、党团工会联建和组织管理融合等。

优质资源共享度。优质资源共享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重要抓手,其关键是促进人、财、物的良性流动,扩大优质资源的惠及面,回应学校师生对优质资源的需求。包含课程共建共享、师资力量共享、教研科研联动和设备设施共享等。

教师队伍成长度。教师队伍成长是衡量集团化办学成效的重要指标,是影响集团化办学成败的关键。包含干部队伍成长和教师队伍成长等。

教育质量提升度。教育质量提升是集团化办学的根本目的,是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的核心要素。包含办学水平提升、学生素质提升和学生学业增值。

师生社会满意度。师生社会满意是集团化办学成效在民生属性上的体现,其本质是一种主观感受,是不同利益相关者对教育服务的综合感知与期望相比后形成的判断。包含学生满意度、教师满意度和社会满意度。

有了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及其评估标准,集团化办学的方向更加明朗,目标更加明确。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屈小武校长:细读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专业而全面的细则,更是让我们有了程序性的认知以及为下一步进阶的指引,相信在指南的引领下,我们的集团化办学会更规范、从容,更有广度和深度,从而真正推进整个集团校办学品质的提升。

集团化办学评估必须抓住关键

1.要明确名师流动

集团化办学最大的困难在于优秀教师流动。为此,指南细化了优质资源共享的要求。如明确了名优教师柔性流动指标和干部派驻要求,对单一法人的集团校,要求各成员校师资由集团统一调配;不同法人的集团校各成员校之间实行人员定期流动。例如,紧密型集团校要求在起始年级做到教师和骨干教师每年交流比例均不能低于30%,合作型教育集团核心校向成员校至少派出1名管理干部实施驻校帮扶,每学期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组团送教不少于2次;成员校每学期安排1到2批管理人员或教师到成员校跟岗学习,每批次跟岗时间不少于1个月。

“我对优质资源共享度、教育质量提升度特别有感触。”温州市水心小学教育集团陈静校长:“优质资源共享,才使集团化办学走出概念化、浅表化、形式化。温州市南浦小学校长李碧说,实现校区均衡发展的主要举措之一便是加大师资流动,该校近五年,几乎所有的老师都有两到三个校区从教经历,教师流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其中,带六年级毕业班后的教师一定流动,教师在三年级教学后可按需流动。骨干教师流动比率向相对薄弱的西校区倾斜。为了减缓东校区招生压力,将部分生源引至西校区,学校会提前公布教师人事安排。

2.要凸显增值评价

在学业方面,不仅仅关注集团整体学业水平提升;更是关注集团学生学业成绩两极分化缩小,团校内部校际差异缩小;各成员校学业水平整体提升,有明显进步;各成员校后进生转化有成效。在学生素质提升方面,我们关注学生品行素养增值、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增值、学生体育健康水平增值、学生劳动素养增值和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发展。同时,在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上也引入增值评价理念,如评估成员校教师职称结构的变化和骨干教师比率的提升。强调教育质量增值评价,体现了对成员校的原有办学质量的尊重,激发了成员校的活力;让集团校领导不仅仅要思考要做些什么,更要承担起成员校教育质量提升的责任。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目前已经研发了两种学业质量增值评价模型和一种非学业教育质量评价模型,可以应用于具体化办学评估。简约型学业成绩增值性评价模型,采用后进率、T标准分和优秀率三个关键的核心指标组合成指标体系来描述学业质量;将这三个指标变化值划分为进步、保持和退步三个阶梯等第,分别赋分,将三个指标增值小分合计成为总增值分,用来做增值性评价。一元线性回归的学业增值评价模型,控制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将学生入口成绩作为自变量,出口成绩作为因变量,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该模型可观察到排除学生背景因素的影响后,不同学校学业成绩的增幅情况。非学业增值评价,是基于区域“四维评价”指标,涉及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幸福感等方面;通过问卷形式采集数据,以“效应量”为模型,将增值分为五个水平,来刻画各所学校非学业因素的相对增值情况。

3.要强化受益者的评价

集团化办学最大的受益者是成员校的学生、教师、家长和社区,他们对集团化办学成效的评价是最重要的、最真实的、最有发言权的。只有他们满意了,集团化办学在真正实现党中央的愿望,实现高品质的质量均衡。所以,除了学生评价,有成员校教师对校级领导、派驻干部和支教教师工作满意度评价,对集团化办学工作总体满意度评价,还有成员校家长、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对学校集团化后的发展变化的满意度评价。

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教育集团总校长陈加仓:最初我们对集团校的认识仅仅定位于——以龙头校为中心,共享校园活动。评估指南试行后,我们开始认识到高位均衡发展之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性,从浅层合作到深度联建进发,破解“择校热”“学区房”等民生难题。

4.评估办法要综合化

采取结果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进行过程性评估,市教育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三年一轮实施终结性评估,以评促建推进集团校快速高质量发展。评估结果作为集团校干部任免、奖惩、职级评定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评估优秀的教育集团给予表彰。

由于各县(市、区)实际情况不同,评估指南侧重评估内容,以定性描述为主。评估院还准备了评估细则,侧重指标定量描述,随时为各县(市、区)过程性评价做技术支持。例如“体育学生体育健康水平提高”包含:学生养成每天锻炼一小时的习惯。体育活动兴趣较高,参与面广,95%以上学生参与体育节等体育活动。全体在校生平均近视率较上一年下降1%;身高、体重发育正常,肥胖率在5%以内或下降。体质健康达标率95%及以上或在原有基础上明显提升。

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的意义

通过科学的评价机制,促进集团化学校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文化共建、质量共进,能破除管理、师资等关键要素校际融通的壁垒。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一是发挥评估的导向性,引导集团校树立正确的、全面的质量观和成效观;二是发挥评估的诊断性,对照评估指南,寻找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查漏补缺,不断地修正,全面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三是发挥评估的激励性,激发集团校主体的内驱力和凝聚力,借道成员校的进步来捆绑评估集团化办学实际成效,引导集团校重心下移,协同成员校共同进步,成就真正意义的优质均衡。

全国各地如火如荼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这是实现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的重大举措。希望各地都出台《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或标准)》,引领、规范、评估集团化办学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高位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来源:《未来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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