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招股说明书多次出现前后数据不一致,数据错漏,重要信息遗漏情形 IPO招股说明书多次出现前后数据不一致,数据错漏,重要信息遗漏情形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问询函回复 关于保荐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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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01: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来源:雪球App,作者: 企业上市,(https://xueqiu.com/1520208526/165849294)

IPO招股说明书多次出现前后数据不一致,数据错漏,重要信息遗漏情形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问询函回复

关于保荐人执业质量

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在按照审核问询要求披露直销客户情况时,遗漏主要直销客户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披露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历史情况与其销售数据存在前后矛盾;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直销、经销销售比例和更新前的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存在差异。此外,发行人提交的文件中还多次出现前后数据不一致,数据错漏,重要信息遗漏情形等。

请发行人、保荐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全面核对申报文件信息,请保荐人

内核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申报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发行人及保荐人说明】

为避免出现信息披露错误、重要信息遗漏的情形,切实提高申报文件质量,发行人会同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对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逐项核对相关修订内容,仔细检查申报材料,并按照要求对修订的内容进行了楷体加粗标识。在发现相关信息和数据错漏情况后,保荐人组织召开项目组成员、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会议进行了内部批评总结;同时,发行人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历次申报文件进行了认真复核并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行人及保荐人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及保荐人对申报材料的具体修改情况

发行人已于本次申报文件中补充了主要直销客户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并将发行人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合作时间由 2018年 4 月修改为 2017 年 4 月;关于发行人直销、经销销售比例已于第一轮审核问询回复时对披露数据进行了统一更正。上述修订不存在对发行人有利的粉饰性修改,修改的初衷系为保证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而非有意进行隐瞒或虚假陈述进而误导投资者;相关信息及数据修订不涉及发行人财务报表的修改,发行人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相关调整不影响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也不会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保荐人关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

保荐人于 2020 年 8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于2020 年 11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其中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指出申报材料中存在前后数据不一致、数据错漏及重要信息遗漏的情形。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上述信息披露错误事项发生后立刻对相关错误进行了更正,增加项目业务骨干人员与项目组人员共同对申报文件进行复核,将申报文件中修改内容采用楷体加粗格式标识,并及时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核对申报文件。针对前述信息披露更正事项,保荐人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所采取的内部整改措施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1、针对申报文件信息披露更正事项,保荐人责令项目组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做好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交叉复核工作,要求项目组成员加强对创业板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项目执业质量,并组织专人对相关数据及信息进行复核,并从工作方式上予以优化完善。

2、保荐人项目组针对错误事项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出现失误的原因进行总结;项目组成员在后续回复阶段对历次招股说明书及全套申报文件进行了反复审慎复核,通过对招股说明书及后续修改情况进行了交叉复核及多维度验证、将申报文件与引用数据来源及审计报告进行比对、重新计算申请文件中列示数据等方式对整套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勾稽校验,并对错漏进行更正、统一。

3、保荐人的项目质控部门和内核部门向项目组重申了保荐人内部质控及内核制度的相关要求,并秉承履职独立性原则,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项目组所提交申请文件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议和风险控制,对申报文件进行了多轮审核,并形成了审核意见反馈项目组进行落实。项目组对质控部门及内核部门反馈的问题逐项研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在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进行进一步披露,并对文字和信息错误等内容进行了修正,同时相应修改了其他申报文件。项目组落实反馈意见后,申报文件方可进入保荐人签章程序;履行上述内部控制程序后,项目组方可将材料对外报送。

4、保荐人组织召开项目组成员、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会议,共同反思、改正和进一步复核材料,持续督促发行人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强化风险意识,并对其他中介机构所出具并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认真复核。

综上,发行人及保荐人为避免出现信息披露错误,切实提高申报文件质量,采取了有效的信息披露整改措施。发行人及保荐人已再次对申报材料全文进行全面复核,并对错漏内容进行了更正、补充和统一,将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进一步巩固提高执业质量,确保此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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