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被结婚”纠错,何时能不靠媒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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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评丨“被结婚”纠错,何时能不靠媒体介入?

2023-04-05 06: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东方时评丨“被结婚”纠错,何时能不靠媒体介入?

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结婚,未婚的苏女士遭遇了“被结婚”、“被离婚”。她担心婚姻记录影响今后的生活,就要求保定市唐县民政部门撤销“被结婚”、“被离婚”,但唐县民政局拒绝了这一要求。无奈,苏女士将唐县民政局告诉法庭,但遗憾的是,因超过了诉讼权限,法院不予受理。

尽管苏女士身份证丢失导致了被冒用,但唐县民政局也存在婚姻登记审核不严的责任。不过,唐县民政局不撤销苏女士“被结婚”、“被离婚”的婚姻登记信息,以及法院不予受理,均不是他们懒政,或者说故意刁难。事实上,基层民政局想撤销婚姻信息,这绝非易事:比如,要撤销两个人的婚姻登记记录,当事人一方就必须办理结婚时“非自愿”,遭遇了强迫,才符合撤销婚姻登记记录的条件。

当然,撤销婚姻登记信息,还有一条路径,那就是向法院起诉,起诉民政部行政错误。若法院宣判,民政局可根据法院裁决,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之前,就有过类似的“被结婚”,受害方要求涉事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信息,涉事民政局给受害人支招,让受害人起诉民政局。可是,诉讼权限超过了5年,法院无法受理,这也是依据诉讼法而得出的结论,而非故意刁难。

民政局的“欢迎来告我”,有着无以言说的无奈——他们明知自己是“被结婚”的责任人,但拘于修改权限的限制,他们无权撤销错误婚姻信息。民政局想纠正之前的错误信息,必须由当事人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上报上级民政部门,才能更改或撤销婚姻登记信息。

公民的婚姻登记信息是严肃的数据,不能擅自修改或撤销,这也是维护公民的权益。不过,我们之前没有将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无法进行全国查询,身份证被冒用大有人在,所以,“被结婚”“被离婚”的事件频发。窃以为,建立婚姻信息的源头民政部门,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应该具有修改、删除错误婚姻信息的权限。这样一来,婚姻登记信息纠错,就变得既严肃又容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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