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畲族姓氏“蓝”与“兰”真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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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畲族姓氏“蓝”与“兰”真的不一样

2022-12-25 17: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来畲族姓氏“蓝”与“兰”真的不一样兰志红

     

   作为一名畲族山哈人,我从小到大最经常被问到的是:你这个姓氏“兰”与草头“蓝”一样吗?当我带着这个问题请教父亲时,得到的答案为“兰”与“蓝”是简体字与繁体字的区别,可以混用。记得刚上学时,父亲教我写的是“蓝”,当时老嫌这字笔画多,觉得很麻烦,后来还为可以简单写成“兰”而窃喜了一番。记忆中,“兰”与“蓝”混用也有麻烦的时候。我父亲户口上登记为“兰”,八九十年代当龙岩上杭老家有人汇款到福州邮局,将父亲姓氏写成“蓝”时,他都要到居委会开具证明,证明此“兰”即彼“蓝”才能取款。不过,有一次经历曾让我对“蓝”与“兰”是否同一姓氏产生过疑问。2008年12月,我随福州市政协代表团经金门赴澎湖交流访问,当地接待方赠给每位团员一枚石头印章,看到印章抬头大写的“蘭”字,我马上说写错了,工作人员解释说台湾地区使用繁体字,“兰”姓的繁体就是“蘭”,与“蓝”不一样哦!那“蓝”与“兰”究竟是否为同姓?当时我心里闪过那么一丝疑问,不过转念想想大陆很多地区的畲家人都约定俗成地使用着“蓝”与“兰”,就没再去深究。

    转眼到了2021年初,为参加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全会,我在罗源畲族群众中收集提案素材,才知道原来作为畲族姓氏“蓝”与“兰”真的不一样,由此解开了多年前在台湾时心中的那个疑问。据史料考证,畲族历史史诗《盘瓠传说》明确记录“雷”“蓝”“钟”“盘”四姓来源,是畲族重要的传统文化,也是研究畲族源流的重要依据,1956年少数民族识别时《盘瓠传说》也作为畲族识别的根据之一。解放初期“蓝”“兰”两字混用较多,特别是在户籍登记时工作人员为了方便大多把姓氏“蓝”写成“兰”。加之1978年国家推行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于1986年废除)中,“蓝”被简化成“兰”,导致此后的户籍登记和身份证制发中“蓝”“兰”混用现象更甚,“蓝”姓混淆于“兰”姓。鉴于“蓝”和“兰”本属不同的姓氏,且各有不同的源流,当前不少畲族蓝氏群众希望恢复传统姓氏,将“兰”改回“蓝”。但在畲族群众向派出所申请办理更改时,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父辈的姓氏证明,由于“蓝”姓在解放初期就与“兰”混用登记,许多畲族群众自父辈甚至祖父辈时就是用“兰”进行户籍登记的,因此多数人无法拿到相关证明,也就无法办理更改。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有幸作为畲族蓝氏的一名政协委员,我本人饱尝“蓝”“兰”不分之苦,同时更有责任为畲族蓝氏恢复传统姓氏鼓与呼,让蓝姓正本清源,实现蓝氏同胞的愿望。明确了这个目标之后,我立即行动起来,利用政协全会召开前短短两三天时间查阅资料,深入畲族乡村了解情况,积极与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有关同志沟通,撰写了《关于简化办理畲族蓝氏恢复传统姓氏的建议》,提出根据2021年1月实施的《民法典》和2017年福建省公安厅出台的《福建省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畲族蓝氏群众恢复“蓝”姓的诉求有法可依。为便利畲族蓝氏群众传承姓氏文化,建议公安机关简化办理流程:一是畲族成年人姓氏“兰”改“蓝”,只需出具户籍证明是畲族“兰”姓,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直接从公安窗口办理更改手续。二是新生儿办理相关登记时,只需出具父母任意一方为畲族“兰”姓,父母申请将其子女登记为“蓝”姓,可以直接户籍登记办理。   这个建议在2021年市“两会”期间得到市领导的关注。1月7日市政协全会分组讨论时,恰逢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潘东升莅临民族宗教界组别指导,作为小组召集人之一的我率先发言,说明畲族姓氏“兰”改“蓝”的历史缘由和法理依据,并据此提出上述建议。潘副市长马上安排随行工作人员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分组讨论即将结束时,潘副市长当场表态这件事可以解决,具体流程由公安部门研究后出台。面对这位雷厉风行的市领导,与会委员由衷地报以热烈的掌声。虽然得到潘副市长的口头承诺,但我有些担心“口说无凭”。会后,我立即与市政协调研室陈小刚主任联系,希望趁热打铁将这个建议转化为信息上报,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在陈小刚主任的支持下,《关于简化畲族蓝氏恢复传统姓氏相关办理流程的建议》作为2021年社情民意第一期专报,于1月19日得到尤猛军市长的批示。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提案承办部门的反应更为迅速,市政协全会刚结束没几天,就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与我联系,告知在潘东升副市长的直接指示下,市局经认真调研采纳了我的建议,已对畲族蓝氏群众姓氏更改办理流程做出调整,将原“需要公安派出所调查确认”改为“由申请人自行声明”,并已于1月12日通知各分局、县(市)公安局及派出所依此办理。更改后的办理流程更为细化,充分考虑到了合法性与可行性:一是户籍登记民族为畲族的“兰”姓人员,由其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并作出其祖姓为“蓝”的书面声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姓氏变更。不满6周岁的由窗口直接办理,已满6周岁的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分局、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领导核准。二是对新生儿“蓝”姓户口登记的办理,明确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姓氏为“兰”、婴儿民族申报为“畲”族(父母仅一方为畲族的,须父母双方共同到场确认)的,先行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申报户口登记,可同时提出申请将姓氏由“兰”更改为“蓝”。这样就避免了因户口申报登记的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不同,可能造成新生儿在今后办理出国、公证等社会事务时还需要额外出具证明等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欣喜地看到,这项“畲族蓝氏群众姓氏更改办理流程”实施以来,已有不少畲族蓝氏群众顺利办理姓氏“兰”改“蓝”,有效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真正体现了人民公安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高效务实作风。    抚今追昔守初心,鉴往知来记使命。作为福州市政协一名民盟界别的少数民族委员,十年来我有幸参与并见证了新时代福州政协的新作为,深切感受到政协提案是参政议政最重要的方式和途径之一,无论大视野、小切口,都在推进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作为福州市政协一员的我倍感骄傲和自豪。展望未来,愿吾辈矢志奋斗共披荣光,齐心协力同筑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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