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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地址:there 二、定义CSS规则 CSS样式表由一些规则组成,每个规则由选择符和属性声明两部分组成,其中,选择符用于标识格式元素(如p、h3标记、类名或id),属性声明则用于定义元素的样式。 定义CSS规则的语法如下: 选择符{属性:值;属性:值;...} 属性声明用花括号括起来,其内容由一些属性-值对组成,属性名称与属性值用冒号(:)分割,不同属性-值对用分号(;)分割。 当在HTML网页中定义CSS规则时,应把规则定义放在标记之间;如果是在单独的CSS文件中定义规则,则不必使用 三、选择符的类型 定义CSS样式时,可以使用各种类型的选择符。选择符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类型选择符 类型选择符用于选择以特定HTML标记定义的页面元素。语法是: tagName{属性:值;属性:值;...} 其中,tagName表示某个HTML标记的名称。 使用特定的HTML标记作为选择符,可以对这个HTML标记的外观样式进行重新定义,由此定义的CSS样式将自动应用于页面中所有通过该标记定义的元素。 例如: input{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pt;} 2、类选择符 类选择符用于选择具有特定class属性的页面元素。语法是: *.className{属性:值;属性:值;...} tagName.className{属性:值;属性:值;...} 其中,className指定类选择符的名称,tagName表示某个HTML标记名称。 使用“*”作为类选择符的前缀时,若要应用所定义的类样式,把元素的class属性设置为此选择符的名称即可。此类样式可以应用于所有页面元素。 此处的型号可以省略。 若使用某个HTML标记作为类选择符的前缀时,对于要应用所定义的类样式,把元素的class属性设置为选择符的名称即可;这时,此类样式只能应用于页面上的特定HTML元素(由tagName指定,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例如: .style1{color:#FF0000;} div.style2{color:#0000FF;} //给span应用多个class,class之间使用空格 3、id选择符 id选择符用于选择具有特定id属性的元素。语法是: #idName{属性:值;属性:值;...} tagname#idName属性:值;属性:值;...} 其中,idName指定id选择符的名称,tagName表示某个HTML标记名称。 其组合规则含义与类选择符相同,可对于某一id属性或 同时满足特定标记的页面元素定义CSS规则。 例如: #style1{font-size:12px;} p#style2{font-family:"华文行楷";} 4、包含选择符 包含选择符由E1和E2两个选择符组成,用于选择所有被E1包含的E2, 也就是“与”的关系。语法是: E1 E2{属性:值;属性:值;...} 其中,E1和E2可以是HTML标记名称、类选择符或id选择符。该CSS规则只适用于, 同时满足E1和E2选择的页面元素上。 例如: h1 em{color:blue;} #style1 span{background:blue;} div.side h1{font-size:large;} .fh span{//表示类fh下的span元素应用的样式,中间使用空格 padding-right: 3px; width: 65px; text-align: right; display:inline-block; } 5、选择符分组 若希望把同一个CSS规则应用于多个选择符,此时,应以逗号分隔的方式把那些选择符合并为主, 它们之间是“或”的关系。语法是: E1,E2,E3{属性:值;属性:值;...} 例如: body,td,th,input,textarea,select{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pt;} 6、伪类选择符 CSS中的伪类概念延伸了CSS样式的表现形式,可作用与某些动作行为: a:link{属性:值;属性:值;...} /* 设置a元素在未被访问前的CSS属性 */ a:hover{属性:值;属性:值;...} /* 设置a元素在其鼠标指针悬停时的CSS属性 */ a:active{属性:值;属性:值;...} /* 设置a元素在鼠标点击但未释放时的CSS属性 */ a:visited{属性:值;属性:值;...} /* 设置a元素在其链接地址被访问过时的CSS属性 */ 例如: a:link{text-decoration:none;}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color:blue;} a:active{color:red}; a:visited{text-decoration:none;color:#666666;} 四、CSS样式表的位置 按照存储位置,CSS样式表分为内嵌样式表和外部样式表,前者包含在网页首部,后者存储在单独的样式表文件中,此外还可以再HTML元素中通过style属性直接设置各种CSS属性。 这部分的内容,请见: [原]《JavaScript DOM编程艺术》的笔记:CSS-DOM 一文中的介绍。 ※ 注意,对于同一页面元素,如果同时通过设置id、class和style属性应用了不同的CSS样式规则,则作用的优先顺序是:style属性最高,id属性次之,class属性更次之。 五、CSS单位应用 在定义CSS规则时,经常遇到对CSS属性选择单位的问题。 1、长度单位 长度单位是网页设计中最常用的单位。其可分为绝对长度单位和相对长度单位两种。 a、绝对长度单位 有:cm(厘米)、mm(毫米)、in(英寸)、点(pt)、pc(派卡)。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如下: 引用 1in=2.54cm 1cm=0.3937in 1mm=0.1cm 1pt=1/72in=0.3478mm 1pc=12pt=1/6in b、相对长度单位 有:px(像素)、em和ex。 引用 px单位:表示像素。像素是相对显示器屏幕分辨率而言的。一般建议的像素参考值是:在一个90dpi的显示器上,从距离显示器28in处看一个像素的视角应该不少于0.0227°。 em单位:表示字体高。em单位相当于当前元素内文本的字体大小,具体来说,em代表的高度就是大写字母M或H的高度。若当前未设置行内文本的字体大小,则相对于浏览器的默认字体大小。假设h1元素的字体大小为1.5em,若把页面默认字体大小为9pt,则显示h1元素时所用的字体大小为9pt x 1.5 = 13.5pt; ex单位:表示字母x的高度。此高度通常为字体大小的一半。若当前未设置行内文本的字体大小,则相对于浏览器的默认字体大小。 2、百分比单位 它用百分号“%”表示。百分比值是相对另一个值而言的,这个参照值可以是长度单位或其他单位。对于每个可以使用百分比单位的属性,这个参照值通常就是该元素的字体大小。 例如: p{line-height:150%;} 其中,line-height属性指定段落文本的行高。若段落文本的字体大小为12pt,则行号就是12pt x 150% = 18pt。 3、颜色单位 在CSS中,有以下三种颜色单位: a、#RRGGBB:三个两位十六进制正整数。这些正整数带的取值范围为00~FF。 b、rgb(R,G,B):其中R、G、B分别表示红、绿、蓝的正整数或百分数。以上三个参数,正整数的取值范围为0~255;百分数值的取值范围为0.0%~100.0%。超出范围的数值将被截至最接近的取值极限。 并非所有的浏览器都支持使用百分数值。 c、颜色名称:不同的浏览器会有不同的预定义颜色名称。它们与第一种单位有对应关系。 六、CSS属性 要通过CSS样式规则来控制网页的外观,就需要对各种各样的CSS属性进行设置。按照功能,CSS属性可以分为字体、背景、区块、方框、边框、列表、定位和扩展等8个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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