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AB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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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8: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开《中国农业大学ABSL-3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第二次)

  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本项目建设,在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在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投入正式运营。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中国农业大学ABSL-3实验室项目”已于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现第二次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ABSL-3实验室项目

  (2)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院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其中核心区约1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概述

  本项目营运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性废气、有机物废气。实验室内的废气经两级生物安全屏蔽,即实验室生物安全柜、排风系统高效过滤器后外排至环境。每级高效过滤器的过滤效率均在99.99%以上,由此可推算出实验室外排废气中不会含有目标微生物。有机物废气可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实验用水、实验室消毒用水、洗消间清洗水、沐浴水。本项目废水经高温高压灭活处理,再经过灭菌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量为2.51m3/d,627.5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和NH4+-N,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 150mg/L、NH4+-N 30mg/L,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即CODCr 500mg/L、BOD5 300mg/L、SS 400mg/L,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即45mg/L。

  (3)声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通风系统、空调系统等公共设施产生的设备噪声。本项目位于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内的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教学楼内,噪声源与最近学校边界有200m的距离,因此项目投入使用后,不会对校园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4)固体废物影响概述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检测与研究过程中使用的样品、一次性器具、实验人员使用的一次性防护用具、病原微生物的包装材料、更换的空气过滤器、动物尸体及其粪便等,产生量约为0.53t/a。以上固体废物经过高温高压灭菌消毒后,密封收集,作为医疗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预防环境空气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室内的废气经两级生物安全屏蔽,即实验室生物安全柜、排风系统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放。

(2)预防水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高温高压灭活处理,再经过灭菌消毒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3)预防声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室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及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产生的噪声满足标准限值的要求。

(4)预防固体废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固体废物全部集中收集并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环保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中国农业大学ABSL-3实验室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有关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公众可从以下网址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简写本http://www.ceedi.com.cn/templates/second/index.aspx?nodeid=12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2)当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3)本工程建设对您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4)本工程建设需要加强哪方面的环保措施;(5)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6) 对本工程的建设有何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2)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电话、书信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2731041                 联系电话:010-6820755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建设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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