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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23: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随着全球主要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逐渐达成共识,并逐步采取控排措施,以及我国提出“30·60”双碳目标,“绿证”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配置绿色资产,但还有很多企业对于“绿证究竟是什么?”、“世界上主流绿证都有哪些?”、“怎样的绿证才能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及“企业究竟该如何选择?”等问题存在困惑。

本文旨在通过对“绿证”概念、世界范围内主要绿证类型、认可度标准等问题的介绍和分析,为中国企业在绿证的选择问题上提供些许可行建议。

一、绿证究竟是什么

(一) 绿证的“诞生”

一个制度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往往决定了其功能、目标乃至衡量标准,绿证也是如此。在绿证交易愈发受到关注的当下,理清为什么需要绿证,才能更好地理解绿证制度的功能、目标以及所应具备的要素。

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减少化石燃料使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措施,部分国家设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对企业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电量作出规定。即使在未设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国家,一些企业也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承诺消纳可再生能源,并对供应商提出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要求。但是,可再生能源电力自电厂产生时固然能确认其绿色电力属性,但在同火力发电等其他电源一同并入电网之后,受限于电流的物理性质,就很难将不同发电方式产生的电量进行区分,用户购买电力时自然也难以知悉或证明所购电量的能源属性。为了解决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的“身份”证明问题,绿证即作为绿色电力的“身份证”被设计出来。

正因绿证作为绿色电力的“身份证”诞生于世,能够准确、排他、可追踪、不重复地记录特定电量的清洁能源属性,让每千瓦时电量都能拥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而不会与其他电量混淆,就成为绿证题中应有之义。

(二) 绿证的概念

关于绿证,目前尚未有国际条约,因此,国际上也尚未有关于绿证的统一定义。结合国际流行的几种主要绿证的特点、其核发机构的说明或定义,可以将绿证定义为由特定政府机构或第三方组织根据绿电溯源体系和标准核发的用以证明对应电量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一种证书。

我国的绿证制度于2017年开始试行,根据《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和《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规则(试行)》,我国绿证全称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中国绿证”),其核发对象为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截至目前,中国绿证包括带补贴绿证和平价绿证两种。

除了中国绿证外,目前世界上较为常见的绿证主要包括北美可再生能源证书(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RECs)、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uarantees of Origins,GO)、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和全球可再生能源交易工具(APX Tigrs)。

(三) 绿证的功能

除了具有证明绿色电力属性的功能之外,绿证在其制度发展过程中,还被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功能。比如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出售绿证获取额外的收益,逐步减少对于补贴的依赖或替代补贴。因此,绿证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的主要激励手段之一。

此外,对于除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外的其他企业而言,绿证的功能则更为丰富,主要如下:

1. 用以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

以美国为代表的各国,为刺激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逐步建立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指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份额做出强制性规定,并要求配额责任主体(因各国政策存在差异,责任主体可能为电力消费者或电网企业)承担一定量的购买义务,未完成配额义务的责任主体需要缴纳相应的罚款[1]。国际上建立配额制度的国家,通常将绿证交易制度作为配额制的配套制度,即政府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核发与其上网电量相对应数量的绿证,配额责任主体可通过向发电企业购买绿证以证明完成配额目标[2]。

我国也在近年逐步探索建立了配额制。2018年12月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力争在2018年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在经历反复论证和修改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最终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所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有一定相似性,也被称为中国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但与其他国家配额制不同,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消纳责任主体完成消纳责任,除从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以及自发自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直接履行方式外,还有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以下简称“超额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和自愿认购绿证两种替代履行方式。

2. 作为碳减排证明参与碳市场

如上文所述,绿证上记载了包括环境权益在内的非电力属性,而环境权益属性一般通过在绿证上表明1兆瓦时绿电所对应的碳减排量来标示。因此,绿证本身具有证明碳减排量的作用,如能在绿证与碳市场之间建立衔接机制,则绿证也可以作为碳减排证明参与进碳市场之中。

例如,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碳交易(California’s Cap-and-Trade Program)的相关规则,美国境内自愿认购的RECs(这部分RECs与参与强制交易市场、用于完成配额义务的RECs不一样,其环境属性尚未使用),可以作为碳减排证明在加利福尼亚州碳交易市场中得到承认。[3]此外,加利福尼亚州还规定,对于从加利福尼亚州以外购入的电力,需同时提交对应电量的RECs才可以在碳排放量核算时认定为零碳排的绿电,否则应按照无法认定来源的电力进行碳排放量核算。[4]

3. 满足采购方的清洁能源使用要求

在清洁能源使用愈发得到关注的当下,除了各国政府机构会对企业设定清洁能源使用要求外,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跨国企业,如苹果、施耐德等,也纷纷就自身100%使用绿电作出承诺,并进一步要求供应链上的所有上游供应商使用一定比例的清洁能源,而绿证就成为供应商向采购方证明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的方式之一。

4. 塑造企业绿色低碳形象

现如今,绿色、低碳、环保已经成为企业对外宣传时的热频词汇,企业践行绿色、低碳、环保要求有利于吸引重视绿色低碳要素的投资者、消费者。因此,对于有“染绿”需求的企业而言,参与绿电交易、购买绿证、在企业内部配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就成为塑造企业绿色低碳形象的主要路径。由于绿证可直接通过交易平台购买,且手续简单、操作便捷,价格也相比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等更为低廉,而且还可以作为素材在官网或新闻中进行展示,具有更好的宣传效果等,因此,绿证得到许多企业的青睐。

二、国际主流绿证的基本介绍

依据其核发机构的不同,绿证分为由政府机构核发的绿证和由第三方非政府组织核发的绿证两大类。以下各选取两类中较有代表性的绿证进行介绍。

(一) 政府机构核发的主要绿证类型

1. 北美可再生能源证书(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RECs)

(1) RECs概述

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的文件,RECs既是代表可再生能源的环境和其他非电力属性的可转让商品,也是代表环境属性的法律工具(legal instrument)[5],每张REC代表1兆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并注明发电资源(风电、光伏、地热等)、发电时间、机组位置、发电机组碳排放情况及唯一标识号等信息。[6]

(2)核发机构

美国各州政府对RECs的规则有所差异, RECs的签发申请规则也有所差异。以德克萨斯州为例,发电企业需先向州公用事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州电力可靠性委员会核发绿证,并在州电子数据库中为其建立唯一识别号。[7]

(3)适用项目类型

美国各州核证项目范围也有所差异。根据EPA的统计,各州一般认可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项目,但对于潮汐能、地热能等其他发电项目存在分歧,例如亚利桑那州未将潮汐能发电项目纳入绿证核发范畴。[8]

(4)功能

美国各州在RECs的功能方面亦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美国作为最先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RPS)的国家,截至目前已有29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及2个附属地区实施强制配额政策,另外8个州和2个附属地区设定了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在部分施行RPS的州,配额责任主体需要购买RECs来证明已经完成了配额义务,仅加利福尼亚州、明尼苏达州和爱荷华州等个别州则不认可通过RECs完成RPS义务。

(5)交易机制

在美国,自愿RECs交易市场与强制性RECs交易市场并行[9],强制性交易市场(RPS Compliance Market)即为履行配额义务而开展的RECs交易市场。自愿认购RECs市场(Voluntary REC markets)则是在配额之外,企业自愿认购额外绿证的市场[10]。

在基于配额制的强制交易市场中,RECs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交易:(1) 发电企业同电网或用电企业公司签订PPA,确定上网电价和绿色证书价格等有关事宜,RECs随PPA电量转移(Bundled RECs, 证电捆绑销售模式);(2)发电企业、电网或用电企业在绿证交易市场单独就RECs签订买卖协议(Unbundled RECs, 证电分离销售模式)。

在自愿交易市场中,RECs也可以通过捆绑或证电分离的模式进行交易,但交易方式更为多元,可以通过社区集中采购、公用绿色电力集中采购等途径进行。[11]

(6)价格

RECs挂牌价格由本州燃煤标杆电价、大工业用户最高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附加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所决定。

RECs交易价格由供求关系来决定,美国规定RECs市场价格的上限取决于强制交易价格倍数,未完成配额指标的罚金即为RECs交易最高价(一般为RECs市场均价的2倍)。例如,根据德克萨斯州《公用事业监管法》及其实体性细则规定,对未完成配额指标的义务主体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一是50美元/兆瓦时(约合0.32元/千瓦时),二是RECs交易平均价格两倍的罚款,前述罚款的中最高价即为得克萨斯州RECs交易的最高价。[12]

目前美国绿证市场的均价为5-25美元,折合人民币31-151元。

2. 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uarantees of Origins,GO)

(1)GO概述

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uarantees of Origins,GO)由2009年欧盟发布的第一份可再生能源指令(2009/28/EC)引入,并于2012年正式在欧盟内部推行。截至目前已得到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瑞士的认可[13]。每发一兆瓦时电就可以签发一份来源担保证书。所有GO都必须包含每一发电设施的相关信息,包括:能源产地、是否获得投资支持、是否在国家补贴计划下运行、证书发布日期和国家,以及设施投运日期。每一份来源担保证书都有唯一的标识号。GO也可能包含进一步信息,例如电力的可再生能源属性。[14]

(2)核发机构

GO由各个欧盟成员国及欧盟以外认可GO制度的的国家签发机构各自发行和登记。

根据欧盟2009/28/EC指令,欧盟要求所有欧盟成员国必须建立国家GO登记处,并建立了名为“欧洲能源证书系统(EECS)”的联合标准,成立发行机构协会(AIB)负责管理。截至2020年底,AIB总共涵盖26个国家的29个签发机构成员。其中一些成员的国家不属于欧盟成员国,如挪威和瑞士,而一些欧盟成员国的国家签发机构尚不是AIB成员。[15]

各国国家登记处可追踪每一个GO的发行、转让和撤回。电力消费者购买GO后,如再次交易或使用,则在证书登记处就相应注销GO,避免重复计算。GO有效期为自核发之日起12个月,即颁发的GO必须在12个月内交易或取消,否则证书失效,从系统中撤回。[16]

(3)适用项目类型

欧盟设计GO制度的初衷仅是为了向终端电力消费者证明特定数量的电量的来源,而不是为了支持成员国实现各自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17]包括核能及化石燃料在内的所有类型的能源,均可签发GO[18],这也是GO与其他绿制度最大的区别。因此,仅有载明的电量来源为可再生能源的GO才属于本文所探讨的绿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欧盟GO的核发范围不包括已经得固定电价补贴或溢价政策的电量。

(4)功能

由于欧盟境内并未大范围地建立强制性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因此,GO的功能更偏向于证明电量来源而非帮助企业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19] 。

在欧盟内部,荷兰和奥地利等成员国强制要求市场参与者披露所使用的电力的来源,用以提高电力用户购买GO以表明其使用了绿电的积极性。[20] 德国则要求售电公司销售绿电时必须提供GO,并在向消费者交付电量时在系统内注销相应的GO,以保证所售电力确为绿电[21]。

(5)交易机制

欧盟GO通过自愿市场进行交易,与挪威、瑞典等非成员国的配额下强制性交易相互独立[22]。欧盟内部成员国多,为满足在电量无法跨境直接传输的情况下实现GO的跨境流通,GO一般采用证电分离模式来增加交易的灵活度。

(6)价格

欧盟GO的价格一般由企业根据市场供需自行定价。由于欧盟北部水电等项目GO供应量较大,GO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价格也维持在较低水平。据统计,2020年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低于0.5欧元/兆瓦时。[23]

3. 中国绿证

中国绿证的详细介绍参见本团队之前发布的《“双碳”背景下绿证制度的回顾与展望》一文,此处不再赘述。

(二) 第三方组织签发的主要绿证类型

1. 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

(1)I-REC概述

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是由总部位于荷兰的非盈利基金会I-REC标准(I-REC Standard )核发的一种可在全球范围内交易的国际通用绿证。一个I-REC相当于一兆瓦时的电力。

(2)核发机构

I-REC由总部位于荷兰的非盈利基金会I-REC标准(I-REC Standard )负责核发。与此同时,I-REC Standard 还授权了一批当地核发机构(Local Issuers)负责所在地范围内的I-REC核发。政府机构或独立实体都可在与I-REC Standard 签订合同后成为授权核发机构,负责负责发电设施的登记、监督和核实发电数据报告,代I-REC Standard向申请者核发I-REC。[24]

目前中国地区暂无本地I-REC授权核发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曾有意成为I-REC在中国的授权核发机构,但尚未实现。对于暂无当地核发机构的所有国家,I-REC由一家位于英国的绿色证书公司(Green Certificate Company, 简称GCC)统一代为核发。

(3)适用项目类型

根据I-REC Standard发布的 《Code Subsidiary Document 02 Production Device& Production Group Registration Version 1.8》[25] ,在北美和欧洲以外的地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设备和电力设备组可以申领国际绿证,具体项目类型包括:光伏发电、风电(陆上及海上)、水电、潮汐发电、海浪发电、海洋流发电、海洋压力发电、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可再生热力发电(地热、气热、水热)、混合燃料发电(可再生燃料与化石燃料混合)。另外,中国绿证和I-REC不能同时获取。

此前针对中国市场,I-REC的绿证只签发给国有发电企业,非国有企业无法获取I-REC[26] ,并且并不限制补贴项目的参与,因此部分企业选择“补贴+I-REC”的模式来同时获取国内可再生能源补贴和国际绿证交易收益。但I-REC Standard于2021年5月底发布了修订后的规则,明确自2021年6月15日起取消在中国对于发行主体的限制,允许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平等参与。2023年1月1日起,获得中国电价补贴(FIT)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将不能申请签发I-RECs。对于已在I-REC注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这将为它们提供一个合理的过渡期。对于即将获得中国电价补贴但尚未在I-REC注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此限制条件即刻生效。因此,截至目前,中国境内所有企业的平价上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可以申请I-REC。

(4)功能

I-REC作为一种认可度较高的国际绿证,企业购买后可用于证明其已满足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要求、提升企业形象、出售获利或用于抵消企业碳足迹等。

(5)交易机制

由于I-REC为第三方非政府组织签发并推行的绿证,因此,不存在强制性的交易规则,由各国企业根据实际需求申请核发并通过协商等方式签订I-REC买卖合同。

(6)价格

由于此前I-REC可以向有补贴项目核发,而获取补贴代表着国家已对该部分电量的环境价值予以认可并进行变现,因此,补贴项目I-REC所包含的环境价值归属权存在争议。所以,I-REC的成交价格并不高。根据中国能源报的有关报道,I-REC的价格一般为3元/张至4元/张左右。[27]

(7)在国内的典型交易案例

a.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宁波地区共投资建设了9MW光伏项目,2021年1-2月间,累计发电量为83.2万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74吨,获得832张I-REC。2021年6月9日,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新加坡公司BITGREEN CARBON asset MANAGEMENT PTE.LTD.(以下简称“BITGREEN CARBON公司”)签署完成《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项目购买协议》。此次交易,中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碳聚合商”身份将61.7万千瓦时光伏发电量形成的碳资产(即617张I-REC)出售给对方。据悉,BITGREEN CARBON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碳资产用于自身碳中和的抵消证书。而剩余的215张I-REC所代表的碳资产经鄞州银行认证后,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获得鄞州银行提供的50万元授信融资服务。[28]

b.2021年7月29日,国网雄安综合能源公司与澳大利亚YNIWM公司签署完成《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项目购买协议》,将雄安站屋顶光伏项目的67.5万千瓦时上网发电量开发成的I-REC证书出售给对方。[29]

c.2022年1月12日,吉利汽车发布《2022年度国际电力绿证(I-REC)集采项目招标公告》,其中指出因吉利汽车部分基地双碳减排的需求,采购国际电力绿证(I-REC)。

2. 全球可再生能源交易工具(APX Tigrs)

(1)APX Tigrs概述

总部在美国的APX机构创办了可进行绿证注册、溯源、交易的在线平台,该平台开发的绿证分为两种:北美地区的绿证称为NAR( North American Renewables Registry ),北美之外的称为Tigrs ( Tradable Instrument for Global Renewables)。

全球可再生能源交易工具(APX Tigrs)与上文提及的I-REC一样,是一种可在世界范围内(除北美外)进行核发和交易的国际绿证。一个Tigrs相当于一兆瓦时的电力。

(2)核发机构

由非营利组织APX负责核发。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需通过远景智能物联平台EnOS进行线上核查,而后由APX核发。

(3)适用项目类型

根据《APX注册程序》附件A[30]所列的能源类型表,APX Tigrs核证项目范围包括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发电、聚光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风电等。此外,APX Tigrs的核发项目仅限于无补贴可再生能源项目。根据《APX项目注册要求》[31],中国可再生能源项目如已获取中国绿证,则不能再申请核发APX Tigrs。

(4)功能

APX Tigrs作为一种认可度较高的国际绿证, 企业购买后可用于证明其已满足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要求、提升企业形象、出售获利或用于抵消企业碳足迹等[32]。

(5)交易机制

由于APX Tigrs为第三方非政府组织签发并推行的绿证,因此,不存在强制性的交易规则,由各国企业根据实际需求申请核发并通过协商等方式签订I-REC买卖合同。

(6)范围

不同于I-REC,APX Tigrs仅针对无补贴项目进行核发,所代表的环境权益归属更加明确,也更受大型跨国企业的认可,因此,成交价相对高于I-REC。根据中国能源报的有关报道,APX Tigrs的价格一般为30元/张左右。

(7)在国内的典型交易案例

2021年6月底,景旦新能源公司与苹果供应链企业L公司、国际权威绿证签发机构APX,三方达成100,000张Tigrs交易,为截至目前中国境内规模最大的平价绿证交易。这10万张绿证由景旦新能源投资的、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17个无补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产生,基于远景智能物联平台EnOS进行线上核查并由APX进行签发,远景EnOS平台提供的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确保了此次购买平价绿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确保了整体绿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性。据了解,此次平价绿证交易价格在25-30元/张。[33]

三、判定绿证国际认可度的主要标准

不难发现,目前已有多种绿证活跃在世界范围内。虽同为绿证,但具体的核发规则、记载内容、包含的项目范围等又存在差异。为什么有的绿证仅能在本国或本地区内使用,而有的却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要弄懂这一问题需要先了解国际认可度较高的绿证认证标准——RE100。

(一) RE100标准

1. RE100标准简介

RE100是一个全球性的创新项目,由国际非营利组织气候组织(The Climate Group,简称TCG,为主要发起方)与另一个非营利性国际组织碳信息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简称CDP)合作发起和管理。RE100组织的宗旨,是让跨国性公司将可持续性实践与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管理运行之中,其目标是截止到2050年,推动企业使用100%可再生能源。截至2021年6月底,全球共有超过310家企业加入RE100,并且其中包括苹果、谷歌、Facebook、可口可乐、微软、飞利浦、高盛等全球极具影响力的企业[34]。加入RE100的企业除承诺本身达到100%使用清洁能源外,还会进一步要求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做到这一要求。

RE100为核实企业是否达到100%使用绿电,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的核查标准。企业获取绿电的途径主要分为自发电力和购买电力两种,购买绿电的方式包括:(1)购买供应商在公司设施中装配的发电设备产生的绿电;(2)直接与发电公司采购绿电;(3)从电网采购绿电;(4)与绿电供应商签署绿电PPA;(5)购买绿证;(6)其他RE100认可的方式。[35]

由于RE100的会员及其供应商均需通过RE100认可的方式达到100%绿电要求,因此,如企业欲通过购买绿证满足这一要求,就需要考虑该等绿证是否得到RE100认证。随着越来越多具备全球影响力的企业加入RE100,RE100的绿证认可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度也随之提升。

2. RE100认可的绿证种类

(1)直接认可的绿证种类

截至目前,RE100直接认可的绿证包含前文提及的RECs、GO以及I-REC。

(2)其他绿证需满足的认证要求

除了上述已经被RE100直接认可的绿证外,其他绿证只要符合下列六项要求,则视为RE100可接受的可再生电力权属证明:

a.可准确计量的发电数据(Credible generation data);

b.权益集合(Attribution aggregation);

c.独家所有权(Exclusive ownership (no doble counting) of attributes;);

d.独家声明权(Exclusive claims claims (no doble claiming) on attributes;);

e.地域市场边界(Geographic market boundaries);

f.时效限制(Vintage limitations)。

APX Tigrs 已满足前述要求并得到RE100认可[36]。

(二) 中国绿证与RE100

中国绿证推行之初,对于中国绿证是否满足RE100的绿证认证要求并得到认可存在争议。直到2020年8月,RE100发布《Green Electricity Certificate (GECs) of China》(以下简称“《中国绿证报告》”),对中国绿证的RE100认可度做出了解释,给出了最终答案。

根据《中国绿证报告》,RE100分析后对中国绿证给出了“有条件认可”的结论。具体而言,RE100认为中国绿证完全符合可准确计量的发电数据、独家所有权、地域市场边界的条件。此外,RE100认为中国绿证也符合RE100关于时效限制的标准,但就此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由于中国绿证没有过期日的规定,RE100建议用户可以参考Green-e认证框架的规定,购买当年12个月内或者本年度前半年、后3个月的范围内,即21个月的窗口范围内产生的绿证,以使绿证的产生和消费时间尽可能接近。[37]

RE100所称的“有条件认可”实际上是针对权益合集和独家声明权两个要素[38]。RE100指出,由于中国现有制度下,绿证所对应的环境权益及其声明权,可能与超额消纳量以及CCER所对应的环境权益和声明权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综上所述,企业购买中国绿证后想要得到认可,需向RE100充分解释和证明:绿证所对应电量的环境权益,没有被通过CCER、超额消纳量等形式进行重复计算,也没有被他人进行声明。这将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解释成本,而且存在最终认证失败的风险。此外,即使是中国绿证中价格较低的平价绿证,也多为50元/张,相比I-REC和APX Tigrs价格更高。由此来看,中国绿证的国际认可度尚未与I-REC和APX Tigrs持平,也不具备价格优势,因此,很难得到希望借助绿证满足采购方要求的企业的青睐。

四、中国企业如何选择绿证种类

通过认识不同的绿证种类和认证标准,最终是回归到中国企业如何选择的问题。

(一) 可选绿证种类及异同

鉴于大部分中国发电企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都位于中国境内,而由美国各州政府机构和欧盟政府机构核发的RECs和GO主要针对位于其境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和需在其境内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的企业,因此,申请和出售RECs和GO对于大部分中国企业而言不具有可操作性。中国企业可选的绿证主要包括I-REC、APX Tigrs和中国绿证。

I-REC、APX Tigrs和中国绿证主要异同点总结如下:

(二) 给中国企业的几点建议

随着“双碳”目标的不断推进以及全球范围内各大企业及供应链端企业对于节能环保的重视,购买绿证将成为未来企业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提升企业绿色形象的重要途径。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而言,出售绿证也将为企业带来更多收益。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以供参考:

(1)绿证卖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根据自身项目类型,选择恰当的绿证进行申请和销售。例如,对于分布式光伏企业而言,虽然中国绿证尚未将分布式光伏纳入核发范围,但可以积极申请国际绿证;

(3)绿证买方应以自身需求为尺选定购买的绿证。例如,如需要通过购买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的,应购买中国绿证。但若是为满足客户要求的RE100标准下的100%绿电要求,为减少解释成本,建议优先选择国际绿证;

(3)各类企业均应时刻关注不同绿证的市场供需关系和价格情况,选择更为经济的绿证;

(4)各类企业均应谨慎对待各类绿证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需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交易,需选择合法设立且具有对应资质的机构或平台,必要时可考虑聘请法律顾问对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文中备注:

[1]参见赵新刚 梁吉 任志 张玉琢 徐杰彦:《可再生能源低碳转型的顶层制度设计——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载《电网技术》2018年第4期.

[2]参见岳小花:《可再生能源配额相关制度体系及其发展完善》,载《法大能源法论丛》第3辑.

[3]参见

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California’s Cap-and-Trade Program Publicly Available Information,https://ww2.arb.ca.gov/sites/default/files/cap-and-trade/public_info.pdf.

[4]参见

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Cap-and-Trade-Details。

https://ww2.arb.ca.gov/sites/default/files/cap-and-trade/meetings/informal/1scppa.pdf#:~:text=Section%2095852%28b%29%283%29%28D%29%20of%20the%20Cap-and-Trade%20regulation%20requires%20that,factor.%20However%20ARB%20is%20not%20enforcing%20this%20requirement..

[5]参见

EPA《 Understanding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RECs) and the Green Power Procurement Process》,

https://www.epa.gov/sites/default/files/2016-01/documents/webinar_20150415_critchfield.pdf

[6]参见

EPA 《Clean Energy-Environment Technical Forum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Background & Resources》

https://www.epa.gov/sites/default/files/2016-03/documents/background_paper_3.pdf.

[7]参见岳小花:《绿色证书制度的国外经验及启示》,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8]参见

EPA 《Clean Energy-Environment Technical Forum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Background & Resources》 

https://www.epa.gov/sites/default/files/2016-03/documents/background_paper_3.pdf.

[9] 参见时璟丽:《对比和启示 欧洲、美国和中国三国绿证机制的优劣》,载《能源期刊》2019年第11期.

[10]参见

level Ten Energy:A Guide for Corporate Renewable Energy Buyers,https://www.leveltenenergy.com/post/intro-renewable-energy-certificates.

[11]参见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美国绿色电力证书介绍》,

https://mp.weixin.qq.com/s/PzNzwhmuiWc_LPODniDT4g.

[12]参见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美国绿色电力证书介绍》,

https://mp.weixin.qq.com/s/PzNzwhmuiWc_LPODniDT4g.

[13]参见时璟丽:《对比和启示 欧洲、美国和中国三国绿证机制的优劣》,载《能源期刊》2019年第11期.

[14]参见Alberto Pototschnig和Ilaria Conti:《升级来源保证书,以最低成本推动欧盟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实现》,罗伯特·舒曼高级研究中心(Robert Schuman Centre for Advanced Studies),研究报告,RSCAS/佛罗伦萨监管学院,2021年1月26日,https://cadmus.eui.eu/bitstream/handle/1814/69776/QM-03-21-034-EN-N.pdf?sequence=3

[15]参见 giz-energy:《绿色电力证书:欧洲及北美的趋势与理念》,

https://mp.weixin.qq.com/s/VwgdRykFPNTQmOMMUYa4OA.

[16]参见时璟丽:《对比和启示 欧洲、美国和中国三国绿证机制的优劣》,载《能源期刊》2019年第11期.

[17]参见侯安德 李想:《推动中国低碳电力市场设计实现碳中和新里程碑》,

https://m.bjx.com.cn/mnews/20211110/1187051.shtml.

[18]参见giz-energy:《绿色电力证书:欧洲及北美的趋势与理念》,

https://mp.weixin.qq.com/s/VwgdRykFPNTQmOMMUYa4OA.

[19]参见参见giz-energy:《绿色电力证书:欧洲及北美的趋势与理念》,

https://mp.weixin.qq.com/s/VwgdRykFPNTQmOMMUYa4OA.

[20]参见ICIS:Industry calls for domestic guarantees-of-origin power policies,

https://www.icis.com/explore/resources/news/2021/02/18/10607745/industry-calls-for-domestic-guarantees-of-origin-power-policies/.

[21]参见giz-energy:《绿色电力证书:欧洲及北美的趋势与理念》,

https://mp.weixin.qq.com/s/VwgdRykFPNTQmOMMUYa4OA.

[22]参见时璟丽:《对比和启示 欧洲、美国和中国三国绿证机制的优劣》,载《能源期刊》2019年第11期.

[23]参见《建立国内来源保证书电力政策的行业诉求》,

https://www.icis.com/explore/resources/news/2021/02/18/10607745/industry-calls-for-domestic-guarantees-of-origin-power-policies

[24]参见I-REC Standard:The I-REC Code,https://gcc.re/documents/The_I-REC_Code_v1.9.pdf

[25]参见I-REC Standard:Code Subsidiary Document 02 Production Device& Production Group Registration Version 1.8,

https://irecissuer.egat.co.th/wp-content/uploads/2020/09/I-REC-CSD02-Production-Device-and-Group-Registration-v1.8.pdf.

[26]参见也聊能源经济:《企业购买绿电,有多少种绿证可以选择?》,

https://mp.weixin.qq.com/s/LSfjGj5wSsCbI6XnYh8vAQ.

[27]参见姚金楠:《国内绿证为啥少人问津?》,

载“中国能源报”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BrnQGsYC_NOsQxcjMbyZbw.

[28]参见北极星售电网:《国网浙江电力系统达成首笔碳资产国际交易 碳交易如何“变现”?碳聚合商能做些什么?》,https://shoudian.bjx.com.cn/html/20210624/1160029.shtml.

[29]参见《分布式光伏I-REC国际绿碳交易,落地雄安新区!》,

https://mp.weixin.qq.com/s/7AxZ2BNjstIwYnchh-oEVQ.

[30]参见APX:TIGRSM Registry Procedures,

http://apx.com/wp-content/uploads/2018/09/TIGR-Registry-Procedures-August-2018.pdf.

[31]参见APX:TIGR Registry Project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s,

http://apx.com/wp-content/uploads/2018/09/TIGR-Registry-Project-Registration-Requirements.pdf.

[32]参见林达理:《刚刚,中美罕见合作!这场高层对话透露了什么信号?》,

https://mp.weixin.qq.com/s/DM08Wo3iWjhg-5oEH8TSUg.

[33]参见《10万张——中国最大规模平价绿证交易达成!》,

https://mp.weixin.qq.com/s/23gtyv1OgjqAo1FR8q-6Vw.

[34]详细名单可参见:https://www.there100.org/re100-members).

[35]参见《RE100 Technical Criteria》

[36]参见《国际绿证(一)》,https://zhuanlan.zhihu.com/p/438553366.

[37]参见《国内绿证离获得国际认可有多远?》,https://zhuanlan.zhihu.com/p/480737991.

[38]参见《Green Electricity Certificate (GEC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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