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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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21: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能传媒研究院:2022能源发展成就报告-非凡十年(51页).pdf

非凡十年能源发展成就报告 中能传媒研究院 2022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能源消费深入推进能源消费方式变革.1 一、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一、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1(一)加快清洁低碳转型步伐(一)加快清洁低碳转型步伐.1(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三)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三)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3(四)推动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四)推动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3 二、能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二、能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4(一)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一)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4(二)节能减排不断取得新成效(二)节能减排不断取得新成效.5(三)能耗(三)能耗“双控双控”制度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6 三、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三、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7(一)工业领域推进绿色制造(一)工业领域推进绿色制造.7(二)建筑领域提升节能标准(二)建筑领域提升节能标准.7(三)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三)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8 四、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四、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9(一)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9(二)各行业各企业积极行动(二)各行业各企业积极行动.9(三)全民广泛参与(三)全民广泛参与.9 第二部分 能源供给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供应体系.11 一、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11(一)我国能源生产稳居世界首位(一)我国能源生产稳居世界首位.11(二)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力系统(二)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力系统.12(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十年间增长近(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十年间增长近 3 倍倍.12(四)保障能源供应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四)保障能源供应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12 二、能源二、能源结构向多元、清洁方向转变结构向多元、清洁方向转变.12(一)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一)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13(二)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主体(二)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主体.13 三、煤炭产能结构大幅优化三、煤炭产能结构大幅优化.14(一)煤炭较好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一)煤炭较好发挥兜底保障作用.14(二)煤炭供给结构持续优(二)煤炭供给结构持续优化化.14(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15(四)煤炭运输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四)煤炭运输保障能力不断增强.15 四、油气增储上产取得系列突破四、油气增储上产取得系列突破.16(一)油气生产供应能力持续提升(一)油气生产供应能力持续提升.16(三)油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三)油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快推进.17 五、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五、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17(一)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一)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17(二)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积极推进(二)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积极推进.18(三)光伏扶贫工程带动脱贫作用明显(三)光伏扶贫工程带动脱贫作用明显.18 第三部分 能源科技发挥科技创新第一动力作用.19 一、清洁能源发电技术加快推进一、清洁能源发电技术加快推进.19(一)水电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一)水电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19(二)风电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二)风电技术水平明显提升.20(三)光伏发电技术快速迭代更新(三)光伏发电技术快速迭代更新.21(四)核电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四)核电技术取得重大进展.21 二、油气开采与装备技术显著提升二、油气开采与装备技术显著提升.22(一)油气勘探开发理论与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一)油气勘探开发理论与技术不断取得突破.22(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取得重大突破.22(三)油(三)油气工程技术与装备水平再上新台阶气工程技术与装备水平再上新台阶.23 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取得积极进展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取得积极进展.23(一)煤炭开采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升(一)煤炭开采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升.23(二)燃煤发电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二)燃煤发电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4(三)现代煤化工技术日渐成熟(三)现代煤化工技术日渐成熟.25(四)燃机装备技术取得重(四)燃机装备技术取得重要突破要突破.25 四、电网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四、电网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25 五、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取得新突破五、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取得新突破.26 第四部分 能源体制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29 一、发挥能源战略规划引领作用一、发挥能源战略规划引领作用.29 二、有序推进能源二、有序推进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市场体系建设.29(一)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一)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30(二)电力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二)电力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31(三)煤炭交易市场不断完善(三)煤炭交易市场不断完善.32(四)碳市场建设大力推进(四)碳市场建设大力推进.33 三、不断完善能源价格机制三、不断完善能源价格机制.33(一)油气价格逐步迈向市场化(一)油气价格逐步迈向市场化.33(二)电力价格改革加快推进(二)电力价格改革加快推进.35(三)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三)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37 四、创新能源科学管理和优化服四、创新能源科学管理和优化服务务.37(一)深化(一)深化“放管服放管服”改革改革.37(二)优化营商环境(二)优化营商环境.37(三)强化能源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三)强化能源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38 五、健全能源法治体系五、健全能源法治体系.38 第五部分 能源合作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40 一、统筹谋划新时代能源国际合作一、统筹谋划新时代能源国际合作.40(一)加强顶层设计,引导全方位能源国际合作(一)加强顶层设计,引导全方位能源国际合作.40(二)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开展大国能源合作(二)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开展大国能源合作.41(三)整合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推动(三)整合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推动“走出去走出去”和和“引进来引进来”.42 二、高质量推进二、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一带一路”能源伙伴关系建设能源伙伴关系建设.43(一)加强基础设施联通,区域能源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一)加强基础设施联通,区域能源合作取得积极进展.44(二)探索(二)探索“能源能源 金融金融”合作新模式,提高沿线区域能源可及性合作新模式,提高沿线区域能源可及性.44(三(三)推进能源绿色转型,提升沿线国家人民幸福感)推进能源绿色转型,提升沿线国家人民幸福感.45 三、为全球能源治理贡献中国力量三、为全球能源治理贡献中国力量.45(一)深入参与既有框架下能源治理体系,对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逐步(一)深入参与既有框架下能源治理体系,对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逐步增强增强.45(二)锐意创新搭建能源治理平台,不断提升能源领域国际话语权(二)锐意创新搭建能源治理平台,不断提升能源领域国际话语权.46(三)主动引领气候治理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三)主动引领气候治理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47 1 第一部分 能源消费深入推进能源消费方式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科学指引下,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发生重大变革。能源消费向清洁低碳加快转变,生产和生活领域能效大幅提升,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能源节约型社会加快形成。一、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一、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清洁低碳成为能源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电气化进程持续加快,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一)加快清洁低碳转型步伐(一)加快清洁低碳转型步伐 我国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大、强度高,需求仍在持续增长。我国能源发展的趋势是化石能源消费总量要逐步减少,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低碳加快转变。十年来,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突飞猛进,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也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打下了坚实基础。煤炭消费量占比持续下降煤炭消费量占比持续下降。十年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持续下降,由 2012 年的 68.5%降至 2021 年的 56%,下降 12.5 个百分点。而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提升,由 2012 年的 14.5%增至 2021 年的 25.5%,增长 11 个百分点,能源消费增量有三分之二来自于清洁能源。2 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持续提升。202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 15.9%,比 2015 年提高 3.8 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在 2021 年全球能源供应紧张、欧洲多国重启煤电的形势下,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保持力度不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了 0.7 个百分点,从 15.9%提高到 16.6%,保持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年平均增速,从现在到 2030 年,预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按平均每年 1 个百分点的速度持续增长。(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我国是传统煤炭大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较大,长期以来,煤炭作为主体能源发挥了重要作用。“双碳”目标下,煤炭领域成为减排的重点。但从中短期看,经济社会发展依然离不开煤炭,这意味着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迫在眉睫。十年来,我国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在有效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同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煤炭消耗十年下降超过 50%。大力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和煤炭减量替代大力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和煤炭减量替代。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散煤治理,截至 2021 年底,完成该区域散煤治理 2700万户左右,减少散煤消费量 6000 多万吨,平原地区冬季取暖散煤基本清零。目前,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提前完成了规划目标,清洁取暖面积达到了 156 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 73.6%,累计替代散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超过 1.5 亿吨,对降低 PM2.5 的浓度、改善空气质量的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替代、上大压小、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淘汰能耗高、排放大的燃煤小锅炉,截至 2020 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持续推动燃煤发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持续推动燃煤发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截至 2021 年底,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 302.5 克标准煤/千瓦时,比 2012 年下降了 6.9%。10.3 亿千瓦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 93%,建成世界最大的清洁煤电体系。目前3 我国火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技术已经领先世界,一些先进火电机组的污染物排放水平甚至优于燃气机组。大力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暖改造大力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暖改造。2021 年已完成改造2.4 亿千瓦,2022 年将继续改造 2.2 亿千瓦,为“十四五”累计改造 6 亿千瓦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三)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三)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作用。十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2020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 6.8 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 13.6%,为我国如期实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15%的庄严承诺、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积极贡献。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2.2 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29.1%,较 2012 年增长 9.5 个百分点。主要流域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到 97%、97%、98%;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量约 5000 万吨标准煤。2021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 7.53 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从 2012 年的近 9%提高到 2021 年的超过 14%,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 20.7 亿吨、40 万吨、45 万吨,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到 2025 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总量预计达到 10 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 18%左右。(四)推动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四)推动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 电能是清洁、高效、便捷的二次能源,电力是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关键领域。十年来,我国电气化进程持续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从 22.5%提高到 27%,提升了近 5 个百分点,电力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2021 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 10.3%,达到 8.3 万亿千瓦时,创下自 2012年来最高纪录;年度用电增量约为“十三五”时期五年增量的一半。全面推进电能替代全面推进电能替代。2021 年,新增电能替代电量约 1700 亿千瓦时,为能源清洁化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重要贡献。该趋势在未来将继续维持,到 2025年,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预计达到 30%左右。4 建成全球最大充换电建成全球最大充换电网络网络。截至 2022 年 6 月份,已累计建成 392 万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025 年将满足超过 20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2021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双双突破 350 万辆,分别达到了 354.5 和 352.1 万辆,同比均增长1.6 倍,连续七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推广量已超过 900 万辆。目前我国新能源车保有量,亦稳居世界第一。二、能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二、能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经济的中高速增长,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能耗“双控”制度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提供重要支撑。(一)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一)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十年来,我国经济稳中有进,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能源消费保持刚性增长,能源消费总量从 2012 年的 40.2 亿吨标准煤,增长至 2021 年的 52.4 亿吨标准煤。民生用能保障有力,2020 年,我国人均能源消费量 3531 千克标准煤,比 2012 年增长 18.9%,年均增长 2.2%。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以及改善民生等艰巨任务,决定了未来一个时期我们仍将保持对能源消费增长的刚性需求。经济结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不断优化升级。2021 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53.3%,比 2012 年提高 7.8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39.4%,比 2012 年下降 6 个百分点。低能耗产业的快速发展保证了我国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经济的中高速增长。5 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十年间,我国以年均 3.0%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6.6%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 26.4%,年均下降3.3%,相当于少用能源约 14.0 亿吨标准煤,少排放 29.4 亿吨二氧化碳,有力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整体提高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整体提高。2021 年与 2012 年相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提高 1.8 个百分点。其中,火力发电提高 2.3 个百分点,供热提高 4.8 个百分点,原煤洗选提高 3.2 个百分点,炼焦提高 1.5 个百分点。(二)节能减排不断取得新成效(二)节能减排不断取得新成效 十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节约能源和降低排放两大方向,深入实施全社会节能增效,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节能制度保障不断强化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节能制度保障不断强化。修订实施节约能源法,建立完善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健全节能监察、能源效率标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配套法律制度。“十一五”以来,国务院在每个五年规划期均出台节能领域专项规划。累计发布节能领域国家标准 378 项。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法问责,确保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配套政策不断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逐渐形成配套政策不断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逐渐形成。实行促进节能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鼓励进口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控制出口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利用能效信贷、绿色债券等支持节能项目。创新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调动市场主体和居民节能的积极性。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同时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提升能效水平。深入推进在用车辆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在用车辆污染治理。推进重点区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十年间淘汰老旧和高排放机动车辆超过 3000 万辆。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标准实现了从国四到国六的“三级跳”,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油品质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强度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取得积极成效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取得积极成效。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 2015 年下降了 18.8%,顺利完成了“十三五”下降 18%的目标任务,较 2005年下降 48.4%,超额完成 40E%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基本扭转了二氧6 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2021 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 3.8%,为完成“十四五”碳强度下降 18%的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三)能耗(三)能耗“双控双控”制度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 从“十一五”规划首次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到“十二五”规划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再到“十三五”时期建立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我国能耗“双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时期我国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增速较“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明显回落,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为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能耗“双控”制度将不断调整完善。一是增加总量控制弹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并未设置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而是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作为重要约束性目标,凸显了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激励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给消费侧留出合理可行的“出路”,有效避免能耗“双控”政策制约经济发展。三是强化“双碳”目标导向,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一方面,更加鲜明地突出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导向,有利于鼓励和推动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统筹发展和减排,有利于统筹能源安全和转型,今后可以更多依靠非化石能源的增长,来满足能源消费合理的增长。7 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能耗“双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关键支撑。三、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三、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推进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结构节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实施,建筑能效稳步提升,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绿色低碳转型蹄疾步稳。(一)工业领域推进绿色制造(一)工业领域推进绿色制造 工业领域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 65%左右,是节能降碳的主战场之一。十年来,工业领域以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为重点,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工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2021 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相比 2012 年累计降低 36.2%,年均下降 4.9%,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均显著提高。2021 年,在统计的重点耗能工业企业 39 项单位产品生产综合能耗中,近九成比 2012 年下降。其中,吨钢综合能耗下降 9.8%,火力发电煤耗下降 5.8%,烧碱、机制纸及纸板、平板玻璃、电石、合成氨生产单耗分别下降 17.2%、16.8%、13.8%、13.3%、7.1%。工业节能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工业节能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截至目前,工业节能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约 700 项,初步构建了工业节能标准体系,有力保障了工业节能监察、节能诊断、能效“领跑者”遴选等一系列政策落地实施。绿色低碳产业初具规模绿色低碳产业初具规模。当下,我国推动建设了 2783 家绿色工厂、223 家绿色工业园区、296 家绿色供应链企业,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加速推进;推广了 20000 多种绿色产品和 2000 多项节能技术及装备产品,逐步构建起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超过 8 万亿元,年增速在 10%以上。(二)建筑领域提升节能标准(二)建筑领域提升节能标准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费的另一大重要领域,建筑碳排放是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的重点。十年来,我国建筑节能取得重大进展,为加快推动我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8 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高。陆续开展各气候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工作,相继发布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相关标准。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较 2016 年分别降低 30%和 20%,每年每平方米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 7 千克以上。超低能耗建筑规模持续增长,近零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截至 2021 年底,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3.7%,累计建设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超过 1000 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实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工作,稳步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截至2021 年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 17 亿平方米。全国累计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2.95 亿平方米,由此每年可节约标准煤 115 万吨,实现碳减排 230 万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持续扩大。截至 2021 年底,城镇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 60 亿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 6.2 亿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装机 3000 万千瓦,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 6%。2021 年颁布实施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明确要求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规模化高效应用。(三)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三)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交通运输是全社会能源消费的第三大领域,交通运输行业是全社会重点关注的碳减排行业。十年来,交通运输领域深入践行绿色理念,持续推进节能降碳,环境友好程度不断增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深入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截至 2020 年底,全国铁路完成货运量比 2017 年增加 7.8 亿吨,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比2017 年减少3.7亿吨,全国水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 5.7亿吨。加快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应用加快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应用。新投入营运天然气车辆超过 18 万辆,新能源公交车超过 40 万辆,新能源货车超过 43 万辆,电能驱动港口起重机比例由 2010年的 30%实现了全覆盖,极大地改善了行业用能结构,累计节约超过 170 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量超过 600 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960 万吨。推进 LNG动力船舶发展,“十二五”以来,共拆解改造内河船舶 4.71 万艘,新建 LNG 动力船、三峡大长宽比船等示范船 411 艘。实施港口岸电改造,2021 年完成 5000 多艘船舶的岸电受电设施改造。9 四四、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社会全面动员、企业积极行动、全民广泛参与,节能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一)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公共机构既是能源消费者,又是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工作的倡导者和管理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共机构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在引领和带动全社会提高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影响和示范作用。据初步统计,2021 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 2012年相比分别下降 21.7%、18.8%。12 万余家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申报建成节约型机关,已验收通过 6.4 万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5114 家公共机构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76 家公共机构被评为能效“领跑者”,168家公共机构被评为水效“领跑者”。(二)各行业各企业积极行动(二)各行业各企业积极行动 电力、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深入开展以“三比一降”(比创新、比技能、比管理、降能耗和排放)为主要内容的达标竞赛活动。通过达标竞赛,有力促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带动各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广泛开展。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动态分类监督管理,按照企业所处行业、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此外,国资委还将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三)全民广泛参与(三)全民广泛参与 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低碳日活动持续深化,成为宣扬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育全社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平台。近年来,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全面展开,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民众低碳意识不断提升,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新的风尚。低碳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自 2010 年以来,我国陆续在 6 个省和 81 个城市开展了低碳试点,涉及 31 个省(区、市),涵盖全部 5 个计划单列市。鼓励10 地方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相关研究。“十三五”以来,低碳试点工作不断深化。试点省市在完善体制机制、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节能提高能效、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低碳发展路径。绿色出行行动广泛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广泛开展。相关部门连续多年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分三批在全国 87 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城市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模式,加快确立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11 第二部分 能源供给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供应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科学指引下,我国能源生产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了煤、油、气、电、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生产体系,能源输送能力显著提高,能源储备体系不断健全。一、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能源生产第一大国,构建了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形成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覆盖全国、连通海外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一)我国能源生产稳居世界首位(一)我国能源生产稳居世界首位 十年来,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从 2012 年的 35.1 亿吨标准煤增长至 2021年的 43.3 亿吨标准煤,增长近四分之一,能源生产总量稳居世界首位。能源自给率长期稳定在 80%以上,供需关系持续向好。分品种看,2021 年,原煤产量 41.3 亿吨,较 2012 年增加 1.7 亿吨。原油产量 19888.1 万吨,整体与 2012 年相当。天然气产量 2075.8 亿立方米,首次突破2000 亿立方米,较 2012 年增加 970 亿立方米,增长近一倍。12(二)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力系统(二)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力系统 十年来,我国发电装机保持增长趋势。截至 2022 年 8 月底,我国累计装机容量从 2012 年的 11.5 亿千瓦增长到当前 24.7 亿千瓦,超过 G7 国家装机规模总和。新增发电装机总规模连续九年超过亿千瓦。其中,2020、2021 年我国新增发电装机分别为 1.91 亿、1.76 亿千瓦,在十年新增装机中排名居前。2021 年我国总发电量为 8.534 万亿千瓦时,占全球总发电量的 30%,连续11 年位居世界第一,比排名第二到第五的美国、印度、俄罗斯、日本四国相加之和还多。较 2012 年发电量增加了约 3.5 万亿千瓦时。(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十年间增长近(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十年间增长近 3 倍倍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突破 11 亿千瓦,比十年前增长了近 3 倍,占世界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的 30%以上。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十年来,风光发电装机规模增长了 12 倍左右,装机总量占全球的 38%,多年稳居世界第一。新能源产业链全球领先,7家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位列全球前十,光伏产业为全球贡献了 70%以上的产量。2021 年,水电累计装机 3.9 亿千瓦,较2012 年的 2.5 亿千瓦增长 57%。(四)保障能源供应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四)保障能源供应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我国统筹能源输送和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能源输送网络,打造稳定可靠的能源储运调峰体系,能源综合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截至 2022 年 8 月底,我国 35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达到 226 万千米,建成投运特高压输电通道 33 条,西电东送规模接近 3 亿千瓦,发电装机、输电线路、西电东送规模分别比十年前增长了 1.2 倍、0.5 倍、1.6 倍。油气“全国一张网”初步形成,管网规模超过 18 万千米,比十年前翻了一番,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进一步巩固。十年来,能源生产以年均约 2.4%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 6.6%的增长,能源自给率长期稳定在 80%以上。二、能源结构向多元、清洁方向转变二、能源结构向多元、清洁方向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水电、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能源结构调整和减碳效果逐步显现。13(一)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一)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国能源行业持续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源生产结构由煤炭为主向多元化转变,清洁能源发电增势强劲,低碳转型加速。非化石能源增势强劲。2021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1.2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比重约为 47%,比上年提高 2.3 个百分点,历史上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比重。非化石能源发电量 2.9 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 34.6%。2021 年,我国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均超过 3 亿千瓦,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其中,水电 39094 万千瓦,比 2012 年增长 56.7%,年均增长 5.1%;并网风电 32871 万千瓦,增长 4.4 倍,年均增长 20.5%;并网太阳能发电 30654万千瓦,增长 88.9 倍,年均增长 64.8%。天然气、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在能源生产结构中的占比持续上升。2021 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达 6.1%,比 2012 年提高 2.0个百分点,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比重上升到 20.3%,提高 9.1 个百分点;而原煤比重为 67.0%,较 2012 年下降 9.2 个百分点;原油比重为 6.6%,下降 1.9 个百分点。(二)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主体(二)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主体 十年来,在国家政策激励及市场环境带动下,风光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大规模落地,可再生能源逐渐成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主体。2022 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 5475 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80%。就发电量来看,2021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 2.48 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29.8%,较 2012 年增长 9.8 个百分点。根据“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到 2025 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 3.3 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14 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 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将实现翻倍。随着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水电、核电等开发建设,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再提速。三、煤炭产能结构大幅优化三、煤炭产能结构大幅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持续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发展优质产能,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煤炭产业在发挥兜底保障同时,实现绿色开采利用及优化升级。(一)煤炭较好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一)煤炭较好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煤炭是我国的优势能源资源,占全国已发现化石能源资源总量的 97%左右,作为我国的主体能源,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坚实基础。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形成了煤电为主体的电力生产和消费结构。作为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电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是确保我国能源安全的坚实基础。2013 年,我国原煤产量达到创纪录的 39.69 亿吨,此后开始下降,2016 年达到低点 34.11 亿吨后逐步回升。2021 年,我国原煤产量达到 41.3 亿吨,稳居世界第一,较好地发挥了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二)煤炭供给结构持续优化二)煤炭供给结构持续优化 十年来,煤炭行业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坚持煤炭“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持产能置换长效机制,引导低效无效产能有序退出。深入推进煤炭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在建煤矿投产达产,推动煤炭新旧产能有序接续。2016 年煤炭工业去产能工作启动,煤炭供给结构持续优化,供给质量稳步提升,煤炭产业效益快速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国退出落后煤炭产能 10 亿吨以上,超额完成 2016 年提出的化解过剩产能目标。煤矿数量由 2012 年的 1.3 万多处减少至 2021 年的 4500 处以内。大型现代化煤矿成为煤炭生产主体。2021 年,年产 120 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产量占全国的 85%左右。其中,建成年产千万吨级煤矿 72 处、产能 11.24 亿吨/年,在建千万吨级煤矿 24 处左右、设计产能 3 亿吨/年左右。年产 30 万吨以下小型煤矿产能占全国的比重下降至 2%左右。煤炭生产进入结构性改革新阶段。煤炭产能格局、供需格局及产业格局从过去的分布式向区块化演变的趋势凸显。2021 年,晋陕蒙新四省区原煤产量 33 亿15 吨,占全国的 79.9%,同比提高 1.6 个百分点。从粗放式发展转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煤炭行业形势企稳向好。(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煤炭清洁开采和利用水平大幅提升,采煤沉陷区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国陆续颁布了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 年)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 年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促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煤矿智能化建设纵深推进。2014 年,黄陵矿业建成首个智能化开采工作面。2021 年 6 月,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 年版)印发,提出培育建设一批智能化煤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和经验。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1年底数据,全国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已建成 687 个,其中采煤工作面 431 个,掘进工作面 256 个;并且已有 26 种煤矿机器人在煤矿现场实现了应用。持续探索煤炭绿色开采技术。保水开采、充填开采等技术取得突破并实现推广应用。2021 年煤矿区土地复垦率达 57%,矿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截至2021 年底,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煤炭企业共 284 家。一些煤矿实现了矿区生态环境正效益,不仅没有破坏环境,而且优化了环境。随着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煤矿生产能耗逐年降低。2021 年,我国大型煤矿原煤生产综合能耗、综合电耗分别下降到 10.4 千克标准煤/吨、20.7 千瓦时/吨。同时,煤炭开发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呈下降趋势。据测算,从 2010 年到 2020 年,平均生产 1 吨煤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由 226.7 千克下降到151.1 千克,10 年内下降了三分之一。(四)煤炭运输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四)煤炭运输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由于煤炭主产地与消费地呈逆向分布,我国长期形成“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运输格局,大量煤炭需经过长距离运输或多次转运。“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炭运输格局进行了深度调整,全国煤炭转运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16 2018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指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通过三年集中攻坚,实现全国铁路货运量较 2017 年增加 11 亿吨、水路货运量较 2017 年增加 5 亿吨、全国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 20%、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 10%以上。铁路总公司以提高煤炭外运通道能力为着力点,围绕大秦、唐呼、侯月、瓦日、宁西、兰渝六线和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六大区域为重点,深入挖掘运输潜力。2019 年,浩吉铁路投产后,开行万吨重载列车,至此,我国已有大秦、唐呼、瓦日、浩吉 4 条万吨重载铁路通道。随着浩吉、瓦日等铁路建成运营,“西煤东运”“北煤南运”主要煤运通道能力持续加强,产销地铁路集疏运网络不断完善,主要港口、物流园区多式联运有序发展,煤炭运输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油气增储上产取得系列突破四、油气增储上产取得系列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大幅提升,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序开展,油气储备和互联互通等一批重点工程建成投运,油气增储上产取得重要阶段成效。(一)油气生产供应能力持续提升(一)油气生产供应能力持续提升 2021 年,我国原油产量 1.99 亿吨,比上年增长 2.4%,连续三年企稳回升,十年间连续保持在 2 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 2076 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7.8%,连续五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原油加工能力稳步提高,全年原油加工量 7.04 亿吨,比上年增长 4.3%。海外油气资源进口多元稳定。灵活利用国际市场发挥进口补充调节作用,能源国际合作全方位加强,与重点国家能源务实合作持续深化。2021 年,原油进口5.1 亿吨,比上年下降 5.4%;天然气进口 1.2 亿吨,增长 19.9%;煤炭进口 3.2 亿吨,增长 6.6%。2021 年,全国主干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 11.6 万千米。储气设施开工建设全面提速,全国已建成储气能力同比增长 15.8%,三年多时间实现翻番。截至 2021年底,四川盆地深层页岩气最短钻井周期已低于 30 天,最深完钻井深已达 7000米以上,最长水平段达 3601 米。海洋油气领域,“深海一号”大气田顺利投产,攻克十余项关键装备国产化难题。(二)油气勘探开发取得系列重大成果(二)油气勘探开发取得系列重大成果 17 近年来,我国油气勘探围绕重点盆地、重点区块、重点领域,加大风险勘探力度,加强非常规油气勘探,获得了多个重要发现。2019 年,中石油在鄂尔多斯盆地长 7 生油层内勘探获得重大发现,新增探明地质储量 3.58 亿吨,预测地质储量 6.93 亿吨,这意味着发现了 10 亿吨级的庆城大油田。四川盆地页岩气勘探获得重大进展,在长宁威远和太阳区块新增探明页岩气地质储量 7409.71 亿立方米,累计探明 10610.30 亿立方米,形成了四川盆地万亿方页岩气大气区。2020 年,中石化西北油田部署在塔里木盆地的重点探井顺北 52A 井获得油气突破,日产原油 150 吨、天然气 5.9 万立方米,展现了良好的勘探前景,是西北油田复工复产后首口取得重要油气突破的探井。“十三五”期间,中海油在渤海湾盆地潜山、琼东南盆地深水区、珠江口盆地阳江凹陷及惠州凹陷、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多个区域不同地质类型层段取得重大勘探突破。2021 年,新增石油探明地质储量超过 16 亿吨,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合计超过 1.6 万亿立方米。截至 2021 年底,我国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分别达 36.89 亿吨、63392.67 亿立方米、5440.62 亿立方米、3659.68 亿立方米。油气地质勘查在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四川和渤海湾等多个盆地新层系、新类型、新区勘探取得突破。(三)油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三)油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快推进 油气管网布局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基本成型。截至 2021 年末,全国油气管道里程达到 18 万千米,比十年前翻了一番,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进一步巩固。油气管网重大工程建设和互联互通加速,建成南气北上中通道等 25 项工程,新增原油输送能力 1000 万吨/年、天然气管输能力 4000 万立方米/日,南气北上、东北入关等通道油气输送能力持续提升。五、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五、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改进供能质量,提高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福祉。贫困地区实现了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一)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一)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18 2013 年,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3 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年),提出到 2015 年底全部解决最后 273 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目标,并明确了技术路线、工作任务及措施。2013-2015 年,国家共安排投资 247.8 亿元,其中中央资金 145.5 亿元,实施无电地区电网延伸和可再生能源供电工程建设。2015 年底,青海省最后 3.98 万无电人口结束了没有“长明电”的历史,全国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任务圆满完成。(二)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积极推进(二)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积极推进 农村电网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千方百计解决电力问题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平原农村地区机井用电和贫困村通动力电专项工程,2018 年以来重点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2018 年,“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涉及 11 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惠及 2542 万农村人口及 1685 个抵边自然村寨。2020 年,我国提前完成了“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三年行动,显著改善了深度贫困地区 210 多个国家级贫困县、1900 多万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用电条件。我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了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十年来,国家下达农网改造投资超过 4300 亿元,先后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和农网改造升级,大电网覆盖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实现了村村通动力电,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 99.8%,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了人人有电用。(三)光伏扶贫工程带动脱贫作用明显(三)光伏扶贫工程带动脱贫作用明显 光伏扶贫自 2014 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在稳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效果突出,已成为我国产业扶贫的精品工程和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对偏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全面完成光伏扶贫工程,累计建成装机 2636 万千瓦,惠及近 6 万个贫困村、415 万贫困户。光伏扶贫工程收益稳定、见效较快,直接带动脱贫作用明显。19 第三部分 能源科技发挥科技创新第一动力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能源科技创新,能源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兴起,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实现从“跟跑、并跑”向“创新、主导”加速转变,科技进步成为推动能源发展动力变革的基本力量。一、清洁能源发电技术加快推进一、清洁能源发电技术加快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水电领域具备全球最大的百万千瓦水轮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低风速、抗台风、超高塔架、超高海拔风电技术位居世界前列,10 兆瓦海上风机开始批量生产;光伏发电技术快速迭代,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多次刷新世界纪录;全球首个商用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已经并网发电,国核一号示范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水电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一)水电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 20 大型水电机组制造不断迈上新台阶。我国先后完成了澜沧江、金沙江、怒江等大中型河流的水电规划,建成投产了白鹤滩、乌东德等一批大型特大型常规水电工程。同时,我国大型混流式、贯流式、轴流式以及可逆式水电机组均已实现自主设计制造,到达国际领先水平。2021 年投产的白鹤滩水电站,16 台百万千瓦混流式水电机组全部国产化。同年全面投产发电的乌东德水电站,是世界第七、我国第四大水电站,是十年来我国开工建设并投产的首个千万千瓦级世界级巨型水电站。高坝筑坝技术领跑全球。我国水电站建设在坝高、坝型和筑坝技术上的发展突飞猛进。水库大坝数量之多、规模之大位列世界前茅,世界最高的拱坝、面板堆石坝、碾压混凝土坝等均在我国,建成投产的 200 米、300 米级高坝工程均名列同类大坝世界前列;高水头泄洪消能防护、高坝抗震设防、超高边坡变形稳定控制、大型地下洞室设计施工能力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发明了堆石混凝土、胶凝砂砾石筑坝等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水电工程智能化全面推进。我国水电产业在数字化智能化等重点领域实现了技术攻关和示范。2014 年开工建设的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大坝是国内第一座采用“施工全过程智能化技术”修建的 300 米级超高土石坝;白鹤滩、乌东德水电站工程构建了以资源要素动态管理、业务流程数字化管理、工艺过程智能控制、结构安全与进度耦合分析及联动调控的数字化智能化系统。(二)风电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二)风电技术水平明显提升 单机容量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2020 年我国陆上风电场主流机型单机容量已提高到 22.9 兆瓦(最大为 5 兆瓦),陆上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达到 2.6 兆瓦,比 2010 年增长 76%。2021 年,我国自主研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DEW-5.5S-172 型永磁直驱陆上风电机组成功下线,标志着我国陆上风电正式步入“6 兆瓦时代”;海上大容量风电机组技术保持国际同步,主流机型单机容量已达到 5 兆瓦以上,10 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已开始批量生产,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达到 4.9 兆瓦,比 2010 年增长 85%。风电设备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低风速、抗台风、超高塔架、超高海拔风电技术位居世界前列,特别是我国陆上低风速风电技术国际一流,已将可利用的风能资源下探到 4.8 米/秒左右,这不仅提高了低风速地区风电开发的经济价值,还极大提高了我国风能资源开发潜力,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21 风电装备国产化程度显著提升。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风电设备配套产业链,除风电变流器、主轴轴承外,风电全产业链基本实现国产化,其中,风电设备零部件国产化率达到 95%以上,国内风电装机 90%以上采用国产风电机组。(三)光伏发电技术快速迭代更新(三)光伏发电技术快速迭代更新 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多次刷新世界纪录,产业化制造水平世界领先。目前,我国光伏电池制造环节基本实现了从传统“多晶铝背场”技术到“单晶 PERC”技术的更新换代,量产单晶硅、多晶硅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分别达到 22.8%和 20.8%;TOPCon(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HJT(异质结)、IBC(背电极接触)等新型晶体硅高效电池与组件技术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N 型电池的转换效率已基本超过 PERC 转换效率的理论极限;钙钛矿等新一代高效电池技术产业化生产研究加速,研究机构多次创造钙钛矿电池实验室转换效率世界纪录,头部企业已加大布局和开发,并多次刷新产业化生产组件转换效率纪录。生产设备技术不断升级,基本实现国产化。我国光伏发电制造设备水平明显提升,除了电池片制造环节的小部分设备外,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各环节生产装备已基本实现国产化。光伏发电系统成套技术不断优化完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随着光伏发电系统技术不断优化,大量新技术被应用于光伏电站整体设计以及系统级优化。其中,光伏支架技术不断优化和创新,跟踪支架、柔性支架等新技术在光伏电站建设施工中的重要性愈加凸显,特别是支架跟踪系统依托其发电增益优势,近年来在集中式光伏电站占比稳步上升;采用 1500 伏光伏系统代替传统的 1000 伏系统,在同样装机容量下,更高的系统电压有效 降低了设备和线路电损,提升了系统发电效率;智能机器人、无人机、大数据、远程监控、先进通信技术等已在电站运行中使用。(四)核电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四)核电技术取得重大进展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逐渐形成。“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示范工程福清核电 5 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标志着我国在三代核电技术领域跻身世界前列;“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该项目成功打破了多项材料及设备制造技术垄断,主泵、爆破阀、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堆内构件等关键设备材料全部实现自主化设计和国产化制造。22 系统掌握具有四代特征的高温气冷堆技术。全球首个并网发电的第四代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首次并网发电,60 万千瓦示范快堆工程进入安装阶段。小型反应堆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多种各具特色的小型堆技术正在进行工程示范准备,“玲龙一号”小堆示范工程启动建设,泳池式低温供热堆初步设计全面完成。此外,乏燃料后处理及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取得一定进展,正在建设示范工程,有关后处理技术的各项科研试验正在进行。二、油气开采与装二、油气开采与装备技术显著提升备技术显著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油气工业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勘探开发理论不断突破,常规油气勘探开采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页岩油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和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取得成功,油气工程技术与装备水迈上新的台阶。(一)油气勘探开发理论与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一)油气勘探开发理论与技术不断取得突破 石油采收率等关键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新一代油气地质理论不断创新,发展特高含水精细水驱、二类聚驱和三元复合驱提高采收率技术,创新低渗透、中深层稠油及海相碳酸盐岩油藏高效开发等核心技术,有力支撑了大庆、胜利等老油田提高采收率以及长庆等低渗油气田实现规模效益开发,支撑我国原油长期稳产。陆上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保持国际领先。超深井、深层勘探理论创新与技术实现突破,系统掌握世界先进的超深井钻井技术,深层超深层天然气实现了一批重大装备和关键工具的自主研发,多口超深井迈上 8500 米新台阶,塔里木油田钻探能力可达 10000 米,陆上超深油气勘探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深水油气开发关键技术装备实现重大突破。深水水下生产系统主要设施包括水下井口、水下采油树、水下控制系统等。此前,我国深水水下生产系统依赖进口,设备应用面临采办周期长、价格高、后期维保难等问题。随着我国南海莺歌海的东方 1-1 气田东南区乐东块开发项目投入生产,我国自主研发的首套深水水下生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这一核心装备对于我国打造自主可控的海洋油气装备体系具有非常关键的战略意义。(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23 十年来,我国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理论创新与技术取得突破,支撑发现了鄂尔多斯庆城、新疆吉木萨尔等大型页岩油田;煤层气开发新兴产业初见成效,初步扭转了低产、经济效益差的局面;形成页岩气水平井钻完井与储层改造“工厂化”作业技术系列,建成涪陵、长宁威远等国家级页岩气开发示范区,2020 年页岩气产量超过 200 亿立方米,使我国成为北美之外首个实现页岩气规模化商业开发的国家;天然气水合物实现了从“探索性试采”向“试验性试采”的跨越,使我国成为全球累计试采天然气水合物产气量最多的国家。(三)油气工程技术与装备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油气工程技术与装备水平再上新台阶 重大装备国产化率大幅提升。目前炼油装备国产化率超过 90%,百万吨级乙烯装备国产化率超过 85%。自主研发了高精度可控震源(EV56)、全数字地震仪(G3iHD)、地震处理解释软件(GeoEast 4.0)、测井交互精细融合处理平台(CIFLog3.0)、300012000 米全系列电驱钻机、旋转导向钻井系统(CG STEER)和 5000 型电动压裂撬等重大技术装备,打破高端装备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支撑我国石油装备制造和工程技术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油气长输管线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电驱压缩机组、燃驱压缩机组、大型球阀和高等级管线钢等核心装备和材料实现自主化,有力保障了西气东输、中俄东线等长输管线建设。千万吨级 LNG 项目、千万吨级炼油工程成套设备已实现自主化。天然气管道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持续推进,首次提出管道金属损失及裂纹缺陷电磁控阵检测原理和方法,研制首台 1016 毫米口径油气管道电磁控阵内检测器等。储气库建设技术不断创新优化。地下储气库强化库(群)集约化建设新模式,创新形成复杂断块油气藏新老井协同排液与注采建库技术,完成国内首个复杂连通老腔改建盐穴储气库工程建设方案。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取得积极进展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取得积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煤炭勘探开发及转化利用方面的技术取得积极进展。煤炭开采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燃煤发电技术世界领先,煤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水平等多项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型煤炭气化、液化、热解等煤炭深加工技术、煤制清洁燃料和化学品技术已实现产业化,煤炭清洁利用多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一)煤炭开采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升(一)煤炭开采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升 24 煤炭开采技术及装备实现规模化应用。系统攻关特厚煤层开采的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出大采高综放开采技术,实现年产 1000 万吨以上特厚煤层综采与综采放顶煤开采装备规模化应用;重介质选煤技术获得了大面积推广应用,技术居国际领先水平。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成功自主研发世界首台 8.8 米超大采高智能化采煤机,智能工作面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据统计,截至 2021 年底,大型煤炭企业采煤机械化程度提高至 98.95%,比 2012 年提高约 17 个百分点,全国已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 813 个,其中,采煤面 477 个,掘进面 336 个。已有 29 种煤矿机器人在 370 余处矿井现场应用。煤矿瓦斯治理、灾害防治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下降。(二)燃煤发电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二)燃煤发电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当前,我国燃煤发电技术世界领先,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先进煤电机组超过860台,在全国煤电总装机中占比超过一半。同时,百万千瓦空冷发电机组、二次再热技术、大型循环流化床发电等技术均世界领先,多台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煤电机组相继投产,世界首台 135 万千瓦煤电机组投入运行。此外,我国自主研发的世界参数最高、容量最大超临界二氧化碳循环发电试验机组已完成 72 小时试运行,标志着我国在超临界二氧化碳循环发电技术领域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进一步提高火电机组效率打下坚实基础。25 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持续推进,煤电机组发电效率、资源利用水平、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水平等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三)现代煤化工技术日渐成熟(三)现代煤化工技术日渐成熟 现代煤化工领域推动产品高端化、高值化,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现代煤化工技术日渐成熟。率先掌握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工程化技术,建成世界首套示范工程鄂尔多斯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宁煤 400 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等一批煤炭深加工重大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形成以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宁夏宁东和新疆准东、新疆哈密和山西晋北 6 大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2021 年,我国煤制油、煤(甲醇)制烯烃、煤制气、煤(合成气)制乙二醇产能分别达到 931 万吨/年、1672 万吨/年、61.25亿立方米/年、675 万吨/年。(四)燃机装备技术取得重要突破(四)燃机装备技术取得重要突破 十年来,通过实施能源技术创新规划、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我国燃气轮机设计体系基本建立,效率进一步提升,重型燃气轮机获得重大突破,实现了从E 级到 F 级的新跨越。2014 年,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一台重型燃气轮机R0110 设计与研究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2018 年,我国首件自主化 300 兆瓦 F 级重型燃气轮机涡轮第一级静叶铸件通过鉴定,标志着我国在重型燃机热端核心部件上取得的重要突破;2019 年,我国首台 F 级 50 兆瓦重型燃气轮机原型机整机点火试验成功,顺利实现满负荷稳定运行;2020 年,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 5 万千瓦燃气轮机实现满负荷稳定运行;2022 年,我国国内首套 F 级燃气轮机控制系统成功投运。四、电网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四、电网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电网的总体装备和运维水平处于国际前列,连续攻克特高压输电、柔性直流输电、大电网安全等关键核心技术。26 特高压输电技术处于世界引领地位。依靠自主创新,我国攻克了特高压技术和装备难题,掌握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长距离、大容量、低损耗的特高压输电技术,运行着领先世界的特高压电网,掌握了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和 800千伏、11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关键技术,建成了世界上输电电压等级最高、距离最远的 11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柔性直流输电技术取得显著进步。深入推进柔性直流技术研究,世界首台机械式高压直流断路器投运,研制成功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容量最大的柔性直流换流阀,张北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支撑北京冬奥会场馆实现 100%绿电供应,世界首个特高压多端混合直流工程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工程提前投产。大电网安全防御体系加速构建。我国已全面掌握国际领先的大电网仿真技术,构建起大电网仿真技术支撑体系,研发了适用于各级调度的大电网安全监测、预警与防御系统,实现了多级协调防御。建立大电网安全防御信息支持系统,解决了大电网协调建模和海量电力信息处理等难题。自主创新研发出大电网智能调度控制系统、大规模源网荷友好互动系统,开发完成了适应智能电网发展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五、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取得新突破五、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取得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规模储能、氢能等技术不断取得新进展。主流储能技术总体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化学储能技术进入商业化示范阶段,国际首套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示范电站实现并网发电;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迭代升级持续加速;“互联网 ”智慧能源、综合能源服务等一大批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正在蓬勃兴起。27 储能技术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新型储能应用技术不断突破。电化学储能技术中,锂离子电池性能显著提升,能量密度提高 1 倍,循环寿命提高 23 倍;液流电池方面基本能够实现关键材料、部件、单元系统和储能系统的国产化,正在建设百兆瓦级项目试验示范;铅碳电池取得较大进步,循环寿命达 5000 次,实现了兆瓦到数十兆瓦级应用。机械储能技术中,压缩空气储能方面开展了新型压缩空气储能研究,并在关键技术上取得较大突破,国际首套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示范电站实现并网发电,每年可发电 1.32 亿千瓦时以上。此外,大型“源网荷储”技术研发试验基地正加速推进,试验基地搭建了国内首座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首座 3 兆瓦钠离子电池示范电站等七种储能技术验证平台以及储能技术检测实验室和大规模新能源接入仿真验证实验室。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迭代升级持续加速,产业朝着多元示范迈进。目前,我国氢能产业呈现积极发展态势,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和系统集成等主要技术和生产工艺,在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加氢等装备进行了全面的攻关部署,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部件已实现自主可控,在部分区域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小规模示范应用,在河北张家口已开展 10 兆瓦风电电解水制氢系统以及氢气综合利用系统示范。数字技术与能源技术深度融合,能源各环节智能化加快升级。当前,围绕新能源开发、多能转换、先进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源系统控制等领域的新技术、新装备不断涌现,数字技术与能源技术深度融合,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能源大数据、多能互补、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智慧用能与增值服务等领域创新十分活跃。已有的成果表明,能源电力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创28 新创造的优势领域。比如,青海省经试点推广“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新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解决方案”,实现省内 67 座电站进入“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模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0%以上,单个新能源电站年节约运营成本约 30 万元,有力推动新能源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助力企业降本增效。29 第四部分 能源体制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能源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引领下,我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目前已初步构建以市场化为导向,规范、公平、完善的高效能源政策体系,为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发挥能源战略规划引领作用一、发挥能源战略规划引领作用 宏观政策和能源战略规划引领作用更加突出。2016 年底出台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是我国首个能源系统综合性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此前后,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成的“1 14”系列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行动计划陆续面世,明确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打造了近年来最为完整的能源规划体系,立体式、多层次实现了综合性与专业性、中期性与长期性、全局性与地区性相结合。“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我国陆续出台“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方案,对“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2021 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共同构成贯穿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的顶层设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 N”政策体系中的“1”,是管总管长远的,在碳达峰碳中和“1 N”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N”则包括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能源保障、碳汇能力、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督察考核等保障方案。一系列文件将构建起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1 N”政策体系。2022 年 9 月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印发,充分发挥标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技术支撑和引领性作用。二、有序推进能源市场体系建设二、有序推进能源市场体系建设 3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竞争,培育多元能源市场主体,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一)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绘就油气体制改革宏伟蓝图,推动油气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上游勘探开发有序放开,油气管网独立运营,进口原油“双权”陆续放开,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建立,油气价格进一步市场化。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实现管输和销售业务分离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实现管输和销售业务分离。2019 年 3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会议强调推动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12 月,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广东、海南、湖北、湖南、福建等省级天然气管网以多种形式融入国家管网,“全国一张网”基本成型。31 全面开放油气勘查探采市场全面开放油气勘查探采市场。2012 年我国首次就页岩气探矿权公开向社会招标,拉开了国内页岩气勘查开发领域向各类投资主体全部开放的序幕。2015年、2017 年公开招标出让新疆多个石油天然气勘查区。2019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明确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随着 2020 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石油天然气上游勘探开发向外资和民企敞开大门,形成以国家石油公司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的油气勘查开采市场格局。完善油气进出口管理体制完善油气进出口管理体制。201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别下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陆续放开,油气改革“破垄断”开始提速。我国石油市场格局发生了重大转变,获得进口原油“双权”的企业由原来的 5 家国企变成超 20 家国企和民企竞争的格局,形成了多元、有序、有活力的原油进口队伍。搭建油气交易平台搭建油气交易平台。我国陆续组建了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油气现货交易平台,同时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了我国第一个国际化期货品种 SC原油期货,为推动我国油气市场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成立有助于我国提升天然气定价话语权,对提升我国在国际石油天然气市场地位,保障未来国家能源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二)电力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二)电力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 伴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的面世,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电力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建设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等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相结合的电力市建设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等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相结合的电力市场场。2022 年 1 月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我国电力行业开启新局面、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 年 4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将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纳入统一要素和资源市场体系,提出了“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32 国能源市场建设”“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等改革举措。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在空间范围上覆盖省间、省内,在时间周期上覆盖多年、年度、月度、月内的中长期交易及日前、日内现货交易,在交易标的上覆盖电能量、辅助服务、合同、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等交易品种的全市场体系结构。在全国 8 个地区开展电力现货试点,在 5 个区域电网、27 个省级电网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2021 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达到 3.7 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44.5%。2022 年 7 月 23 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启动会举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率先在南方区域落地。当天,云南、贵州、广东合计超过 157 家电厂和用户通过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达成南方区域首次跨省现货交易,全天市场化电量合计达 27 亿千瓦时。组建并规范化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并规范化建设电力交易机构。2018 年,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电力交易机构,北京、广州 2 个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也组建完成,成立了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形成业务范围从省(区)到区域、从区域到全国的完整组织体系。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细化电力交易机构改革相关政策,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提速。截至 2020 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 27 家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南方电网范围内的 6 家电力交易中心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其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电网企业持股比例低于 50%的电力交易机构。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2021 年发布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售电公司注册条件、注册程序及相关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相较于 2016 年出台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更加注重促进售电市场的公平竞争以及售电公司动态管理和风险管理。目前,全国共推出五批 459 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约 5000 家,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竞争格局。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2019 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提出,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全面放开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公益性用电、规划内清洁电源发电,加强电力直接交易的履约监管等。这进一步提高了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三)煤炭交易市场不断完善(三)煤炭交易市场不断完善 33 2012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和发展全国煤炭交易的市场体系。2014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布了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建设计划,拟逐步培育建成 23 个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成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协调机制。2020 年 10 月 28 日,首个国家级平台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在北京正式开业运营。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煤炭、电力、钢铁、港口、地方交易中心等 35 家煤炭上下游优势企业成立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唯一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的建立,是国家解决煤炭和下游行业多年以来突出矛盾的重要举措。(四)碳市场建设大力推进(四)碳市场建设大力推进 我国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引擎。2021 年 7 月 16 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第一个履约周期为 2021 年全年,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 2162 家,覆盖约 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全球覆盖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截至 2022 年 9 月14 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 1.95 亿吨,累计成交额 85.59 亿元,通过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三、不断完善能源价格机制三、不断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能源资源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科学核定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出台了输配电、天然气管网等领域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办法,建立起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已基本确立。(一)油气价格逐步迈向市场化(一)油气价格逐步迈向市场化 34 健全成品油价格市场化调整机制健全成品油价格市场化调整机制。2013 年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 22 个工作日缩短至 10 个工作日,同时取消依照国际市场油平均价格波动 4%的调价幅度限制,成品油价机制进一步接近市场化。2016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建立了“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设定了被称为“天花板”(130 美元/桶)和“地板价”(40 美元/桶)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下限,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在 2005 年开启,实现了天然气出厂价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采取“先非居民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广”“先增量后存35 量”“边理顺边放开”的实施步骤,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快速提高气源和销售等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程度。2015 年印发 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实现增量、存量气价格并轨,全面理顺并大幅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同时建立更具弹性的价格机制,实现了居民与非居民门站价格并轨。2016 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出台,改革管道运输价格机制。2017 年,完成首次天然气跨省管道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工作,核减成本比例为 16%,并出台意见指导各地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至此,我国基本构建起天然气长输、短输、配气等垄断环节全产业链价格监管制度框架。2017 年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出台,明确将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2018 年出台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方案,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相衔接,全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弹性价格机制。在上游经营主体多元化和基础设施第三方公平接入实现后,适时放开气源和销售价格,推进天然气发电价格市场化。截至 2020 年,80%以上的消费气量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和市场主导形成,完全市场化定价的资源占比从 2015 年的不到 10%提高到 2020 年的 45%。此外,我国首次专门就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制定政策文件。2015 年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由中央下放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近年来,随着国家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持续推进,接收站逐步向第三方开放。2022 年 5 月关于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了气化服务价格定义及内涵,将气化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鼓励“一省份一最高限价”,并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最高气化服务价格。(二)电力价格改革加快推进(二)电力价格改革加快推进 合理制定电网输配价格合理制定电网输配价格。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覆盖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区域电网、省级电网、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的全环节输配电价格监管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以“准许成本 合理收益”为核心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框架。并已开展两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和电价核定,正在部署开展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实地审核工作。36 形成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形成跨省跨区送电价格。201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 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跨省跨区送电由送受电双方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平等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和价格,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新建跨省跨区送电项目业主和电价,并通过长期合同形式予以明确。对于暂时还不能完全放开的上网电价,实施更加透明和市场化的管理方式。推动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可与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2012 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自 2013 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此前的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 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正式结束了从 2002 年厂网分开沿用的以“标杆电价”确定同省区煤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方式,以及实施了 15 年之久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2021 年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与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将电价浮动范围扩大至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 20%,高耗能企业不限,真正构建起“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实现了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我国从 2009 年、2011 年开始分别对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随着风电、光伏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2016 年启动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逐步下调标杆上网电价水平,进行连续四次下调。2018 年随着市场化条件的成熟,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开始推行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2019 年调整为指导价加竞争性招标确定上网电价的机制。2019 年 1 月,我国出台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从12 个方面提出了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措施。2019 年和 2020 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规模达 7760万千瓦。2021 年起,我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此外,完善水电、核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标杆上网电价、两部制电价政策;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完善分时电价机制。37 全面实行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全面实行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2014 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2015 年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至此,我国居民水电气“阶梯式定价”全面实行。(三)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三)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2012 年 12 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要求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随后在 2013 年实施电煤价格并轨,煤炭价格全面实现市场化。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为了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 2022 年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和 2022 年 4 号公告,前者提出了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4 号公告实质上明确了煤炭现货价格合理区间,两份文件构建了煤炭价格预期引导和调控监管的闭环机制。四、创新能源科学管理和优化服务四、创新能源科学管理和优化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能源管理从原来的以行政计划和项目审批为主,向更加注重发挥能源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的引领作用转变,强化能源市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一)深化(一)深化“放管服放管服”改革改革 减少中央政府层面能源项目核准,将部分能源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下放地方,取消可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能源项目审批。国家能源局简政放权,加大力度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前置审批事项,2017 年取消下放比例达到 72%,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油气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9 年取消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改为备案,2020 年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2020 年,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油品市场行政审批下放,油品行业准入门槛全面降低。电力方面,2021 年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优化营商环境(二)优化营商环境 38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整体排名大幅提升,“获得电力”指标取得明显改善,成为我国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的金字招牌。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排名大幅上升到第 12 位,跻身于“全球最佳实践行列”。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已基本实现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全覆盖,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相关任务举措正在有序推动。全面推行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以来,累计为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 1500 亿元。(三)强化能源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三)强化能源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理顺能源监管职责关系理顺能源监管职责关系。建立健全闭环监管工作机制。在规划、政策和项目核准等方面形成政策制定、检查、反馈、处理、完善的闭环,最大程度发挥监管作用。严格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和市场秩序监管,强化电网公平接入、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运行效率监管。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强化输配气价格监管,开展成本监审,构建天然气输配领域全环节价格监管体系,推进油气管网设施企业信息公开,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率。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十年来,立足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信用标准规范体系。一是初步建立能源行业信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 年)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建立完善能源信用平台。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显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超 57 万条,所涉能源企业突破 11万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手段,国家能源局以信用信息为基础,在资质许可等领域持续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有效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为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能源监管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五、健全能源法治体系五、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系统不断健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能源法的立法,坚持能源立法同改革发展相衔接,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能源法律体系完善能源法律体系。推进能源领域法律及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强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能源领域立法。加快煤炭法、电力法修订,39 进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的准备工作,推动能源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推进石油储备条例制定,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加快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新能源等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程,将改革成果体现在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将法治贯穿于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全过程。依据国家能源局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加大涉及能源供应服务、能源安全保供等方向的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构建政企联动、互为支撑的能源普法新格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40 第五部分 能源合作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与世界各国务实合作成果丰硕,能源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为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一、统筹谋划新时代能源国际合作一、统筹谋划新时代能源国际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能源形势,我国加强能源国际合作顶层设计,兼顾“引进来”与“走出去”,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一)加强顶层设计,引导全方位能源国际合作(一)加强顶层设计,引导全方位能源国际合作 为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其中,2014 年 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提出拓展能源国际合作,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投资与贸易并举、陆海通道并举,加快制定利用海外能源资源中长期规划,着力拓展进口通道,着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积极支持能源技术、装备和工程队伍“走出去”。2016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明确,按照立足长远、总体谋划、多元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加强能源宽领域、多层次、全产业链合作,构筑连接我国与世界的能源合作网,打造能源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2017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秉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市场运作的合作理念,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能源务实合作迈上新台阶。2021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多元拓展油气进口来源,维护战略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2022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41 此外,自 2017 年首次提出全国范围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来,我国大幅放宽能源领域外商投资准入,全面取消煤炭、油气、电力(除核电外)、新能源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促进能源领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广东、湖北、重庆、海南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能源产业发展,支持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二)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开展大国能源合作(二)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开展大国能源合作 当前,我国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高达 70%、40%以上,确保外部油气稳定供应是我国能源对外合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从多方着力,巩固和拓展油气进口来源,目前已形成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与俄罗斯方面与俄罗斯方面,2014 年 5 月,在中俄两国元首的见证下,中俄双方签署了关于沿中俄东线管道自俄罗斯联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供应天然气领域合作的备忘录,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签署了企业间天然气购销合同。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的建成,结束了中俄能源管道“有油管无气管”的历史,2019 年 12 月 2 日,俄罗斯天然气通过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正式进入我国,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累计输气约 136 亿立方米。与中亚方面与中亚方面,在首脑外交推动下,起源于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边境格达依姆的中亚天然气管道 C 线于 2014 年建成通气,目前 ABC 三线并行,入境42 后与西气东输二、三线管道相连,惠及沿线 5 亿多人口。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中亚天然气向我国西气东输管网累计输气突破 4000 亿立方米。与中东方面与中东方面,2016 年,我国与沙特、埃及、伊朗三国分别签署了包括能源领域在内的多项双边合作文件。与美洲方面与美洲方面,在“1 3 6”合作新框架下,巴西成为我国原油进口重要来源地。此外,在能源其他细分领域,我国与其他国家也广泛开展合作。2017 年,国家能源局与芬兰经济就业部签署 中芬能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确定在储能、智能电网、地热等领域开展合作示范。同年,国家能源局与瑞士联邦环境、交通、能源和电信部签署关于在能源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制定中瑞能源合作路线图,将储能、电力系统管理和发展、先进光伏技术及产业化三个领域作为优先合作方向。2018、2019 年,国家能源局分别与保加利亚共和国能源部、阿联酋能源和工业部签署关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开展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1 年,国家能源局与非洲联盟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和非洲联盟关于中国非盟能源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开展政策和信息交流、能力建设、项目合作以及三方合作等领域的合作。(三)整合国内国际两(三)整合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推动种资源,推动“走出去走出去”和和“引进来引进来”43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对我国能源发展和国际合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我国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来”相结合加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另一方面,我国依托自身优势,大力开展能源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推动全球能源转型。新能源领域新能源领域,我国风电、光伏产业链完备,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全生命周期运维和服务能力在全球市场均具突出优势。近年来,我国风电整机制造占全球总产量超过 50%,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超过 70%的组件。仅 2021 年 12月,我国风电企业就拿下了 7 个海外订单。2021 年,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 320121万个,出口总额达 284.6 亿美元。核电领域核电领域,我国核电企业与俄罗斯、巴基斯坦、阿根廷、沙特、法国等国的核电合作已取得一系列新进展。例如,2015 年 11 月,中核集团与阿根廷核电公司签署阿根廷重水堆核电站商务合同及压水堆核电站框架合同;2017 年 3 月,中核集团与沙特地质调查局签署铀钍资源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两国核能全产业链合作;2017 年 11 月,中核集团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签署恰希玛核电5 号机组商务合同;2018 年 12 月,由中国广核集团与法国电力集团(EDF)共同建设、使用法国 EPR 三代核电技术的台山核电站 1 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2021年 5 月,中俄两国元首通过视频连线见证了田湾核电 7、8 号和徐大堡核电 3、4号机组开工仪式;同月,“华龙一号”海外首堆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 2 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电网工程领域电网工程领域,2014 年,国家电网公司与巴西电力公司联合中标巴西美丽山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一期工程,该项目成为我国在海外中标的首个特高压输电项目;2015 年,国家电网公司中标巴西美丽山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二期工程,首次独立实现特高压投资、建设、装备、运营一体化“走出去”;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中标希腊独立输电运营公司 24%股权私有化项目,同期,签约收购巴西最大私营电力公司CPFL 公司 54.64%股权;2021 年,中巴经济走廊重点项目巴基斯坦默拉直流输电工程全线贯通,该项目是国家电网公司在海外的首个 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项目,也是国家电网公司在国际上首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 660 千伏直流项目。二、高质量推进二、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一带一路”能源伙伴关系建设能源伙伴关系建设 44 自 2013 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务实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能源领域各行各业通力协作、攻坚克难,一大批能源合作项目落地生根,一系列能源合作成果顺利落实,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做出了重要贡献。2019 年,在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我国与 29 个国家在北京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2021 年,我国成功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与 29 个国家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首批合作网络覆盖 76 家中外方成员单位。(一)加强基础设施联通,区域能源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一)加强基础设施联通,区域能源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框架协议和谅解备忘录,在电力、油气、核电、新能源、煤炭等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加强。油气方面油气方面,中俄原油管道二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中哈原油管道、中缅油气管道等一批标志性的能源重大项目建成投运。东北、西北、西南、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安全稳定运行,我国能源进口战略通道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各国携手维护全球能源市场安全稳定。电力方面电力方面,我国与蒙古、俄罗斯、老挝、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开展跨境电网互联。2017 年,中、老、越三国签署中国经老挝向越南特高压送电项目谅解备忘录,该项目是我国第一个跨境第三国电网互联互通项目,标志着中老越电网互联互通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 2022 年 8 月,南方电网公司通过多回 110 千伏及以上线路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累计电力贸易量超过 655 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占比超 90%,为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力量。(二)探索(二)探索“能源能源 金融金融”合作新模式,提高沿线区域能源可及性合作新模式,提高沿线区域能源可及性 在能源资金融通方面,我国积极探索“能源 金融”合作新模式,依托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我国主导的金融机构,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能源合作提供资金融通支持,促进沿线国家能源贸易和投资便利化。45 此外,我国积极参与能源可及性国际合作,采用多种融资模式,为“一带一路”沿线无电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并网、微网和离网电力项目,为使用传统炊事燃料的地区捐赠清洁炉灶,提高合作国能源普及水平。(三)推进能源绿色转型,提升沿线国家人民幸福感(三)推进能源绿色转型,提升沿线国家人民幸福感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国。可再生能源技术在中国市场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全世界范围可再生能源成本的下降,加速了全球能源转型进程。2016 年,随着“绿色丝绸之路”的提出,我国推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步伐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广泛开展可再生能源合作,可再生能源投资占“一带一路”能源总投资额的比重不断上升,风能、太阳能和水电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布隆迪胡济巴济水电项目、几内亚卡雷塔水电项目、匈牙利考波什堡光伏电站项目、黑山莫茹拉风电项目、阿联酋迪拜光热光伏混合发电项目和巴基斯坦真纳光伏园一期光伏项目等可再生能源合作工程多面开花,结出累累硕果,实实在在增进了沿线国家人民的获得感,为促进民心相通作出了重要贡献。能源企业参与建设的“一带一路”重点能源合作工程在助推中国制造、中国标准走向世界的同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国政府、合作伙伴和当地社区的合理关切,在促进就业、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项目所在国兴建学校、医院、道路,同时积极融入本土产业链,加强本地员工培训,为所在国贡献了大量税收和就业岗位,为民心相通架起新的桥梁。三、为全球能源治理贡献中国力量三、为全球能源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国际能源合作与竞争,不断提升能源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在全球能源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为建设更加有序、更加包容的全球能源治理架构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一)深入参与既有框架下能源治理体系,对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逐步增强(一)深入参与既有框架下能源治理体系,对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逐步增强 我国主动融入多边能源治理,与相关国际能源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化,在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2012 年以来,我国先后成为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成员国、国际能源宪章组织签约观察员国、国际能源署联盟国。2016 年,时任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孙贤胜当选国际能源论坛第四46 任秘书长,这是中国专家首次在重要国际能源组织担任“掌门人”角色。2018 年,时任中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舒印彪当选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第 36 届主席,这是 IEC 成立 112 年来首次由我国专家担任最高领导职务。2021 年,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当选联合国能源高级别对话“能源可及”议题全球领军人物。2022 年,北京燃气集团董事长李雅兰接任国际燃气联盟(IGU)主席,成为 IGU历史上首位女性主席和中国籍主席。与此同时,我国在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金砖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下就能源问题发挥关键作用,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逐步增强。2013 年,在我国倡议下,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成立,成为上合组织框架下发展和扩大能源合作的开放性多边平台。2014 年,APEC 第十一届能源部长会议在北京召开,在我国的主张和推动下,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APSEC)成立,并写入 APEC 第十一届能源部长会议北京宣言和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同年,G20 布里斯班峰会上,我国与美国、澳大利亚牵头发布二十国集团能源合作原则。2016 年,在我国推动下,G20 杭州峰会就能源可及性、可再生能源、能效等领域共同制定了行动计划,以提升全球能源治理有效性。2022 年 9 月,我国与其他 6 个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发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维护国际能源安全的声明,呼吁世界各国共同建设开放、透明、高效的国际能源市场,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国家能源局于同月主办第七届金砖国家能源部长会议,就进一步深化金砖国家能源合作、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参与全球能源议题等达成了广泛共识,并发布了金砖国家能源报告 2022 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报告 2022金砖国家智能电网技术报告 2022。(二)锐意创新搭建能源治理平台,不断提升能源领域国际话语权(二)锐意创新搭建能源治理平台,不断提升能源领域国际话语权 我国积极搭建能源治理与合作平台,为区域和全球能源治理变革注入强大能量。一方面,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推进能源治理合作,依托多双边能源合作机制,促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搭建我国与东盟、阿盟、非盟、中东欧等区域能源合作平台,积极实施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推动中国阿盟清洁能源中心和中国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建设,发挥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东亚峰会清洁能源论坛、中俄能源商务论坛等平台的建设性作47 用。此外,我国发起成立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提出全球能源互联网倡议,为推进全球能源转型提供了重要解决方案。我国积极参与能源资源定价,提升在国际能源市场话语权。2013 年 11 月 22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成立。经过多年筹备,2018 年3 月 26 日,我国首个国际化期货品种原油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标志着我国对国际原油定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同时也给国内原油消费企业提供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渠道。原油期货的“国际平台、人民币计价”模式,有助于形成反映我国乃至亚太地区市场供需关系的原油定价基准,进一步完善了国际原油定价体系。(三)主动引领气候治理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三)主动引领气候治理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积极利用巴黎峰会、G20 峰会等平台,引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议程,推动塑造绿色低碳全球能源格局。我国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目标和原则,努力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项目,尽己所能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推动和实现共同发展。2020 年 9 月,我国郑重宣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0 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 2005 年下降 48.4%,超额完成向国际社会承诺的下降 40E%的目标,2021 年又同比下降 3.8%。当前,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我国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快速降低,加速了全球能源低碳转型进程。我国坚持“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推动清洁能源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合作,以提高各国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快各国的低碳经济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一方面,加强与欧美日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推动碳捕捉、碳封存、脱碳关键技术、氢能、储能、建筑节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技术合作;另一方面,深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南南合作,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能源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体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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