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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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

2024-04-08 11: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7年4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和普查公报有关情况,正式对全社会公布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

一、总体情况

本次普查对象为全国陆地国土范围(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地理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铁路与道路、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地理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现状。  本次普查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利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收集整合多行业专题数据,通过“室内分析判读、野外实地调查”等方法,按照“所见即所得”的数据采集原则,首次获取了多要素、全覆盖的全国地理国情数据,并以2015年6月30日为标准时点,以我国资源三号高分辨率测绘卫星影像为主要数据源,对普查数据进行了时点核准,如实表达了地理国情要素在标准时点的现实状况。本次普查按照“两级检查、一级验收、过程抽查、验后复核”的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了质量控制对普查承担单位、普查区域、普查工序和普查成果的全覆盖,数据质量符合预期目标。

我国地理国情现状见下图。

(一)自然地理要素空间分布情况

从地区[1]分布看,按面积统计,植被覆盖、荒漠与裸露地、水域等自然地理要素的72.39%分布在西部地区,10.42%分布在中部地区,8.83%分布在东部地区,8.36%分布在东北地区。

从海拔[2]分布看,按面积统计,自然地理要素的42.08%分布在低海拔区域(1000米以下),33.93%分布在中海拔区域(1000(含)~3500米),17.19%分布在高海拔区域(3500(含)~5000米),6.80%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5000(含)米以上)。

从坡度[3]分级看,按面积统计,自然地理要素的31.51%分布在坡度2°以下区域,12.62%分布在2°(含)~5°区域,35.51%分布在5°(含)~25°区域,12.49%分布在25°(含)~35°区域,7.87%分布在35°(含)以上区域。

从地貌类型看,按面积统计,自然地理要素的25.57%分布在平原,9.14%分布在台地,20.65%分布在丘陵,44.64%分布在山地。

(二)人文地理要素空间分布情况

从地区分布看,按面积统计,居民地与设施、铁路与道路等人文地理要素的35.45%分布在东部地区,32.61%分布在西部地区,23.56%分布在中部地区,8.38%分布在东北地区。

从海拔分布看,按面积统计,人文地理要素的80.89%分布在低海拔区域(1000米以下),18.13%分布在中海拔区域(1000(含)~3500米),0.95%分布在高海拔区域(3500(含)~5000米),0.03%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5000(含)米以上)。

从坡度分级看,按面积统计,人文地理要素的62.32%分布在坡度2°以下区域,12.96%分布在2°(含)~5°区域,21.85%分布在5°(含)~25°区域,2.20%分布在25°(含)~35°区域,0.67%分布在35°(含)以上区域。

从地貌类型看,按面积统计,人文地理要素的57.32%分布在平原,15.13%分布在台地,12.83%分布在丘陵,14.72%分布在山地。 

[1]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地区的划分源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发布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2]海拔分级基于10米分辨率数字高程模型计算。

[3]坡度分级基于10米分辨率数字高程模型计算。

二、地形地貌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国海拔分级、坡度分级及地貌类型的面积构成和空间分布。

海拔分级:低海拔区域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43.36%,主要分布在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上海、江苏的全部,天津、山东、辽宁、安徽、黑龙江、广东、海南、江西、浙江、湖南、吉林、河南、福建、北京、广西、湖北等16个省区市的80%以上陆地国土位于低海拔区域。

中海拔区域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33.41%,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宁夏、甘肃、云南等省区的80%以上陆地国土位于中海拔区域。

高海拔区域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6.65%,主要分布在西藏、青海、新疆、四川、甘肃等省区。青海、西藏两省区的50%以上陆地国土位于高海拔区域。

极高海拔区域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6.58%,主要分布在西藏、新疆、青海等省区。西藏自治区近40%的陆地国土位于极高海拔区域。

海拔分级情况见表1和图2。

坡度分级:平坡地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32.53%(见表2和图3),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和新疆、内蒙古、河南、安徽、河北、山东、江苏等省区;较平坡地面积占12.63%,呈零散分布;缓坡地面积占19.81%,分布比较广泛;较缓坡地面积占15.25%,呈零散分布;陡坡地面积占12.15%,主要分布在四川西部、西藏东部、新疆西部,以及湖北、湖南、重庆、浙江、福建、江西、云南、贵州等省区;极陡坡地面积占7.63%,主要分布在四川西部、西藏东部和新疆西部。

地貌类型:平原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26.62%(见表3)。其中,低海拔平原面积最大,连片集中分布在东北地区、长江以北的东部地区;中海拔平原面积次之,主要分布在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等省区;高海拔、极高海拔平原面积较小,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

台地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9.34%,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淮河以南地区。其中,低海拔台地面积最大,极高海拔台地面积最小。

丘陵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20.39%。其中,中海拔丘陵面积最大,主要分布在陕西、内蒙古、新疆等省区;低海拔丘陵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高海拔、极高海拔丘陵面积较小,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

山地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43.65%。其中,中海拔山地面积最大,主要分布在山西、湖北、陕西、甘肃、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市;低海拔山地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及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湖南、江西等省;高海拔和极高海拔山地主要分布在西藏、青海、四川等省区。

三、植被覆盖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国种植土地、林草覆盖等植被覆盖的类别、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全国植被覆盖面积为756.69万平方千米(113.51亿亩)。

种植土地:种植土地包括水田、旱地、果园、茶园等9种类型(见表4和图4)。全国种植土地面积为159.91万平方千米(23.99亿亩)。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5),按面积统计,39.43%的种植土地分布在西部地区,21.34%分布在中部地区,19.62%分布在东北地区,19.61%分布在东部地区。种植土地面积较大的黑龙江、内蒙古、云南、河南、山东等五省区占全国的34.70%,种植土地面积较小的上海、北京、天津、西藏、青海等五省区市占全国的1.41%。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6),按面积统计,78.98%的种植土地分布在低海拔区域,20.72%分布在中海拔区域,0.30%分布在高海拔区域。

从坡度分级看(见表7),按面积统计,54.42%的种植土地分布在平坡地,4.72%分布在陡坡地、极陡坡地。

从地貌类型看(见表8),按面积统计,45.56%的种植土地分布在平原,21.52%分布在山地,17.64%分布在台地,15.28%分布在丘陵。

林草覆盖:林草覆盖包括乔木林、灌木林、乔灌混合林、天然草地、人工草地等10种类型(见表9和图5)。全国林草覆盖面积为596.78万平方千米(89.52亿亩)。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10),按面积统计,75.94%的林草覆盖分布在西部地区,9.47%分布在中部地区,7.39%分布在东部地区,7.20%分布在东北地区。林草覆盖面积较大的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等五省区占全国的58.40%,林草覆盖面积较小的上海、天津、北京、海南、江苏等五省市占全国的0.74%。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11),按面积统计,36.85%的林草覆盖分布在低海拔区域,35.26%分布在中海拔区域,21.62%分布在高海拔区域,6.27%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

从坡度分级看(见表12),按面积统计,55.10%的林草覆盖分布在15°以下区域,35.00%分布在15°~35°区域,9.90%分布在35°以上区域。

从地貌类型分布看(见表13),按面积统计,54.82%的林草覆盖分布在山地,18.91%分布在平原,18.86%分布在丘陵,7.41%分布在台地。

四、水域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国河流、水渠的长度、构成及空间分布,以及湖泊、水库、冰川与常年积雪和水面的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全国水域覆盖及空间分布情况见图6。

河流:全国单条长度500米以上的河流总长度为655.16万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14),按长度统计,西部地区河流累计长度最长,东北地区累计最短。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15),按长度统计,40.90%的河流分布在低海拔区域,31.05%分布在中海拔区域,21.68%分布在高海拔区域,6.37%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

水渠:全国单条长度500米以上且宽度3米以上的水渠总长度为151.45万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14),按长度统计,东部地区水渠累计长度最长,东北地区累计最短。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15),按长度统计,83.58%的水渠分布在低海拔区域,15.74%分布在中海拔区域,0.68%分布在高海拔区域。

湖泊:全国单个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湖泊总面积为9.62万平方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16),按面积统计,70.27%的湖泊分布在西部地区,14.66%分布在中部地区,8.83%分布在东部地区,6.24%分布在东北地区。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17),按面积统计,43.66%的湖泊分布在高海拔区域,38.04%分布在低海拔区域,13.93%分布在中海拔区域,4.37%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 

水库:全国单个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水库总面积为3.68万平方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16),按面积统计,33.97%的水库分布在西部地区,27.72%分布在中部地区,24.18%分布在东部地区,14.13%分布在东北地区。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17),按面积统计,87.50%的水库分布在低海拔区域,11.96%分布在中海拔区域,0.54%分布在高海拔区域。

冰川与常年积雪:全国冰川与常年积雪面积为4.77万平方千米,分布在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西部6省区。其中,88.68%的冰川与常年积雪分布在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

水面:全国水面面积为20.65万平方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18),按面积统计,46.39%的水面分布在西部地区,23.92%分布在东部地区,20.63%分布在中部地区,9.06%分布在东北地区。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19),按面积统计,65.04%的水面分布在低海拔区域,22.86%分布在高海拔区域,9.73%分布在中海拔区域,2.37%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

从地貌类型看(见表20),按面积统计,84.27%的水面分布在平原,5.71%分布在台地,5.71%分布在山地,4.31%分布在丘陵。

五、荒漠与裸露地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国盐碱地表、泥土地表、沙质地表、砾石地表和岩石地表等荒漠与裸露地 的类别、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见图7)。全国荒漠与裸露地面积为132.53万平方千米(见表21)。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22),按面积统计,全国99.20%的荒漠与裸露地分布在西部地区。荒漠与裸露地面积较大的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甘肃等五省区占全国的97.68%,荒漠与裸露地面积较小的北京、海南、上海、天津、江苏等五省市占全国的0.04%。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23),按面积统计,48.85%的荒漠与裸露地分布在中海拔区域,19.02%分布在低海拔区域,16.49%分布在高海拔区域,15.64%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

从坡度分级看(见表24),按面积统计,56.30%的荒漠与裸露地分布在5°以下区域,17.22%分布在25°以上区域。

从地貌类型看(见表25),按面积统计,38.51%的荒漠与裸露地分布在丘陵,30.82%分布在山地,23.13%分布在平原,7.54%分布在台地。

六、铁路与道路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国铁路与道路的路面面积、长度、构成及空间分布(见图8)。

路面:全国铁路与道路的路面面积为5.92万平方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26),按面积统计,41.05%的路面分布在西部地区,28.55%分布在东部地区,21.45%分布在中部地区,8.95%分布在东北地区。路面面积较大的内蒙古、山东、新疆、江苏、云南等五省区占全国的30.41%,路面面积较小的海南、上海、天津、北京、宁夏等五省区市占全国的3.89%。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27),按面积统计,74.33%的路面分布在低海拔区域,23.14%分布在中海拔区域,2.36%分布在高海拔区域,0.17%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

从坡度分级看(见表28),按面积统计,68.92%的路面分布在5°以下区域,5.91%分布在25°以上区域。

从地貌类型看(见表29),按面积统计,50.34%的路面分布在平原,20.94%分布在山地,14.70%分布在台地,14.02%分布在丘陵。

铁路:全国铁路路网总长度为11.65万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30),按长度统计,西部地区铁路路网累计最长,东北地区累计最短。铁路路网累计长度较长的内蒙古、河北、黑龙江、新疆、辽宁等五省区占全国的31.67%,铁路路网累计长度较短的上海、海南、西藏、天津、北京等五省区市占全国的3.52%。从铁路路网密度看,天津、北京、上海3个直辖市路网密度超过600千米/万平方千米,西藏、青海、新疆3个省区路网密度低于50千米/万平方千米。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31),按长度统计,78.71%的铁路分布在低海拔区域,20.00%分布在中海拔区域,1.29%分布在高海拔区域。

道路:全国宽度大于5米的乡级以上(含乡级)公路总长度为205.01万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见表30),按长度统计,西部地区公路累计长度最长,东北地区累计最短。公路累计长度较长的云南、广东、四川、新疆、湖北等五省区占全国的30.00%,公路累计长度较短的天津、海南、上海、宁夏、北京等五省区市占全国的3.05%。从公路路网密度看,上海、北京、江苏3个省市路网密度超过9000千米/万平方千米,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4个省区路网密度低于1000千米/万平方千米。从宽度分级看,63.19%的公路宽度在5~15米之间,宽度30米以上的公路占2.18%。

从海拔分布看(见表31),按长度统计,73.84%的公路分布在低海拔区域,23.01%分布在中海拔区域,3.00%分布在高海拔区域,0.15%分布在极高海拔区域。

七、居民地与设施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国居民地与设施的类别、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见图9)。  房屋建筑(区):房屋建筑(区)包括多层房屋、低矮房屋、废弃房屋等不同类型房屋建筑(区)。全国房屋建筑(区)占地面积为15.31万平方千米(见表32)。

表32          房屋建筑(区)分类型占地面积及其构成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国居民地与设施的类别、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见图9)。

房屋建筑(区):房屋建筑(区)包括多层房屋、低矮房屋、废弃房屋等不同类型房屋建筑(区)。全国房屋建筑(区)占地面积为15.31万平方千米(见表32)。

表32          房屋建筑(区)分类型占地面积及其构成

注:构成比指分类型房屋建筑(区)占地面积与全国房屋建筑(区)占地面积的比值(以下同)。

[1]多层房屋建筑(区):指层数在4层或以上,或楼高10米以上,或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上有明显阴影的房屋建筑为主的区域,含多层独立房屋建筑。

[2]低矮房屋建筑(区):指层数在1~3层,或楼高10米以下,或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上无明显阴影的房屋建筑为主的区域,含低矮独立房屋建筑。

[3]废弃房屋建筑(区):指人口整体迁移、无人居住、废弃的农村地区连片房屋建筑区。

(责任编辑: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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