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开挖和平整场地
(一)建筑物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应按A.A.1中平整场地项目计算。厚度>±30c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A.1中挖土方项目计算,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这是四川定额,小弟在这里说说自己的解读,如果有错误,希望各位大大帮忙纠正下
一 从定额的角度说
1、 如果在编控制价的情况下,一般我接触到的资料都涉及不到现场土方这块,所以都只是自己的一个估计。
(1)如果不计,那么就说明是按照 “厚度>±30c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考虑的,但是资料又不全,+-30CM以外这部分肯定考虑不到,那么肯定土方会少算很多的。
(2)如果计咯,那么就说明是按照≤±30cm的考虑的 (这里小弟有个疑问场地≤±30cm 又 大开挖 应该是需要计算平整场地的吧?因为他就不符合“按竖向布置”的解释),这样考虑 我自认为 要说得通点,所以 我 认为在1的条件下应该要计算。
2 、 如果是结算或已经有土方这部分资料的情况下 我认为就按照定额的解释来说 算咯大开挖 就不应该再计算平整场地咯。
二 从清单来看 我觉得这个 更重要 毕竟 这才是投标的 依据。
我读到 清单土方工程后面 第四条 这样写的 “建筑物场地在 +-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照A.1.1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方或山坡切土,应按照A.1.1中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那么 遇到建筑场地 +-30CM以内 但是 他又需要按大开挖 考虑 这种情况 该怎么处理呢? 肯定不能 列个 平整场地 下面套大开挖定额吧? 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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