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话销售服务中心语音交互场景引擎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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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话销售服务中心语音交互场景引擎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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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话销售服务中心语音交互场景引擎升级项目-智能IVR导航及语音交互场景实现项目的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电话销售服务中心语音交互场景引擎升级项目-智能IVR导航及语音交互场景实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电话销售服务中心语音交互场景引擎升级项目-智能IVR导航及语音交互场景实现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电话销售服务中心话务系统集成开发、自助交互场景优化及配套服务,具体为在现有电话销售服务中心话务系统语音平台基础上,使用现有的IVR系统,通过MRCP协议与TTS、ASR、NLP进行集成和对接,通过集成开发,实现智能IVR导航,对现有自助交互场景实现重构和优化,对95583热线的导航菜单实现智能化重构;配套服务包括7*24小时软件维护保障服务、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保服务。本项目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后一年免费维护期结束止。供应商应具有的服务人员资质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5.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项目无不良行为。

7.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可在AVAYA官网中查询到的AVAYA代理资质。

8.供应商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除原厂外的其他厂商。

9. 在国内大型航空企业、大型机场、金融、电信及其他大型企业有AVAYA相关产品(包括不限于: CM、IC、EP)成功实施、维护案例或EP流程开发案例,案例数量不少于3个。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11. 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2.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可在AVAYA官网中查询到的AVAYA代理资质证明材料。

4.三个及以上在国内大型航空企业、大型机场、金融、电信及其他大型企业的AVAYA相关产品(包括不限于: CM、IC、EP)成功实施、维护案例或EP流程开发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

7. 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2020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资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五、报名要求及方式:

1.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2.本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2:00-2021年12月15日12:00(北京时间),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六、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

七、项目联系人:李颖

联系人电话:010-61465467

联系人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国航公开采购的声明

为了营造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市场环境,我公司通过公开发布项目公告的方式开展采购。为了维护我公司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特此声明:

1.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请投标人提高警惕。

3.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投标人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与我公司核实或举报。

4.本声明作为报名之用,后续将根据详细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

5.本声明长期有效,我公司对本声明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人员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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