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安信研究院发布《中国数字藏品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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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安信研究院发布《中国数字藏品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2024-07-12 03: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从学术界来看,有学者认为从数字藏品的基本定位中充分发掘数字藏品的基本价值。第一,可以将数字藏品定位于文化数字化及非遗传承;第二,可以将数字藏品定位于各类品牌的文创衍生品;第三,可以将数字藏品定位于网络社区的个性化头像;第四,可以将数字藏品定位于各类品牌的新营销手段;第五,可以将数字藏品定位于共享相关数字资产价值。

3.我国对数字藏品的合规监管

3.1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暂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该行业进行系统化规定,实务中监管通常参照传统行业,如主要资质和许可部分参照其他互联网行业办理,暂无专门针对数字藏品平台的资质或许可。基于上述背景,鉴于日益发展的行业及市场需求,近两年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行业相关组织协会纷纷联合制定行业公约及行业标准等,旨在推动数字藏品行业监管完善及行业健康发展。表1为汇总数字藏品行业相关的主要文件,并简析数字藏品行业监管趋势。

表1. 我国数字藏品涉及的主要文件标准规范(报告部分截图)

3.2合规监管存在的问题

数字藏品作为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任何针对数字藏品的监管机构,这导致数字藏品交易存在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无法明确、得不到保障的窘境。由于大多数数字藏品是在区块链上进行创作的数字资产,而国内对于区块链相关的监管构成已有规定,所以我国数字藏品合规监管的重点主要聚焦在区块链资质准入、发行规模、技术与数据处理和宣传营销等方面。尽管如此,数字藏品行业目前处于探索阶段,合规监管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缺乏强制性监管机制和规定。由于数字藏品本身的独特性以及行业发展时间较短,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无法对数字藏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整覆盖,如比较受到关注的数字藏品著作权人如何维权、如何对盗版数字藏品进行监管、如何避免数字藏品重复交易等。

(2)本土化模糊。数字藏品是对国外NFT进行本土化后我国独有的概念,数字藏品体现为NFT中的一个分支,继承了NFT的主要属性及内涵。然而由于暂无针对数字藏品的官方标准及规定,数字藏品的概念、行业标准、运营主体等概念十分模糊,给了一小部分投机分子行不法之事的机会。

4.数字藏品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

4.1法律风险

(1)数据安全风险

数字藏品数据安全风险首先体现在买卖交易和存储安全。数字藏品的买卖交易需要通过数字钱包,数字钱包通过私钥来加密,因此一旦私钥被盗或者NFT持有者不小心泄露了极敏感信息,他人就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获取数字钱包的访问权限,进而增加存储在区块链中的数字藏品被窃取的风险。数字藏品数据安全风险还体现在有关企业在经营数字业务时,往往会收集较多的个人信息,要求数据处理者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使用、交换和删除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符合法律规定,一旦数据处理者在某个环节出现不合规,例如收集信息不合法、传输信息未加密、存储信息未分级、使用信息未脱敏和做权限管理等,将会造成个人信息从内部或外部泄露的风险。

(2)平台资质风险

随着国内数字平台行业火速发展,数字藏品平台层出不穷。但由于数字藏品行业属于新兴行业,针对数字藏品行业暂无具有强制效力的行业标准规定以及监管规定,因此实务中采取参照传统行业办理资质的做法。这就导致一定程度上平台经营者由于行业了解不够深入透彻,容易造成资质不全或无证经营的后果。另一方面,由于数字藏品中的藏品类型多样,若相关法律知识储备不够完善,亦容易造成无证经营的后果。表2总结经营数字藏品平台需要具备的资质。

表2. 数字藏品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表(报告部分截图)

(3)技术风险

首先,支撑数字藏品交易的核心技术是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最大的优势在于自动判定当事人对合同约定义务的完成情况并反馈一定的结果,但因为代码不可避免会存在漏洞,如果这些漏洞被攻击、篡改,有可能导致合同履行瑕疵或履行不能,甚至出现其他严重的侵权行为。其次,智能合约依靠代码设置,并未完全“智能化”,因此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对某项作品进行NFT加密,声明原创性,这将产生大量的冒充原创者提前抢注数字藏品、冒领创作者权益的现象。再有,数字藏品存在跨链不唯一的风险,区块链之间互不相通,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同类和不同类区块链之间都是独立的,跨链不唯一不影响数字藏品的安全性,主要影响的是稀缺性,从而影响了数字藏品的价值。

(4)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首先,在某些区块链的运用场景中,数字藏品的“创作”与“上链”是相互分离的两个行为,版权人与上链者不一定是同一主体,此时区块链溯源无法保证上链信息的真实性,上链者并非数字藏品的真实权利人,或者并未获得真实权利人的授权,造成真实权利人的版权侵权。其次,拥有数字藏品的收藏家并不意味着也拥有基础的原创作品,数字藏品作为一种权利通证,其所有者并不拥有实体物品或者电子副本,仅拥有该通证的权利,如果数字藏品所有者声称他们购买了与所述数字藏品相关的原始作品,则收藏家可能会涉及版权侵权。另一方面,数字藏品的原创作者也无法保障自己的艺术品不在其他区块链平台上被交易,而这无疑会造成对稀缺性的破坏,进而导致数字藏品交易价值弥散。

(5)金融化风险

数字藏品作为国内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新兴领域,某些“暴利”“机遇致使不少”“投机倒把”者并不愿意将数字藏品的价值仅局限于收藏和符号功能,不少所谓“收藏家”利用数字藏品开设扰乱国内金融秩序的违法平台,某些不法人员或组织利用数字藏品证券化、保险化使其演变为投资产品,通过拉盘、炒作等明显带节奏的方式虚假宣传、误导用户交易,严重者可能涉嫌金融诈骗,扰乱金融秩序。

(6)刑事风险

数字藏品本质上仍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演变的产物,其非同质化通证特质难以在交易过程中与虚拟货币进行“一刀切”,不少收藏者借数字藏品之名行虚拟币交易非法吸收资金之实,其“以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数字藏品的交易特征形成了新的洗钱手段,购买者在使用人民币购买该数字藏品后,可以将该藏品在境外平台兑换成虚拟币,再在虚拟币交易合法的国家和地区将虚拟币兑换成外币,这为洗钱提供了途径。此外,由于数字藏品本身的产品属性以及数字藏品无法进行统一定价等特点,平台方和经营者容易涉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刑事犯罪。

4.2合规建议

(1)数据合规

首先,数字藏品平台应建立数据安全基本组织架构,保障数据的安全收集、安全使用、安全传输、安全存储、安全披露、安全流转与跟踪、防止敏感数据泄露,并满足合规要求。平台的数据安全组织是数据安全治理的关键要素,参与数字藏品平台数据安全工作的,不仅要有专职的安全团队,还要有业务团队,以及审计、法务、内控、合规等团队参与,平台应任命专门的数据安全负责人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以此有效全面开展平台数据安全治理活动。其次,在数据合规具体实施方面,数字藏品平台在处理数据时需要对数据收集、传输、存储、使用、交换、删除、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规范。

(2)平台合规

首先,从平台资质合规角度出发,数字藏品平台在开展业务的初期应结合数字藏品商业模式特点和数字藏品类型尽可能备齐资质许可,特别是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根据数字藏品类型以及法律明确规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明。数字藏品平台应积极向多方有关部门进行电话咨询,以此保证数字藏品平台合法合规经营,符合实务中的监管要求。其次,从平台定位角度出发,目前主流监管态度是禁止数字藏品金融化、证券化。数字藏品平台应注意服务内容,避免提供集中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否则存在违反监管的法律风险,同时未持有交易场所牌照的情况下提供相关服务,可能会承担无证经营的法律责任。

(3)知识产权合规

首先,数字藏品平台应发挥“守门人”角色,进行事前审查,明确真实的权利归属。如果属于原创作品,权利人应当及时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保留创作的原始画稿等;对于非原创作品或合作作品,在发行之前,数字藏品申请人务必取得权利人的著作权许可或全部权利人的书面授权文件。其次,为解决在数字藏品生产创造过程中多个主体参与导致数字藏品版权权属确认困难的问题,平台可以改进版权许可机制,就数字藏品版权作品交易的技术架构来看,平台可以将作品上链交易的权利赋予集成作品的每个作者,只要不涉及其他合作作者获取收益权的剥夺,那么单个作者就可以行使作品的全部版权。再有,数字藏品平台可以提供投诉渠道,当版权人发现他人将自己的作品铸造成数字藏品交易时,可以向平台投诉,由平台移除相关链接。

(4)金融合规

首先,数字藏品平台应当贯彻落实合理定价原则,并制定平台数字藏品定价标准,严格监管超出合理范围内的过高定价或过低定价,对合理范围价格划定开展深入研判工作。其次,平台应当制定数字藏品合理发售模式,对平衡数字藏品的发行和需求承担干预性责任,合理运用“品牌效能”推动数字艺术品创作价值,将产品宣传定位于回归艺术品的把玩娱乐功能而非投资理财收益效果。再有,加强数字藏品平台用户教育培训,发挥自身“数字引导员”职责。利用多元互动的数字藏品平台,加强平台与用户的有效沟通,引导用户自觉抵制投机炒作行为。

(5)刑事合规

首先,数字藏品平台不得未经依法许可或借用合法形式吸收资金,不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不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通过上述行为规范可以最大程度规避非法集资风险。其次,数字藏品平台则应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在平台责任告知或交易规则中,将利用数字藏品进行洗钱的违法行为责任明确告知交易主体,切断数字藏品和虚拟货币的连接渠道。再有,数字藏品平台在提供数字藏品服务过程中应坚持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避免通过炒作概念、虚假交易等方式营造市场氛围,扰乱市场秩序。

关于数安信研究院

数安信研究院依托于数安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聚焦数据共享与安全两大主题,致力于数据治理、数据合规和数字经济等议题,深度参与国家立法支撑工作,支撑参与了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项目课题研究,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起草工作,参与组织国家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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