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疫情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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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疫情封管控

2022-11-05 20: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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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

华林街耀华南以南、宝华路140-148号以东、宝华正中约1-25号(单号)以北、宝华大街27-71号以西所围合区域(含宝华正中约6号3-26层,宝华正中约10号3-26层)(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石围塘街三茂铁路以东、珠江沿岸以南,花地河以西、以北所围合区域(除前述区域外)(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非必要不进出该区域,如需进出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如该区域居民无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并尽快参加核酸检测。) 石围塘街珠江沿岸以南、花地河以西、芳村大道以北、三茂铁路以东所围合区域(除前述区域外)(实施“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石围塘街锦桂茶叶城、广东芳村茶叶城(实施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昌华街道东至泮塘路,西至荔湾湖公园北门一侧,南至荔湾湖北侧,北至中山八路(除前述区域外)(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非必要不进出该区域,如需进出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如该区域居民无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并尽快参加核酸检测。) 昌华街道中山八路85号后座之一、之三(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昌华街道中山八路85号后座之二(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中南街道菊树南涌东段以西,菊树横巷以北,菊树十一巷西、菊树南街以东,菊树南涌北段区域以南所围合区域(除管控区域外)(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中南街道菊树南街20-23号、25号、26号,菊树十二巷3号、10号,菊树十三巷2号、6号(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逢源街道富力广场恩洲大巷145、151、169、177、181、187、203、207号,中山八路43、45、47、49、57、65号(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逢源街道富力广场恩洲大巷161号(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彩虹街道除管控区域外的其它区域(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非必要不进出该区域,如需进出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如该区居民无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并尽快参加核酸检测。) 金盈居以西,金盈居至玻璃屋路段以北,周门南路以东,西关外国语学校虹桥校区以南所围合区域(除前述区域外)(调整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周门街132、134、136号(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周门西街3号、4号;周门街以东,周门路(荔天分楼)以南,周门南路以西所围合区域(调整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周门北路31号、33号、37号、39号;周门街172、174、176号(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豆腐亩四巷13号(首层)、17号、19号、21号(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豆腐亩四巷13号、15号(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彩虹街道西园地35号、37号、39号、41号、43号、51号、53号、55号、57号(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源溪七巷;源溪七横巷;源溪八巷;源溪九巷(1-8号之一除外);源溪十巷(1-10号除外);源溪十一巷(2-6号之一(双门牌)除外);源溪大街66-82号(属前述区域的除外)(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源溪九巷1-8号之一;源溪十巷1-10号;源溪十一巷4-6号之一(双门牌);又横巷;源溪大街53-67(单门牌),76-80号之二(双门牌)(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康王南路以西、长寿西路以南、宝华路以东、十甫路、下九路以北所围合区域(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进出该区域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如该区居民无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并尽快参加核酸检测。) 连登社区十六甫东街40-2号(双号)宝华南7-21(单号)宝华南20-28(双号)(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曾巷社区旧宝华3-5号;文昌南路41号-83号;龙光西路1-53号;旋源桥1-12号,十五甫横2-4号,1-15号(单号);宝华路76-88号;十六甫北街1-35号(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兴贤社区西至宝华路90-148号、南至宝华正中约9-25号(单号)、东至文昌南路97-119号、北至长寿西路10-40号(双号)。(含宝华正中约6号26-26层、10号3-26层)彩园社区:恩缘里2 -10号;恩缘里26-38号之一;恩缘里7号;恩缘里54-62号;文澜巷1号2楼;文澜巷2-38号(双号);通心街1-47号(单号);通心街2-20号;通心街44-48号(双号)(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彩园社区恩缘里12、14、16、18、20、22号;文澜巷3号楼;文澜巷48-50号(双号)(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兴贤社区宝华正中约1-5号(单号); 宝华正中约7号之一至之十二、宝华正中约7号;宝华中约2-12号;宝华市场1-2楼。(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曾巷社区观音直8号;文昌南路83之一、之二至93号(单号);观音直1-19号单号;宝华大街3-25号(单号)。(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金花街道三甫社区金信大厦除B座外的区域(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金花街道三甫社区金信大厦B座(人民北路691-2号)(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西园社区周门北路北至驷马涌边南堤、周门路30号西郊经济联社西至驷马涌边南堤,与驷马涌所围合区域(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西园社区周门北路23号、25号(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曾巷社区文昌南路83至93(单号);观音直8号一楼;观音直8号南梯5-10楼(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曾巷社区观音直8号2楼209、210、212、213、214、215;3楼304至314;4楼401至407;观音直8号西梯5至10楼;观音直8号东梯5至10楼(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观涛路41、42、43、45、46号、西社街三巷23、25、38、40、46号(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南漖社区西社街以南、西社街六巷以西、观涛路以北、西社街七巷以东围合区域,以及西社街六巷1、9、17、25、33、41、43、47、49、51、53、55号、西社坊263号(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东漖社区东漖南村127号、128号、200号、218号、219号、225号、232号、232号之一、238号、239号、245号、246号、248号、249号、254号、255号、256号、261号、262号、263号、264号、265号、269号、270号、271号、278号、279号、287号、288号、289号、626号、627号、628号、629号、630号、631号(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东漖社区东漖南村250号、251号、253号(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岭南社区郭村路158、159、161、163、164、166、181、182、185号;五眼桥西约350-352、358-366、370、371、373-376号以及359号之一、362号之二、363号之一、370号之一(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岭南社区五眼桥西约353号、355号、356号、357号、357-1号(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南漖社区西社街以南、涌边街以西、观涛路以北、玉兰路以东所围合区域(调整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南漖社区西社坊六巷50、51、52、53、55、59、60、63、65、67、69、70、80号 、西社坊440号 、观涛路16、17号(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南漖社区部分区域(南漖聚龙街4号、6号、8号、10号及其南侧、11号、12号、13号、39号、南漖大街49号、50号、51号、55号)(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黄埔区

万科山景城西区M12栋(调整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时间至11月6日20时结束。)

越秀区

梅花路34号大院(锦城花园A2-A15栋)、东风东路852号(锦城花园B1栋)、856号(锦城花园B2栋)、中山一路20号(锦城花园B5栋)、中山一路24号(锦城南苑小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 东风东路858号、860号之一(锦城花园B3、B4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珠光街道聚仁坊12号之二、之三;大东街道仑园21号、23号、25号、29号、31号、33号、35号。(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东至越秀北路、南至中山四路、西至德政北路、北至豪贤路围成区域(设置出入卡口,严格管理,人员每日检测核酸,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码出入。) 芳草街雍雅园小区(北塔除外)(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芳草街雍雅园小区北塔(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增城区

增派大道以东、荔城大道以北、开园路和开园中路以西围合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进出该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荔城街锦绣御景苑二期17栋、18栋、19栋、20栋、21栋、22栋、27栋、28栋、29栋、30栋、31栋(调整为“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朱村运河-联队大街-中川路-深坑河-广汕公路围合区域(除上述一、二区域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进出该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民府路-中川路-民强路-文明路围合区域(除上述一区域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惠群路-中川路-民强路-富裕路围合区域(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荔城街锦绣御景苑及庆丰村马屋社周边(东至增派公路,南至荔城大道,西至庆丰村,北至汇翠湾)(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进出该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荔城街庆丰村马屋社(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调整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 新塘镇奥园康威园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离开所在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荔城街锦绣御景苑三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荔城街锦绣御景苑一期、二期(除17栋、18栋、19栋、20栋、21栋、22栋、27栋、28栋、29栋、30栋、31栋外),新塘镇奥园康威广场C栋、D栋、F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理措施。) 荔城街锦绣御景苑二期23栋、24栋、25栋、26栋,新塘镇奥园康威广场E栋(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理措施。)

从化区

太平镇高田村平山队湴夫庄(除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区域外)(落实“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太平镇高田村平山二队89号、高田村平山队篮球场至病例家巷道(北至平山二队36号,南至平山二队46号)(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白云区

石井街潭村全域;东至穗达超市,南至凰岗山顶公园,西至怀志里,北至振彩大街(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理措施。) 均禾街东至白头岭东街、白莲东街,南至禄清大街,西至织罗村路,北至环岗北路(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理措施。) 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新庄西街五巷8-12号(双号),六巷6-12号(双号),七巷7号、9号;西巷12号、14-16号(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临时管控措施) 白云区清湖村新庄西街三巷8-14号(双号),四巷7号、10号、18号,五巷6号、9号、14号、14-1号,六巷3号、4号、7号、11号,七巷4号、6号,八巷7-11号(单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三元里街东至松柏大街八巷7号,南至松柏大街六巷2号,西至松柏大街七巷6号,北至松柏大街十二巷2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鹤龙街尹边社区华快以北区域(东至鹤龙二路农商银行,南至华快桥底,西至联兴一路与夏茅交界,北与嘉禾百花岭交界);黄边中街33-37号(单号);西周北街二巷10号;鹤北社区002-004网格、006网格(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龙归街桥头南六巷13号、16-22号(双号),八巷15号、18号、22号、23号、26号、28号、30号、34号,九巷23-31号(单号);新墟南四巷1号,五巷2号,六巷1号;新墟南街10号、13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同德街上步路二街1-5号(单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棠景街沙涌北011网格(除高风险区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白云区东至大源南边南街西一巷,南至大源南边大街,西至南边大街一巷7号、9号围墙,北至星动羽毛球馆边界,大源村第003网格部分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白云区嘉禾街新科科甲水村全域,望岗106国道以西(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全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白云区云城街东至花园路-西至九石岭路-南至新市涌(含涌北大街)-北至金钟街合围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白云区大源南边大街一巷5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白云区云城街北门东街22至46号(双号),北门东街二巷、四巷、六巷、八巷、十巷、十二巷、十四巷、十六巷、十八巷、二十巷、二十二巷、二十四巷、二十六巷、二十八巷合围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白云区松洲街富力桃园B5栋 白云区同和街白水塘南一巷2号、4号、6号、19号、21号、23号、27号、29号 白云区京溪街吉祥巷1号、3号,京溪大街20号、22号、24号,人寿巷3号之一、5号、7号、9号,榕树巷4号、6号、12号、14号 白云区新市街新市大埔北十二巷10号、10号之一、10号之二、12号之二、14号 白云区松洲街富力桃园B4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白云区同和街白水塘南一巷25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白云区京溪街吉祥巷2号、4-11号,京溪大街18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白云区新市街新市大埔北十二巷12号、12号之一(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海珠区

凤阳街道叠景路以南、广州大道南以西、敦和涌以北围成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道丽影广场、珠影大院(除艺影街163号、新港中路354号大院22栋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道艺影街163号、新港中路354号大院22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南洲街道盈丰路西滘大街、西滘南大街一到十七巷、西滘头洲围大街、西滘吴家大街(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南洲街道大塘桥南新街华丰新街一至八巷、桥南新街一至十二巷、桥南新街东一至十五巷、桥南大街一至六巷、华丰大街一至八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南洲街道西滘大街三巷9、11、12、15—18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南洲街道沥滘环秀坊大街五巷、六巷、七巷、八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江海街道石榴岗大街北三巷8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江海街道金穗雅园B10栋、B11栋、B12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凤阳街道沙溪西畔大街以北,门口岗大街以南,轻工集团沙溪仓库以西,五十四号工业区以东(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新港中路以南、敦和路以北、广州大道南以东、艺苑南路以西围成区域(除珠影大院、丽影广场外)(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10月25日0时至10月30日24时期间执行) 新港西路—新港中路—黄埔涌—赤沙涌以南、工业大道南—南洲路—广州环城高速路以北、东晓南路—新滘西路以东、华南快速路以西围成区域(实施“非必要不离开本区”防控措施。10月25日0时至10月30日24时期间执行) 新港西路以南、叠景路以北、瑞康路以东、广州大道南以西围成区域(除广州大道南858号海珠交警大队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10月25日0时至10月30日24时期间执行。) 南洲街道沥滘环秀坊大街15号(沥滘快活林交界)—副四约新村以东,沥滘副四约南街以北,沥滘大市街猪肉脯桥以西,沥滘大市街以南。(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沙园街道光大花园三期E1—E7、E9—E10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道珠江新岸公寓;赤岗街道大江冲25号大院6-9号;沙园街道光大花园三期E8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华洲街道龙潭社区(颖龙北街以南,江海大道—新光快速路以东,龙潭地铁站—政务中心—龙潭涌以西,不含新滘中路) 南洲街道后滘社区(广州大道南以东,洋湾大道—潘鹤雕塑艺术园—后滘涌以南,后滘东一街以西) 江海街道大塘社区〔湛鹰工业区(含)以南〕,南洲街道上涌西约、上涌中约、上涌东约、桥南社区(广州大道南以东,新滘中路以北),华洲街道龙潭社区(江海大道以西,新滘中路以北) 江海街道新村、富文社区(石榴岗路以南,江海大道以东,新村新涌东街以西,紫菀路以北,除龙涛小学、赤岗东小学、信步闲庭、华保花园、红卫经济联合社、华昌苑外) 官洲街道仑头南约前街1、2、2-1、3、6号,南约一巷1—4号,南约二巷1、2、4—6号,中约一巷2、4号,仑头街市6、7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华洲街道土华紫气右一巷12、14—21号、23、25、27—29号,紫气右三巷9号—16号,紫气右四巷10—14(双门牌)、18、20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华洲街道龙潭书院后街五巷1号,六巷1号及之一、2—12号,书院后街七巷1号及之一、3—11号(单门牌)(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华洲街道龙潭西约东八巷9—15号(单门牌),东九巷5、8、10、11、13、15—17号,东十巷1—16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华洲街道龙潭南约万年东街二巷7、8、10、12号,万年东街三巷8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赤岗东路305—339号(单门牌)(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佳信花园C1、C2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下渡中约一巷2、3、4、5、5之一、6、8号,下渡中约大街2之二、17之一、21、23—25、26及之一、28、30、37、39号,下渡中约横四巷1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南洲街道汇源大街一巷3—11号,汇源大街二巷2—5、9号,汇源大街三巷2、3号,聚龙大街六巷6、8、10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南洲街道上冲西约南二巷15、17—22号,上冲西约南三巷20、22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南洲街道沥滘副四约南街三巷三街6及之一、7及之一、8、11—13、15号,副四约南街四巷3号,副四约南街五巷3号,副四约南街21号之三(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江海街道聚德环街34、36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江海街道红卫新村直街63、65、67、69、71、73—75、77、79、92、94、98、100、102、104、106、108、110、112号,新村西华大街2、6、8、10号,新村西华一巷1号,新村西华南街1、2号,新村直街横一巷1、3、5、7、9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江海街道南华大街南五巷1—4号,南六巷1、3号,北五巷1号,北六巷1、2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江海街道南华九巷1—7号,南华十巷1—7号,南华十一巷1—7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凤阳街道泰宁后街1号及之一至二、2、3号及之一、4号至一巷巷口(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凤阳街道凤阳小区9、11、13、15、19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凤阳街道逸景翠园小区碧桃居C、D座,绿屿居C座,碧莲居A座(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南华西街道会龙里2号、6—28号(双门牌)、13、15号,歧兴二巷1—3号(单门牌)一楼档口(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昌岗街道晓港东二马路37号,晓港东三马路22、26号及临建103房(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道愉景雅苑小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道南贤大街5、7、9、11、15、17、19、21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赤岗街道新港中路375号大院13栋07、08房(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花都区

中新大街延长线、无名道路、哥弟家元建筑工地合围区域(中、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 绿地空港中心6号地块2、3、4、5、6、7栋和7号地块1、2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理措施。 ) 绿地空港中心6号地块1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紫薇豪苑小区(6栋除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理措施。) 紫薇豪苑小区6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南沙区

南沙街道金洲村除以上区域外,逸涛社区、蕉门河社区、蝴蝶洲社区、东瓜宇村、金沙社区部分区域(蕉门河以东、市南路以南、珠电路以西、金洲涌以北区域)(区域内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居民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居民离开、进入上述区域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南沙街道裕兴花园除金洲村农贸市场区域外,紫茗花园、富佳花园等区域(进港大道以北、富佳东街以西、裕民街和富佳东街以南、金沙路以东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南沙街道金洲村农贸市场区域(进港大道以北,惠宁街以西,裕华街以南,金沙路以东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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